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 2022考研河海大学计算机专业招生简章-招生目录-初试范围/科目-什么时候公布
考研的同学都知道,每年的七月到九月,研招院校会发布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终生目录,大家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备考,考研报名及参加院校的考研初试考试,我们整理“2022考研河海大学计算机专业招生简章-招生目录-初试范围/科目-什么时候公布?”相关内容,一起来看。
河海大学计算机考研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及考试范围什么时候公布?
计算机专业是为面向国家重点发展战略、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需要和企事业单位对计算机专业人才的需要,在计算机工程应用、计算机项目管理等方面为用人单位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创新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
招生简章一般会公布下年该院校所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同时还公布招生人数、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以及适合报考该专业的适合专业。时间大概在7-9月份,集中在八九月份,大家可以在这个时间段,及时关注目标院校的招简公告(因为一旦目标院校今年不招收想要报考的学校时,需要再找新的目标院校,没准到时候备考资料都要换,不要做无用功呀!)
查看院校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招简中的报考条件、学费学制、初试复试条件与要求,都是很重要的参考信息,为了让大家提前了解相关内容,大家可以先提前查看历年河海大学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等(等2022考研招简目录公布后,依然在此地址更新,大家记得关注哈!)
河海大学计算机考研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及考试范围
河海大学计算机专业招生院校及专业
如何查询考研院校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首先找到要查学校的主页,找他们的研究生院。再找研究生院中的招生信息或招生就业一栏,就可以找到他们的最新考研专业目录和参考书目。或者进了主页后就直接找招生信息一栏,也可以找到。
哪里可以查考研用书和考试科目:
1、研招网或者招生单位官网的专业目录可以查各个专业的考试科目。
2、招生单位官网可以查考研用书,但不一定所有单位都公布了参考书目,有的招生单位只公布了考试大纲。
计算机各专业考试科目知识结构:
程序数据结构常考考点梳理:
1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各类排序算法的特点及比较2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堆排序3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带权图的最短路径算法及应用4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对m阶B树定义的理解5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对无向连通图特性的理解6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森林与二叉树之间的转换以及转换过程中结点7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完全二叉树中有关结点个数计算8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二叉树的遍历9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线性表中单链表相关算法设计与实现10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队列和栈结构的概念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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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河海大学08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别和人数
2008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工程硕士招生领域详见附表1,项目管理领域招生人数不超过100名,其他领域招生人数由学校自行确定。
工商管理硕士(MBA)计划招生75名。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罩芹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附表3。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中旬,各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于6月30日前在学位中心网站(www.cdgdc.e.cn/zz08.html)公布。工程硕士、MBA考生可就近选择报名点报名,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须在江苏省报名。在江苏省内报考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4日至7月13日,报名网址为zzlk.nuaa.e.cn;在外省报考的考生在所在省级学位委员会指定的网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在“备注一”中填写物铅毕责任学院代码及名称,如“01水文院”,在“备注二”中填写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名称,如“水力学”。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7月18日-21日
现场确认地点:在江苏省内报考的考生在我校现场确认,在外省报考的考生在所在省级学位委员会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网报后生成的资格审查表(样表)及证明其符合所报考学位类别条件的有关材料。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及“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处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31日前交我校研究生院(属异地合作办班的考生由责任学院集中统一交到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名考试费
每门考试科目报名考试费为80元。
三、考试
1.考试时间
学位类别
考试科目与时间
2008年10月25日
8:30-11:30 2008年10月25日
14:30-17:00
2008年10月26日
8:30-11:30
2008年10月26日
14.00-17:00
工商管理硕士(MBA)
综合能力
英语
/
/
工程硕士
/
/
GCT
/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
政治理论
GCT
专业基础课
工程硕士第二阶段测试时间将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入学考试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考试地点 联考科目考试地点由所在省级学位委员会指定,自命题科目考试地点由我校指定。
四、录取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专业综合测试),自主择优录取。
