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宁夏招生人数
1. 宁夏大学博士研究生2022年招生人数
2602人。宁夏大学陵陆衡简称“宁大”(NXU),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46]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悉态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高校。宁夏大学2022年考研报考人数10583人,录取人数尺做2602人(含推免和调剂生),报录比4:1。
2. 宁夏大学法学招理科生吗
下面提供该学校的2022届招收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宁夏大学2022届招收参考
1、宁夏大学化学专业在宁夏2021年高考理科招生计划人数为14人;
2、宁夏大学化学专业在宁夏2021年高考理科招生计划人数为14人;
3、宁夏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宁夏2021年高考理科招生计划人数为2人;
4、宁夏大学农业水利工程专业在宁夏2021年高考理科招生计划人数为6人;
5、宁夏大学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在宁夏2021年高考理科招生计划人数为20人;
6、宁夏大学草业科学专业在宁夏2021年高考理科招生计划人数为20人;
宁夏大学是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3. 宁夏大学学前教育考研2○23计划招生数
18人。根据查询宁夏大学学校官孙慎春网可知,2023年学前教育考研计划招生数是18人。宁夏大学始建于1958年,宁夏大学是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孝好民政府合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则耐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4. 2022年宁夏大学招生简章
宁夏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与2015年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有生物科学等国家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宁夏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宁夏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宁夏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宁夏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宁夏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与瞎信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学校主要办学地点为贺兰山校区、怀远校区、文萃校区、金凤校区和中卫校区等,其中中卫校区地址为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西路。磨掘轮
宁夏大学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或“省份”)招生,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人才。学校培养的本科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宁夏大学,证书种类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散腔
第三条宁夏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宁夏大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录取规则、审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宁夏大学本科生院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宁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宁夏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各省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宁夏大学2022年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高考选考科目及报考要求),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宁夏大学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出档比例调档。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录取;对于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录取政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采用“3+1+2”或“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学校各专业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第九条宁夏大学对进档考生依据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即依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若考生所在省有相关录取排位(或投档排位)规则,则按该省排位规则择优录取。
若考生所在省无相关排位规则,或按该省相关规则无法确定考生排位,则按以下单科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实行文理分科省份的单科顺序:文史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实行“3+3”选科模式省份的单科顺序:语文、数学、外语、第一高分选考科目、第二高分选考科目、第三高分选考科目;实行“3+1+2”选科模式省份的单科顺序: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第一高分再选科目、第二高分再选科目,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第一高分再选科目、第二高分再选科目。
工商管理(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和会计学(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实行专业调剂模式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将考生调剂到符合要求的、有剩余计划的专业;对不符合调剂专业要求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学校进行专业调剂时采用随机分配的方式,不再征求考生意愿。
第十条特殊类型专业录取规则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
(一)区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报考非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宁夏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综合分成绩排序录取。综合分成绩按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占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宁夏戏剧与影视学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参加宁夏大学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录取。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二)区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外省份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考生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对实行梯度志愿(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上述规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按上述规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体育教育(师范)专业招生录取
凡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专业(术科)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出档比例调档,宁夏大学按考生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综合考虑考生的身体条件和专项水平。
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的有关规定,宁夏大学根据学科发展、建队需要等实际情况和考生专项测试全国统考成绩,按照以下规则择优录取。
第1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要求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择优录取。
第2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要求为不低于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该类考生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第3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学校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拟录取考生按照所在省招生政策办理录取手续。该类考生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 以上所述本科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如未被列为录取办法中的第3类,也可以选择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该类考生则按录取办法中第1类、第2类考生对待。
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1〕222号)文件精神,宁夏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采取如下录取办法。
(一)学校划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体育专项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在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均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课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学校分项目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一项目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三)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计划未完成,再按项目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四)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第十一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的补充规定依据教育部、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宁夏大学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二条宁夏大学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宁夏大学对报考俄语专业的考生要求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对报考日语专业的考生要求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对报考英语、阿拉伯语专业的考生要求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不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外语口试或听说测试,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或听说测试且成绩合格。
除以上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学校其他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学校工商管理(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和会计学(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专业核心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四条宁夏大学录取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学校特殊类型专业招生体检补充要求分别执行《宁夏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宁夏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宁夏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
新生入学后,宁夏大学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凡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一经核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其他
