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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大学招生电话

发布时间: 2023-09-22 01:20:44

㈠ 塔里木大学博士好考吗

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管办法(试行)》以及《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现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纪委监察工作校领导和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研究生处、纪委机关、宣传部、网络中心及各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加强对初试、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从严精准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二)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其职责有以下几点:

1.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

2.根据各学位点特点组织成立复试小组;

3.负责组织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初试试卷命制、复试等工作;

4.负责审核各复试小组的考试记录和考试结果;

5.负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拟定指导教师;

6.负责对未录取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及其他问题的处理。

(三)各学位点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专业知识、能力等考核。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专业知识等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负责对考生身份的审核并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小组要对考试结果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提醒考生复试期间自我防护等工作。

(二)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做好网络远端防作弊技术保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要针对远程复试、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考试

(一)考生考试资格审核

按照《塔里木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合格者通过研招网发放准考证。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需主动配合我校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考试场地和设备准备。

(二)初试

1.考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考试,平台为钉钉及腾讯会议。

2.考试时间:5月10日。

3.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外语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生物学

微生物学

英语

生物化学

微生物学

植物学

植物学

动物学

动物学

生化与分子生物学

分子生物学

4.具体要求:

(1)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采用钉钉云课堂考试。

(2)试题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3)试题的命制及保管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自命题科目试卷相应要求执行。考试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4)运用“双机位”、“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作弊。

(5)考试小组要提前通知考生本单位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组织考试模拟演练,确保考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6)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

1.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复试,平台为钉钉及腾讯会议。

2.复试时间:5月14-15日。

3.复试内容

包括综合面试和科研成果考核、专业英语水平等,满分100分。科研成果的考核应参考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将诚信考核贯穿到整个招生录取工作中,对于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考生,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录取资格。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考察。重在对考生的科研基础、科研潜质、人文素养、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考博目的、研究意向等方面进行考核测试。

(3)专业外语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4.复试工作具体要求:

(1)按招生专业组织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5名本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其成员不得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原则上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应参加复试工作。

(2)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测试;

(4)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由学院专人收集并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5)同一学科(专业)各考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严格统一。

(6)统筹考虑确定复试内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7)根据复试安排在面试前联系考生做好视频测试工作。

(四)体检

考生需填报《塔里木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健康情况表》,如实报告是否曾患有重大疾病、传染病,是否存在身体残疾或家庭病史等健康状况。所有考生在入学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四、录取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包括综合面试和科研成果考核、专业英语水平等各项评分,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初试成绩总分换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总成绩排名方式: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排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比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外语成绩。

五、调剂

报考本校同一专业的考生可以在本专业不同研究方向之间调剂。

六、录取

1.学院要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各学院、各导师应充分了解考生的动态,对可能放弃或可能不满足本校博士录取资格的考生应及时排查、确认,跟进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在职考生的调档问题以及定向就业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问题,避免浪费招生指标。对浪费招生指标的学院、导师,学校将核减该学院、导师次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2.录取前招生学院要安排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成绩核算办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专业或方向进行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3.考生录取类别分定向和非定向两类。各招生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应逐一落实考生的录取类别并让考生签字,确认后不可更改。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者定向培养协议。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需在入学前将档案调入学校。

4.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单位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招生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5.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招生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信息公开公示。按有关要求,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的准确性进行全面的督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复议制度。若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投诉或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或考试小组进行复议。

4.招生考试监督举报电话:

塔里木大学纪委电话:0997-4680139

塔里木大学研招办电话:0997-4682652

八、违规处理

1.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应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招生单位在上报录取库同时,应将本单位考生考试违规记录数据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汇总后报教育部。

3.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4.招生工作中,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5.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㈡ 新疆:塔里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方式及招生规模

2021年塔里木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招生计划拟定25名(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请参见《塔里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考信息》。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模孝向,热爱祖国,愿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报考塔里木大学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且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2.已获硕士学位但无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报名前需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所报学科领域一致的学术论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等单位主持编纂并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考生发表的学术论文,以期刊出版当年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3.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六)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

(七)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报名方为有效。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4月2日。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16日。

3.现场报名地点: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处,外地考生可函报。

4.报名费:120元。

(二)提交材料:

1.《塔里木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网上报名表(各1份)。

2.《塔里木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推荐人须为正高级职称)。

3.硕士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搏羡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2份,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往届生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境外获得学位证书者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科研成果统计表》、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硕士学位论文(各1份)。

7.《塔里木大学招生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1份)。

8.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说明:

