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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2017

发布时间: 2023-10-18 01:23:52

① 杭州师范大学成人教育有哪些专业,杭州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杭州师范大学成扰姿人高等教育函授报名专业招生简章欢迎亮李游报名杭州师范大学成人高考专业,关注报名更多考试。 小熊侄女教一、杭州师范大学简介杭州师范大学简称杭师大,地处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师范教育与传统、文理兼容、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杭师大始终与时俱进、民族共命运,弘文励教、青蓝层出不穷、弦歌不断,坚持“勤慎谦恕、博雅精进”的校训传承,弘扬“包容开放、学与共、追求卓越”的师大精神
二、杭州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报名专业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护理学、临床医学、药学
三.杭州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报名条件1 .专升本:取得经教育部审定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者。
2、本省户籍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因工作原因确需跨市、县报名的,须出具报名所在地社会保障证明; 外省户籍的考生除须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外,还须持我省敬销居住证或报名地点社会保障证明,到居住或工作地点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四、录取办法1、录取原则: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招生政策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在职中小学教师升入专科,护理专业成绩达到合格最低管理分数线的,原则上予以录取(具体政策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3、本校录取的考生,由本校出具录取通知书。
五、学习费用我校按年级收取。 具体学费收取标准为教育类专业一、二年级学费3200元/人,三年级学费1700元/人,共计8100元/人。 医学类和经济管理类专业一二年级学费3600元/人,三年级学费1800元/人,共计9000元/人。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支付学费。
六、毕业和学位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学分,成绩合格,毕业考核合格,取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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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杭州师范大学专硕学科教学(英语)的报考条件有哪些

杭州师范大学专硕学科教学(英语)的报考条件:

1、报考条件对本科的专业和报考前的英语水平没有报考条件限制。

2、但是必须通过它专八水平的初试,分数够即可报考。

杭州师范大学简称“杭师大”,位于杭州,浙江省和杭州市重点建设的百年老校,第二批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创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浙江省双创示范基地,与丽水学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联合培养研究生。

杭州师范大学前身是光绪三十二年创建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是全国建立最早的六大高等师范学堂之一,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杭州师范学院。


(2)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2017扩展阅读:

杭州师范大学的学科建设:

截至2017年1月,学校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1个,与兄弟高校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6个,拥有教育部批准的与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领导与管理硕士。

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6个和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中外合作培养教育领导学硕士项目。有省“重中之重”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5个。有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8个、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6个。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杭州师范大学

③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专业考研需要考哪些科目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教育系2017年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135101音乐

学校简介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坐落在美丽的西子湖畔,学院占地102亩,中国现代音乐教育的先驱李叔同先生早年就在这里从事学堂乐歌的写作和教学,学院因此被誉为全国最美的音乐学院,也是中国现代音乐教育的主要发源地之一。

学科建设

学院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以及艺术硕士和教育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艺术教育五个本科专业,以及音乐教育、音乐学、声乐、钢琴、管弦、民乐、作曲与指挥、舞蹈、艺术教育等九个教学系;设立了南宋乐舞研究中心、张世祥小提琴国际教学研究中心、艺术学研究所、浙派琴筝研习所、音乐教育研究所等5个科研与教学机构;设有交响乐团、舞蹈团、合唱团、民族管弦乐团等四个师生艺术团体。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校官网http://yyxy.hznu.e.cn/index.asp

④ 2017年杭州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学校代号 学校名称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分数线 位次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01 汉语言文学(师范) 20 610 22531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02 汉语言文学 25 603 27768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03 历史学(师范) 30 604 26340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04 人文教育(师范) 30 599 30567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05 汉语国际教育 25 591 37645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06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40 605 26129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07 物理学(师范) 28 596 32641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08 科学教育(师范) 20 601 28909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10 数据科学与统计类 43 582 46021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11 地理信息科学 28 588 40460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12 生命与环境科学类 70 592 36591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13 食品质量与安全 25 583 44452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30 文化产业管理 40 582 46089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32 英语(师范) 40 607 24668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34 英语 90 594 34692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35 日语 50 585 42964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36 朝鲜语 24 580 47755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37 翻译 26 591 37735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38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20 601 28858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40 社会工作 66 579 48684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41 经济学类 86 589 39470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42 管理学类 53 583 44439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43 法学类 136 591 37598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44 小学教育(师范) 10 607 24665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47 学前教育(师范) 16 590 38331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49 特殊教育(师范) 5 582 45738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51 教育技术学(师范) 21 586 41673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52 应用心理学 15 589 38912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54 临床医学 100 598 31412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55 口腔医学 15 597 32072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56 预防医学 20 590 37806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57 药学 30 581 46251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58 护理学 32 577 50450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60 公共事业管理(健康管理方向) 50 585 43099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61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20 587 40785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62 化学类 170 589 39046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63 电子商务类 77 587 40568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66 信息技术与国际服务工程类 192 581 46744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091 国际商务 40 583 44698

拓展资料:杭州师范大学官网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012

本科招生热线: 0571-28865193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5143

杭州师范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学校的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是全国建立最早的六大高等师范学堂之一。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杭州师范学院,2000年前后,杭州教育学院、杭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五校相继并入,2007年学校更名为杭州师范大学。

百余年办学,弘文励教,青蓝相继,学校秉承“勤慎诚恕,博雅精进”的校训精神,长期坚守“人文学堂,艺术校园”的办学特色,不断适应创新创业教育的时代指向,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培养体系比较完备的地方综合性师范大学。

⑤ 杭州师范大学考研招生信息网

网址:网页链接

首先进入“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网页链接)

