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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2016

发布时间: 2023-12-04 22:19:52

A. 浙江: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院校部委代码:10346,浙江省代码:0020

第六条学校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七条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有校本部(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下沙校区(杭州市学林街16号)、玉皇山校区(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第八条学校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传统,文理并重、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学校秉承“勤慎诚恕,博雅精进”的校训,不断适应创新创业教育的时代指向,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学校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单位和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单位;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示范高校,是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第九条学校拥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医学四大学科群,涉及哲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学校具有学士、硕士人才培养的学位授予权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有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6个ESI排名前1%学科(化学、临床医学、植物与动物学、神经系统学与行为学、工程学和材料科学)。

第十条学校现有19个学院、1个公共教学单位、1所直属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学校现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获教学成果奖10项。

第十一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工2300余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有教育部“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7名、国家杰出青年尺茄科学基金获得者8名、新世纪裂告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8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4名、享受国务院津贴28名、全国优秀教师3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等。

第十二条颁发证书: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学肆困明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2021级大一在学校下沙校区就读,大二转入校本部就读。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招生工作组向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10%之间。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专业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

浙江省:按照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若进档考生总分和位次号均相同,按照“综合素质评价—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余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其中,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按专业组投档的省份,专业组内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组内专业志愿不设级差;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不设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录取总分名次(未公布名次的省份按照该省同分原则排序)—语数外总分—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艺术、体育类专业:

我校艺术、体育类(除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体育类统考(或联考)成绩。

(1)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60%]。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体育专业特招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对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浙江省对体育特招生要求的进档考生,依据《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评分标准与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3.以上录取原则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4.学校在浙江省的“专升本”招生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5.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6.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21年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8.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1)获得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1年普通类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复硕培养试点”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按高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等部分组成。

“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7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3)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4)进入试点项目学生在本科第七学期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升入教育硕士转段考核,合格者以研究生推免方式进入教育硕士阶段学习,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试点,转入相关专业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

(5)拟录取学生,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入学前与我校、省教育厅签订三方协议,实施到岗逐年返还学费,教育硕士毕业后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双向选择任教学校,且服务期不少于6年。如有违约,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2021年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具体录取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的学生入校后按相关专业类培养,分流后进入录取的专业学习,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专业(类)招生计划表。

第二十五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报到日期起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

新生入学时,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专业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专业分流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按类培养招收学生的学费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学校网址: http://www.hznu.e.cn

学校本科招生网: http://undergrad.hznu.e.cn

第二十九条咨询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

招生热线:0571-28865518(2021年6月10日起开通)、0571-28865193

招生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B. 杭州师范大学成人教育有哪些专业,杭州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杭州师范大学成扰姿人高等教育函授报名专业招生简章欢迎亮李游报名杭州师范大学成人高考专业,关注报名更多考试。 小熊侄女教一、杭州师范大学简介杭州师范大学简称杭师大,地处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师范教育与传统、文理兼容、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杭师大始终与时俱进、民族共命运,弘文励教、青蓝层出不穷、弦歌不断,坚持“勤慎谦恕、博雅精进”的校训传承,弘扬“包容开放、学与共、追求卓越”的师大精神
二、杭州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报名专业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护理学、临床医学、药学
三.杭州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报名条件1 .专升本:取得经教育部审定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者。
2、本省户籍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因工作原因确需跨市、县报名的,须出具报名所在地社会保障证明; 外省户籍的考生除须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外,还须持我省敬销居住证或报名地点社会保障证明,到居住或工作地点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四、录取办法1、录取原则: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招生政策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在职中小学教师升入专科,护理专业成绩达到合格最低管理分数线的,原则上予以录取(具体政策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3、本校录取的考生,由本校出具录取通知书。
五、学习费用我校按年级收取。 具体学费收取标准为教育类专业一、二年级学费3200元/人,三年级学费1700元/人,共计8100元/人。 医学类和经济管理类专业一二年级学费3600元/人,三年级学费1800元/人,共计9000元/人。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支付学费。
六、毕业和学位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学分,成绩合格,毕业考核合格,取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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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杭州师范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网

