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A. 请教关于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音乐院校最好的是九大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9年招生简章
(面向江苏省考生)
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其前身可追溯到三江、两江师范学堂于1906年开设的图画手工科内的音乐课,新中国成立前为中央大学师范学院艺术系音乐组。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更名为南京大学音乐系,陈洪任主任。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该系划归南京师范学院,仍由陈洪任主任,师资力量逐步增强,办学规模逐渐扩大,成为国家培养普通高等学校及中等学校音乐师资的重要基地。2000年改为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目前,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有教职员工73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21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21人。专业教师中已获得博士学位及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共8人,已获得硕士学位和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有20人。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近年来在音乐创作、理论研究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0余项;主编及参编教材60余部,出版专著15部,译著10部,在音乐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0余篇,有100余人次获国家、省部级奖项。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现为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单位之一,具有音乐学硕士学位授权点,音乐学专业为江苏省“品牌特色专业”,招收声乐、钢琴、器乐、音乐理论等11个方向的硕士研究生,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学院现有全日制在读本科生421人,硕士研究生93人,成人教育学员703人。学院一贯秉承精英教学的传统,努力确保培养质量,教育得法,管理规范,教风严谨,学风优良,培养的学生智能结构合理,发展后劲充足,深受用人单位好评。音乐学院有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音乐理论、舞蹈学4个本科专业或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并招收海内外本科生、研究生。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设有声乐系、音乐理论系、键盘系、器乐系、舞蹈系、艺术实践系、作曲系,音乐教育研究所、大学音乐教研部、继续教育中心和音响实验中心。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有优美的教学环境和完备的教学设施,目前拥有随园、仙林两个校区12000余平方米的两幢独立的音乐教学楼,两个大型的音乐厅。教师教学、学生练习用立式钢琴250余架,斯坦威、雅马哈平台式钢琴6架,中外乐器350 多件,演出服装近1000余件(套),图书资料4.5万余册,音影资料6500余盘(张),配有全套演出音响设备和灯光设备。学院还拥有现代化的电钢琴教学系统、计算机音乐教学系统、多媒体视听教学系统、专业多轨录音系统、大型舞蹈练功房等。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9年招收4年制本科生115名,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一、招收专业、学制、计划
类别 专业名称及专业方向 科 类 学 制 科 别 专业考试形式 备 注
师范 音乐学 艺术 四 本科 参加江苏省音乐统考
非师范 舞蹈学 艺术 四 本科 学院单独考试 舞蹈学专业的基本功测试要求穿芭袜连体服,舞蹈作品表演服装自选。
音乐学(音乐理论方向)
二、培养目标、专业及专业方向介绍
专业名称及方向 培养目标 就业去向
音乐学
培养掌握音乐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教学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的复合型人才。
中等及高等学校音乐教学师资、音乐表演人才、文化事业单位等其它音乐教育工作者及音乐专门人才。
舞蹈学
培养掌握舞蹈编导基础理论和舞蹈表演基本技能,具备较强舞蹈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从事舞蹈编创、舞蹈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中等及高等学校音乐舞蹈师资,文艺团体、群艺馆、少年宫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舞蹈编导、教育、管理专门人才。
音乐学(音乐理论方向)
培养具有较高的音乐文化素养、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一定的音乐实践技能,能从事研究、编辑、评论、管理、教学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中等及高等学校音乐理论教学师资、文化事业单位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音乐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2009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条件者均可报考。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江苏省2009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参加专业考试。
四、专业考试
(一)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
1、考试科目
(1)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均考,基本乐科满分为130分。
(2)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如选考两项,则得分高的项目为主试科目,另一项自动降为加试科目。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试科目满分为260分。
声乐考生在考前必须自报三首歌曲,考试时由考生自选一首作为主唱考试曲目,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抽取另一首作为加唱考试曲目。两首歌曲演唱时间总体不超过5分钟。器乐考生在考前必须自报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考生自选一首作为主奏考试曲目,另一首作为加奏考试曲目。两首乐曲演奏时间总体不超过8分钟。
