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医药大学招生计划
『壹』 湖北中医药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志愿填报马上就要开始了,让我们提前先了解一些院校的招生简章吧!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湖北中医药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湖北中医药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湖北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北中医药大学,是湖北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有两个校区,黄家湖校区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6号,昙华林校区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特1号。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为10507,学校在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以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类别有普通高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中西部协作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中外合作办学、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实施 “阳光工程”,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此漏凯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搜世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主管部门、学校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学校在调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十二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优先按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的高考改革方案和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制定相应的录取方案。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各招生专业(组)对应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森唤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十四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湖北省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体检规定。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条 中医学(“5+3”一体化)是学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要求设立的专业,即5年本科阶段合格后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最新相关规定核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收费,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相关学生资助政策,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并实施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工处及学院以书面形式请假,得到学工处及学院批准后,方可视为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应征入伍新生需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校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6号;
咨询电话:027-68890297 027-68890299;
微信公众号:hbtcmzsb;
传真:027-68890050;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hbtcm.e.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贰』 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博# 导语】 无 考博频道从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了解到,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湖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较早开办中医本科教育和最早开办中医研究生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北省第一所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湖北省首批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省属高校。学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一、“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选拔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
二、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及录取类别
学习年限: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6年。
悄卜亮培养方式:全日制。
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2023年9月1日)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弊衫6.报考中医临床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只限医药院校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硕士生,且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或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7.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型的考生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得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或已获得学术学位型医学硕士学位(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长期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
(2)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二)英语水平及科研成果要求
具体要求符合招生学院规定,详情见各学院招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附件2)。《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见https://yjs.hbtcm.e.cn/info/1006/5147.htm。
四、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严格对照报考条件,于2022年11月18日-11月27日登录研招网博士生网报系统(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
2.学籍学历
根据国家教育部对报考资格审查的要求,所有考生必须提供本科(无本科学历,请提供专科学历)、硕士研究生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并确启宽保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验证报告在2023年3月前有效,否则不准报考。具体情况如下:
(1)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双证硕士)须提供本科(或专科)和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授予信息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本科(或专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学信网)。如学信网无法做出相关学历在线验证,请提供省级教育相关机构(如湖北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此类方法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学位授予信息认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学位网)。
3.上传材料
请按照以下顺序制作成一个含目录和页码的PDF文件,文件命名为“报考学院+报考导师+考生姓名”,相关表格可在附件中下载。需上传材料内容如下:
(1)《湖北中医药大学报考“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自查表》(附件3);
(2)《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4),包括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及其他原创性科研成果,不超过1500字;
(3)《湖北中医药大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5);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复印在一张A4上;
(5)本科、硕士阶段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位证书以及学籍学历相关证明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硕士成绩单(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托福;雅思;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等);
(8)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附检索报告)、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
(9)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往届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附件6);
(11)报考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附件7),内容包括对考生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身心素质、专业基础和科研潜质等的综合评价,并明确表示是否同意其报考;
(12)报考学院招生细则中所需的其他材料。
4.缴纳费用
报名费用190元,请在通知限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在研招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依次完成网报,上传材料与缴费,三者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11月18日-27日(如有更改及其他缴费要求,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1.初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网报信息进行初审,不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复审
各学院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校、院、导师三级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3.确定入围名单
各学院组织导师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按一定比例(不超过1:3)确定入围学科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
六、学科综合审核
考核具体内容及方式详情见各学院招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附件2)。
七、拟录取
1.学院根据导师招生名额,按照申请者学科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申请人科研学术情况、综合考核各项成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2.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将拟录取名单连同审核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校园网主页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并经体检、政审、签订毕业要求协议、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经公示拟录取的考生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即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往届毕业生入学当年4月份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如无法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将取消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
3.通过“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在录取前通过协议方式签订,须达到导师提出的毕业要求,且不低于以下要求:
(1)中医学学术学位型:有至少2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A类或B类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与申请专业相关的A类论文)。
(2)中药学学术学位型:有至少2篇博士研究方向相关的A类论文。
(3)中医专业学位型:有至少2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A类或B类论文。
八、学费及奖助体系
1.学费标准
学术学位型博士生10000元/年;专业学位型博士生12000元/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我校将及时公布有关收费信息。
2.奖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其他奖助政策按国家、湖北省及我校相关文件执行。
九、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对于弄虚作假、违反招生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三年内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取消入学资格。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3.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及各招生学院“实施细则”中的报名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审核、不予录取等后果由报名人自己承担。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不予退还。
4.期刊范围、作者与单位署名要求及我校其他研究成果认定办法等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中医校〔2022〕87号)审定。
5.办理博士入学手续前出现违反校纪校规、不遵守学术道德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申请人拟录取资格。
6.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普通招考的专业与“申请-审核”制报名一致。
7.如因教育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信息更新,以最新发表信息为准,请随时关注学校相关通知。
8.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6号
邮编:430065
研究生处主页:https://yjs.hbtcm.e.cn/
联系人:郝老师;朱老师
电话:027-68890083;027-68890184
附件:2023“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科研计划书.doc
附件: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针灸骨伤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docx
附件:基础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docx
附件: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docx
附件:中医临床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docx
附件: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湖北中医药大学报考“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自查表.xlsx
原文标题: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js.hbtcm.e.cn/info/1025/5179.htm
『叁』 2022年北京中医药大学在湖北招生计划及招生人数 都招什么专业
2022年北京中医药大学在湖北招生计划:中医学专业招生1人、中医骨伤科学专业招生1人、康复治疗学专业招生0人、药事管理专业招生1人、公共管理类专业招生1人。
2022年北京中医药大学在湖北招生计划
北京中医药大学简介
学校现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基地56个。其中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4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1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10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监管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1个,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台湾中医药研究基地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