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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深圳招生网

发布时间: 2024-01-31 19:12:26

⑴ 中山大学自考招生网 广州中山大学自考网

专返碰竖业名称:法律(专科)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考 笔试
002 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4 必考 笔试
003 4729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004 567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
005 5679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6 0261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
007 0245 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08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9 0242 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10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必考 笔试
011 0024 普通逻辑 4 必考 笔试
012 0244 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13 0247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
014 0223 中国法制史 5 必考 笔试
231 0031 心理学 4 加考 笔试
232 8067 中国通史 8 加考 笔试
毕业要求:不少于14门且不低于70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4门70学分;选考课0门0学分;加考课2门12学分。
说明:港澳吵厅考生不考001、002,但须加考231、232。
2.原法律专业(专科,代码017)调整为本专业。
专业代码:C030106 专业名称:法律 (本科)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00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3 0015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004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必考 笔试
005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4 必考 笔试
006 0263 外国法制史 4 必考 笔试
007 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08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09 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010 5680 婚姻家庭法 3 必考 笔试
011 0230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012 0227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013 0167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014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15 8100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02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03 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04 0229 证据法学 6 选考 笔试
201 5679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202 0245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03 5677 法理学 7 加考 笔试
204 0242 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05 0243 民事诉讼法 5 加考 笔试
231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加考 笔试
毕业要求:不少于15门且不低于65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5门65学分;选考课4门16学分;加考课6门34学分。
说明:1、港澳考生不考001、002,但须加考231。
2、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101至104且不少于14学分。
3、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
4、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法学、涉外法学、涉外经济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5;其它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五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原法律专业(本科,代码593)调整为本专业。
三、招生对象
具有初中、高中、中专文化程度或同等水平的有志社会青年(报读本科需大专毕业或大专在读生),不受性别、年龄、户口、民族漏大等限制均可报读。(免入学考试)。
四、毕业待遇
国家承认学历,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由省自考委与中山大学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学士学位。
五 、教学形式
业余制:(周六日全天上课),最快可一年毕业,但学制二年不变
六 、考试时间
每年1月、4月、7月、10月(1月和7月为小考、4月和10月为大考)。
七 、报名与上课地点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25号广州中成软件技术培训学院。
公车站:怡乐村站 地铁:晓港A出口
广州中山大学提升学历怎么报名中山大学成人自学考试采用了报名的在线预报名与现场确认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你可以到广东自考报名在招生办网站上阅读报名,按照自考招生老师的提示付费,完成确认报名,拿到考试通知书。或者登录粤秀教育报名,成功上线报名的新生需要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公室拍照、制作准考证。
中山大学有自考吗?急!
2017年4月18日,中山大学发布”关于学校已全面停止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的公告“的公告:” 为适应学校战略发展需要,我校已经全面停止网络学历教育、成人学历教育以及自学考试助学的招生工作。
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是中山大学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以及网络教育办学实体。学院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秉承孙中山先生“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校训精神。
适应“大教育,大培训”的社会趋势,致力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充分整合利用校内外优势资源,继往开来,锐意创新,着力实践着“优质办学,服务社会”的宗旨,为社会各界提供精诚的教育服务。
(1)中山大学深圳招生网扩展阅读
中山大学的成立过程:
一九八一年,中山大学教务处设立工农教育科(原中山医科大学教务处设立培训科),一九八五年设立成人教育科,一九八六年成立成人教育部;负责全校成人教育办学管理。
一九八二年,开办干部专修科,法学、工业经济管理、财政税务和临床医学等专业招生。一九八三年,复办夜大学,招收夜大学本、专科学生。
一九八四年,中山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和哲学专业在全省开考。一九八年,恢复举办函授教育,同年四个专业开始招收专科函授班学生。一九八八年,开设专业证书班。
一九八八年九月,开设乡镇企业职工大专班。一九八九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中山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同年十一月,召开首次"中山大学成人教育工作会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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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中山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山大学强基计划”,以下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为成才目标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高考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哲学、基础医学。招生科类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科类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
必须选考物理
物理学
理工
必须选考物理
化学
理工
选考物理或化学其中一门
生物科学
理工
选考物理、化学或生物其中一门
生态学
理工
选考物理、化学或生物其中一门
汉语言文学 (古文字学方向)
文史
必须选考历史
历史学
文史
选考历史或地理其中一门
哲学
文史