招生简章

在初试结束后,我们仍要密切关注官网动态,在初试成绩公布一段时间后,官方会公布复试分数线以及复试名单,初试成绩超过分数线的同学可以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官网也会公布拟录取名单,以及考研调剂的相关信息。

因此,我们考研的每一个阶段都要密切关注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注最新消息与重要通知。


杭州师范大学(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省重点建设、杭州市重点支持高校;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浙江省双创示范基地、推研免试资格学校,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创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

截至2022年3月,学校有仓前、玉皇山、下沙三个校区,占地3000多亩;设有23个院部、1个直属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开设本科专业7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18个;有专任教师1773人,有全日制在校生25179人(不含独立学院),其中全日制硕士生4210人、博士生65人,学历国际学生328人。

⑥ 浙江: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院校部委代码:10346,浙江省代码:0020

第六条学校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七条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有校本部(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下沙校区(杭州市学林街16号)、玉皇山校区(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第八条学校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传统,文理并重、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学校秉承“勤慎诚恕,博雅精进”的校训,不断适应创新创业教育的时代指向,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学校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单位和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单位;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示范高校,是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第九条学校拥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医学四大学科群,涉及哲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学校具有学士、硕士人才培养的学位授予权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有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6个ESI排名前1%学科(化学、临床医学、植物与动物学、神经系统学与行为学、工程学和材料科学)。

第十条学校现有19个学院、1个公共教学单位、1所直属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学校现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获教学成果奖10项。

第十一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工2300余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有教育部“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7名、国家杰出青年尺茄科学基金获得者8名、新世纪裂告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8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4名、享受国务院津贴28名、全国优秀教师3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等。

第十二条颁发证书: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学肆困明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2021级大一在学校下沙校区就读,大二转入校本部就读。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招生工作组向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10%之间。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专业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

浙江省:按照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若进档考生总分和位次号均相同,按照“综合素质评价—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余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其中,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按专业组投档的省份,专业组内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组内专业志愿不设级差;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不设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录取总分名次(未公布名次的省份按照该省同分原则排序)—语数外总分—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艺术、体育类专业:

我校艺术、体育类(除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体育类统考(或联考)成绩。

(1)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60%]。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体育专业特招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对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浙江省对体育特招生要求的进档考生,依据《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评分标准与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3.以上录取原则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4.学校在浙江省的“专升本”招生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5.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6.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21年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8.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1)获得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1年普通类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复硕培养试点”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按高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等部分组成。

“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7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3)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4)进入试点项目学生在本科第七学期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升入教育硕士转段考核,合格者以研究生推免方式进入教育硕士阶段学习,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试点,转入相关专业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

(5)拟录取学生,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入学前与我校、省教育厅签订三方协议,实施到岗逐年返还学费,教育硕士毕业后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双向选择任教学校,且服务期不少于6年。如有违约,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2021年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具体录取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的学生入校后按相关专业类培养,分流后进入录取的专业学习,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专业(类)招生计划表。

第二十五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报到日期起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

新生入学时,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专业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专业分流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按类培养招收学生的学费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学校网址: http://www.hznu.e.cn

学校本科招生网: http://undergrad.hznu.e.cn

第二十九条咨询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

招生热线:0571-28865518(2021年6月10日起开通)、0571-28865193

招生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⑦ 浙江考生,今年高考,咨询关于杭州师范大学的信息。

为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积极探索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的精神,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我校在2011年尝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人数
小学教育专业40名;学前教育专业40名;护理学专业80名。
二、报名时间
2011年3月14日—3月25日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有志于从事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护理工作;
4.报考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不少于4个A和2个B,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不少于3个A和3个B,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自荐或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011年3月25日24点,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hznu.e.cn),点击“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为封面装订,于2011年3月25日前以以下两种方式递交材料: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 ,邮编:31001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学校推荐的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会考成绩单;
3.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4.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具有获奖、特长或优势记录,请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证明复印件。
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五、综合测试程序
(一)初审
1.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举行的综合测试。
2.个人自荐的考生我校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名单。
3.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1年4月4日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二)网上确认
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网上确认流程”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用A4纸张打印。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0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综合测试。
(三)综合测试办法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4月16-17日
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
2.测试内容
当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5倍时,学校将安排笔试,笔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为主,具体笔试时间会在网上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的通知。笔试结束后,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划定笔试合格线,上线考生进入面试。
当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5倍时,学校将直接安排面试。
面试分专业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小学教育专业
(1)心理健康测试;(2)仪态仪表;(3)口头表达;(4)书面表达;(5)特长展示。
◆学前教育专业
(1)心理健康测试;(2)仪态仪表;(3)口头表达;(4)艺术素养;(5)特长展示。
◆护理学专业
(1)心理健康测试;(2)仪态仪表;(3)口头表达;(4)情景测试;(5)特长展示。
(四)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1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3.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各专业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
4.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七、收费标准
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八、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监察人员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3.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本招生方案由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hznu.e.cn
学校本科招生网: http://bkzs.hznu.e.cn
通讯地址: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36)
联系电话:0571-28865193
都是二本的。。。。

⑧ 杭州师范大学心理学硕士招收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心理学学术统考推荐书单
1.《普通心理学》,彭聃龄,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以第四版为主,修订版补充】
2.《实验心理学》,郭秀艳、杨治良,人民教育出版社(淡蓝色封皮)。【以此书为主】 《实验心理学》(第三版),朱滢,北京大学出版社。
3.《现代心理与教育统计学》(第三版),张厚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4.《心理与教育测量》郑日昌,人民教育出版社(白底红皮)。
5.《发展心理学》,林崇德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白底红皮)。
6.《当代教育心理学》(第二版),陈琦、刘儒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7.《社会心理学》(第三版),侯玉波,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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