旦银稿1.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考生所提交的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存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请考生报名前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取消录取资格。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进行补报。

4.考生报考类别分为以下几种:

①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后必须将档案、工资关系等相关材料转入塔里木大学,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②定向就业:考生无须调转档案等相关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入学前须与塔里木大学及委托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均为笔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业务课。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考试科目详见塔里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考信息。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为:(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2)综合素质面试。重在对考生的科研基础、科研潜质、人文素养、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测试。

(三)初试、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1-26日(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点:新疆阿拉尔市塔里木大学。

六、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或工作实绩等,结合思想政治表现(包括考生诚信状况)、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学制与学费

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根据《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4号)规定,学制内博士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为7500元/生·年,学制内免住宿费。

八、奖助体系

(一)奖助学金

1.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学制内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人均为15000元/生·年。

(2)学校助学金:12000元/生·年。

(3)学业奖学金:人均7000元/年。

(4)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年,奖励名额以当年教育部划拨为准。

2.实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聘任制度。研究生导师为所招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助研津贴为12000元/生·年。

(二)项目资助。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校级和省级的科研创新项目。

九、体检

考生需按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塔里木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843300

联系电话:0997-4682652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行政楼227室。

塔里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考信息表

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招生导师考试科目名称3门参考书目

生物学植物学李志军、李春阳、张元明1.英语

2.生物化学3.植物学《生物化学》上下册(第三版),王镜岩,朱圣庚,徐长法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植物学》,马炜梁主编,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植物生物学》(第3版),周云龙主编,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动物学高庆华、格明古丽·木哈台、甘尚权3.动物学《普通动物学》(第4版),刘凌云、郑光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

微生物学张利莉、万传星、白林泉、康振生3.微生物学《微生物学》(第八版)沈萍,陈向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微生物学教程》周德庆编著(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李莲瑞、金双侠3.分子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杨岐生主编,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年;《现代分子生物学》(第四版),朱玉贤,李毅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基础分子生物学》(第二版),郑用琏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

㈢ 塔里木大学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一、塔里木大学邮编是多少 塔里木大学的邮编为843300,该校地址位于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1188号,是一所中央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高校,列入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国家重点高校对口支援高校。
二、塔里木大学简介
塔里木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学校。1958年10月,为了适应国家屯垦戍边事业和开发塔里木垦区对各类人才的需要,在时任农垦部部长王震将军的倡导和关怀下创办,他生前一直任名誉校长。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200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塔里木大学,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7年成为“教育部创新创业示范高校”,2018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进入教育部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原为农业部直属高校,现隶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60年来,学校的名称几经改易,学校的干部师生几经流动更迭,但胡杨精神一直未变,兴疆固边的初心和宏愿也一直未变,始终传承南泥湾优良传统,发扬“抗大”作风,以国家利益为至高利益,忠诚履行屯垦戍边职责使命,形成了“艰苦创业、民族团结、求真务实、励志图强”的优良校风,培育出以“艰苦奋斗、扎根边疆、自强不息、甘于奉献”为主要内涵的胡杨精神,确立了“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明确了“做塔里木文章、创区域性优势、建综合性大学”的发展思路,形成了“环塔里木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研究特色,彰显了“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的鲜明办学特色,走出了一条有特色、可持续的学校振兴与发展之路,为新疆尤其是南疆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教育战线上的一支奇兵”,传承了“共和国的伟大创举”,续写了“共产党人的伟大杰作”,创造了“人间奇迹”。

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农为优势,以生命科学为特色,农、理、工、文、管、法、经、教育、艺术、历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校园占地面积2613亩,校舍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面向全国31个省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学生15000余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27%。有11个学院(植物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机械电气化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历史与哲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58个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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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大学招生办电话

塔里木大学有哪些专业 附特色重点专业名单

塔里木大学有什么专业 附招生专业目录

塔里木大学是几本 是一本还是二本 ;

