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1.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考研专业硕士招生简章
无 整理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考研专业硕士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日制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公共管理硕士考生、金融硕士的非全日制考生、会计硕士的非全日制考生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0年及以前入学,且2014年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亏缺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方可报考;
(7)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8)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的考生,其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微博]服务中心的认证;
(9)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0)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侦查学专业不属法学门类,该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之销孝辩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慎胡考(截止到2014年9月1日)。
(1)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复试时提交一篇一万字以上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经济学、管理学类)或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经济学、管理学类)。(不包括复试时已经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
(2)对于党校本科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3)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参加金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非全日制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4年或4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1年或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截止到2014年9月1日)。
(1)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复试时提交一篇一万字以上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经济学、管理学类)或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经济学、管理学类)。(不包括复试时已经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
(2)对于党校本科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3)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详见《2014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个别不招收推荐免试生的专业学位在附表1-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专业学位(双证)初试科目一览表的备注栏中注明。
(五)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请按下列要求正确选择报名点:
统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1304Z1-美术学、135107艺术(美术)专业的考生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
联考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的考生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其他专业学位联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非应届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推荐免试生:北京各高校推荐到我校的推荐免试生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外地各高校推荐到我校的推荐免试生须选择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公众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3、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报名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网上支付报考费前,请务必核准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更正报名信息,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3)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它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研招网上完成全国统一报名手续,并按照要求完成现场确认个人相关信息等报名程序,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8)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盖注册章),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2、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
3、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
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
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微博]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6、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备用信息”一栏中,须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注明“全日制学习”、“非全日制学习”。请考生认真、切实填写,否则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伪造证件,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13年12月1日前将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相应招生院系,方可准考。
准考证发放: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写字。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初试时间:
报考专业为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时间如下:2014年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考专业为其它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时间如下:2014年1月4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的考生,初试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
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
5、初试科目:请详见附表1-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专业学位(双证)初试科目一览表,或各学院公布的各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6、初试成绩查询: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各专业学位专业是否有考试大纲参见各学院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提前批复试,具体条件、申请办法及提前复试流程详见商学院[微博]、公共管理学院的相关专业学位硕士招生简章。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4年3月中下旬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cn),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2014年3月中下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对报考统考、各专业学位考生以及单独考试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且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上述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复试时须提交材料:参见各学院专业学位简章。
6、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7、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依情况同我校签订协议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4年6月上旬。
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
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开展调剂工作。
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 请问艺术特长生如何报考
请问艺术特长生如何报考?艺术特长生的国家统招一类院校是59所
这个艺术特长生入校后跟普通高考录取生一样从事普通专业的学习,只在课余按照学校安排参加学校的排练和演出.如果获得这个艺术特长生资格,在高考录取时可以降低20分录取,特别优秀的可以降低80分录取.
有关具体招生和报名办法请关注每年十月份发布的国家统招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这个在阳光高考网和各参与学校的官方网站都有,你可以先查下以往的参考下.
然后1月份会在北京有个艺术冬令营的面试,每个学校都会组织单独的面试.
而且只有拿到这个冬令营的一级优或者一级,参加冬令营结束时的各高校面试签约概率才会比较大.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清华,北大在冬令营会单独组织文化考试.
报考这些学校参考文化分数一定要超过一本线,否则很可能不会和你签约,甚至不给面试机会.
清华,北大还会在艺术冬令营时组织专门的单独文化考试.
1、北京大学30、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清华大学31、南京理工大学
3、中国人民大学32、河海大学
4、北京师范大学33、南京农业大学
5、北京理工大学34、中国药科大学
6、北京科技大学35、浙江大学
7、北京化工大学36、厦门大学
8、北京交通大学37、山东大学
9、北京邮电大学38、中国海洋大学
1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39、武汉大学
11、中国农业大学40、华中科技大学
12、北京林业大学41、华中农业大学
13、北京中医药大学42、湖南大学
14、中国政法大学43、中南大学
15、对外经济贸易大学44、中山大学
16、中国地质大学45、华南理工大学
17、南开大学46、四川大学
18、天津大学47、西南交通大学
19、大连理工大学48、电子科技大学
20、吉林大学49、重庆大学
21、哈尔滨工业大学50、西安交通大学
22、复旦大学51、西北工业大学
23、同济大学5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4、上海交通大学53、长安大学
25、东华大学54、北京工业大学(*)
26、华东师范大学55、首都师范大学(*)
27、上海财经大学56、北京工商大学(*)
28、南京大学57、北京物资学院(*)
29、东南大学58、北京联合大学(*)
以上带(*)的院校为经北京市教委批准的、只限在北京市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院校;
其他均为经教育部批准的、可在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院校(是否招收北京籍的艺术特长考生,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
3. 高考艺术特长生考试的流程问题……
楼上说的貌似是艺术生,跟特长生是两码事.
