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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16

发布时间: 2023-09-22 17:18:14

㈠ 多少分可以上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的录取分数线是根据考试区域来划分的,一般需要考到615分以上,但是华南理工大学各个专业录取的分数是有一定差别的,不是考到最低分就可以去自己想去的专业,热门专业报考的人数多,相应的分数线就会提高,冷门专业报考的人少,分数线就会降低,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本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分数线的提前批非军检本科院校)

㈡ 请问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考生历年录取分数线是多少包括文化课分数

华南理工大学复2016年设计制学专业(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全国统一合格线”为:

美术类素描、色彩两科分数之和不低于151分,且单科不低于60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不低于85.33分。


1.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术科考试成绩划定“全国统一合格线”,择优认定;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统一合格线”者,我校将不发放合格证,并视具体情况调整招生省份生源计划。凡达到我校认定标准者,我校将于2016年4月中旬提供在线打印《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持有上述证书的考生,仍需按照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文化课统考。

2.我校设计学专业(艺术类)计划采用文理综合编制原则,不区分考生文理科类。在取得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书(所在省未组织统一专业考试除外、广东省考生专业统考成绩220分以上(含220分))及《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之上者,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㈢ 华南理工大学设计学院的录取分数线以及要求

2014年华南理工来大学设计学院考研分数自线




要求:

1. 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学校招生标准的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学生。

2. 我校2015年设计学专业(艺术类)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其中南昌、淄博考点实行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本人携带所在省统一专业考试合格证书(所在省未组织统一专业考试除外)、二代身份证、高考[微博]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3张。现场报名,以上证件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广东省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须在220分以上(含220分)方可报名。

3. 报考我校设计学专业(艺术类)的考生,我校只承认其第一次设计学专业(艺术类)术科考试成绩,多次成绩无效,设点省市考生必须在当地考点参加术科考试,否则成绩无效。非设考点省市考生建议到广州考点参加术科考试。

4. 港澳台地区考生需到广州考点参加术科考试,文化课需参加联合招生考试。

5. 考试中需严格按照试题要求绘画,凡随意添加物品或物品数量、明显更改形状和颜色的考卷视为无效。

㈣ 华南理工大学有没有美术系

华南理工大学没有美术系,只有设计学院招收收美术生,根据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设计学专业(艺术类)招生简章,设计学(艺术类)涵盖的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等三个专业招生美术生。

一、报名条件

1. 符合2019年国家及高考所在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要求的美术类考生。以上三个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考生。

2. 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

二、专业考试

华南理工大学自2019年起不再组织设计学专业(艺术类)(含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三个专业)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直接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三、录取原则

1. 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我校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 投档及专业志愿的处理:

(1)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参与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2)山东、河南等省(市、区)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㈤ 2012年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全 称:华南理工大学 (学校国标码:10561)

学校属性: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 主管部门: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录取批次:第一批 、提前批

学习形式:全日制 网 址: http://www.scut.e.cn

校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北校区) 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南校区)

邮政编码:510640(北校区) 联系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华南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华南理工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华南理工大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昌搜颤)教育发展状况、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参考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及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本校当年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二、录取规定

录取原则: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 政治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档案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补充或退档,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两项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对报考国防生考生的要求:未婚,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5及以漏者上,男生身高16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标;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不招收色盲及红绿色弱、罗圈腿、平足、有传染性疾病的考生,不招收往届生。

3. 加试要求: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三个专业的考生,将根据实际高考文化成绩进行专业预录,入校加试素描后根据素描成绩进行正式专业录取。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我校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成绩酌情确定录取专业。

4. 外语语种要求:我校本科生英语水平必须达到我校的培养要求方可毕业并取得证书,在我校本科外语教学中,主要采用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日语专业可招收日语、英语语种考生。

5. 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不含国防生)。 6. 录取细则:

(1)投档比例:按1:(1~1.2)投档(视生源具体情况而定)

(2)分数与学校志愿的处理办法: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档案不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该地区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其专业志愿只能录取到我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生源仍不足时,我校将剩余部分的招生计划数调配到生源充足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不录取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原则上不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3)分数与专业志愿的处理办法:分数优先的原则,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原则上以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为准;在实际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广东省考生依据理科“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语文-文综-文科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序方法,当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或者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外省考生将参考相应科目(或者等级考试选测科目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耐败,将予以退档。

(4)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凡报考我校的广东省高中应届毕业生(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除外)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都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的广东省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凡报考我校的江苏省普通类考生:等级要求选测科目一个A一个B以上,必测科目4个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7.创新班:我校今年开办七个大类的创新班,其中数学类和自动化创新班为本-硕连读班,机械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类、化学类和工程力学五个创新班为本-硕、本-博连读班。在各学习阶段,将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健康和志愿等综合状况进行适当分流或淘汰,不符合要求者将分流至相应专业的普通班学习,具体培养及管理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填报志愿与录取在“提前第一批本科”、部分省份为“提前本科(一)”或“本科提前批”中进行,以各省填报志愿指南为准。

8. 国际班:今年我校开办旅游管理国际班、公共管理类国际班、新闻传播学类国际班及工商管理国际班四个国际班,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英语成绩较高的考生。学生第一、二年在我校学习,培养计划参照合作高校对应专业前二年的课程模块,与主要合作高校共同制定。部分通识教育课程与核心专业课程采用全英文教学,教材以原版为主。在达到国外合作高校有关绩点和学分要求的前提下,第三、四年学生到国外合作高校学习。学生在完成双方学校规定的所有课程并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后,可获得我校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及国外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对于因不能满足合作高校选拔要求或其它各种原因而退出项目的学生,可在第四学期结束后转入相关专业普通班学习,按普通班学费标准交纳学费并继续完成学习任务,但已交国际班学费不予退还。

9.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的处理办法:承认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但如果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未有加分政策,我校不再给予加分优惠。

10.国家指令性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从高考原始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以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为黄河科技学院(郑州市)。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本科就读。

11.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凡报考我校的考生不能同时以港澳生身份报考联考,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2.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分数清”录取方式。

13. 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国防生、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专业生、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和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的录取,依照我校当年的有关规定执行,详情可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阅。

四、收费标准

1.学费

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160元/生·学年(其中,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1-2年级5160元/生·学年;3-4年级16000元/生·学年);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4560元/生·学年(其中国际班1年级4560元/生·学年, 2年级按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3-4年级按合作高校学费标准收取);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普通学生宿舍:5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二级学生公寓:75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一级学生公寓:12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引资新建学生公寓:13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15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

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 招生工作办公室网址: http://www.scut.e.cn/admission

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3. 招生咨询电话:020-87110737

4.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510640

六、其他

本章程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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