(3)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要求加试科目必须与主试科目不同),满分为20分。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10分。
2、考生考试信息确认:考生须于2008年11月22-23日到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后方可参加考试。
3、报到时间:2008年12月5-6日。
4.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5、考试时间:2008年12月7日下午笔试,2008年12月8-23日面试(不分初、复试)。
6、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
考试细则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考试指南》。
(二)单独考试:舞蹈学、音乐学(音乐理论方向)专业为我校音乐学院单独组织考试。
1、报名时间:考生于2009年1月9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江苏省2009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到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报到,办理考试手续。2009年1月10-11日考试。
2、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A、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
(1)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满分为150分。
(2)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分钟内),满分为100分。
(3)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满分为50分。
舞蹈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B、音乐学(音乐理论方向)考试科目:
(1)音乐理论基础:含基本乐理、练耳和中外音乐史常识,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
(2)音乐文论阅读与写作:材料分析和音乐作品评述或音乐现象评论,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
(3)音乐技能(演奏或演唱)与提问:A、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分值70分;B、现场抽题并回答有关音乐方面的问题,分值30分。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声乐或器乐考试时,要求考生在考前必须自报两首歌曲或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考生自选一首作为主唱(奏)曲目,两首歌曲演唱时间总体不超过5分钟,两首乐曲演奏时间总体不超过8分钟。
音乐理论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参考书目
(1)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 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
(2)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湖南文艺出版社
(3)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人民音乐出版社
(4)《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
(5)《基本乐理教程》郭 锳编 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五、成绩通知
音乐学统考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舞蹈学、音乐学(音乐理论方向)专业单考成绩我校将按考生联系地址于2009年3月底前寄达考生,单考考生也可登陆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bkzs.njnu.e.cn或202.119.98.3)查询成绩。
六、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
对报考我校音乐学(含师范和音乐理论)专业、舞蹈学专业,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的考生,音乐学(师范)、舞蹈学专业将根据不同专业的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音乐学(音乐理论方向)将根据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具体招生章程届时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八、其他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全省统考与单独考试专业填报志愿时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不要填错。
2、考生报考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3、有关江苏省音乐统考的考试、考务等事项,考生可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考试指南》。
4.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为准。
5. 认可我校2009年音乐学院各单考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邮政编码:210097
联系电话: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025)83720759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025)83598231、85891518、85891131。
网址:http://bkzs.njnu.e.cn
B. 美术联考没过资格线怎么办
什么?联考没过线?那怎么办?或许现在有很大一批同学正在因为联考没有过线而感到沮丧。接着由最初的失落演变到自暴自弃,我想会有人觉得自己不够努力了,也有会觉得哪里哪里不公平了等消极的想法。但是,只能告诉大家一次失败不代表你永远就败了,还是借助这段时间,静下来考虑下这半年的打算吧。
没过线原因和联考没过线的选择。
美术联考是一个最基础的美术专业考试,考试相对简单,一般过线率在90%左右,甚至更高。但是,由于很多考生是“半路出家”,只学过三四个月绘画的考生也不在少数,于是就有部分此类考生联考都不合格,即美术联考都没有通过;也有一部分考生是因为发挥失常,或者是试卷出现一些意外而导致美术统考没有过线。那么,对于这部分考生,没能通过,该怎么办?
