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招生简章2015
『壹』 北京交通大学的土木工程怎么样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是该校的重点专业,国家二级学科,但主要是铁道版方面(詹天佑的权原因)。2014排全国11位,个别专业位居前列,如桥梁,隧道,铁道工程。具体如下。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2015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研究方向
01 桥梁工程
02 隧道与地下工程
03 岩土工程
04 建筑结构
05 土木工程防灾减灾
初试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2 俄语
或 201 英语一 或
203 日语
③ 301 数学一
④ 950 材料力学
或 951 结构力学
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
科目:
05110 土力学
05101 钢筋混凝土结构
参考书:
《土力学》赵成刚等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结构》(上),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四校合编。
备注:
不招收同等学历考生 。
『贰』 2022年北京交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北京 交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 工作 ,保证北京交通大学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交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 高考 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北京交通大学,简称为北京交大;英文名称为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缩写为BJTU。学校法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氏兄外上园村3号。在 山东 省威海市南海新区现代路69号建有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具有 研究生 院的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2017年学校正式进入国家“ 双一流 ”建设行列。
学校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国标10004)和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国标19004)两个代码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学历 证书 ,证 书 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相应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招生除普通类招生外,还有学校本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 艺术 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南疆计划、 民族 班计划、内地 西藏 高中班、歼稿袭 新疆 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港澳台侨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高职(专科)招生全部为普通类招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专业中,有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等7个本科专业在威海校区就读(以下简称“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其他本科专业均在学校本部就读。高职(专科)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永泰庄(北京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党校)就读。
本科标准学制建筑类专业为五年,其他专业为四年,第二学士学位为二年。高职(专科)标准学制为三年。
第五条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北京交通大学设立由校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以及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 就业 创业 指导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根据工作内容下设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组,各工作组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对学校高考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设在本科生院,负责学校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订学校招生章程;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
(五)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组织协调对录取 新生 进行复查等工作;
(七)组织本校单独招生 考试 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疫情防控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敬戚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九)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往年分省计划情况,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政策导向、近年来各地高考报 名人 数和生源质量、 毕业生 就业、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程度、各特殊类型招生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和有关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人数、选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第十条 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高职(专科)招生无预留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招生计划用于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等招生以及艺术类专业的预留。
第四章录取
第十二条 北京交通大学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投档(提档)
1.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2.本部校区和威海校区所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院校均为英语国家学校,大量课程为全英文授课,专业课采用全英文教材,要求较高的英语基础。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3.各类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录取
1.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分专业。分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分。承认投档成绩中所含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2.按学校或院校专业组进行志愿填报的进档考生,录取和分专业时,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或省区有特殊要求的,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录取。对所有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符合各项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
按照专业(类)进行志愿填报,或志愿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中只包含一个专业(类)的进档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直接录取到其所 填报志愿 专业(类)。
3. 在 内蒙古 自治区除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外,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4.外国 语言 文学类专业只招英语考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国际班)、设计学类、全部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全部高职(专科)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国际班)专业有大量课程为全英文授课,要求较高的英语基础,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5.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6.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相应省份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录取。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根据相应省份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仍不足的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特殊类型招生
1.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第二学士学位等各类型招生按照相应的招生简章及相关规定执行。
2. 民族班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有关文件,考生的投档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普通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提档线下40分。
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考生若高考所在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区,所报专业应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五章其它
第十六条 对经由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并被我校确认录取的本科及高职(专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北京交通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指定校区报到。
第十七条 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威海校区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北京本部校区。威海校区不同合作方所办专业之间不能互转。转专业具体政策按学校当年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本部本科各专业除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 学费 标准一般为每学年5000元或5500元,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设计学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
纳米材料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 学习 期间每学年60000元,在加拿大滑铁卢大学(University of Waterloo)学习期间学费标准按当年该校学费标准缴纳。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60000元,在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University of Wollongong)学习期间的费用按照对方标准收取。以上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外方学习期间保留我校学籍,每年按照国内同级 理工 科在校生学费标准的一半缴纳学费。
威海校区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每学年85000元,其他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学年80000元。
在本部校区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为750元至1200元。威海校区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
如果国家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二十条 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每学年750元。
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录取到高职(专科)专业的学生一律不迁户口。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成长 成才。新生报到当天专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学生持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暂不用缴纳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二条 接受考生申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三条 咨询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1688441
威海校区咨询电话:0631-3806000
高职(专科)(清河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10-62905445
学校网址:https://www.bjtu.e.cn
招生资讯网:https://zsw.bjtu.e.cn
微信公众号:bjtuzs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招生遵照本章程执行。
第二十六条 港澳台侨招生遵照本章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对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叁』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如何
北交的土木是该校的重点专业,主要是铁道方面(詹天佑的原因)
在北京地内区,北交的土容木还是有比较大的影响力,你要选择北京,清华去不了就去北交吧,但是一定要选路桥方向,最好就是铁路
北交和中铁的合作很多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工程
研究生和本科生都招生,总体来讲我们学校的土木工程还是不错的,内去年排全国11位,个容别专业位居前列,如桥梁,隧道,铁道工程。工民建相对弱一点,如果考试本科无所谓了,现在是大方向,大二后你可以选择喜欢的专业。
研究生现在考试正是时候,这两年我们在大力招研究生,人数很多,历年情况可以到学院网上去看。
北京交通大学的土木专业怎么样啊
非常不错 根据几年那个不知道有没有用的大学专业排名来看 都在全知卜国200多开设专土木属工程的学校的第10名左右 道路与铁道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之类的都很厉害,离开母校几年了,“优秀是土建人的习惯”这句话一直记在心里。祝愿母校越来越好!
