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14招生简章
A. 华东理工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
华东理工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已公布,深空网根据华东理工大学官网发布的《华东理工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整理了华东理工大学MBA2023年招生的相关事项,仅供各位考生参考。
一、院校简介
华东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国家“211工程”、“985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11计划”入选高校之一、首批六所设有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创新性综合类研究型大学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华东理工大学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在QS世界大学排名榜中,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28位;在泰晤士高等教育(THE)世界大学排名榜中,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28位;在ESI中国大学综合排名中,位列第28位。学校以“培育英才,服务社会;注重过程,勤奋求实;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为办学指导思想,不断深化教育思想、教育内容局陵拿、教育方法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质量居全国及上海市高校前列。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成立于1990年,集经济学科与管理学科为一体,并致力于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学院目前有上海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能源经济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设有经济发展研究所、数据科学与商务智能研究所、运营与供应链管理研究中心、金融物理研究中心和中国企业国际化研究团队等校级研究机构和研究团队;设有公司财务研究所、营销科学研究所、欧洲研究所、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心、会计信息化与财务决策研究中心、商务英语教学与研究中心等桐搭院内研究机构。依托学校和行业,成立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暨华东理工大学能源与化工经济管理研究中心和临港-华东理工大学自贸区创新研究院。成立了以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奥利弗·哈特教授命名的奥利弗·哈特合同与治理研究中心。商学院于2012通过AMBA(Association of MBAs,英国工商管理硕士协会)初始五年期认证,并于2017年通过AMBA无条件最长五年期再认证。于2014年通过“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于获得AACSB(The Association to Advance Collegiate Schools of Business,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五年期认证。华理商学院以“连接商业与科技,培养知行合一的经管人才”为使命,为各行各业培养了大量的经营管理类人才。
二、项目简介
华东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项目是中国最具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主流项目之一。MBA项目、EMBA项目分别于1997、2009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开办,已培养MBA学生6000余人,EMBA学生600余人。MBA获得了《福布斯》中国最具价值的全日制MBA项目排名第12位、获得《福布斯》中国最具价值在职MBA项目排名第14位、新浪网国内“最具品牌影响力MBA院校”、“中国市场最具领导力EMBA”等荣誉称号。EMBA获得《经理人》杂志“中国最佳EMBA排行榜”第12位。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率先将行动学习引入到MBA、EMBA的教学之中,并开创了“理论授课、行动学习、学位论文”三位一体的创新教学模式。以“基于交流而发展”为培养理念,通过专业知识交流、管理经验交流、社会网络建构三大交流平台,促进学生从知识获取到能力发展、从技能提升到理念创新、从学历提升到职业发展。
三、项目类别
(一)通用中文班(全日制、非全日制)
通用中文班由华理商学院的优秀教师和外聘企业专家联合担任授课教师,通过专业知识交流、管理经验交流、社会网络建构三大交流平台,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本土管理能力,富有远见、创新精神以及高度社会责任感的经营管理人才。在教学手段上,注重多元化教学方法的融合,促进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深度参与、卷入、体验以提升授课效果。设置丰富的选修模块,满足学生多元化的学习需求,深入了解产业知识,构建“商业+科技”的知识体系,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教学设计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统一,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企业课堂”模式,一方面,邀请企业高管、专家进入课堂授课,另一方面,通过在理论课程中嵌入国内外著名企业的参访、游学等设计,在实践中更好地理解、领悟和运用理论。
(二)华理-美国罗格斯国际班(全日制)
合作院校为美国罗格斯大学(Rutgers University),被誉为“公立常春藤”大学,是美国顶尖大学,世界汪迅一流的研究型大学,也是与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同时代的古老大学。在美国新泽西州公立大学排名第一,世界创新大学TOP100。罗格斯大学管理和劳动关系学院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在美国名列前茅。作为美国认可程度最高的人力资源管理硕士项目,美国人力资源协会(SHRM)每年都把该项目评为全美最优质的人力资源项目,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上都达到了全美顶尖水平。
华理-美国罗格斯国际班基于华理商学院培养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远见及创新精神,掌握前沿组织管理与领导力理论与实践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华理-美国罗格斯国际班的课程,既讲授国际最前沿的人力资源管理与领导力理论,又与中国企业管理实践紧密结合,有助于MBA学生从战略高度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从而提升组织的可持续竞争优势和绩效。
2+1证书:除了可获得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外,还可获得美国罗格斯大学颁发的课程模块证书。
(三)华理-英国华威国际班(全日制)
合作院校为英国华威大学(University of Warwick),是一所闻名世界的顶尖大学,是有英国常春藤之称的罗素大学集团成员。常年位居世界大学QS排名50位左右,英国排名前10的研究型大学。是英国新兴大学中发展最好的大学,其学科设置和课程设置非常适应时代的发展,培养的学生质量很高,在英国Highfliers最受顶尖雇主青睐的大学毕业生排名为全英第一。
华理-英国华威国际班为国内首个跨学科培养的MBA项目,合作学院为英国唯一拥有制造业皇家教授席位的制造学院(Warwick Manufacturing Group)。本项目以工商跨界合作的方式,由中英双方教授联合授课,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化商科视野的运营和供应链领域高级管理人才。合适关注产业转型、运营模式创新、供应链效率升级、国际化运营的学生。
2+1证书:除了可获得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外,还可获得英国华威大学颁发的课程模块证书。
(四)大健康产业管理班(非全日制)
大健康产业管理班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本土经验的大健康行业管理精英。围绕大健康产业发展与管理的核心内容,系统且全面学习大健康管理领域的关键知识。如何有序地构建产业链和价值链、寻找该产业的核心模块,如何建立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和商业模式将是大健康产业管理学习的核心内容。该模块将理论与本土经验紧密结合,整合行业知名的教授、学者、企业家、咨询机构资源,拓展学生在大健康产业领域专业知识、强化本土资源、研究本土政策与趋势。
(五)华理-法国ICN MBA双学位班(非全日制)
中法双学位MBA与法国南锡高等商学院(ICN Business School)合作创办。ICN成立于1905年,是法国成立最早的商学院之一,见证法国乃至世界百年来的商业发展,是法国CGE(大学校联盟)成员,获AMBA、EQUIS、ACCSB三大皇冠认证。在法国《巴黎人报Le Parisien》商学院排名第15位,金融时报排名全球管理硕士中排名第58位。
该项目由中法双方教授联合授课,引入法国最具代表性的课程体系,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本土管理能力、富有创新精神以及高度社会责任感,适应亚欧商务环境,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商界精英。所有课程落地在上海完成,不出国门可以获得双学位硕士。双学位班将为学生搭建一个高层次国际化的学习交流平台,拓展学生的国际化视野以及国际化的沟通交流能力。
