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招生代码
A. 为什么南通大学会有两个代码,分数线也不一样(一个是1291 一个是1791)
因为南通大学有一本和二本,分属于提前批次和普通批次,所以在院校代码和分数版线是完全不相权同的,另外由于办学情况的不同,也存在每年院校代码的变动。
教育部为高校编排的代码有5位(此代码全国通用),各省教育考试院为高校编排代码有4位(此代码一般作填报高考志愿用,同一所高校在不同省份代码也不一样),由于高校办学情况每年都有变动,所以高校代码也有变化。
(1)南通大学招生代码扩展阅读:
院校代码由教育部统一编排,号码有5位。各省教育考试院为方便高考生填报志愿,将有在本地区(包含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高校重新编排,号码有4位。由于每年高校办学情况有变动,故高校代码有调整。
截至2019年6月教育部公布,全国正规高等学校共计2956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688所(含独立学院257所),成人高等学校268所。
B. 2022年南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南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 一 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我校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体类、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 西藏 内地班、定向招生计划、南疆单列计划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通大学。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304,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基本学制:四年(部分专业五年制)
办学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啬园校区),启秀路19号(启秀校区)
第四条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南通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南通大学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局培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通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六条 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 校招 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 江苏 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 考试 院领导下实施,接受学校监督检查处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通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zs.ntu.e.cn)查询。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 志愿 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桐扒唯
(三)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课程。
(四)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美术、音乐、 体育 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体类统一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参照学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报考。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此慎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实行 计算机 远程网上录取。
(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二)普通类招生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不含艺体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江苏省:当投档分相同时,选考历史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选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仍相同,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
江苏省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仍相同,高考改革省份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情况后择优录取。
(三)艺体类招生
报考我校美术、音乐、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 分数线 。
对于进档的艺体类考生,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如该省无明确的投档规则,美术类及体育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加省专业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音乐类以省专业统考成绩为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投档分相同时,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以专业分优先、音乐类专业以高考文化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我校艺体类录取规则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符,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五)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有招收田径、击剑、乒乓球项目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凡取得相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录取办法依据其体育专项测试等级和文化考试成绩,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按照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七)我校面向江苏省内部分地区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按照江苏省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培养按照江苏省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十)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一)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 学费 ,文科类专业5200元,理科类专业5500元,工科类专业5800元, 艺术 类专业6800元,体育类专业5300元,医学类专业6800元,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学)21600元,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26400元,优势学科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上浮10%。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南通 大学新生 入学须知》为准。
(二)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学校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800元、1000元三类,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包括多层次、多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助学贷款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 学生报到后须接受体格检查,对体检结果明显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不符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 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170(兼传真)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监督电话:0513-85012062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ntu.e.cn
南通大学招生微信公众号:南通大学本科招生
南通大学招生小程序:南通大学本科招生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南通大学负责解释。
C. 南通大学代码
南通大学代码:10304
院校代码由教育部统一编排,号码有5位。各省教育考试院为方便高考生填报志愿,将有在本地区(包含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高校重新编排,号码有4位。由于每年高校办学情况有变动,故高校代码有调整。
南通大学学校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江苏省十五所重点建设大学成员,国家“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首批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培育支持高校,全国首批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3)南通大学招生代码扩展阅读:
南通大学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教职工3152人,其中高级职称以上1549人,博士、硕士生导师1300余人。共有两院院士10人(含双聘院士9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2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4人,奥运会冠军1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第一层次1人,第二层次10人,江苏省特聘教授17人。
D. 为什么南通大学一个代码是1301,另一个是1445,哪一个好啊
截止至2020年9月14日,南通大学的代码只有:10304一个,从授誉方面来看,南通大学是挺好的。
南通大学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学校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江苏省十五所重点建设大学成员,国家“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首批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培育支持高校;
全国首批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江苏省首批创新创业示范高校,江苏省首批教学工作先进高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典型“莫文隋”精神的发源地。
(4)南通大学招生代码扩展阅读:
中共南通大学第三次党代会确定了“8050”的奋斗目标,即到2023年,经过五年的奋斗,学校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跻身全国80强,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到2032年,即建校120周年时,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跻身全国50强,建成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大学。
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既定目标,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实施“人才集聚、特色造峰、创新驱动、文化引领”四大战略,重点推进“八项工程”,全面提升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E. 2022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章程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择优录取考生,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我院相关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全称: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3993,学院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基本学制:四年(部分专业五年制)
办学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京大道999号
第四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科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实施,接受南通大学监督检查处以友唤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院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院分省招生计划。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三)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院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四)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院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一条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学院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一)根据各省(自治区、蚂散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二)普通类招生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不含艺术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江苏省:当投档分数相同时,选考历史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选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仍相同,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
江苏省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仍相同,高考改革省份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闷告氏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后择优录取。
(三)艺术类招生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对于进档的艺术类考生,以所在省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分相同时,按专业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四)我院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五)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六)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院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三条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收费标准
(一)学院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3]154号、苏价费[2013]281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二)根据《高等学院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学院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200元,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学院设有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在内的奖助体系,具体申报评选办法参见。
第十六条学生报到后须接受体格检查,对体检结果明显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不符者,学院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京大道999号邮政编码:226007
咨询电话:0513-85015987
电子信箱:xlxgb@
招生监督电话:0513-85012062
招生信息网址: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微信公众号: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与就业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