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招生计划
『壹』 辽宁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科技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4.2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8平方米;生师比17.0:1;专任教师118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7.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5.0%;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678.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722.3元;图书184.2万册,生均图书81.2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学校招生计划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和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预留计划比例和使用原则:不设预留计划。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音乐表演、表演、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中职升本科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原则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5.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官网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专业设置如下: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经济学
4200
2
020302
金融工程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经济学
4200
3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经济学
4200
4
030101K
法学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法学
4200
5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3-8年
理工
理学
4200
6
070202
应用物理学
四年
3-8年
理工
理学
4200
7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8
080201
机械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9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0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1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2
080205
工业设计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13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4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15
080209T
机械工艺技术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6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7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8
080403
材料化学
四年
3-8年
理工
理学
4200
19
080404
冶金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20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21
080412T
功能材料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22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23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4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5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6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7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8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9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一二学年4600元/年•人;三四学年12700元/年•人
30
080903
网络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一二学年4600元/年•人;三四学年12700元/年•人
31
080905
物联网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32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3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4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5
0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6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7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8
081501
采矿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9
081503
矿物加工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40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41
082801
建筑学
五年
4-9年
理工
工学
4800
42
083001
生物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43
120105
工程造价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44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5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6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7
120204
财务管理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8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9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3-8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0
130301
表演
四年
3-8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1
130310
动画
四年
3-8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2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8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3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3-8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具体按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各专业实际收费标准按辽宁省发改委最新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1000—1200元/生·年。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贷等助学措施: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由中央政府(省政府)设立,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奖励标准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属学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省以上财政负担。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44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生•年。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标准:一等3000元/年·人;二等1500元/年·人;三等1000元/年·人。
校外奖助学金:学校设立董事会奖学金等20余项校外奖助学金,奖励标准:1000-10000元/年·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人。学校可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按各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普通类: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录取。
艺术类: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投档条件。在辽宁省招生的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美术类专业为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应省统考类别为美术类、统考专业为美术类、专业方向为美术类、成绩专门化要求为美术类;音乐表演、表演等非美术类专业为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有序志愿投档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音乐舞蹈类、统考专业为音乐表演、专业方向为声乐演唱、成绩专门化要求为流行、美声、民声(任意一项均可)。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专业为表演,专业方向为表演,成绩专门化要求为表演。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方式,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政策执行。在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征集省份招考部门规定执行。
4. 中(高)职升学:考生取得相应录取资格,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达到省规定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录取。当总成绩相 同时,高职升学考生(非师范类专业)依次按照数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中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职升学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按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政策执行。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我校在录取中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政策。
6.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原则
普通类:按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招生省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以招生省的录取规定为学校录取原则)。