五、培养费用
1.工程硕士培养费:
招生领域
收费标准
异地办班收费标准
招生领域
收费标准
异地办班收费标准
机械工程
22000元 22000元-28000元
农业工程 22000元
22000元-28000元
电气工程
环境工程
控制工程
电子与通信工程 24000元
24000元-28000元
建筑与土木工程
计算机技术
水利工程
软件工程
测绘工程
工业工程 28000元
地质工程
项目管理 36000元
交通运输工程
物流工程 32000元
2.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费:56000元。
3.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激则费:管理科学与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32000元,其他专业24000元;
六、其它事宜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规定,除工程硕士外,其他学位类别禁止异地办学。
七、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 邮编:210098
电话:025-83787338 传真:025-83787337
E-mail:[email protected] Web: gs.hhu.e.cn
第一部分 工程硕士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
(1)“GCT”考试 第一阶段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 “GCT”命题依据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综合测试 第二阶段进行专业课、专业综合(面试)测试,专业课考试科目详见附表1。专业课、专业综合(面试)命题、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2.接受2007年未被录取的“GCT”成绩高分考生的申请
2007年参加国家统一组织“GCT”考试而未被录取的具有学士学位的高分考生可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需申请的考生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gs.hhu.e.cn)下载申请表,按要求填好后于2008年7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对于符合我校规定的“GCT”成绩的考生,将组织参加第二阶段专业课和专业综合(面试)测试。考生可直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第二阶段考试的相关事宜。
三、录取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全国工程硕士指导委员会有关评估要求,我校自行确定工程硕士的“GCT”合格分数线,并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四、培养方式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按培养方案培养。录取为工程硕士的人员,一律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学习期间仍为原单位的在职人员。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附表1:
河海大学2008年工程硕士招生领域及专业课考试科目
领域代码及名称
专业课(同一学院同一领域任选一门)
责任学院
430102机械工程
机械设计 17机电院
430108电气工程
电路 06电气院
电子技术基础
430109电子与通信工程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07计信院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430111控制工程
电路 06电气院
电子技术基础
430112计算机技术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07计信院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430113软件工程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430114建筑与土木工程
港口工程 03交通院
材料力学 04土木院
水力学
工程经济
430115水利工程
工程水文学 01水文院
材料力学 02 水电院
工程经济
工程移民(仅限移民方向班)
港口工程 03交通院
430116测绘工程
工程测量 04土木院
地理信息系统原理与方法
430118地质工程
构造地质学
材料力学
430123交通运输工程
港口工程 03交通院
交通规划
430128农业工程
土壤学与农作学 14农工院
430130环境工程
水力学 05环境院
环境规划与评价
环境工程概论
430137工业工程
项目采购 08商学院
管理学
430140项目管理
项目采购
管理学
430141物流工程
项目采购
管理学
附表2:
河海大学2008年工程硕士专业课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GCT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机械设计
《机械设计》 邱宣怀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第4版)
电路
《电路》 邱关源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86年
电子技术基础
《电子技术基础(模拟部分和数字部分)》(第四版) 康华光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C语言程序设计》 谭浩强编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雷晓平等编著 人民邮电出版社
材料力学
《材料力学》(第四版) 孙训方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年或《材料力学》徐道远等编著 河海大学出版社 2006年
水力学
《水力学》 李家星 赵振兴主编 河海大学出版社
工程经济
《工程经济学》 陈守伦 河海大学出版社 1996年
港口工程
《港口水工建筑物(I)》 韩理安主编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2年
工程水文学
《工程水文学》 詹道江 叶首泽主编 水利水电出版社
工程移民
《中国移民政策与实践》 施国庆等 宁夏人民出版社 2001年
工程测量
《工程测量》 张正禄等编著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5年
地理信息系统原理与方法
《地理信息系统概论(修订版)》(第二版) 黄杏元等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年
构造地质学
《构造地质学》(第二版) 徐开礼 朱志澄主编 地质出版社2002年
交通规划
《道路交通规划》 李旭宏 东南大学出版社 1997年
环境规划与评价
《水资源保护规划理论及技术》朱党生 王超等著 中国水利出版社 2001年
环境工程概论
《环境工程概论》朱蓓丽主编 科学出版社
土壤学与农作学
《土壤学与农作学》张明炷主编,中国水利电力出版社
项目采购
《项目采购管理》 冯之楹编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1年8月
管理学
《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四版) 周三多等主编 复旦大学出版社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考试大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3. [江苏考研]2023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一览表
2023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从哪里看?