北京交通大学这个学校怎么样啊土木工程强不强
我是北京抄交通大学的,我们的土木有专门的学院的,叫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我们的学院主要有四个专业,分别为:土木工程、土木工程(道铁工程)、环境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
土木工程我们学校还是挺好的,全国综合实力大概十名左右。但是个别方向非常好,比如桥梁与隧道工程、道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等等。相比之下只有结构工程不是很好,可能影响了我们的综合排名,如果你想报考我们学校的话,除了结构工程以外,其他的都很牛~
你好,我问下北交大的土木工程以后就业情况怎么样啊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是该校的重点专业,国家二级学科,回但主要是铁道方面(詹天佑的答原因)。2014排全国11位,个别专业位居前列,如桥梁,隧道,铁道工程。具体如下。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2015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研究方向
01 桥梁工程
02 隧道与地下工程
03 岩土工程
04 建筑结构
05 土木工程防灾减灾
初试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2 俄语
或 201 英语一 或
203 日语
③ 301 数学一
④ 950 材料力学
或 951 结构力学
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
科目:
05110 土力学
05101 钢筋混凝土结构
参考书:
《土力学》赵成刚等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结构》(上),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四校合编。
北李贺京交通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怎么样就业如何
你得拿点东西比较啊,否则不好说。但北交的专业都挺平均的。建筑与土木好像不是一个系的吧。建筑与艺术、土木工程。反正在北交算可以的专业。就业当然是可以滴。进去好好学,找工作不难滴~关键在自己。
北京交通大学的土木工程系好不好
没分啊~~
怎么答。我就是北交土木的。
北京交通大学的土木工程怎么样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是该校的重点专业,国家二级学科,但主要是铁道方面(詹天佑的原版因)。2014排全国11位,权个别专业位居前列,如桥梁,隧道,铁道工程。具体如下。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2015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研究方向
01 桥梁工程
02 隧道与地下工程
03 岩土工程
04 建筑结构
05 土木工程防灾减灾
初试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2 俄语
或 201 英语一 或
203 日语
③ 301 数学一
④ 950 材料力学
或 951 结构力学
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
科目:
05110 土力学
05101 钢筋混凝土结构
参考书:
《土力学》赵成刚等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结构》(上),中国建筑工业出搭扰穗版社,四校合编。
备注:
不招收同等学历考生 。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工程考研科目
您好~这种信息直接上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里查看:
你可以参考北京交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gs.njtu.e.cn/cms/item/113/
我帮你看了下,土木有学硕也有专硕: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 日语
③301数学一
④997结构力学B
其中997结构力学B
《结构力学》(不包含结构的动力计算、稳定计算、极限荷载和矩阵位移法部分)
结构力学(第四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李廉锟
005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81402结构工程
01混凝土结构与砌体结构
02钢结构
03组合结构与混合结构
04新型结构及复杂结构
05新型材料与结构
06工程结构抗震、减震与控制
07工程结构鉴定与加固
08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 日语
③301数学一
④951结构力学A
其中951结构力学A
《结构力学》(不包含结构的动力计算、稳定计算、极限荷载和矩阵位移法部分)
结构力学(第四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李廉锟
更具体的自己去看吧~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怎么样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已有50年的历史,1999年通过建设部组织的专业教育评估,毕业生获得了提前参加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及与英联邦国家互认学历的资格。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涵盖了建筑工程、桥梁工程、地下与岩土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土木工程管理等方向,均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旨在培养从事房屋、桥梁、隧道、地下建筑结构物和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管理等技术和研究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学生在校期间,除公共基础课外,还将学习工程力学、画法几何及工程制图、土木工程材料、结构设计原理等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设有房屋建筑工程、桥梁工程、地下工程、路网规划与设计等近80门,学生可根据社会需求和个人志向选修不同课程,确定自己的主修方向。为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专业设置了实验、课程设计、专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学生通过学习,可受到工程设计和科学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生毕业后,除报考本校或外校的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等专业研究生继续深造外,还可在高等学校、设计和科研单位从事教学、设计、研究工作,也可在施工、管理、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
从2004年开始,在新生中选拔优秀的学生进入“茅以升班”,学校及学院从培养计划、师资配备、教育环境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以加强土木工程专业拔尖人才的培养。
『肆』 北京交通大学自主招生条件
北京交通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试点,2015年我校继续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统一高考,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有理想,具有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成绩优良,对我校某一自主招生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与该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015年我校共有18个专业参加自主招生,其中经济管理试验班和法学专业文理兼收,其他专业仅招收理工类。各专业具体报名要求和简介见附件1。
二、 招生计划
2015年自主招生计划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175名)以内,面向全国招生。
三、 报名及网审
考生须个人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在报名过程中,考生所在中学及高中阶段曾经就读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并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为保证考生材料真实可信,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所有考生和社会监督。
1、网上报名及网审
考生须于2015年3月6日12:00至3月26日12:00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申请报告”及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申请报告”须符合附件4书写规范要求)。