在各专业录取时,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理工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对已经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属于高收费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填报普通学费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类: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录取条件,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在各专业录取时,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艺术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艺术文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对已经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招生省份有统一录取原则执行该省录取原则,若无明确规定,执行我校录取原则。
6.违规考生的处理:
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7.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2/6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ustl.e.cn
『贰』 辽宁科技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 辽宁科技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
普通本科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测绘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环境工程、建筑学、生物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
高职专科升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冶金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旅游管理在 辽宁科技大学 职教城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千山西路690号;软件工程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
中职升本科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艺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旅游管理在 辽宁科技大学 职教城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千山西路690号。
高职专科专业人民武装在我校人民武装学院校区办学,地址在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泉东一街7号(省军区教导大队院内)。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到八年;本科学制为五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到八年。高职专科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31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以上教师634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7405.28万元,图书14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学校一流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和使用原则:
学校预留本科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情况。其中,普通类专业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3%。
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要求口试成绩优良。
(2)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鞍山市职教城校区办学的中职升本科专业及高职专科人民武装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经济学
经济学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经济学
经济学
030101K
法学
四年
法学
法学
050201
英语
四年
文学
文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理学
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四年
理学
理学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1
机械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5
工业设计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9T
机械工艺技术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403
材料化学
四年
理学
理学
080404
冶金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3
网络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501
采矿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503
矿物加工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2801
建筑学
五年
工学
工学
083001
生物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204
财务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801
电子商务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204
舞蹈表演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301
表演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310
动画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二年
工学
工学
080404
冶金工程
二年
工学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二年
工学
工学
080902
软件工程
二年
工学
工学
120901K
旅游管理
二年
管理学
管理学
高职: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650107
人民武装
三年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 辽宁科技大学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 辽宁科技大学 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 辽宁科技大学 学士学位证书。
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 辽宁科技大学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符合 辽宁科技大学 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 辽宁科技大学 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 辽宁科技大学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其他校外奖助学金1000-5000元/年。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2500元、4000元两个等级。学校可为学生办理鞍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为部分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贷款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生需提交学生证、本人及父母(经济担保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由所在学院汇总申请材料报到学校助学管理办公室。
六、获奖说明
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辽宁省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八、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原则上按照各省(市、区)招生计划的110%的比例调阅档案(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按各省招办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加分投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安排专业;对降分投档考生,按实际高考文化课成绩安排专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进行美术复试,不合格者将调整到相近专业学习;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在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2)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实行专业级差录取(招生省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其中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在第一至第六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在各专业录取时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高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理工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加综合之和、数学、综合、外语;文史类专业依次比较语文加综合之和、语文、综合、外语。
6.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有关省招考办的规定执行,详见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录取办法:
(1)报考条件:
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在本省艺术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合格(无统考专业除外),有校考的省份须校考成绩合格。
凡我校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报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才能报考,按校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否则,不能报考。
凡我校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报考考生可根据本省专业统考成绩及计划报考,要求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省专业统考满分成绩乘以70%以上(含70%,如辽宁省需要210分及以上)才能报考,按统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否则,不能报考。
