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招生章程
⑴ 重庆三峡学院2020年美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 、学校简介
重庆三峡学院位于重庆市万州区,是重庆市属公办本科高校(教育部代码10643)。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历经60余年发展,学校成为重庆市首所倡导“绿色教育理念”、力推“绿色教育产教融合”的本科高校。现已形成以文、理为基础,以工为主干,其他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0000余人(含研究生)。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左右。
二、美术学院及专业介绍
重庆三峡学院美术学院创建于1987年,现有教职工6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人,硕士导师8人,有校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15人。有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五个本科专业,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600余人,2015年学科教育(美术)领域招收专业硕士研究生,现在校全日制专业硕士生8人。
美术学院用当代创新教育新思想,新观念引领办学,走特色发展之路,逐步建立起良好的内、外部发展平台,针对美术专业特点,进行规范有序的教学、科研与管理,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教师出版学术专著、教材30部,国家项目立项2个,发表美术论文130余篇,入选国家级、省级美展作品400余件,有200余幅作品获得国家级、省级奖,2项教学成果获重庆市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二、三等奖,“三峡民间美术”课程为重庆市级精品课程。美术学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艺术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成立了美术学院创新实践团队、时装表演模特队、服装与服饰创新实践工作坊、传统生活创新中国画工作坊,加大校企合作,服务地方文化建设,培养了大批适应社会需求的美术人才。近几年学生多次参加全国、省级美展,国家级获奖作品共计50余件、省级获奖170余件,设计作品曾在教育部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获全国一等奖。至今培养了13000余名合格的美术人才,毕业生就业范围广泛,受到用人单位好评,就业率均达到90%以上。
美术学(本科·文理)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美术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绘画创作和现代艺术设计的实践技能,能适应美术创作、美术编辑、艺术设计、美术宣传和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等领域需求的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有:美术概论、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透视学、解剖学、构图学、素描、色彩、中国画、油画、雕塑材料学、版画、美术教学理论与方法、工艺美术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课程。
环境设计(本科·文理)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当代环境设计理念,现代设计思想,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建设发展需要而具有环境设计综合知识和实践动手能力的设计师,能在各大装饰公司、建筑行业、设计单位等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研究、教学和管理的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中外设计史、设计透视、素描、色彩、手绘表现、建筑装饰材料与概算、室内空间设计、城市景观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展示设计与模型制作、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课程。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文理)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有创新设计思想与能力,适应时代视觉传达发展需求,有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设计技能,并能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中外设计史、设计概论、素描、色彩、字体设计、图形创意、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展示设计、数学媒体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课程。
动画(本科·文理)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动画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应的影视知识,熟练掌握动画设计、动画制作,动画产品开发等实践技能,能在设计公司、游戏公司、传媒公司、艺术教育等单位从事动画、影视制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有:艺术设计史、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绘画设计、动画场景设计、摄影、网页设计、卡通雕塑、二维动画制作、三维动画制作、后期合成技术、DV短片制作、动画造型设计、影视声音、三维动画技术、动画分镜创造等课程。
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文理)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国际流行文化视野与民族服饰文化底蕴、兼备创新设计与工艺技能、能适应服装设计、教育、研究、媒体、生产和管理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设计、开发或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主要的专业课程有:中外服装史、服装材料学、服装效果图、服装结构设计、工艺基础、服装CAD、流行成衣设计、职业装设计、创意装设计、配饰设计、形象设计等课程。
三、2020年美术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合计
外省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广西
四川
陕西
甘肃
宁夏
海南
340
180
160
15
15
12
10
10
10
10
20
6
5
10
5
10
5
20
11
6
130503
环境设计
77
51
26
5
3
5
3
3
2
2
5
3
2
2
2
3
2
5
2
2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67
36
31
2
3
3
3
2
2
5
3
2
2
5
2
2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39
27
12
2
3
2
2
2
2
2
2
2
2
2
2
2
130401
美术学
74
39
35
3
3
3
2
2
2
2
5
2
1
3
2
5
2
2
130310
动 画
60
27
33
3
3
2
2
2
3
1
2
2
1
3
3
130503
环境设计 (3+4中职转段)
23
23
注意:2020年美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计划汇编公布为准。
四、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认定相关省市专业联考合格成绩;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基础上,按以下规则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则先比较专业分,专业分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成绩;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则先比较专业分,专业分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成绩。
录取原则最终以学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2020年招生章程》为准。
五、美术专业在各省历年录取情况统计
1、重庆三峡学院2019年各省(市、自治区)录取普通本科新生分数统计表(详见http://www.sanxiau.e.cn/zsb/info/1046/1616.htm)
2、2018年重庆三峡学院各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统计表(详见http://www.sanxiau.e.cn/zsb/info/1046/1507.htm)
3、重庆三峡学院2017年各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详见http://www.sanxiau.e.cn/zsb/info/1046/1409.htm)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重庆市万州区五桥天星路666号(404020)
咨询电话: 招生办: 023—581022645810664558102133
美术学院:58103286
学校网址: www.sanxiau.e.cn/
学校招生网址:www.sanxiau.e.cn/zsb/