招生计划与报名办法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面向浙江省招生,其中小学教育(师范)专业120名,录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一批提前批;学前教育(师范)专业40名,录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二批提前批;护理学专业80名,录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二批提前批;电子商务专业50名,录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一批提前批;艺术教育(师范)专业30名,录取批次安排在艺术第二批提前批;体育教育(师范)专业25名(其中健美操方向6名、羽毛球方向4名、网球方向6名、足球方向5名、篮球方向4名),录取批次安排在体育第一批提前批。具体计划和批次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执行。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3月6日。
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合格;
4.有志于从事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护理学、电子商务、艺术教育、体育教育等专业相关工作的考生;
5.考生类别: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护理学、电子商务专业招收文科、理科考生;艺术教育专业只招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体育教育(健美操、羽毛球、网球、足球、篮球方向)专业只招收体育(文)、体育(理)考生;
6.报考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不少于7个A和1个B,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不少于5个A和1个B,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
报考护理学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不少于4个A和2个B,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
报考艺术教育、体育教育(健美操、羽毛球、网球、足球、篮球方向)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均为合格,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报考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16年浙江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体育教育各个专业方向的考生须获得对应的相关项目县(市、区)级运动会比赛(团体或单项)前3名或地级市及以上运动会比赛(团体或单项)前8名。
第十六条 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提出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7日0点,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3月11日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上公布。
第十八条 网上确认及缴费
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网上确认流程”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用A4纸张打印。网上确认、缴费时间为:2016年3月16-21日,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25日。

D. 2013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艺术教育、作曲等实用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招生信息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招办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范围

我院今年面向以下各省(市)招生:浙江省、江西省、湖南省、山东省、山西省、黑龙江省、河北省,其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只招收浙江省籍、湖南省籍考生;舞蹈专业只招收浙江省籍、江西省籍、湖南省籍、山东省籍、山西省籍、河北省籍考生;艺术教育专业只招收浙江省籍考生。

五、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注:报名须知:

1.省级教育考试院发给的《2013年艺术专业测试报考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派出所出具的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省级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明(部分省市需要,详细请参阅相关省市招生机构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在杭州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在3月5日前登录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站http://yyxy.hznu.e.cn/进行网上报名;

3.缴纳考务费。一试二试考务费一次收取。

4.浙江省籍、江西省籍的考生在杭州点参加考试,其他各省的考生只在本省考点或杭州考点考试;

5.每位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参加考试。知洞

六、专业考试

浙江省籍报考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考试,具体要求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简章》规定执行。报考我校舞蹈学搭滚枯专业的考生参加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我校组织)。报考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考生,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详情参见《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此招生简章将于2013年3月上旬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非浙备庆江省籍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部分省、市考生还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应专业的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具体省、市规定详见各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其它无此项要求的省市,考生可直接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各专业考试要求如下:所有报考演奏、演唱专业的考生必须背谱,所有音乐类考生谢绝穿演出服、化浓妆、穿高跟鞋参加专业考试。报考舞蹈专业的考生必须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表1.各专业考试内容

表2:各专业视唱、听音模唱考试范围

表3:作曲专业理论卷考试范围

七、文化考试和填报志愿

(一)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后,可于4月15日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合格证。合格考生凭此合格证(部分省市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同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非浙江省籍考生,只招收文科,浙江省籍考生,文理兼招。高考的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

(二)考生凭《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部分省市还必须具备同省专业统考成绩合格通知单),按当地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允许填报的我校招生专业填报志愿。

八、录取原则

(一)非浙江省籍的考生按以下规定录取:

凡专业校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志愿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浙江省籍的考生按以下规定录取: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艺术教育专业:按“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法,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按“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法,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上述录取办法如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和我校2013年招生总章程为准。

九、各专业成绩计算原则

各专业计分比例如下:

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满分100分,主项成绩60%,副项成绩20%,视唱、听音模唱成绩20%。