(2)计划安排情况说明: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的地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比例4:1,安排招生计划,对个别生源不足的省份,我校安排了0计划,合格考生可以报考,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我校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3)录取原则: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四个专业可以兼报,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40%+专业课成绩×60%计算的综合分为录取基准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专业级差录取,四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分(在第一至第四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30%+专业课成绩×70%计算的综合分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在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折算后的综合分高的考生;在折算后的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分数高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艺术理专业依次比较数学、综合、外语;艺术文专业依次比较语文、综合、外语。
7.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科技大学 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6,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网址:http://www.ustl.e.cn。
辽宁科技大学 应用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412-5929368,网址:http://www.ustl.e.cn。
辽宁科技大学
『叁』 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科技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路185—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4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3平方米;生师比18.4:1;专任教师1164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6.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9531.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331.8元;图书178万册,生均图书73.8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学校招生计划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和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各省份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预留计划比例和使用原则:不设预留计划。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据计算及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迹穗物联网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音乐表演、表演、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冶金工程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原则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5.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三、专业设置
本科专业设置如下: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具体按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表中具体列明。各专业实际收费标准按辽宁省发改委最新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1000—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贷等助学措施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由中央政府(省政府)设立,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奖励标准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属学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省以上财政负担。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和宴、二等助学金2750元/年。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标准: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校外奖助学金:学校设立董事会奖学金等20余项校外奖助学金,奖励标准:1000-10000元/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年。学校可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姿棚卜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俄罗斯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冶金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达到我校毕业要求者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在符合俄罗斯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入学条件前提下,可自愿选择申请赴俄罗斯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攻读第四学年课程。符合该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冶金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具体按各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普通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德、体条件合格的情况下,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省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录取。
艺术类:学校艺术类各专业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如在辽宁省招生的动画、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表演、音乐表演等专业采用辽宁省统考成绩并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区、市)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投档条件。
辽宁省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报专业对应的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统考专业、专业方向、成绩专门化等需满足下列具体要求: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美术类,统考专业为美术类,专业方向为美术类,成绩专门化要求为美术类。音乐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音乐舞蹈类,统考专业为音乐表演,专业方向为声乐演唱,成绩专门化要求为流行、美声、民声。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专业为表演,专业方向为表演,成绩专门化要求为表演。
其他省份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报专业对应的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统考专业、专业方向、成绩专门化等,以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
4.高职升学:考生取得录取资格,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达到省规定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录取。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高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退役士兵高职升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高职升学考生的录取工作按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政策执行。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我校在录取中执行各生源省份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政策。
6.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按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招生省份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以招生省份的录取规定为学校录取原则)。
在各专业录取时,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
在第一批、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且不分文理的省份,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3门科目中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在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统一录取模式的批次或阶段,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志愿顺序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其他省份各专业录取时,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理工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冶金工程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填报普通学费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类: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实行在有专业志愿情况下“分数优先”办法录取,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录取条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在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艺术理或选择物理学科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艺术文或选择历史学科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招生省份有统一的录取规定及原则与上述学校录取原则不一致时,以招生省份的原则为我校的录取原则。
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在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有关省份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7.违规考生的处理
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8.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2/6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址: http://www.ustl.e.cn