基础医学
理工
化学和生物均须选考
注: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为准。
(二)招生计划为150名。招生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9日至31日考生可登录中山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58),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根据各省专业计划安排,考生可填1-3个专业志愿,并填报是否服从调剂。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考核办法
7月26日前,我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同分考生按排位比较)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学校考核
时间:7月31日-8月1日
考核方式: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 我校组织专家分组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理想信念、家国情怀、学科兴趣、培养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确定面试考核评分。
2. 考生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育科目测试,测试科目为50米跑。体质测试不受理缓考、补考申请。
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50米项目的考生须在考核前3个工作日提出更换测试项目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测试以下项目:男生:引体向上;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体质测试及格标准如下:
项目
及格标准
男生50米跑
<9.2s
女生50米跑
<10.4s
男生引体向上
>9次
女生一分钟仰卧起坐
>25次

测试结果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总分,若考生体质测试不及格,我校不予录取。
体质测试原则上不受理免考申请。若考生确因生理疾病或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测试的,须在考核前3个工作日提出免考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三甲医院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免考。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我校考核成绩(百分制)×15%
2.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和名额,按照“分数优先(综合成绩),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我校考核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成绩排位排序。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3.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4.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本硕博有效衔接培养方案
我校针对强基计划学生采用专属人才培养模式。专门制定单独的本科、硕士、博士有效衔接的培养方案,配备资深导师团队,创造一流学术氛围,设计“科学性、完备性、竞争性”的课程体系,开设面向学科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的前沿课程和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专业课程。以科学问题为导向,强化科研和实践创新能力,跟随导师组定期解读国家战略需求、研读重大科研专项指南、参加学术会议,了解国际学术前沿动态,了解国家战略需求,了解关键技术难题,将个人发展与国家需求紧密结合。
(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办法
强基计划实行年度考核及动态进出机制。每学年结束后根据学生绩点、科研训练表现等方面综合考核进行动态管理,本科阶段分流与考核淘汰的学生转入普通本科生培养。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且学业成绩优秀的普通录取本科生可选拔补入强基计划。
(三)其他激励机制
强基计划学生具有专属发展通道。单独编班、单独设计培养方案。课程上建设强基专属模块、科研上设立强基专属课题、保障上设立强基专属经费。奖学金评审、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等方面,按教育部指导意见给予政策倾斜。学校各类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以及其他科研实验条件向强基计划学生开放。依托粤港澳大湾区,集结全球优质资源,深化与世界顶尖大学和科学中心的战略合作,提升强基计划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
具体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成立强基计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强基计划的有关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负责强基计划考试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中山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中山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传真:020-8411159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cn
中山大学监察处检举控告:020-84115582, [email protected]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⑶ 深圳继续教育招生网是深圳继教吗

深圳继续卖竖哗教育招生网就是深圳继续教育。如需提升学历推荐选择深圳继续教育。

深圳继续教育招生网(深圳继教)是面向社会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业余制)成人高考(中行业余制)教学班的办学实体教育职能招生办公室,隶属于广东教育局管理,是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商学、深圳大学自考主考等主考院校专业的指定报名点,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南昌大学、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成人高考报名点。自2005年以纤帆来,为广大学生提供了各种学历信息和学习数据,促进考生交流,帮助考生早日顺利通过自考,成考,服务过的学生将近15万,曾被广州日报和深圳教育局评选为中国十大优质教育网站之一。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深圳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深圳继续教育】。深圳继续教育多年来累计服务学员数十万人,为更优秀的自己保驾护航;同时,守信尽责、务实专注、追求卓越,致力于成为专业、专注、服务、有力的成人大学服务中心,让每个学员成为更优秀的自己。

⑷ 中山大学2021年招生快讯

中山大学2021年招生快讯

中山大学2021年招生快讯。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中山大学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努力成为全球学术重镇。

中山大学2021年招生快讯1

Q1、中大2021年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有哪些?

中山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哲学、基础医学、理论与应用力学等十个专业,每个专业招10—20人。

Q2、招生科类和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

2020年起高考改革3+3省份有: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

2021年起高考改革3+1+2省份有:湖南、河北、福建、重庆、广东、辽宁、湖北、江苏。

招生科类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注:1、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和基础医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

2、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为准。

Q3、中大2021年强基计划的招生省份有哪些?

中山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的招生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

具体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考生确认自己的选考科目后,可填报专业以系统显示为准。

Q4、中大2021年强基计划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在中山大学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高考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都可以申请报名,没有奖项或论文等要求。

Q5、是否限制考生报考高校数量?

强基计划限报一所高校,报考中大2021年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Q6、中大2021年强基计划的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4月9日至30日

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中山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58

只剩最后10天,各位考生和家长请抓紧报名!

Q7、考生可以填报多少个专业志愿?

根据各省专业计划安排,中山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考生可以结合自己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填报1个专业志愿。

Q8、强基计划考生是否要参加高考?

2021年强基计划考生需要参加高考。

Q9、强基计划考生如何进行报考确认?