2.音乐表演专业:专业满分100分,主项成绩80%,视唱、听音模唱成绩20%。

3.舞蹈学专业:专业满分100分,舞蹈表演成绩50%,舞蹈基础成绩50%。

4.艺术教育专业:专业满分100分,计分办法参见《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专业满分100分,视唱、听写成绩30%,音乐理论综合卷成绩30%,歌曲写作成绩30%,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民歌演唱成绩10%。

备注:

1)浙江省籍的考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计分比例统计专业成绩。

2)部分省、市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应专业的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否则我校考试成绩无效,请考生认真阅读本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

3)考生在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

4)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教育部、文化部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即按有关规定处理。

5)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

6)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7)浙江籍音乐类考生凡以省统考专业成绩列全省第1-3名,奖励10000元;列全省第4-6名,奖励6000元。浙江籍舞蹈类考生凡以省统考专业成绩列全省前3名,奖励10000元;列全省第4、5名,奖励6000元;列全省第6-8名,奖励4500元。非浙江籍考生凡以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音乐表演专业四个方向(声乐演唱、钢琴演奏、中国乐器演奏、西洋乐器演奏)的考生,名次在上述四个专业方向考生中各名列校考专业成绩前3名的优秀新生进行奖励,奖励方式为第1名奖励10000元;第2名奖励6000元;第3名奖励4500元。非浙江籍舞蹈类考生凡以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专业校考成绩列前10名的优秀新生进行奖励,奖励方式为第1-3名奖励10000元;第4-6名奖励6000元。(具体奖励标准以《杭州师范大学2013级优秀本科新生奖励办法》为准。)

8)考生专业考试成绩4月15日起可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hznu.e.cn)上查询,成绩合格者可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

咨询电话: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咨询热线:0571-28865193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0571-2886518028865178

E-mail: [email protected]

网址: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bkzs.hznu.e.cn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站http://yyxy.hznu.e.cn/

联系地址: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36)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邮编:310002)

公交:42、K12到阔石板站下车;

Y2、K30或K4、K38、Y6、Y9到万松岭路口站或长桥站下车。

汽车客运中心:公交101至红石板新村站转K12到阔石板站下车。

汽车南站:公交K20到杭州陶瓷品市场站转42路到阔石板站下车。

汽车西站:公交102到万松岭路口站下车。

汽车北站:公交67至红石板新村转K12到阔石板站下车。

城站火车站:公交Y2到万松岭路口站下车。

火车南站:公交300或537路到杭州城站火车站下,转Y2到万松岭路口站下车。

机场:机场大巴至武林门民航售票处,公交K12到阔石板站下车。
 

E. 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 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0年我校有20个学院(室、中心)在87个学术型学科、专业和17个专业学位类别共计468个研究方向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1200名左右(含定向就业研究生),有6个专业学位类别共计52个研究方向招生攻读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200名左右,具体招生名额以2020年国家文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教育部和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均为2019年的实际招生数,仅供参考。

三、 学制及校区

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非全日制攻读的基本学制为3-4年。

杭州师范大学现有三个校区:仓前校区(主校区),玉皇山校区(美术学院)和附属医院(主要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四、 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培养模式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0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提供进修本科课程2门以上专业课成绩单。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我校推免生接收办法详见《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在2020届本科毕业生中实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专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2020年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包括非全日制)均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与人数请参阅招生专业目录。

六、 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 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报名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 现场确认时间

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2.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特别注意:考生应牢记并保管好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请注意务必准确、有效,以免因信息不详或不准确给后期录取检查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影响你的录取。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录取通知书一般于2020年6月底寄发,毕业生已离校,故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和手机须在2020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万一发现网报时提供信息有误,请务必在现场确认时进行修改。

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时,所有考生均需出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号,应届生需出示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往届生需出示学历证书(本科毕业证或专科毕业证)原件。

七、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 初试日期: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

3. 初试科目见我校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 全国统考的政治理论、外语,以及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由国家统一命题,全国联考的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由国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其中翻译硕士英语、教育综合、体育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药学综合、汉语基础、英语翻译基础、金融学综合、国际商务专业基础、社会工作原理、社会工作实务、汉语国际教育基础、汉语写作与网络知识由各专业学位全国教指委制定考试大纲)。