我校设立网审专家组,负责网上报名资料审核。网上报名材料不完整,或所提交“申请报告”和“证明材料”没能说明考生符合申请专业的报名条件及报名要求,将无法通过网审。
考生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推荐信等其他能证明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由专家个人提供的推荐材料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由所在中学、社会团体等单位提供的推荐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推荐材料须直接邮寄到我校,不能交由考生本人随申请材料邮寄。具体要求见附件5。
对于来自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考生,可适当降低证明材料要求。
对于往届考生,仅接受“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极其突出的考生报名,择优进入初审,原则上2014年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达到我校2014年在当地同类统招计划录取最低分50分以内(网上报名时须上传2014年高考成绩证明材料)。
2、邮寄书面材料
请通过网审的考生按时邮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请按如下顺序装订:报名表、申请报告、获奖证书等报名系统中上传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请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书面材料,全部书面材料都要确保于2015年3月31日12:00前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将无法参加初审。
四、 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重点是:审查考生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可信,对申请报告、学习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参加课外实践活动情况等做出评价,记为“成长经历初审评价”;对申请材料中所体现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做出评价,记为“特长与潜质初审评价”。考生的“成长经历初审评价”和“特长与潜质初审评价”各占50%共同形成“初审评价”结果。依据“初审评价”结果,结合各专业和各省区报名情况进行排队择优,最终确定通过初审取得来校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
按要求完成报名,且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将直接通过初审,获得来校参加考核的资格。
考生可于2015年4月底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同时我校将通过初审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正式取得来校考核资格。
2、考核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13-14日到我校参加考核。考核形式包括专业能力测试(笔试、现场演示、实验设计操作、上机测试等)、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
考核重点是对考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心理素质、专业学习能力及学科特长、创新精神及潜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能力素质进行评价,综合评定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水平,此部分成绩记为“特长与潜质评价”成绩。
具体安排见4月底发布的考试通知,本考核没有复习大纲。
3、认定
综合成绩=“成长经历初审评价”成绩×25%+“特长与潜质评价”成绩×75%。根据综合成绩,同时考虑参加考核的各专业、各省区人数情况,以及我校往年在当地的录取情况进行认定,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认定专业及优惠分值。认定结果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者认定结果正式生效。原则上认定人数为自主招生计划数的1.2倍至2倍。
请考生于6月22日以后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认定成绩和认定结果。如2015年进行专业目录调整,考生最终认定专业将相应进行调整。
4、优惠分值
优惠分值是指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与我校在当地同类统招计划模拟投档线可以达到的最大差值。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优惠分值包括10分、20分、30分、40分、50分,具体如下:
除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以外,优惠分值一般包括20分、30分、40分,江苏和上海地区优惠分值包括10分、20分、30分。
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优惠分值一般包括30分、40分、50分,江苏和上海地区优惠分值包括20分、30分、40分。
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评价情况,确定三档优惠分值认定人数占本专业认定总人数的比例。一般中间档占40%左右,较高优惠分值档仅对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考生,一般不高于20%。
对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取得认定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当地一本控制线即可录取。
5、报考及录取
获认定的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统一高考,须按当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我校要求: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填报认定专业,填报的非认定专业无效。
根据获认定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认定专业和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不得低于当地一本控制线。
五、 领导和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2、我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有关中学、本校、生源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上及时公开学校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名考生名单、考核程序、考核评价规则、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录取优惠政策、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复查结果等全部信息。
3、自主招生作为高考招生体系的一部分,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有关中学,将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对中学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在有关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4、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可通过邮箱[email protected],向我校纪委监察处反映问题。
六、 其他说明
我校自主招生不收报名及考核费用,交通费、住宿费等其它费用自理。因家庭经济原因来校参加考核存在困难的考生,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具体见考试通知。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26日12:00。
书面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12:00(以我校收到全部报名资料为准)。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书面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招生资讯网网址:http://zsw.bjtu.e.cn。
七、本方案经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2月
北京交通大学(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位于中国首都,政治、文化、科教中心北京,是教育部直属,由教育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建设高校。学校的“2011计划”、“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是国家首批14个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之一,学校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高校,是具有研究生院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