一、选择以下部分院校的动画专业、美术史论、设计史论、摄影、学前教育、照明艺术等专业不需统考合格。
九大美院: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学)、中国美术学院(中国画、美术学)、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西安美术学院【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设计学】、鲁迅美术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天津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美术史论)、广州美术学院【工业设计,只招广东理科生;美术史(文科类),只招广东考生;艺术管理与策划(文科类),只招广东考生】、四川美术学院【美术学(美术史论)、美术学(艺术策划与管理)、美术学(艺术与文化遗产)、艺术设计学(会展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学(设计史论)】、湖北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艺术管理)】。
重点艺术院校:
一、艺术类(史论类、摄影、数字媒体艺术、文管类等)
1、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学
2、中国美术学院: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
4、西安美术学院: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
5、鲁迅美术学院:美术学(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
6、四川美术学院: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
7、湖北美术学院:美术学(史论)、艺术教育、艺术设计学、美术学(艺术管理)
8、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史论)、美术学(史论)
9、新疆艺术学院:美术学(美术史论)、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文化产业管理
10、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不需要统考合格的专业有美术学、摄影、艺术设计学、工艺美术、艺术史论、动画、绘画(坚定与修复)、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
11、云南艺术学院:文化产业管理
12、广西艺术学院:美术学(美术史论)、美术学(美术理论与批评)、艺术史论、文化产业管理、艺术教育、风景园林
13、四川音乐学院:摄影
14、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摄影
15、中国传媒大学:影视摄制与制作
16、北京电影学院:影视摄影与制作、文化产业管理、摄影
17、浙江传媒学院:摄影、数字媒体艺术
18、南京师范大学:摄影、服装与服饰设计
19、中国人民大学: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20、北京师范大学:数字媒体艺术
21、四川大学:美术学,考试科目为1、赏析作文(笔试2小时),2、中外美术史常识(笔试2小时)。
22、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艺术史论五个专业校考为笔试(相关专业文章一篇)
二、普通文理类(即非艺术类)
广州美术学院:建筑学(建筑艺术设计)、风景园林(景观艺术设计)专业在湖北省招收普通类理科生,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根据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理科类本科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广西艺术学院:广告学(广告策划,招收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科类考生(我院按照艺术类培养),按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科类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云南艺术学院:建筑学(建筑设计),在湖北省2014年理科招生1人、文科招生2人,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江苏考生美术联考没过,还可以参加一些院校动画的校考,例如合肥学院动画、巢湖学院动画、长江师范学院数字媒体艺术,黄淮学院动画,淮南师范学院动画、摄影、艺术与科技,西安工程大学动画、摄影,长沙学院动画,湖北经济学院动画,南阳理工学院动画,江西服装学院数字媒体艺术,赣南师范学院动画,四川大学动画,河南城建学院动画。具体的请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5年江苏省艺术单招校考时间安排表》(有若干份),里面有详细说明是否需要联考合格。
大部分院校的摄影专业(非美术类)都不需要联考合格,因为该专业是省联考不涉及的专业,专业考试的时候需要考查摄影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但是摄影专业是可以速成的,一些培训机构有专门开设摄影的培训班,可能在一两个月就能速成。
附件1: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名单(31所)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
附件2:教育部批准的参照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高校名单(13所)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
☆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
说明:
1、院校名称前有☆为有招收美术生的院校。其中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虽然没有招收美术生,但是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有招收美术生,同样享受教育部赋予的权利;北京印刷学院、苏州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三所院校只有艺术设计本科专业享受教育部赋予的权利,其他美术专业不享受;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是独立学院(即三本院校)。
