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15招生计划
1. 南通大学有哪些专业
南通大学招生专业共计有81个,分别有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自动化、体育教育、英语、生物科学、预防医学、电子信息工程、医学影像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学等,具体更多完整招生专业请看下表。
南通大学招生专业一览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1 汉语言文学(师范) 四 文科
2 秘书学 四 文科
3 新闻学 四 文科
4 汉语国际教育 四 文科
5 历史学(师范) 四 文科
6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四 文科
7 社会工作 四 文科
8 行政管理 四 文科
9 公共事业管理 四 文科
10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 文科
11 工商管理 四 文科
12 人力资源管理 四 文科
13 会计学 四 文科
14 应用心理学 四 文科
15 英语(师范) 四 文科
16 商务英语 四 文科
17 翻译 四 文科
18 日语 四 文科
19 护理学 四 文科
20 物理学(师范) 四 理科
21 应用统计学 四 理科
22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四 理科
23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 理科
24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 理科
25 工商管理 四 理科
26 人力资源管理 四 理科
27 会计学 四 理科
28 电子商务 四 理科
29 物流管理 四 理科
30 应用心理学 四 理科
31 英语(师范) 四 理科
32 翻译 四 理科
33 商务英语 四 理科
34 日语 四 理科
35 化学(师范) 四 理科
36 环境工程 四 理科
37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 理科
38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四 理科
39 生物科学(师范) 四 理科
40 生物技术 四 理科
41 海洋技术 四 理科
4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 理科
43 机械电子工程 四 理科
44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 理科
45 电子信息工程 四 理科
46 通信工程 四 理科
47 电子科学与技术 四 理科
48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四 理科
49 自动化 四 理科
5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 理科
51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四 理科
5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 理科
53 软件工程 四 理科
54 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 四 理科
55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四 理科
56 物联网工程 四 理科
57 土木工程 四 理科
58 工程管理 四 理科
59 建筑学 五 理科
60 纺织工程 四 理科
61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四 理科
62 服装设计与工程 四 理科
63 轻化工程 四 理科
64 临床医学 五 理科
65 口腔医学 五 理科
66 康复治疗学 四 理科
67 医学影像学 五 理科
68 生物信息学 四 理科
69 预防医学 五 理科
70 医学检验技术 四 理科
71 护理学 四 理科
72 工业设计 四 理科
73 地理科学(师范) 四 理科
74 地理信息科学 四 理科
75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四 理科
76 环境科学 四 理科
77 交通工程 四 理科
78 交通运输 四 理科
79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四 理科
80 药学 四 理科
81 药物制剂 四 理科
南通大学重点特色专业名单
1.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英语、汉语言文学、预防医学
2.省级品牌专业:汉语言文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临床医学、自动化、预防医学、生物科学
3.省级特色专业: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自动化、体育教育、英语、生物科学、预防医学、电子信息工程、医学影像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学、物理学、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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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南通大学有哪些专业及什么专业好
南通大学有哪些专业及什么专业好
南通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2004年由原南通医学院、南通工学院、南通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原南通医学院、南通工学院的前身分别是私立南通医学专门学校和南通纺织专门学校,由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于1912年创办。
南通大学比较好的专业有:
自动化、生物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商务、土木工程、教育技术学、思想政治教育、纺织工程。
南通大学招生的专业有:
自动化专业
生物技术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电子商务专业
土木工程专业
教育技术学专业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纺织工程专业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
护理学专业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工商管理类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药学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应用化学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网络工程专业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
医学检验专业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
物理学专业
医学信息学专业
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
工程管理专业
通信工程专业
预防医学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
生物科学类专业
工业设计专业
物流管理专业
地理信息系统专业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旅游管理专业
化学专业
社会工作专业
学前教育专业
地理科学专业
软件工程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建筑学专业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工商管理专业
轻化工程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行政管理专业
康复治疗学专业
应用物理学专业
医学影像学专业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历史学专业
应用心理学专业
会计学专业
环境工程专业
生物科学专业
英语专业
口腔医学专业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
电气信息类专业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教育学专业
日语专业
环境科学专业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
统计学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3. 江苏本科二批次录取线
江苏本科二批次录取线不同院校分数不一样,以下是部分院校录取线:
1、文科
常州工学院:308分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342分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327分
南京体育学院(按民办机制招生收费):320分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326分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338分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339分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327分
三江学院:330分
无锡太湖学院:322分
黄山学院:340分
山东财经大学:348分
烟台大学:343分
天津师范大学:361分
天津农学院:336分
山西中医药大学:318分
2、理科
徐州工程学院:359分
泰州学院:368分
徐州医科大学:348分
江苏海洋大学:342分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南通市如东县):335分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扬州市广陵区320分,宿迁市宿豫区325分,宿迁市泗洪县329分
江苏理工学院:320分
常熟理工学院:316分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345分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332分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329分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330分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332分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333分
(3)南通大学2015招生计划扩展阅读
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二批录取工作21日开始:
8月20日晚,江苏省2020年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正式投档。今年本二批次院校数量多,招生计划量大,725所院校共计划招生95527人,其中文科类招生计划28019人,理科类招生计划67508人。
