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排名 »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10-25 18:48:20

㈠ 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高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三个项目。相关招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需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基本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中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招生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并且应为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重点型号、重大工程等项目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的骨干人员,或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程技术骨干。

二、招生计划及方向

(一)“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招生计划30名,依托学科如下:

(二)“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博士亩岩销招生计划共20名,具体招生方向和导师如下:

三、报名及选拔

(一)邮件报名

考生请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专项计划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发送至对应学院招生老师邮箱,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姓名(联合培养专项计划考生在“项目名称”后+合作单位名称+姓名)。

(二)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2021年5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见附件2要求提交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寄或送至对应学院博士招生办公室(具体查看联系方式中公布的地址)。

招生学院按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审查并准考的名单进行公示。

(三)网上报名

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200元,网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选拔方式及要求

因受疫情影响,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面试等工作将全部采取线上及远程网络视频形式开展,面试平台选用学信网远程面试平台+腾讯会议(备用)。具体安排请咨询各招生学院。

五、录取

招生学院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综合表现、政审情况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进行公示。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学校于2021年7月发录取通知书,9月入学报到。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

2.总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总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六、体检

所有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一)“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培养方式

1.“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按照《北京理工大学2020版工程博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获得硕士学位的工程博士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

3.学习期满,完成培养环节所有要求,通过论文答辩,符合2021级工程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可颁发工程博士毕业证,并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证。

4.“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学费:第一学年40000元/人,第二学年及以后基本学制内每年20000元/人。

(二)“高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培养方式按照“联合招生、合作培养、双重管理、资源(成果)共享”的培养模式,采取“导师组集体指导,主管导师负迅游责”的指导方式。双方遴选出若干名学术造诣深厚和道德高尚的学术骨干组成培养导师组,作为招生、培养的责任主体。一方确定其中一人为第一主管导师,另一方确定一人为第二主管导师,第一主管导师对博士生培养全过程负主要责任,其他导师协助主管导师负有指导责任。

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6年(含硕士阶段),最长不超过8年;以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

(三)“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枣岁”博士按照对应学科的学术型博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6年(含硕士阶段),最长不超过8年;以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

八、其它说明

1.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己解决。

3.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材料邮寄地址:

中关村校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报考学院工作地点”邮政编码:100081。

良乡校区:北京市房山区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报考学院工作地点”邮政编码:10248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8913781。

学校主页: http://www.bit.e.cn 。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 http://grd.bit.e.cn 。

㈡ 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校全称为北京理工大学,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重点建设的高校。办学目标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本科办学地点分中关村校区和良乡校区:中关村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第二条为了保证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理工大学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党风监督员参加的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八条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和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的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第九条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北京理工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编制。

第十二条北京理工大学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北京理工大学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投放使用。

第十四条北京理工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录取时学校将对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适量增加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十六条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的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按其有关规定执行。艺术类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方式和我校相应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七条北京理工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八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北京理工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理工大学依据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投档分整数位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各科目分数均相同时,根据其专业志愿同时录取。浙江省、山东省考生由相应招生考试机构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考生由相应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投档;投档分整数位相同的考生安排专业时参考相应招生考试机构同分投档的规则执行。我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我校在全国部分省份实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对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按照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当年相应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民族班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港澳台侨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新疆班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对于享受国家政策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本科学制为五年,录取专业均为国际经济与贸易。北京理工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二十一条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英两校联合办学,非英语语种考生需谨慎填报;艺术类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二十二条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按照北京理工大学向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送并公布的要求执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

第二十三条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盲和色弱考生不能录取至理学与材料菁英班;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至理学与材料菁英班、经济管理试验班;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至信息科学技术。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的专业需符合体检要求,否则学校可做退档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北京理工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报考指南。北京理工大学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经济管理试验班、法学、经济学、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外语类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设计学类专业(不含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6000元;社会科学试验班大类招生未分流前学费暂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执行,待专业分流确定后,按照实际专业学费标准补收差额部分;其余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徐特立英才班的学生,本科阶段学费按上述规定执行,硕士、博士阶段按国家及学校有关研究生缴费规定执行。若国家规定的学费标准变化,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北京理工大学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恪守“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保证每一位新生能够顺利报到入学。

第二十六条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查询。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bit.e.cn;E-mail:[email protected];咨询电话:010-68913345,010-68949926。

第二十七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㈢ 北理工拟录取名单哪里看

北理工拟录取名单哗仿在微信公众号里看。打乱悉纤开微信,搜索“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陆塌官方公众号,进入公众号,选择下方菜单栏“招生资讯”点击录取查询,输入考生号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录取结果。

㈣ 北京理工大什么时候校考

北京理工大学考生可于2016年1月15日至2月18日登陆学校“报名系统”(请点击进入网上报名)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选择考试时间(北京考点不进行现场报名;考试时间为3月5日、6日,考生选考其中1天即可)。后续报名安排如下:
(1)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进行报名材料完整性审核。考生请于2月21日前登陆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考生请于2月24日前完成材料补充上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上传作品进行初审,其结果将于2月28日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初审通过考生请于3月2日前完成网上缴费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考生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明,按时参加考试。
2.山东省考点
考生须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湖北省考点
考生须按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4.四川省考点
考生须本人到我校指定的艺术类考试报名点现场报名(报名时对本人进行数码照相,采集相关信息)。四川省考点考生现场确认、报名应携带:
(1)《北京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报名表》(可现场领取,自制表格不受理)。
(2)省招办发放的2016年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报考证(或带有高考考生号信息的相关证件)。
(3)考生本人身份证。
(4)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交自己独立完成的素描、速写或色彩作品1张。
(5)报名考试费:初试100元,复试80元(初试未通过者无需交纳报名考试费)。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中学名称)。

热点内容
最小上大学 发布:2025-05-10 02:25:22 浏览:21
清华大学2013新生名单贵州 发布:2025-05-10 02:23:07 浏览:433
大学生可以创业 发布:2025-05-10 02:15:46 浏览:231
三峡大学最好的专业 发布:2025-05-10 01:54:46 浏览:112
创业计划书大学生范文 发布:2025-05-10 01:53:16 浏览:892
美国大学失联学生 发布:2025-05-10 01:45:14 浏览:270
大学生讲课大赛 发布:2025-05-10 01:44:28 浏览:224
清华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 发布:2025-05-10 01:39:21 浏览:486
华南农业大学2017专业 发布:2025-05-10 01:39:19 浏览:711
网络对当代大学生的影响 发布:2025-05-10 01:30:47 浏览: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