2、考生如果在普通高考中文化课没有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仍然可以报考以上院校的本科专业,但是分数要达到这些院校自行划定的文化分数线,同时考生需通过以上学校的专业加试。所以,这些学校每年的报考率都如此之高,除了学校热门外,文化分数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部分院校的文化分数和省控线有关系,如北京印刷学院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要求考生文化分数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当然,这些院校每年报考的人数人山人海,据统计,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0年的报考和录取的比例接近1000:1.55,中央美术学院为1000:50,中国美术学院为 1000:33。
3、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请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办或者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当年的艺术类招生政策,以及以上各校当年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如还有疑问,可致电各省招生办或者省招生考试院以及以上院校招生办。
附件3:艺术特长生和艺考生五点区别
“艺考生”和“艺术特长生”在称谓上看似很接近,其实差别非常大。两者的相通之处在于——都是具备艺术素养的考生报考的。但在报考时间、招生院校、录取规则、入学后所学专业等各方面都很不相同。
“艺术特长生”无需参加美术联考和美术校考
我们通常所说的“艺考生”报考的是高等艺术院校或普通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可以说,他们是相对于文科、理科的第三类高考考生类型,先参加美术联考或单招考试等艺术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后,再参加高考,按艺术类院校的录取标准录取,执行单独的录取分数线。报考高等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业考生,仍然可报考普通高校的“艺术特长生”,并按院校要求参加艺术特长生测试。
而“艺术特长生”则是部分普通高校为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推进学校素质教育而设定的,每年都按教育部政策规定和有关条件录取一些高考成绩达到一定要求、又有艺术专长的考生。一般而言,通过招生院校艺术水准测试,符合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考中享受适当的降分录取优惠。“艺术特长生” 只需参加普通高考,无需参加美术高考。
降分幅度:艺考生>艺术特长生
在降分幅度方面,“艺考生”的降分幅度大于“艺术特长生”。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对“艺考生”的录取,各省将单独为“艺考生”划定文化分数线,按规定,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
而对“艺术特长生”录取来说,对艺术特长测试合格、经报考学校确认的考生,有关省级招办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或者至少在普通本一线至少。换言之,“艺术特长生”参加高考,可以享受加20分的优惠政策。也就是说,“艺术特长生”归属于普通文理科类,只是拥有特长,高考录取分数相对降低,但仍需达到所在文理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所以,参加“艺考生”比“艺术特长生”更有机会以较低的分数进入高等学府深造。
招生计划:目前仅60所左右高校招“艺术特长生”
随着近几年的大幅扩招,招收“艺考生”的高校目前有上千所,不仅是各大美术学院,几乎所有的本专科院校都招收艺考生,“艺考”也因为队伍的不断扩大成了一种社会现实。
而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高校并不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高校有60所左右。
按照规定,招生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而“艺考生”的招生计划有多少就要根据各高校类别和每年招生情况来确定,如果是独立的艺术院校,其招生计划可能是100%,而普通本科高校的艺术计划,要看艺术专业确定的招生人数。
入学后:“艺术特长生”读的不是艺术专业
“艺考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的将是自己所报考的艺术专业,志愿填报是按艺术生类别单独进行的。
而“艺术特长生”入校后就读的大多是文、理、工、医等普通类专业,其志愿将按普通类考生填报,测试合格的“艺术特长生”在志愿填报时必须将指定高校填写在第一批本科A志愿位置。“艺术特长生”选报的是非艺术类专业,被录取后与同专业学生接受相同的专业教育,但作为“艺术特长生”被录取的考生,将参加学校艺术团训练和演出,利用特长为学校艺术社团服务,业余时间进行训练。
要说明的是,“艺考生”和“艺术特长生”这两者之间可以兼顾,“艺考生”如果文化课很出色,也可以向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高校提出申请;同样,“艺术特长生”也可以提前报名参加招生部门和高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以“艺考生”的身份报名。
但要注意的是,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的“艺考生”,在提前批次填报高校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艺术类专业作为提前批录取,一旦其被录取就不可能再被其他院校作为“艺术特长生”录取了。“艺考生”被录取后,就读的也是艺术类专业,不得转至非艺术类专业。
特长测试:“艺术特长生”必须参加
“艺术特长生”的特长测试分为省统考和院校校考两大类。对于组织“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的省(区、市),招生试点高校可以直接使用省统考的成绩,也可以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再进行测试,对于没有组织省统考的地省(区、市),招生试点高校要自行或联合组织艺术特长测试。
考生在艺术特长测试合格后要和学校签订协议,一般选择签订协议的高校做为填报志愿时的第一志愿学校,在高考录取过程中考生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艺术特长生”的文化考试即为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和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联考未过容易出现的几种观念误区
观念误区1.联考未过,剩下能考的学校都不好?
这种观念在很多家长和学生脑海中都存在,其实不然,据业内专家分析之所以有这种观念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
A、大家觉得既然那么多一类大学都必须要通过联考才行,那么剩下的联考没过仍然可以报考的学校是否不是重点大学?
B、没有正确理解联考和校考的意义
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来思考下,为什么要设置联考?联考过线与没过线又意味着什么?