目前河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内容/参考书目、报考条件与要求等已公布,为了方便各位考生能及时找到相关内容,猎考考研小编发布河海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类文章,一旦河海大学2023考研招生信息公布了,将会及时为进行更新汇总,各位考生可以ctrl+D收藏此页面,便于下次能及时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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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江苏16所双一流高校公布考研招生简章
近日,江苏已有十六所双一流高校陆续公布2023研究生招生简章,例如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天航空大学、河海大学等等。
5. 河海大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文件精神与要求,现将《河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招生目录。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参考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招收推免生人数及生源情况等予以适当调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数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6. 2022年河海大学招生章程
河海大学是一所拥有百年办学史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拥有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和常州校区三所校区,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河海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2022年)”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河海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2022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河海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拥有百余年办学历史,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
学校在南京市、常州市设有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和常州校区,学校注册地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学校网址是。西康路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江宁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常州校区现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晋陵北路200号,2023年将整体搬迁到位于常州市金坛区长荡湖畔现代化绿色新校园。
第三条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学生根据录取专业分年级分别在相应校区就读。学业合格者颁发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本科生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含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新疆协作计划、南疆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等),港澳台侨招生及中学保送生。
第五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选拔。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为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
(一)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包括年度招生总计划及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二)制定学校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三)审议学校招生宣传的总体方案;
(四)定期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指导性意见;
(五)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2022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收普通本科生5410名,招生专业73个。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省(区、市)的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在各省(区、市)划定的重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填报河海大学志愿且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如投放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仍未完成的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学校专业排序分采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投档分,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所有已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科类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各省(区、市)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语数总分、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十四条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项目。学校在遵循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规则前提下,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凡获得学校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认定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202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政策和学校有关招生章程录取。
第十七条大禹学院分水利类(大禹强化班)、工程力学(大禹徐芝纶班)、计算机类(大禹强化班)3个专业(类)进行招生,绝大部分学生可推荐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实施“本硕博”贯通式培养。
水利类(大禹强化班)学生入校后向土木、水利和海洋工程专业进行专业分流。其余学生按大类培养,在第三学期结束后进行专业分流,分流专业均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包括: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和土木工程。
计算机类(大禹强化班)学生按大类培养,在第三学期结束后进行专业分流,分流专业均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第十八条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2个专业按数学类招生。学生入校后按大类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河海大学和英国阿伯瑞斯特维斯大学(Aberystwyth University)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环境科学专业学生。学校面向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省(区、市)招生。
河海里尔学院为河海大学和法国里尔大学(Université de Lille)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收土木工程和机械工程专业学生。学校面向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区、市)招生。
第二十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招收国家专项计划,按照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录取。
第二十一条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法语语种考生,其他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各专业(不含河海里尔学院相关专业和语言类相关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二条录取时,学校所有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无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限制。
第二十三条各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告生源所在招生考试机构,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提供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区、市)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六条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5200-6380元(按专业收费),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6800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年26400元,河海里尔学院的土木工程、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8000元。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江宁校区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常州校区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至1500元。购买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有关费用自理。如遇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有40余项学生奖助学金,奖助学金覆盖面超过70%。学校建立了“奖、贷、助、勤、免、补、减、偿”八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构建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扎实做好精准资助和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学子奋发成才。
第二十九条河海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 话:025-58099483
传 真:025-58099489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
监督及申诉电话:025-83786255
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河海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