艺术特长生的国家统招一类院校是59所
这个艺术特长生入校后跟普通高考录取生一样从事普通专业的学习,只在课余按照学校安排参加学校的排练和演出.如果获得这个艺术特长生资格,在高考录取时可以降低20分录取,特别优秀的可以降低80分录取.
有关具体招生和报名办法请关注每年十月份发布的国家统招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这个在阳光高考网和各参与学校的官方网站都有,你可以先查下以往的参考下.
然后1月份会在北京有个艺术冬令营的面试,每个学校都会组织单独的面试.
而且只有拿到这个冬令营的一级优或者一级,参加冬令营结束时的各高校面试签约概率才会比较大.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清华,北大在冬令营会单独组织文化考试.过线才给报名和面试机会,因为这两所报名人数都超多.
报考这些学校参考文化分数一定要超过一本线,否则很可能不会和你签约,甚至不给面试机会.
1、北京大学30、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清华大学31、南京理工大学
3、中国人民大学32、河海大学
4、北京师范大学33、南京农业大学
5、北京理工大学34、中国药科大学
6、北京科技大学35、浙江大学
7、北京化工大学36、厦门大学
8、北京交通大学37、山东大学
9、北京邮电大学38、中国海洋大学
1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39、武汉大学
11、中国农业大学40、华中科技大学
12、北京林业大学41、华中农业大学
13、北京中医药大学42、湖南大学
14、中国政法大学43、中南大学
15、对外经济贸易大学44、中山大学
16、中国地质大学45、华南理工大学
17、南开大学46、四川大学
18、天津大学47、西南交通大学
19、大连理工大学48、电子科技大学
20、吉林大学49、重庆大学
21、哈尔滨工业大学50、西安交通大学
22、复旦大学51、西北工业大学
23、同济大学5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4、上海交通大学53、长安大学
25、东华大学54、北京工业大学(*)
26、华东师范大学55、首都师范大学(*)
27、上海财经大学56、北京工商大学(*)
28、南京大学57、北京物资学院(*)
29、东南大学58、北京联合大学(*)
以上带(*)的院校为经北京市教委批准的、只限在北京市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院校;
其他均为经教育部批准的、可在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院校(是否招收北京籍的艺术特长考生,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
4. 舞蹈艺术特长生
我是去年考上六所全国一流大学的艺术特长生。以下是我的经验之谈,供学弟学妹参考。
艺术特长生考前必须具备至少二年至三年的艺术专业积累,必须由专业的老师指导。舞蹈类必须有舞蹈基础。每年11-12月期间,各高校陆续发布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由于测试时期基本集中在次年的1月初至月底,故应选择考量与自身水平相当,考期不相冲突的几所高校报名。北京是全国一流高校最为集中的城市,故易成为艺特生首选城市。具有较高专业水准的尽可以放心报名。
清华大学堪称全国顶尖级超一流的大学,虽然考场和家长休息的条件不好,但其公平公正的考风,令所有考生家长折服!中国人民大学是我经历过考试的所有大学中最不公正的大学,在我考前热身活动时,一名重庆的考生告诉我,前年,她的非常优秀的学姐都没考上人大,而同组考试的另一个不怎么的学生却考上了。但她认为我的基本功相当优秀,应该能考上的。她还告诉我,对外贸易大学是最为公平的大学,而且不骗考生的报名费,考生参加测试的不用缴纳任何报名费用,还向考生和家长提供休息喝水的场所。当时我没在意这些,事后发现果然如她所称,我和我校的一名非常优秀的声乐女生一齐落选。而我们之前、之后都考上包括清华大学在内的所有参考的一流高校的艺术特长生。之后,我曾经向当时的考官之一---一名国内著名的艺术家写信(因为该艺术家经常在央视出现,是我唯一能认出的考官,我从网络搜找到他工作的单位和职务),得到这位令人尊敬的老师的电话答复,他说对我记忆深刻,十分肯定和欣赏我的专业水平,说很遗憾人大没有选我,并称以后不再参加此类测试活动。北京科技大学也是相当爱才的学校,同去参加考试的同学有熟人考官在考场,但比她技高一筹的没有任何熟人的我仍签下最优惠的协议,而专业也不错的她只拿到降20分的优惠。北师大也很爱才很重视基本功,考后未离场前,考官就饶有兴趣问了我一些问题,一看就知道对我感兴趣。后来果然我以第三名的专业成绩,第一名的文化成绩顺利签约。······武汉大学是个非常搞笑的学校,咨询老师时得知北大清华的一级优的考生一般可签约降至一本线,但最后结果是舞蹈女生全部只降20分,惹得大伙气愤填膺,结果2009年没能招到一个舞蹈特长生!