大家试想全国有那么多所大学,现如今百分之八九十的大学都有艺术系(包括北大和清华),这些学校又分别属于一本、二本、三本、专科,如果每个学校都要单独举行一次考试,那么考生不是要疲于奔命,天天赶考?所以为了方便考生和学校的录取各省设置了一次联合考试,俗称“联考” 。近几年联考本科合格线基本都保持在188--191分之间 (总分300分)而通过了联考的学生意味着已经过了艺术类二本和三本的合格线,比如像江汉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武汉工程大学等这些二本学校都直接参照联考成绩来录取学生,不用再单独组织考试。同时也意味着(校考)一本院校需要加试的学校都可以考。没有通过联考本科合格线的学生就意味着二本和三本基本不会录你,后面很多一类大学都不能报考。通俗易懂的理解“联考”其实就是一场“海选” 。
需要重点强调的是即使联考没过,仍然有少数外省的大学可以报考。并且这些学校还都是非常有影响力的一类大学,通常这些学校属于独立自主招生院校不用参照联考成绩。联考没过也不要紧,只要通过这些院校的校考单招考试再加上文化都达标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录取。
观念误区2.联考都未过,校考基本都是艺术一本院校,那不就更没希望了
二、联考没过线,对于校考路子已经很窄了。回去下工夫或许你能考一所不错的大专或者三本,应该是不难。
以下文章是给那些还有艺术梦想的同学建议的,何不调整心态,重新来过。
三、何不选择复读?现在回去学文化课,把曾经担心的文化课部分给打牢实了,到7月份了就能全身心的投入到专先不说你想考大学的目的,既然选择了,何必轻易放弃呢?可以借助这段时间找找为啥没能过联考线的原因。
C. 南京大学普通本科2014年招生简章(江苏)
南京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新形势下,南京大学以“办中国的本科教育誉锋州”为目标,积极探索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为了选拔录取符合南京大学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考生,保证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南京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南京大学根据办学设施和师资力量等实际办学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基团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为培养各行各业的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结合我校“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南京大学继续实行按院系和按学科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2014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350人,分省分专业(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
二、报考条件
凡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的考生均可报考。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就读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新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复检,结果异常者按南京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
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庆蔽(区、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实行按志愿录取。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实际高考成绩应不低于已投档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专业(专业类)录取设定分数级差,级差分为2、1、1、0分(江苏省为1、1、1、0分)。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排序;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一项,且加分不高于20分。
5.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南京大学和相关规定录取。
6.除国防生外,各专业(专业类)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建议非英语考生报考所学语种专业。
7.保送生、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数学基地班、艺术类专业、国防生、定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华侨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南京大学有关招生办法执行。
8.对于江苏省考生还执行以下规定:
(1)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江苏省规定的填报本科院校志愿的要求;
(2)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安排专业,若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达到A+则加3分参与专业排序;
(3)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
(4)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费:
(1)江苏省目前正在对高校学费标准进行整体调整,我校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将按照江苏省调整后的有关学费标准的新规定另行公布。
(2)地理科学类(专业方向为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中外合作办学)单独在江苏省招生,具体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将与江苏省招生计划一起公布。
(3)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学费标准按江苏省调整后的新规定执行,第三、四学年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
2.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年。
3.奖助学措施:南京大学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现设有各类奖学金70余项,各类助学金40余项,总金额达2600余万元。
五、组织机构
南京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南京大学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六、信息公开
按照“阳光工程”要求,南京大学在今年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及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警惕招生诈骗。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传真电话:025-83592888
监督电话:025-83592586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官方微博:@南京大学本科招生(新浪)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3
八、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章程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D.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章程,章程是作用于组织内部的规范性文书。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章程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当下社会,章程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章程具有约束力,是组织所有成员的思想准则和行动规范,每个成员都应该遵章办事。那么相关的章程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证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南京师范大学,是江苏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是江苏省教育厅。中文简称南京师大、南师大或南师,英文名称为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NNU或NJNU。法定地址为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目前设有仙林(栖霞区文苑路1号)、随园(鼓楼区宁海路122号)、紫金(玄武区板仓街78号)三个校区。
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和教育部与江苏省共建高校。
第三条学校对于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相关录取政策参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并落实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审议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各类招生方案并报校党委常委会或校务会议审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处理各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听取招生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意见。
第七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以及拟订各类招生方案,报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指导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开展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条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考生须通过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高考报名资格审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对于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的进档考生(不含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以外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十三条报考学校外语类专业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热爱外语类专业且英语基础扎实,如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并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报考学校体育学类专业,必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以体育统考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安排专业,若体育统考专业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即录取时统一划定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七条对于艺术类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厚生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运动队及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学校依据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本年度相关招生简章开展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至专业大类的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方案,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第五章其它
第十九条学费、住宿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苏价费〔2014〕136号等)和(苏价费〔2002〕369号)。学费按工科类5800元/年,理科类5500元/年,文科类52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体育类5300元/年,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10%。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6400元/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为每人每年6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校全面落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形成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和绿色通道等多元融合的助学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构建发展型资助体系,将“扶困”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形成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四维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助力广大学子成长成才。
第二十二条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邮编 210023);
招生咨询电话:025-83720759;
招生监督电话:025-85891511;
招生信息网址:http://bkzs·njnu·e·cn;
微信公众号:南师招生(nsdzsb)。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