北京交通大学为中国最早兴办的高等学府之一,历史渊源追溯到1896年,前身是1909年9月清政府在北平创办的邮传部铁路管理传习所,是中国电信工程、交通工程和管理学教育的策源地。1921年合并组建交通大学,曾先后定名“交通大学北京学校”、“北京交通大学”、“国立交通大学”、“国立北平铁道管理学院”、“中国交通大学”、“北京铁道学院”、“北方交通大学”。
截至2014年12月,学校有在校本科生13690余人,博士研究生2593人,硕士研究生7727人,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8052余人,成人学生8324人。有教职工2952人,其中专任教师1790人,中国科学院院士4名,中国工程院院士8名。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10.6亿元,图书馆纸本藏书、电子图书、网络资源等总量793.85万余册。
『伍』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体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英文名称为“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 Haibin College”,国标代码为:14202。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8〕147号文)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学校具有独立校区和独立法人资格,上级主管部门是河北省教育厅。
第五条 学校的举办方是北京交通大学与融河(黄骅)科教有限公司。
第六条 学校秉承北京交通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和先进办学理念,以“进德修业,知行合一”为校训,依托北京交通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立足地方和行业经济发展需求,遵循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成长规律,按照现代教育理念,逐步建立了“因材施教、分类培养、个性化发展、注重实践能力”的人才培育机制,形成了“本科学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才培育模式。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具有创新能力和创业潜质的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
第七条 学校位于环渤海经济圈内的河北省黄骅市,校园产权占地1200亩,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投资总额逾10亿元。涵盖教学楼、行政楼、实验楼、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会堂、体育馆、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教师公寓、教工餐厅等43栋建筑,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已建成了面向全校各专业涵盖工、管、文、艺、经济等学科需求的各类实验室百余个,完全能够满足在校学生的校内实践课程需求。
第八条 学校为本科层次教学,2020年所有招生专业学制4年。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学校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路2009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制定本年度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后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于教育部备案,最终通过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及学校官方媒介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在编制招生计划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本科计划编制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比例预留招生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使用的基本原则为:1、录取平行志愿省区超计划数提档并且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2、投放到本年度学校生源情况好、投档分数高的省区。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考生。
第十三条 学校的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四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按各省安排批次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各省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不超过各省规定的最大投档比例。
第十六条 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相关规定可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在遵循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八条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同分考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按照英语、语文、数学、综合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综合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同分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本章程第二十一条执行。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内蒙古普通类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为准。报考我校的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
第二十一条 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关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确实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意向的进行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的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统考(含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凡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有资格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学校按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我校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为:依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的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其中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报考我校的文理科考生一起排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艺术统考成绩、文化课总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考生的口语加试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关于我校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1500元/生/年。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为:
咨询电话:0317-8887322, 0317-8887323
传真:0317-8887027
网址:zsb.bjtuhbxy.e.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路2009号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61199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