双学位:除了可获得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外,还可获得法国南锡高等商学院颁发的Executive Master of Science in Global Business Management硕士学位证书。
(六)华理-法国雷恩EMBA双学位班(非全日制)
华理EMBA项目是由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与法国雷恩高等商学院(ESC RENNES)合作开办的中法双学位项目。法国雷恩高等商学院已获得商学院最高荣誉的AACSB、EQUIS、AMBA三大皇冠认证,在FT全球金融学硕士第24位、FT全球管理学硕士第51位。雷恩是被法国誉为最具国际化的商学院,凭借国际化的环境,以及与全球300多所合作大学的网络,让老师和学生能更好的理解和接纳不同的文化,为我们的学生提供了独一无二的国际交流机会。
华理EMBA项目已有多年的办学历史,具有卓越的社会声誉:获得《经理人》中国最佳EMBA排行第十二名、中国市场最具领导力EMBA新晋综合排名第一名。项目注重培养学生在国际竞争环境下经营管理能力,全面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和决策方法,打造具备国际沟通能力、领导能力、善于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全球化高级管理者。EMBA双学位班所有课程落地在上海完成,不出国门可以获得双学位硕士。
双学位:除了可获得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外,还可获得法国雷恩高等商学院颁发的EMBA硕士学位证书。
四、师资力量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拥有一支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57位,其中正副教授比例已超70%;在MBA(EMBA)任课教师中,95%以上拥有国内外著名大学的博士学位,90%以上有企业实践经验。作为一个研究与教学并重的学院,曾先后有7人次获中国最高经济学奖——孙冶方经济学奖,多名教师入选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霍英东基金、曙光计划、晨光计划、浦江学者等人才项目。部分教师被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聘为经济与管理顾问、独立董事。学院还聘请上百名国内外知名教授、专家以及跨国公司、大型国企、民营企业高管作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为学生授课或开设讲座。
五、学历学位与学制
(一)学历学位
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考试(考核)合格,且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可获得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二)学制
全日制:定向/非定向,学制:2年
01通用中文班
02华理-美国罗格斯国际班
03华理-英国华威国际班
非全日制:定向,学制:2.5年
01通用中文班
04大健康产业管理班
05华理-法国ICNMBA双学位班
06华理-法国雷恩EMBA双学位班
(三)计划招生数(不含港澳台和留学生名额)
1.全日制:200人
2.非全日制:210人
最终名额以学校公布为准。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生源等情况对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六、培养费用(参考2021年)
(一)全日制
01通用中文班:28.8万元,按学年分二次支付,分别为50%、50%
02华理-美国罗格斯国际班:31.8万元,按学年分二次支付,分别为50%、50%
03华理-英国华威国际班:31.8万元,按学年分二次支付,分别为50%、50%
(二)非全日制
01通用中文班:28.8万元,按学年分三次付,分别是40%、40%、20%
04大健康产业管理班:30.8万元,按学年分三次付,分别是40%、40%、20%
05华理-法国ICNMBA双学位班:34.8万元,按学年分三次付,分别是40%、40%、20%
06华理-法国雷恩EMBA双学位班:44.8万元,按学年分三次付,分别是40%、40%、20%
注:以物价部门备案信息为准
七、报考类别及条件
(一)报考专业
125100工商管理
(二)院系所名称
(019)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对本人曾经所受奖惩情况要作如实的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按报考点要求采集本人图像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和形式:具体时间和形式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其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九、初试与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12月底。
地点: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英语二)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
4.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复试
1.复试科目:由华东理工大学自主安排,以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2.复试时间:以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3.录取: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与复试)择优录取。
十、体检
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
十一、其他
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我校将对所有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B. 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满4年以上,并且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华东理工大学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烂掘(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饥态核。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4、5各项的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闭困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4、5各项的要求。
本科毕业后工作4年或以上且具有学士学位者;获硕士学位后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华东理工大学单独考试只限招学术型研究生(外语学院各专业不招收单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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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华东理工大学自主招生考试问题
以下摘自华东理工学校官网
华东理工大学地处人文荟萃、海纳百川的大都市——上海,是直属于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建有研究生院的全国56所学校之一,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并获准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也是教育部批准首批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的22所高校之一。
我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相配套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成为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招改革,扩大招生自主权”的精神,2011年我校继续在理科第一批本科批次进行本科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和优秀推荐生选拔工作。为了选拔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或有特色和专长的中学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招生“阳光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为上海市优秀理科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有突出表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市级优秀学生。2.在2010年上海市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华理-化工杯”)中获奖者。3.在市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奖者。4.某学科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表现出特殊才能的考生。5.学习成绩优秀者。
三、报名方式
1.中学推荐。我校根据历年来生源报考情况,向部分中学发放优秀学生推荐名额,由中学负责向我校推荐。中学推荐考生以我校发放的注册号进行网上报名。