㈣ 新疆普通高校招办电话

自治区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区内高校设立咨询接待分站情况一览表

普通高校
接待站设立地点
接待站地址
接待站工作人员
接待站咨询电话
接待站举报电话

新疆大学 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旁 新疆大学招生办公室对面 校纪委和招办工作人员 0991--8585671 0991--8582310
新疆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 新疆师范大学 陈晓疆、热依曼 0991--4332596 0991--4332592
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医科大学苏园7号 新疆医科大学 黄斌、博强 0991--4362452 0991--4363409
新疆农业大学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办 新疆农业大学 安尼瓦尔、王斌 0991--8762050 0991--8763007
新疆财经大学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办 新疆财经大学 李强、闫波 0991--7804693 0991--7842091
喀什师范学院 喀什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 喀什师范学院 学生工作部工作人员 0998--2890007 0998--2890667
新疆艺术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办 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 招生办工作人员 0991--2554104 0991--2565907
石河子大学 石河子大学行政楼4楼 石河子大学 招生办工作人员 0993--2092827 0993--2022703
塔里木大学 塔里木大学学生工作处 塔里木大学 赵辉、买买提 0997--4681848 0997--4680139
伊犁师范学院 伊犁师范学院招生办 伊犁师范学院 王俊岭、木拉力 0999--8135572 0991--8137391
昌吉学院 昌吉学院北校区综合楼5楼 新疆昌吉市北京路77号 招办工作人员 0994--2334181 0994--2336883
新疆教育学院 新疆教育学院行政楼一楼 新疆教育学院 杰恩斯、鄂伟江 0991--8898231 0991--8898242
新疆职业大学 新疆职业大学行政楼二楼 乌市北京路机械厂斜对面 招办工作人员 0991--3785329 0991--3785328
新疆工业高等专科 工高专招生就业办公室 乌鲁木齐市南昌路236号 张蟒 0991--7736241 0991--4534222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 学校招生办公室 和田市北京西路370号 木塔力莆、买提哈斯木 0903--2058803 0993--2058301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招办工作人员 0991--8825404 0991--8858320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 和田市北京西路287号 达吾提·外力、黄传江 0903--2513282 0903--2513099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招生办公室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办工作人员 0994--2345685 0991--2334961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招生办公室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招办工作人员 0991--4310021 0991--3723267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招生办公室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招办工作人员 0991--7902069 0991--7902000
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招生办公室 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招办工作人员 0991--6668403 0991--6668405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招生办公室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何文娟 0991--6860800 0991--6850027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招生办公室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阿不力米提、李再发 0996--6768588 0996--6768688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招生办公室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祖合热、陈祥 0999--6792974 0999--6792252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三号教学楼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招办工作人员 0992--3874101 0992--3874176
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招生办公室 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王华东、杨丽春 0993--2059596 0993--2059518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招生办公室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吴霞、张梅林、张敏杰 0994--2358007 0994--2343950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学生处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孙浩天、麦尔旦 0997--2521795 0997--2523755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招生办公室 乌鲁木齐市河南东路739号 热孜万、文晓亮 0991--7853600 0991--7853617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招生办公室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 招办工作人员 0991--6627428 0991--6634653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招生办公室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王宇、张鹏 0991--8881701 0991--8881791
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招生办公室 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龚广辉、肖建平、范立 0994--5821172 0994--5822530
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 学校招生办公室 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 招办工作人员 0991--7842275 0991--7842275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学院招生办公室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王卫平、胡敏 0991--8763759 0991--8763796
乌鲁木齐成人教育学院 学院招生办公室 乌鲁木齐市幸福路271号 任翔 0991--2640384 0991--2640384
石河子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学院招生办公室 石河子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招办工作人员 0993--2057952 0991--2058175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学院招生办公室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 招办工作人员 0991--8588083 0991--8585151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 学院鲤鱼山校区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 盛延珍 0991--4365955 0991--436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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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塔里木大学是一本吗 塔里木大学是一本大学,该校是经教育部批准、中央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高校,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
二、塔里木大学简介
塔里木大学原名塔里木农垦大学,位于新疆南部塔里木河畔的阿拉尔市。是为了适应国家屯垦戍边事业和开发塔里木垦区对各类人才的需要,在原国家副主席王震将军的倡导和关怀下,于1958年创建,他生前一直任名誉校长。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塔里木大学,2017年成为“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原为农业部直属高校,现隶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在近60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发扬南泥湾优良传统和抗大作风,形成了“艰苦创业、民族团结、求真务实、励志图强”的优良校风,培育出以“艰苦奋斗、扎根边疆、自强不息、甘于奉献”为主要内涵的胡杨精神,确立了“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明确了“做塔里木文章、创区域性优势、建综合性大学”的发展思路,形成了“环塔里木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研究特色,彰显了“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的鲜明办学特色,走出了一条有特色、跨越式、可持续的学校振兴与发展之路。