『肆』 2022年辽宁科技大学统招专升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升本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https://www.87dh.com/xl/ 】2022年辽宁科技大学统招专升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2022年辽宁科技大学统招专升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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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
(元/年/生)
总计
普通
专升本
退役
士兵
建档
立卡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年
250
230
10
10
5200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2年
95
80
5
10
5200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年
245
230
5
10
5200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年
175
160
5
10
5200
080902
软件工程
2年
325
310
5
10
12700
081001
土木工程
2年
135
120
5
10
5200
120901K
旅游管理
2年
135
120
5
10
5200
专业介绍: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掌握现代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技术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现场工程师的基本素质、工程应用能力和相应技能,服务于机械制造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能够在机械制造领域从事机械设计、制造和生产组织,以及技术开发与服务、工程应用与测试、经营管理和销售等工作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主要课程:Visual basic程序设计、机械原理、机械设计、机械工程测试技术、互换性与测量技术、电子技术、机械故障诊断、冶炼机械设计理论、轧钢机械设计理论、冶金设备自动化等。
实践教学:工艺新技能实训、CAD课程设计、机械原理课程设计、数控编程与操作课程实训、机械设计课程设计、CAD/CAM课程实训、机械制造技术综合实训、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
就业方向:机械加工工艺、装配工艺、检测工艺的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和自动化生产线的操作、维护、检修或管理的人员;专用工具、量具及工装设计人员;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CAD/CAM)人员;机械设备、零配件的销售人员、技术支持人员或售后服务人员。
汽车服务工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掌握汽车服务工程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工程技术应用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在汽车诊断维修、汽车贸易营销、汽车保险理赔、汽车检测试验及汽车周边产品开发等领域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解决生产经营一线实际问题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主要课程:发动机原理、汽车理论、汽车制造工艺学、汽车检测与诊断、汽车服务与营销、汽车保险与理赔。
实践教学:汽车拆装实训、汽车诊断与检测实训、汽车服务技能综合实训、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
就业方向:在汽车相关行业,从事汽车设计、改装、汽车检测、汽车诊断维修、汽车贸易营销、汽车保险理赔、汽车试验及汽车周边产品开发等方面的工作。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掌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电气工程师的基本素质和工程应用能力,能够从事与电气工程有关的系统设计、运动控制、信息处理、研究开发等工作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主要课程:电路原理、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电机及拖动基础、自动控制原理、单片机原理与应用、运动控制系统、电力电子技术、电气工程基础、电气控制与PLC原理。
实践教学:电子课程实训、单片机课程实训、工厂供电课程实训、自控系统课程实训、PLC技术课程实训、过程控制课程实训、技能训练、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
就业方向:电气设备制造与安装岗位;电气设备现场调试与售后服务岗位;新产品开发与技术指导岗位;电气设备日常维护岗位;电气设备更新、改造、规划与实施岗位;先进、复杂电气设备的操作与运行岗位;电子产品与设备的组装调试岗位;电气线路与变配电设备的施工、维护与运行岗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掌握计算机专业的基本理论,具有工程技术应用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软件开发能力以及企业信息管理和应用系统集成的基本能力,能从事计算机技术研究、设计、开发、管理、服务等工作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主要课程: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原理与应用、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工程、网络布线与系统集成。
实践教学:Java实训、Web系统开发实训、基于B/S的项目综合实训、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
就业方向:软件的开发、管理与维护;网络业务系统设计;计算机网络系统规划、施工和集成测试;嵌入式网络产品开发;计算机软件与网络产品营销及技术支持等。
软件工程:
培养目标:立足辽宁,面向全国,培养具有创新能力、职业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服务社会,掌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基础知识,掌握计算科学基础理论、软件工程专业的基础知识及移动应用开发、Java技术应用知识,具有软件开发能力以及软件开发实践经验和项目组织能力,能从事软件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开发、管理、服务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外语、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数据结构、软件工程、Java程序设计、JSP程序设计、Oracle数据库设计与开发、Java业务结构设计框架、Java数据访问技术框架、Java界面设计框架、移动应用开发基础、移动游戏应用开发、移动网络应用开发、移动高级应用开发等。
专业特色:本专业与知名IT企业合作,引入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实行以产业发展为导向的校企联动人才培养模式,设有Java和移动应用开发两个选修方向,采用“1+1”教学模式,注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就业方向:本专业学生可在软件公司、企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从事软件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开发、管理、服务等工作。
土木工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掌握土木工程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土木工程师的基本素质和工程应用能力,能够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领域从事建造施工、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主要课程:房屋建筑设计、工程力学、混凝土结构、土木工程施工、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项目管理、施工组织设计。
实践教学:房屋建筑设计实训、混凝土结构设计实训、工程计量与计价实训、工程项目管理实训、工程造价软件实训、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
就业方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服务管理企业的项目管理、工程技术等岗位;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企业、工程监理企业的质量监督、工程监理、试验检测等岗位;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工程造价、项目招投标、技术管理等岗位。
旅游管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现代旅游业发展需要,具备扎实的旅游管理专业知识,具有人文素质、创业意识、创业精神、沟通能力、实践能力,能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事旅游管理工作的具有创新意识、踏实肯干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经济学、旅游学、市场营销学、旅游心理学、旅游经济学、饭店管理学、旅行社经营与管理、饭店英语。
实践教学:职业礼仪实训、饭店管理课程实训、旅游企业综合业务实训、餐饮企业经营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
就业方向:前厅接待员及领班、主管;客房服务员及领班、主管;酒店商务中心人员、礼宾部人员、总机人员、GRO、大堂经理、金钥匙岗位等;中、西餐厅服务人员及领班、主管;酒店营销人员、公关人员、订房中心人员、宴会销售人员、会议销售人员、会员卡销售及会员服务人员等;酒吧服务员及领班、主管;旅行社主管、导游、计调、投诉处理员;各类会议展览公司、旅游景点开发公司等讲解员、组织协调员、接待员等;酒店各部门行政文员、秘书;人事文员、各类培训教师等;旅游调研员、旅游咨询员、景区(点)规划员、旅游营销员等。
2022年辽宁科技大学统招专升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已经公布,更多辽宁统招专升本资讯,请关注辽宁统招专升本栏目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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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2020年辽宁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辽宁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年辽宁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概况
辽宁科技大学始建于1948年,是我国较早组建的冶金高校之一。现已发展成为以工学为主,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院校。
建校七十余年来,学校逐步形成了“坚持既为冶金行业服务,又为辽宁地方及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办学定位,形成了“立足冶金,校企合作,注重实践,培养踏实肯干、适应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办学特色,坚持“创新为先、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办学理念,坚持深化改革,突出内涵建设,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人才,许多校友已经成为企事业单位的技术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和管理骨干。鞍钢、河钢、宝钢等钢铁企业均有我校毕业生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重要职务。