2.学生自荐。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向我校自荐,自荐的考生需提供经所在中学盖章确认的相关材料。自荐考生上网后自行获取注册号,并进行网上报名。自荐学生成绩优秀标准:原则上就读于市重点中学年级排名中等水平以上的考生,或就读于区县重点中学年级排名中上水平以上的考生,或就读于普通中学年级排名位于前列的考生。
四、报名程序及选拔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报名。考生在网上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华东理工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和优秀推荐生选拔申请表”及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专业意向及设想等)。
2.报名材料:包括打印的选拔申请表和个人陈述,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相关有效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已经包括了申请表上的1张)。
考生报名材料经中学盖章确认后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所有申请者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测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文化测试:包括数学(100分)、英语(100分)、理化综合(物理和化学各75分,共150分)。
5.综合面试:根据文化测试结果,选拔部分学生进行综合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根据考生文化测试成绩(占70%)及综合面试成绩(占30%),结合综合素质,经学校专家考核小组审核,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
7.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名单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并及时将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五、录取优惠政策
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入选考生,必须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在平行志愿A位置填报我校,否则其资格自动取消(若上海市对自主选拔录取另有规定,则按上海市规定执行)。
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体检不受限制,则予以录取(不包含中外合作专业)。具体专业安排如下:考生应填满上海市规定可填的专业志愿数且不能重复(重复填写的专业志愿只计算前1个,后面重复的专业视为空白),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排名(指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并投档考生之间的排名,下同)在40%(含)以内的考生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排名在40%~70%(含)的考生满足第一或第二志愿(若第二个专业志愿为空白,则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排名在70%之后的考生由学校参考其所填报的志愿进行统一安排专业。
六、时间安排及相关说明
1.网上报名:2010年12月7日~26日。
2.书面材料寄送及参加测试确认:中学推荐考生由中学于2011年1月5日统一携带考生报名材料、报名考试费(129元)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考生参加测试确认手续。自荐考生2010年12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2011年1月6日可通过我校“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查询初审结果,1月8日办理参加测试确认手续。
3.下载准考证:2011年1月12日~21日。考生通过我校“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粘贴照片(照片与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准考证须由所在中学盖章确认方为有效。
4.文化测试:2011年2月20日。考生测试时须出示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者须出示获奖证书原件等材料,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5.综合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6.测试结果查询:2011年3月下旬。
七、组织机构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和优秀推荐生选拔领导小组,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方案的实施。校招生监督小组参与方案实施的全过程。
八、联系方式与监督电话
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14层,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252763 传真:021-64253762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st.e.cn/
监督电话:021-64252688
九、本方案解释权属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
D. 2022年华东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华东理工大学是建设于1952年,教育部直属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全日制本科大学,是新中国第一所以化工特色闻名的高等学府,共开设本科招生专业74个,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华东理工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华东理工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学校本科层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华东理工大学章程》,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华东理工大学让帆悉,英文译为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ECUST。学校网址是。学校建于1952年,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建有研究生院,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高坦乎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法定地址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邮政编码为200237。本科教学在奉贤校区(上海市海思路999号)和徐汇校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完成。
第三条证书颁发。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统一为“华东理工大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东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依法颁发华东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轿枝生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及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各类本科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教育公平的原则,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学校将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且分值不超过20分,在投档和安排专业时均适用(不安排分省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类型不适用)。
第十三条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批次的投档模式、生源情况和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其中在一本批次(一本、二本合并的省份为本科普通批次)录取时,投档考生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学校将不会退档。
第十四条对投档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即不设专业级差分)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先按专业志愿顺序,再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录取。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和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非艺术类专业)的专业依次按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其余专业依次按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第十六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生源充足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学校参照由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制定学校各专业(类)的体检限制要求。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