⑵ 2022年三峡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三峡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招生 工作 ,提高生源质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并结合我 校招 生工作则含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三峡大学(以下简称学校),英文全称:China Three Gorges University,国家标准代码:11075。注册地址: 湖北 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邮政编码:443002。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8年,学校被省人民政府列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等3个学科被列为“国内 一流学科 建设学科”。目前,三峡大学已发展成为水利电力特色与优势比较明显、综合办学实力较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综合性大学。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三峡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校友代表组成的三峡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隶属招生及 就业 指导处,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和埋知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在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担当社会责任”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落实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学校 毕业生 就业区域分布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招生计划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及湖北省教育厅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在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 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对于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均予以承认。
第十四条 学校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非 高考 改革省份,分别按 理工 、文史类专业录取,以考生投档成绩为标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优先录取顺序。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选考科目专业录取,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
考生专业志愿因专业计划额满而不能满足时孙液笑,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若经沟通还不服从专业调剂且无法满足其专业志愿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 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所在省(市)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按我校在相应省市所在录取批次统一规定的换算标准执行)。
其中,音乐学招收的种类:声乐、钢琴、 民族 器乐(吹奏类—笙、笛子、唢呐;弹拨类—琵琶、中阮、柳琴、古筝;拉弦类—二胡、板胡、高胡;击奏类—扬琴)、合唱指挥。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2厘米,男生不得低于172厘米。
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
第十七条 体育 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的省(区、市),按照省级 考试 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在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考生必须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高考成绩应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的公示。
第十九条 少数民族预科录取原则同普通文理科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
第二十条 外国 语言 文学类专业高考外语语种限英语、法语、日语,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其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所在省外语总分的70%。
我校其他专业不限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原则上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录取后不得调换专业,该专业教学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湖北普通类考生中继续实施“志满意得”关爱计划:考生在投档到我校时,其投档成绩超过所在院校专业组投档线5分及以上,完整且不重复的填满了6个专业志愿,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其填报的专业志愿之一,不调剂至未填报的专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此外,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色弱受限;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类、材料类专业色盲受限。
新生 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恶劣的,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并实施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为辅的资助体系,学校还设有各类奖(助)学金40余项,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学生奖(助)学金奖励资助体系。
第二十七条 进校后,为有效促进学生 成长 成才,对于学业优秀、有重新选择专业 学习 意愿的学生,学校在第二学期和第三学期提供2次转专业的机会。对品学兼优的 毕业 生,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可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 研究生 资格。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校的收费标准缴纳 学费 、住宿费及有关代收费用。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为: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 邮政编码:443002
电话:0717-6392282、6392665 传真:0717-6392665
网址:http://zs.ctgu.e.cn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717-6393833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条 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学校招生部门调查、核实,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由三峡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⑶ 重庆三峡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重庆三峡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院校代码10643。
办学历程:学校始建于1956年,199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一所多科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3年7月,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办学条件:学校占地198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40.7万平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5亿元,藏有各类图书资料296万余种(册)。教职工1071人,专任教师834人,教授、副教授329人,具有硕士、博士学历教师633人。开设了55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已形成以工学为主,文学、管理学、理学、艺术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农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9159余人,其中研究生28人。
颁发学历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署名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三峡学院本科学士学位证书。与 东南大学 采用“1+2+1”模式联合培养的合格本科毕业生仍颁发重庆三峡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东南大学 附加印章。
办学地点:重庆三峡学院现有两个校区,沙龙校区位于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780号(邮编:404100);百安校区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邮编:404020)。各专业就读地点以新生录取通知书中《入学指南》说明为准。
第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及投诉电话:023—58106645,公众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凡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三章 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拟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学校招生信息网也同样公布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我校拟预留本科招生计划40名,主要用于解决各省调档线上生源不平衡、录取最低同分数考生等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文史类、理工类、美术类、体育类、对口高职本科类(招收中专、技校、职中“三校生”)、少数民族本科预科。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八条 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1、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6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0CM。2、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肝功正常,色弱受限。3、报考酒店管理专业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4、其它专业体检特殊要求以各省市招办公布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为准。