5. 全国各大学的音乐专业招生简章
这是2007年艺术特长生的招生简章,每年的情况都差不多,参考一下吧。
2007年厦门大学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特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
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 思想政治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第一志愿拟报考厦门大学(非艺术类专业),并具有我校指定的较高水平艺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 1%以内,宁缺毋滥。
三、招收特长项目
1、西洋管弦乐:铜管、木管、中提琴、小提琴。
2、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具有较好的声乐训练基础。
3、舞蹈: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具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
4、民乐:具有较高的演奏表演水平。
四、报名办法
1、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和项目的学生,2007年2月23日前登录厦门大学招生办主页(http://zsb.xmu.e.cn)“普高招生”频道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方法为:网上直接输入有关的个人信息后、下载打印艺术特长生报名表,经个人签名、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粘贴加盖中学公章的个人相片后,即形成完整、正式的报名表。
2、2007年2月25日上午(8:00起)持正式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报名表上相片同底版的近期2寸彩照2张到我校艺术学院办理艺术特长生专业水平测试报名手续。凡参加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取得所在省艺术特长测试的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验证,复印件随同报名表递交)。
五、艺术水平测试
1、测试时间:2007年2月25日下午2:00起
2、测试内容:自选曲目一首(乐器自备,伴奏自带);视唱练耳。
3、测试水平的认定:我校根据测试结果,划定各招收项目的艺术水平合
格线,确定我校艺术特长资格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公示,同时报资格生所在省招办备案。
4、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最终认定的要求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组织省级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的省份的考生,必须具备所在省份的艺术特长生资格并达到我校招收项目的艺术水平合格线,方可最终获得我校的艺术特长生资格。
六、文化考试与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按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本一批第一志愿须填报厦门大学(非艺术类专业)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
七、录取
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经所在省级招生办核准,我校可在出档分数线下 20分以内(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给予录取,并结合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的招生专业计划和录取等情况安排学习专业。若上述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的出档分数线,我校给予加20分进行专业投档录取。
八、其它
1、由于我校在各生源省份的出档线无法准确预测,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的
考生须自愿承担若高考成绩未能达到我校艺术特长生的出档分数要求而对后续非第一志愿院校的录取可能产生的影响。
2、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艺术活动,服从安排,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3、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艺术特长生资格及入学资格。
4、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及时发布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留意关注,并做好有关配合工作。凡未如期按我校的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所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5、本章程仅适用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非艺术类专业的应届高考考生。报考我校音乐系、美术系的考生,请按照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6、 本 章程 根据教育部已颁布的有关文件制订,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有关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九、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
二○○七年一月
艺 术 学 院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创办于1983年,1990年起面向全国招生。1987年获准设立音乐学、美术学两个硕士学位授予点;2003年获准设立艺术设计硕士学位授予点;2005年获准设立艺术硕士(MFA)学位授予点。学院各专业面向港、澳、台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
艺术学院的办学宗旨是:以综合大学为依托,以艺术创作为中心,以学兼中西为基础,以开发潜能为目标,在跨越式发展中建立交叉学科,推动素质教育,培养既具有公民意识又具有独立人格,既继承优秀传统又富于创新精神的艺术人才。
艺术学院下设美术系、音乐系和艺术教学部。
美术系包括油画、版画、国画、雕塑和艺术设计专业;
音乐系包括作曲、音乐学、音乐表演(键盘、管弦乐、民乐、声乐)和舞蹈专业。
艺术教学部的任务是面向全校开展素质教育。
此外,学院于1999年与欧洲艺术家共同建立了“中国欧洲艺术中心”。
艺术学院现有教授16人,副教授27人。二十几年来,学院培养了大量优秀毕业生,广泛分布在国内外的艺术团体和教育系统。一批师生先后在国际和国内艺术比赛中获得大奖。
音乐系
音乐系现有6个教研室(声乐、钢琴、民乐、器乐、理论作曲、舞蹈),54位教师,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2人。外聘教授有:著名指挥家郑小瑛及厦门爱乐乐团的乐队长、首席,作曲家鲍元恺,杜兆植,合唱指挥家娅伦格日勒等。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主要培养从事音乐教师、宣传部门、文化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复合型的音乐师资和音乐专业人才。
音乐教育开设课程:政治、文学、哲学、外语、体育、教育学、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形体舞蹈、键盘乐、民乐、西乐、合唱指挥、和声、复调、即兴伴奏、小乐队编配、歌曲分析与写作、现代音乐、音乐赏析、曲式与作品分析、民族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音乐美学、电脑音乐制作、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教学实习、艺术实践等。
音乐表演学科下设有七个专业方向,向全国招收本科专业有:声乐、键盘、民族器乐演奏、西洋管弦乐演奏、理论作曲、舞蹈,2006还特别增设了艺术管理专业。