学校坐落在祖国钢都辽宁省鞍山市,占地184余万平方米。设有19个学院、1个教学部和1个工程实训中心,共设59个本科专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有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8个。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予权、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工程硕士以及研究生推免权。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0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73人,副高级职称358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303人。我校已获得博士“申请-审核”制和“直博生”资格,与普通招考并行的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全面构建多样化博士招生模式。
学校始终把教学作为中心工作,将教学质量视为学校的生命线。先后获批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学校、辽宁省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和辽宁省转型发展示范学校。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教学成果奖34项。学校现有国家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等7个,省重点支持专业、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25个;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等11门;省教学团队9个,省教学名师12人。获批国家发改委产教融合工程项目1项、教育部新工科项目等18项;国家、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12个。获评国家、省级规划教材12部,省级精品教材8部,冶金优秀教材16部。
学校学科科研实力雄厚。拥有全国最为齐全的钢铁冶金学科体系,耐火材料、焦化专业在国内首先设立并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被评为“辽宁省一流学科”。 “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170项,其中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84项,获得各级各类科技奖励118项,授权专利572件,科技经费8.8亿元。三大检索收录论文2400余篇,其中,2017年青年教师孙呈郭论文在国际顶级期刊《Science》上发表。获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大科技平台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高校产业技术研究院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个,获批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1个。
学校不断拓展发展空间,促进成果转化。学校科技园成立于1996年,2002年被认定为首批省级大学科技园,2010年被认定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2015年技术转移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17年科技成果转化位居省属高校首位,2019年学校入围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百强。目前,科技园拥有7处孵化器,园区具备商务、法律、金融、财务和市场等5大服务平台,在园企业63户,毕业企业累计56户,成功孵化上市公司5家。学校坚持“校企融合、共兴共荣”,牵头组建辽宁省冶金产业校企联盟和冶金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与鞍钢、河钢、聚龙等百余家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共同承担和开发包括国家“863”项目在内的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百余项。学校与科大聚龙集团联合建立国家金融安全及系统装备行业唯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成果达到国内首创、国际领先水平,成为行业技术创新的领 航者。
学校面向世界,开放办学。目前与国外30余所院校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与25所高校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自1996年招收国际生以来,留学生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专业类型与学历层次逐步提高,2009年获批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博士)奖学金培养单位,2014年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硕士)培养单位。招收国际生全英授课本科专业13个,研究生专业18个,实现了本、硕、博学历人才培养全覆盖。先后为32个国家培养了高水平专业人才。
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近3年,学生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等各级各类竞赛,获得国际级奖项42项,国家级奖项646项,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处于前列。
面向未来,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始终秉承“博学明德,经世致用”的校训,发扬“勤奋向上、求实创新”的校风,主动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职责,不断增强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
报 名
一、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按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时培养方式请选择定向)
1.符合二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招生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初 试
一、初试科目:见《辽宁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其中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及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二、准考证下载: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由各报名点统一安排。
复 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二、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研究生学院主页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八、学校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校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调 剂
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会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 取
一、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制、学费标准及校区
一、学制: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以及专业学位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为2.5-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学费及奖助标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法律为10000元/年/生),享有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共20000元(法律为12000元/年/生),不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
奖助体系
辽宁科技大学十分重视提高我校研究生待遇,统筹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学校经费投入、导师资助经费和社会赞助等资源,加大对研究生的奖励与资助力度,不断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其他校内外奖学金等,并设立了研究生“三助”体系。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为了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凡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具备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等条件,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0元。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覆盖率达到100%。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第一年一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一年的全年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一年的半额学费,覆盖率达到100%。研究生第二年覆盖率达到100%
4、新生入学奖学金
一志愿奖学金: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2000元/生;
生源奖学金:调剂到我校的一本以上学校毕业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1000元/生;
入学成绩奖学金:
报考工学学科,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25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40分,一次性奖励1000元;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0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50分,一次性奖励3000元;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5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60分,一次性奖励5000元。
5、其他奖学金
学校每年将根据校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奖学金情况,评定校内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注:上述奖助学金资助范围是被我校2020年录取的、档案到校的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三本及三本以上学校毕业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本科结业、本科毕业无学位证、破格、自考、成人教育、专科等同等学历考生第一年享受国家助学金,第二年及以后正常参评各类奖助学金。
其 它
1.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2.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自命题科目历年试题。
3.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4. 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5. 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陆』 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人数
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人数1094人。根据相关信息查询,辽宁科技大学该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已顺利完成,总计拟录取硕士研究生1094人。辽宁科技大学始建于1948年,是我国较早组建的冶金高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