第十五条宁夏大学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等。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每学年4400元(其中旅游管理、行政管理专业每学年4800元),理工农类专业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8800元(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每学年12000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等文理兼招专业每学年4400元,其他文理兼招专业每学年4800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学年8000元,葡萄与葡萄酒工程专业每学年7200元,软件工程(与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合作项目)专业每学年9800元,工商管理(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和会计学(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专业每学年23800元。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800元—1200元。
第十六条宁夏大学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宝钢教育奖、校级综合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
第十七条新生可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宁夏大学还将积极联系,创造条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宁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进行补充。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宁夏大学授权宁夏大学本科生院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或生源所在省的规定不一致,执行国家或生源所在省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宁夏大学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为
招生咨询电话:0951-2061897
监督举报电话:0951-2061117
学校官网:http://www.nxu.e.cn
招生网址:http://zs.nxu.e.cn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邮政编码:750021
5. 宁夏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博# 导语】 无 考博频道从宁夏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宁夏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2023年我校共有七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5名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学科专业及导师详见《派蠢宁夏大御虚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二)考生通过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以下简称“招生管理平台”)。
(三)原则上我校每名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限招1名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人才专项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人才专项的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文件为准,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四)202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最终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具体将根据《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试行)》分配。
二、选拔方式
202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以下三种选拔方式择优录取:
(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选拔(直博生)
2023年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已完成,具体要求详见《宁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二)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硕博连读)
已修完学科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各科成绩优良、经导师同意的本校二、三年级在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通过硕博连读方式选拔攻读博士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宁夏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三)“申请—考核”制选拔(申请—考核)
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毕业生,可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攻读博士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宁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办法》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三、学习形式和基本学制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直博生和硕博连读博士生的基本学制为六年,“申请—考核”博士生的基本学制为四年。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中国式现代尘拆陪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已获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注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附件2)。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的规定办理。
(七)报考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学习,报考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日期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八)符合报考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已通过硕博连读招生选拔的考生,在公示结束后,请于2023年1月3日—1月6日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yjszs.nxu.e.cn/xscx/),注册登陆后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完成后打印《2023年宁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报考登记表”)。
2.报考“申请—考核”的考生,请在2022年11月22日—12月3日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管理平台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完成后打印《报考登记表》。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所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2)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报名信息和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3)我校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收定向培养考生比例不超过10%(少数民族骨干人才专项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除外)。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4)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登记表》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培养的考生,《报考登记表》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与招生单位无关。
(二)提交材料
1.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须按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各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单位),报名材料的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相关通知要求。
2.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按时将材料邮寄至各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单位),提交报名材料的内容及方式需符合我校2023年“申请-考核”选拔工作相关通知要求。
3.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者还须提交:经省级教育厅审批签字并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所在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生源地所在省教育厅。
4.报考高校思想政治骨干人才计划者还须提交: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签署盖章的《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个人履历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高校思想政治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定向单位为考生所在工作单位。
5.考生报考材料须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提交,所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报名费
参加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200元,缴纳方式及时间根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确认提交,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考生最终考核成绩,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我校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统一规定的学费标准,根据宁价费发〔2014〕17号文件执行,博士研究生需缴纳学费1万元/生/年。
(二)我校为档案转入学校管理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签有定向协议、档案未转入我校的除外,下同),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年1.5万元/人。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在校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成绩以及科研成果等因素进行择优评定,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0.8万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奖学金年度指标数和在校博士生人数,按比例择优评定,一次性奖励3万元/人。
4.博士研究生生活补助。学校资助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1万元/生/年。
5.研究生“三助”补贴。博士生导师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基本学制年限内),其中理工农科类博士生至少1万元/生/年,人文社科类博士生至少0.5万元/生/年。
八、其他
(一)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并视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不允许博士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以国家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将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0951-206109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宁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附件2:专家推荐书.docx
原文标题:宁夏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graate.nxu.e.cn/info/1082/79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