第十八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招英语、德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中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德语专业限招英语、德语语种,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日语语种),其余专业对考生所考外语语种不限。由于学校较多专业涉及双语(英语、汉语)教学且相关课程可能使用全英文教材或教学资料,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保送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高校专项计划(即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第二学士学位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按已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民族班、国家专项计划(即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民委贫困地区民族专项招生计划、华侨港澳台学生全国联招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台湾高中毕业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的招生工作按照已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或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学校各招生专业(类)的高考选考科目范围以相关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费用与资助
第二十四条学费。学校实行学年制学费标准框架下的学分制收费制度。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核定学校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1)一般专业:5000元/学年;(2)特殊(热门)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5500元/学年;(3)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5000元/学年。
学生第一学年按照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一学年的学费,从第二学年开始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修读的学分数计算并收取学费。学分制收费总额不超过政府核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
中外合作办学的本科专业执行学年制学费收费制度。
第二十五条住宿费。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住宿费标准。视宿舍条件而不同,徐汇校区每学年700~1200元;奉贤校区每学年900~1100元。
第二十六条学生资助体系。学校积极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形成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基础,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多样化、个性化奖助学金作激励引导,以勤工助学为重要路径,以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补充的多元化帮困助学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物质保障,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支持,引导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公示学校的各类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特殊类型招生名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咨询电话:021-64252763,电子邮箱:zsb@,传真: 021-6425376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64252688。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教育部或招生省份2022年相关规定不一致,则按相关规定执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 大家谈谈对自主招生的看法吧
某些高校为了提前引进部分生源而提出的自主招生,只要考生有意向并能够通过该校的一系列的考试要求,再达到某种分数后就能够被录取。
F. 华东理工对国家专业计划招生有何规定
请看
华东理工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生享受到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华东理工大学2015年将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对象
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招生人数不少于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本计划选拔理科考生,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的农村学生,优先倾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较低省份的农村地区。2015年拟在以下省份实施励志计划招生: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安徽省、河南省以及河北省等6个省。这6个省内具体符合条件的县市以各省确定并公布的实施区域为准。报考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 年户籍及当地高中连续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应符合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要求,道德品质良好,励志成才,符合华东理工大学的培养理念,高中阶段在各类省级及以上单科竞赛中获奖或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且能提供证明材料。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如下:油气储运工程,轻化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学,材料化学,药学,药物制剂,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安全工程(安全检测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英语,德语,日语,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物流管理专业)等28个专业(类)。
三、报名及材料审核
1. 考生提出申请及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名,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并提交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网上填写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等第)、获奖证书证明、特长、个人申请报告、选择专业(类)意向等。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学科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情况等。
2. 书面材料寄送。
书面报名材料包括打印的申请表,个人申请报告,在高中阶段学科特长、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盖章原件(必须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社会公益性活动、获奖证书证明复印件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
考生报名材料经中学盖章确认后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建议使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所有申请者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 材料审核。
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四、选拔办法
1. 测试。我校组织的测试包括基础文化测试和综合面试。
所有考生须参加基础文化测试和综合面试。基础文化测试为“理化综合测试”(涵盖物理和化学两个科目,各科目满分为75分)。基础文化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和综合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别以60%和40%计入考生综合总分。
2. 根据考生测试结果,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入选考生名单。