8月21日开始,江苏省将进行文理类本二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录取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将陆续发布录取结果,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江苏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或江苏招考APP及时查询。8月23日,省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和人数。8月24日9:00-15:00,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本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4. 江苏哪些大学(包括大专)有服装设计专业
1、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依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1年《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上册)可知,该学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其具的学习形式为不出国学制四年,第四学年起可赴美国学习两年,学费另算。计划招生人数为5人,学费27600元每年。
以上内容参考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上册)
5. 南通大学考研复试占比
一般来说南大的研究生复试比例是120%。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官网2015年7月23日发布的【南京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的【九、复试和录取】明确:一般按照120%的比例差额复试。南大明确规定录取工作应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模,结合本校考试实际情况,由研究生院提出复试建议分数线及《南京大学硕士生录取工作意见》,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各院(系)贯彻落实,认真研究提出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纪委进行审定。
6. 2022年南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南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 一 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我校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体类、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 西藏 内地班、定向招生计划、南疆单列计划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通大学。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304,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基本学制:四年(部分专业五年制)
办学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啬园校区),启秀路19号(启秀校区)
第四条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南通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南通大学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局培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通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六条 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 校招 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 江苏 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 考试 院领导下实施,接受学校监督检查处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通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zs.ntu.e.cn)查询。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 志愿 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桐扒唯
(三)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课程。
(四)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美术、音乐、 体育 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体类统一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参照学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报考。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此慎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实行 计算机 远程网上录取。
(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二)普通类招生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不含艺体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江苏省:当投档分相同时,选考历史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选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仍相同,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
江苏省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仍相同,高考改革省份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情况后择优录取。
(三)艺体类招生
报考我校美术、音乐、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 分数线 。
对于进档的艺体类考生,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如该省无明确的投档规则,美术类及体育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加省专业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音乐类以省专业统考成绩为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投档分相同时,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以专业分优先、音乐类专业以高考文化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我校艺体类录取规则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符,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五)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有招收田径、击剑、乒乓球项目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凡取得相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录取办法依据其体育专项测试等级和文化考试成绩,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按照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七)我校面向江苏省内部分地区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按照江苏省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培养按照江苏省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十)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一)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 学费 ,文科类专业5200元,理科类专业5500元,工科类专业5800元, 艺术 类专业6800元,体育类专业5300元,医学类专业6800元,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学)21600元,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26400元,优势学科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上浮10%。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南通 大学新生 入学须知》为准。
(二)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学校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800元、1000元三类,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包括多层次、多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助学贷款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 学生报到后须接受体格检查,对体检结果明显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不符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 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170(兼传真)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监督电话:0513-85012062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ntu.e.cn
南通大学招生微信公众号:南通大学本科招生
南通大学招生小程序:南通大学本科招生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南通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