第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体检、成绩和档案等项目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将视情况取消其入学资格;对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计)。报考各类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语加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其他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其公共外语课程一律学英语。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和年龄限制。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我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
第十四条 江苏省因实施新高考方案,录取原则为: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1)普通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达到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2)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高低,专业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十六条 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学校参照考生志愿,根据德智体全面要求,择优录取,具体原则如下: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规定的艺术本科控制线基础上,按综合分=(文化成绩&pide;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pide;专业满分×70)从高到低排名(本省内招收各专业的上述综合成绩统一拉通排序)录取(个别省有特别规定须按照该省规定执行除外),其中经重庆教育考试院投档到我校考生,专业成绩达到230分以上者优先录取。设置了专业校考的省份,折算综合分的专业成绩以我校校考成绩为准;未设置专业校考的省份,以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录取时综合分相同或相近时,参考英语等相关科目成绩。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各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基础上,外省考生根据各省(市、区)规定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经重庆教育考试院投档给我校的重庆市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但优先录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文化分进入前20名者(含同分数);高考英语成绩达到100分及以上者;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者(参加重庆市体育特长生统测合格并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有篮球或排球专项,男子身高1.95米、女子身高1.80米及以上者。
第十八条 对达到生源省市重点本科批次控制线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校一学期后经本人申请可优先满足调整到符合国家专业调整政策的专业就读。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严格以物价局审批为准,并随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刊物上公布。百安校区就读学生,其学费按重庆市物价局审核的新校区标准执行(即建筑类、艺术类及非师范外语类专业上浮15%;其余专业上浮25%)。实行学分制的专业按学分制有关规定予以结算。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00-1200元/人/年。就读期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及住宿费。(2016级新生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另见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指南》予以说明)。
第二十条 学校已建立起以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为主体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2、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奖8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300元/年。3、新生奖学金:1)凡第一志愿填报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省一本控制线和一本控制线下10分内录取就读我校考生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新生奖学金。2)参加外省美术类专业校考录取到我校就读考生成绩排名第一、二名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奖励。3)报考重庆市普通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录取到我校就读考生成绩排名第一、二名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奖励。4、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前需到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5、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中心,常年在校内设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并采取多种措施在校外广泛拓展临时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780号(沙龙校区)邮编:404100
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百安校区)邮编:404020
学校网址:http://www.sanxiau.e.cn
招生网址:http://zsb.sanxiau.e.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23-58102264、58106645、58102342、58106702(传真)。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具体部门学校招生办),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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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三峡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三峡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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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三峡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三峡大学自考招生简章是三峡大学招收自考生的政策文件,旨在指导自考生如何报名参加自考考试,以及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
二、三峡大学自考招生的基本要求
1、学历要求:申请者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且未参加过高等教育机构的正式教育;
2、年龄要求:申请者应年满18周岁,不得超过50周岁;
3、身体健康: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无严重疾病;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入学要求;
5、报考专业:申请者应报考三峡大学自考招生认可的专业。
三、三峡大学自考招生的报名材料
申请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三峡大学自考招生登记表》;
2、本人最高学历证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最近一次体检报告;
5、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6、本人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7、本人缴纳报名费用的收据。
四、三峡大学自考招生的考试内容
三峡大学自考招生考试主要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逻辑思维、文化素质等,考试时间为3小时;面试内容主要考察申请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社会责任感、团队协作能力等,考试时间为30分钟。
五、三峡大学自考招生的录取办法
三峡大学自考招生的录取办法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综合评定的标准主要包括:学历、考试成绩、职业背景、社会实践经验等。根据考生的综合得分情况,三峡大学将给予录取或不录取的决定。
六、三峡陵渗大学自考招生的报名时间
三峡大学自考招生的报名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至7月31日,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0月31日,考试结果将于11月底公布。
七、三峡大学自考招生的报考渠道
三峡大学自考招生的报考渠道主要有三种:
1、网上报名:申请者可登录三峡大学官网进行网上报名;
2、邮寄报名:申请者可将报名材料邮寄到三峡大学招生办公室;
3、现场报名:申请者可到三峡大学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八、其他事项
1、申请者可以在三峡大学官网上查询报考自考的相关信息;
2、申请者可以登录三峡大学官网查询考试成绩;
3、申请者可以通过三峡大学官网查询录取情况;
4、申请者可以咨询三峡大学招生办公室相关考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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