3.入选考生名单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并及时将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五、录取优惠政策
入选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体检不受限制,则予以录取,录取专业为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六、时间安排及相关说明
1. 网上报名:4月17日~5月5日。
2. 学校收取书面材料截止日期:5月7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3. 材料初审结果查询及参加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公示:5月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 下载准考证:5月底,初审合格的考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无准考证者不得参加测试。基础文化测试及综合面试地点均设在我校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5. 基础文化测试及综合面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6月14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考生参加基础文化测试时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应信息。
6. 测试结果查询:6月22日之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7. 考生来沪差旅费补贴说明:参加测试的考生可以获得路费及住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告知。
七、组织机构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学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领导小组,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方案的实施。
校招生监督小组同时为学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监督小组。
八、联系方式
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十四层,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252763 传真:021-64253762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st.e.cn/
九、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校招生监督小组参与方案实施的全过程。监督电话:021-64252688。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
在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选拔过程中,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须对实名提供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在推荐考生过程中出现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具体情况,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若考生存在申请材料不实、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考核成绩及入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向其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具体情况;已经被我校录取或取得学籍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本方案解释权属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
G. 请问华东理工大学MPA学费是多少
2022年华东理工大学MPA学费为8万元,学制2.5年。
2022年华东理工大学MPA复试及录取
H. 求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的具体情况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08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900名(包括全国统考生、推荐免试生、单考生和MBA)。教育部将于2008年2月下达招生规模,因此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学校将视导师、生源等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要求:
1、统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按照教育部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报考时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007年11月10日至14日现场确认时须出示学历证书原件);
④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毕业后工作满4年以上,并且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者,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和网络学院应届本科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本科毕业后工作4年或以上且具有学士学位者;获硕士学位后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技术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段。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大约在10月,具体日期详见教育部通知。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2、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详见当年国家教育部的具体规定,一般在11月10日-14日。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考生须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报名点规定材料,到指定地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缴纳报考费并现场照相。
现场确认地点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指定,具体请考生咨询当地招生办公室。在上海参加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在华东理工大学。
3、报考设计艺术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到华东理工大学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考试地点为华东理工大学。
四.初试时间
2008年1月左右。具体日期详见教育部通知。
五.体检:
身体健康是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作出不予录取的决定,但该决定须由考生所在学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
六.其他
1、我校2008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统一规定分为计划内研究生和计划外研究生。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计划外的全国统考自筹研究生录取进校后享受普通奖学金、公费医疗等,学校为在校研究生设立各种奖学金、困难补助、银行贷款和三助工作岗位。
2、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3、考取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专业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硕—博连读。
4、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在复试阶段确定导师。
5、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6、单独入学考试的初试科目除英语由上海市统一命题外,其余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分数线由我校自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为原单位委托培养。
7、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8、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9、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
单位代码:10251
单位名称:华东理工大学
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邮政编码:200237
电话:021—64252453
传真:021—64253013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