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招生章程
Ⅰ 西安石油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研究和决定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及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学校概况
第六条 学校名称:西安石油大学,英文名称:Xi’an Shiyou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705。
第七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八条 颁发本科学历证书为西安石油大学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学校本部位于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邮编:710065;新校区位于西安市沣京工业园沣京大道18号,邮编:710300。
第十条 学校是西北地区惟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是陕西省“十二五”期间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入选院校。
目前,学校拥有1个联合培养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院校”资格。有7个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势学科、1个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2013年学校获批为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有23个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7个本科专业中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陕西省特色专业、5个陕西省名牌专业,5个专业被教育部批准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其中,理工、文史类全部本科专业在陕西省、西藏自治区一批本科批次招生,理工类部分本科专业在山东、河南等16个省份本科一批次招生。现有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3500余人、本科生1.7万余人。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录取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原则上为“分数优先”;江苏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四条 俄语专业可招收俄语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五条 美术类专业:陕西省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校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音乐学专业: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区)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录取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美术类校考合格考生等。
第十九条 音乐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无残疾。
第二十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第二十一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三条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收费规定,学校学费收费标准为:文科本科专业3500元/年,理工科、外语、社会体育本科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9000元/年。如有变动,以陕西省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品学兼优奖学金、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学金、侯祥麟基金奖学金、中石油奖学金、中石化奖学金、中国石油大庆石油管理局奖学金、中国石油长庆石油勘探局奖学金、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助学金、中海油贫困大学生助学金、校企合作培养奖(助)学金、学科竞赛单项奖学金等多项国家、社会及企业奖(助)学金;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积极联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积极开展勤工助学等工作。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5
咨询电话:029-88382310
招办网址:http://zb.xsyu.e.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西安石油大学
3月30日
Ⅱ 西安石油大学每年怎样签定定向就业生
安石油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我校普通高等教育的招生工作,提高招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招生工作的管理,杜绝招生工作中违纪现象发生,保证我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确定的招生工作基本原则和要求。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石油大学,国标代码:10705。
第四条 学校校址:西安市电子二路18号(邮编:710065)
学校网址:http://www.xsyu.e.cn
第五条 西安石油大学学校类型:教学型大学。
第六条 西安石油大学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 西安石油大学学科专业定位:以工为主,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理、工、经、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
第八条 西安石油大学人才培养:培养石油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基础扎实、乐于奉献的应用性高级专门人才。
第九条 西安石油大学服务面向定位:依托石油,立足陕西,面向西北,服务全国。
第十条 西安石油大学创建于1951年,为公办、全日制大学,原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00年划转为中央和地方共建,现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陕西省教育厅。学校现设有12个学院和3个直属系, 48个本科专业;3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联合培养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有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名牌专业、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有5门省级精品课程、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近年来,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5%以上,被教育部、陕西省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十一条 西安石油大学本科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含定向就业生、艺术类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职面向少数省招收少量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同时也招收少量参加“专升本”招生陕西省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职生(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学校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认识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学校党政一把手对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廉政建设、收费政策进行全面领导。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和教务处处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来源计划和录取原则,根据国家、省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确定录取方案,指导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设立由学校纪委(监察)人员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加强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其工作职能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和招生监察小组监督下代表学校统一对外协调各项招生工作,组织完成招生工作。
第十六条 任何二级学院不得越过学校进行招生和进行与招生相关的活动。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一般在学校招生计划数120%以内,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投档比例。
第十八条 学校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满额时,不予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报考未满额,则按比例调阅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采用总分分数优先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
第二十条 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中采用总分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专业。
第二十一条 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考生所在省)专业课考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在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择优录取。录取办法依据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校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体育专业测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在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考生总分以及其它条件相同的,优先录取英语、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对满足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参加录取。根据各省(市)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具有加分因素的考生进行审查,情况属实,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录取原则予以照顾录取。
第五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二十六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参考我校各院系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各省(市)、自治区本科二批次录取控制线。
第二十八条 高职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各省(市)、自治区高职录取控制线。
第二十九条 限于学校现有教学条件,除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教育技术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音乐学、艺术设计、广告学、工业设计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可招英语和俄语语种考生。
第六章 学杂费和奖贷学金
第三十条 学校收费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和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学校缴纳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三项,具体标准以当年陕西省有关文件为准。
第三十二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孙越琦科技教育基金奖学金、侯祥麟基金奖学金、中石油奖学金、长庆油田奖学金、长庆石化分公司“可望得”奖学金、西北实业奖学金等多项国家、社会及企业奖学金。
第三十三条 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办理、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积极开展勤工助学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我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电话:029-88382310,2298,2299,传真:029-88382304,电子邮箱:zhshban@ xsyu.e.cn,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xsyu.e.cn。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Ⅲ 2021西安石油大学考研什么时候报名
2021西安石油大学考研报名时间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近日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网上报名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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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陕西省报考西安石油大学的考研考生在哪考试
1、具体地点取决于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如果是大学如西安交大那就在大学内内考,如果是招生办则一容般安排在中学考。具体地点要看准考证,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2、《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
3、陕西省招考办会明确就读学校在哪些报考点报名,可以问问今年报考的学长就知道了。全省有很多报考点,每个报考点可能有一个甚至几个考场。一般就近选择报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