5. 初试四门课(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门类初试科目三门)均为笔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国家统考的政治、外语、数学满分为1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和我校命题的教育技术学专业基础、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护理综合、体育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药学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满分为300分,翻译硕士英语和学校命题的二外满分为100分,其他专业科目考试满分为150分。

6. 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可在相关的网站上查询。

(二)复试

1.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 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我校的复试分数线以国家一区考生分数线标准为基础视上线考生数确定。

3. 复试时间。一般在每年3月—4月间。

4. 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学校进行毕业信息网上注册后即可进行学历验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往届生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不能参加复试。

5. 全体复试考生须测试外语听力、口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加试二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6. 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有关招生信息。复试实施细则可查询各学院的网站。

八、 拟录取和体检

(一)拟录取

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按国家下达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数,分别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 毕业生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研究生按合同规定回定向单位。

十、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

学费标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统一收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一收费标准:10000元/生•学年。

学校为了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特构建比较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现就有关内容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1. 国家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15000元/年,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按月发放。

资助范围: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 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

3. 学业奖学金

分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

评奖比例:除特殊情况外,100%全覆盖。

学业奖学金不低于8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4. 其他奖学金

除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单项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以及马云卓越师范生奖等校友捐资设立的奖学金等。

5. “三助一辅”

研究生可申请参加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工作。

助研岗位数、工作时数和工资标准由导师或课题组确定,由导师或课题组按月发放。

助教、助管岗位数由学院(部)确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困难补助,每人每年500元~10000元不等。

6. 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分二种:生源地贷款和入学地贷款。

(1)入学地贷款:

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生活费贷款按学期发放。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个人可得收入。

申请时间:新生于开学报到后20日内申请,老生每年3月申请。

需提交材料:①入学通知书或《研究生证》复印件;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乡及乡以上民政部门、街道或居委会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④首次申请贷款的老生,需提供历年学业成绩证明;续贷老生,提供上学年的学业成绩证明;⑤承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⑥申请审批表;⑦申请学生的家长意见书。

(2)生源地贷款:

贷款额度=学费+入学地的基本生活费。

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生活费贷款按学期发放。

需提交材料:①入学通知书或《研究生证》;②高校缴费通知;③就读高校帐户名称和资金帐号;④贷款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⑤承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

以上各项奖助政策的详细内容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学费标准:全部学费为教育硕士3万/生、艺术硕士5万/生、体育硕士3万/生、社会工作2.5万/生、金融硕士5.5万/生,法律硕士3.5万/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十一、其他

(一)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或者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三)我校往年自命题科目考试试题和考试大纲均可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专栏免费下载。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

(四)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F. 浙江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章2016

您好,浙江大学2016年没有发布三位一体招生简章,2016年共有46所高校发布三位一体招生简章。分别是:
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宁波大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
浙江海洋学院
浙江农林大学
浙江中医药大学
中国计量学院
浙江万里学院
浙江科技学院
浙江财经大学
嘉兴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
浙江音乐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
台州学院
温州大学
浙江外国语学院
宁波工程学院
衢州学院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浙江警察学院
丽水学院
温州肯恩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宁波大红鹰学院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同济大学浙江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G. 杭州师范大学考研招生信息网

网址:网页链接

首先进入“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网页链接)

招生简章

在初试结束后,我们仍要密切关注官网动态,在初试成绩公布一段时间后,官方会公布复试分数线以及复试名单,初试成绩超过分数线的同学可以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官网也会公布拟录取名单,以及考研调剂的相关信息。

因此,我们考研的每一个阶段都要密切关注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注最新消息与重要通知。


杭州师范大学(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省重点建设、杭州市重点支持高校;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浙江省双创示范基地、推研免试资格学校,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创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

截至2022年3月,学校有仓前、玉皇山、下沙三个校区,占地3000多亩;设有23个院部、1个直属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开设本科专业7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18个;有专任教师1773人,有全日制在校生25179人(不含独立学院),其中全日制硕士生4210人、博士生65人,学历国际学生3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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