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农为优势,农、理、工、文、管、法、经、教育、艺术、历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校园占地面积2554亩,校舍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715人,教授、副教授43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648人,占专任教师的90.6%,学校现面向全国20多个省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学生13629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31.2%,内地生源学生占41%,硕士研究生374人。图书馆藏书134万册,编辑出版的《塔里木大学学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现有11个学院(植物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机械电气化工程学院、人文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历史与哲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57个本科专业(农理科类16个,工科类22个,人文社科类19个)。4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生物学、园艺学、作物学、兽医学),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作物学、园艺学、生物学、农业工程、畜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工程与技术、农林经济管理),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农业、兽医、新闻与传播、教育、工程),招生专业(领域)共计28个。现有1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南疆特色果树高效优质栽培与深加工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兵团与科技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塔里木盆地生物资源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国家省部共建培育基地)、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兵团塔里木畜牧科技重点实验室、南疆特色果树生产工程实验室、南疆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兵团重点实验室、自治区级现代农业工程重点实验室、新疆兵团南疆化工资源利用工程实验室、塔里木盆地生态保护与生物资源利用国际合作基地)、2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自治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非传统安全与边疆民族发展研究院、西域文化研究院)、3个农业部试验站(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农业部西北区域农业微生物资源利用科学观测实验站、农业部阿拉尔作物有害生物科学观测实验站)、2个兵团协同创新(培育)中心(西域文化与丝路文明共享协同创新中心、环塔里木生态农业协同创新中心)。近五年,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133项,累计立项经费2.51亿元。取得科研成果521项,专利授权498项,制定标准19部,植物新品种3项,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自建校以来,已为国家培养输送毕业生6万多名,毕业生中85%在新疆就业、68.5%植根南疆,内地生源有52%以上留疆工作。毕业生遍布南疆各地州、县,兵团各师团党政机关、基层单位、山区牧区,具有政治可靠、实践能力强、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用人单位普遍评价“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为自治区、兵团特别是南疆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政治稳定、民族团结和基层政权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确立了学校在“稳疆兴疆,富民固边”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学校已成为新疆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南疆干部的摇篮。据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统计公布,我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0年排在自治区高校的前列。2007年9月,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优秀结果。

学校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多方面的合作和学术交流,特别是中国农业大学、 浙江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东华大学团队式对口支援取得实效,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兰州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高校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与中国农科院“十一所一院”建立了全方位实质性合作关系。国际交流合作方面,与西澳大学、伦敦大学、华盛顿州立大学、台湾静宜大学、哈萨克斯坦国立农业大学等20余所国(境)外高校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同时与南疆各地州、县和兵团各师、农牧团场紧密联系,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积极开展科技服务扶贫,学校先后选派30多名科技副县(团)长到地方和团场挂职。教师和学生开展科技咨询、培训和技术推广工作,培训各类人员6万多人次。

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坚持立足南疆、面向兵团、服务新疆、辐射中亚,紧紧围绕疆内一流、国内外有影响、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综合性大学建设总目标,以提高质量、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为主线,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学科建设龙头地位,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聚焦南疆、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发挥“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特殊作用,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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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塔里木大学

学校地址:新疆阿拉尔市

邮编:843300

学校代码(国标):10757

第三条 塔里木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学校。1958年10月,为了适应国家屯垦戍边事业和开发塔里木垦区对各类人才的需要,在时任农垦部部长王震将军的倡导和关怀下创办,他生前一直任名誉校长。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200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塔里木大学,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7年成为“教育部创新创业示范高校”,2018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2019年进入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原为农业部直属高校,现隶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教育部共建高校。

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农为优势,以生命科学为特色,农、理、工、文、管、法、经、教育、艺术、历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校园占地面积2613亩,校舍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1230人,其中专任教师846人。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有全日制学生17000余人。

第四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塔里木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招生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生源质量、重点支持政策及历年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最终以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三条 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考生,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及要求执行,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六条 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按照考生高考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

第十七条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考生当年艺术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合格线要求,当年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最低投挡线要求。录取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统考成绩相加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艺术统考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基本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塔里木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新生入学与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收费标准如下:

艺术类专业5000元/年;理工类其它专业3500元/年;财经类专业3200元/年;文史类专业3100元/年;理工类农科专业3000元/年;预科阶段按同等学历文科类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800元/年(6人间)。

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已建立了以绿色通道为先导,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国家奖助学金为主渠道,校内奖学金、困难临时补助、勤工助学、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奖、贷、助、补、减为一体的资助体系,为全面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求学问题提供了可靠保障。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塔里木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7-4680620

学校网址:www.taru.e.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五条 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授权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塔里木大学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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