音乐表演开设课程:理论主修课、作曲主修课、声乐主修课、民乐主修课、西乐主修课、键盘乐主修课、舞台表演艺术,其余课程与音乐学的课程相同。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
电话:0592-2182405、2181631
传真:0592-2185990
这是联系方式,参考招生简章,再和学校联系一下吧。
6. 跪求2014年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公布日期以及招收专业
每个学校都有第二学位,看你想考哪个啊,各个学校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
给你举个例子吧“
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知识产权法第二学士学位生招生简章
为培养从事知识产权法实务和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人才,满足知识经济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对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需求,我校2014年继续招收知识产权法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学制
招生计划25人。其中第一学士学位为理、工、农、医类学位者19人,同等情况下信息技术类专业毕业生优先;第一学士学位为经济管理类学位,或第一专业为外语类专业者6人,同等情况下日语专业毕业生优先。
学制为全脱产学习两年。
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已经获得非法学学士学位的往届生或将在2014年8月31日前获得非法学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考生原则上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中国人民大学招生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普通高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本科毕业于高职院校、二级学院、独立学院和民办学院的学生;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以及在校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者。
三、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www.rdzs.com)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资料。
(二)资格审核: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考生可于报名一周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www.rdzs.com)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三)报名材料:
1、用A4纸打印报名表,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
2、将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贴于报名表背面;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大学前三年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并加盖
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往届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请将以上材料于2013年12月25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不全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四、体检与报到
(一)体检地点与时间: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4年1月10日8:00-11:30到中国人民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需空腹)。
(二)报到时间与地点:通过初审的考生完成体检后,于2014年1月10日9:00-16:00到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北区食堂四层403室)报到。
(三)报到程序:考生持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
请提前办妥,否则无法参加考试)到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现场照相并领取准考证(不得由他人代报),根据准考证所示内容提前熟悉考场,了解考试安排。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语文、英语。
(二)考试范围:语文为大学语文,难度相当于高考水平;英语考试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水平,不考听力。
(三)考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详见准考证)。
六、录取与复查
(一)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名单,调阅并审核考生档案。
(二)录取时将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三)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学校将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各个环节核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发现条件不符者,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七、时间表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8日至2013年12月11日
(二)接收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5日(以我校收到日期为准)
(三)体检时间:2014年1月10日8:00-11:30
(四)报到时间:2014年1月10日9:00-16:00
(五)考试时间:2014年1月11日
(六)网上查询考试成绩时间:2014年1月下旬
(七)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14年6月初
八、学费标准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生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学年。若教育部和北京市调整学费标准,我校收费标准将相应调整。学校为学生安排住宿,宿费自理。
九、毕业和就业派遣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及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享受研究生班毕业生待遇;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按本科毕业生对待。学生毕业时,符合派遣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就业派遣。
十、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www.rdzs.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10—6251543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十一、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文章来源于易贤网http://www.ynpxrz.com/n483651c1357.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