中山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报名考生需要于6月10日至6月20日期间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报考确认并签订承诺书,逾期不进行确认则视为放弃报考中山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

Q10、强基计划考生如何确定学校考核资格?

6月26日前,中山大学依据确认报考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同分考生按排位比较)并公示入围标准。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Q11、中大2021年强基计划的.考核时间和方式?

考核时间:6月30日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1、考生按照所报专业参加中山大学组织的笔试,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础能力。

2、中山大学组织专家进行分专业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理想信念、家国情怀、学科兴趣、培养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确定面试考核评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3、考生需参加由中山大学组织的体育科目测试,测试科目可自主选择立定跳远或50米跑。体质测试不受理缓考、补考申请。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Q12、体质测试的及格标准是什么?

体质测试及格标准如下,体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总分,但如果考生体质测试不及格,中山大学不予录取。

Q13、中大强基专业培养具有哪些特色和优势?

中山大学针对强基计划学生采用专属人才培养模式,单独编班、专门制定单独的本科、硕士、博士有效衔接的培养方案。

具体专业培养方案考生和家长可以复制以下网址具体查看——

数学与应用数学:

http://math.sysu.e.cn/article/2431

物理学 :

http://spa.sysu.e.cn/cn/content/2172

化学:

http://ce.sysu.e.cn/zh—hans/article/7664

生物科学:

http://lifesciences.sysu.e.cn/under—graate/notices/3457

生态学:

http://eco.sysu.e.cn/article/185

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

http://chinese.sysu.e.cn/article/1736

历史学 :

http://dpcms4.sysu.e.cn/history—prod/article/369

哲学 :

http://philosophy.sysu.e.cn/article/439

基础医学 :

http://zssom.sysu.e.cn/zh—hans/article/8435

理论与应用力学 :

http://saa.sysu.e.cn/article/426

Q14、强基计划考生的综合成绩如何折算?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中山大学考核成绩(百分制)×15%(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Q15、中大2021年强基计划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中山大学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和名额,按照“分数优先(综合成绩)”的原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中山大学考核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成绩排位排序。

Q16、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能否转专业?

中山大学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学校鼓励同学们夯实基础的同时,参与交叉学科学习研究。

Q17、强基计划什么时候公布录取结果?

中山大学将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

招生咨询电话:

020—84036491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admission.sysu.e.cn

招生简章:

http://admission.sysu.e.cn/zs01/zs01b/1387332.htm

Q18、强基计划是否需要在高考志愿系统中填报?

强基计划不需要在高考志愿系统填报志愿,被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Q19、中大是否设置破格招生计划?

中山大学未设置破格招生计划。报名也不需要提供学科竞赛或者其他类型的证书。

Q20、中大强基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如何?

强基学子都是“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三有青年,他们“学在中大,追求卓越”。想了解强基学子们如何理解自己的专业,他们怎样看待基础学科学习,他们有怎样有趣的学习经历,他们对未来师弟师妹有什么建议和祝福,请点开下方视频。

Q21、强基计划学生入校后是否有动态进出机制?

强基计划实行年度考核及动态进出机制。每学年结束后根据学生绩点、科研训练表现等方面综合考核进行动态管理,本科阶段分流与考核淘汰的学生转入普通本科生培养。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且学业成绩优秀的普通录取本科生可选拔补入强基计划。

Q22、中大是否有开展强基计划相关培训指导活动?

中山大学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Q23、中大强基计划招生时间表

报名时间:4月9日至30日

报考确认:6月10日至20日

公布考核名单:6月26日前

学校考核:6月30日

公布录取结果:7月5日前

中山大学2021年招生快讯2

准考证丢了怎么办?

各省(市、区)考试院制订有考点、考场偶发事件处理方法,考生遇到麻烦事,可第一时间找监考老师处理。万一忘记带或遗失了准考证,不要惊慌,以免影响情绪。向监考老师说明情况后,监考老师会先验证考生相貌,若考生本人与座位安排表上的照片相符,监考老师会安排考生进考场应考,同时经场外联络员通知考生领队,要求在本科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送到考场,或保证下一科考前送到。而考点主考也会介入处理。如果确系丢失,将由市县招生办与考生所在学校带队老师核实确认其身份并补发准考证。

⑸ 中山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山大学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以“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为人才培养目标,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中山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58

中山大学以统一代码(10558)进行招生。

第五条 校址: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校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

第八条 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立。新时期中山大学的战略目标是扎根中国大地,加快进入国内高校第一方阵步伐,努力迈进世界一流大学前列。

第九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山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区、市)招生组,在教务部招生办公室的统筹下,负责开展各省(区、市)的招生宣传咨询和志愿填报指导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学校办学情况,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地生源数量、质量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提出招生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录取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中山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六条 学校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十七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实际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且招生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仍相同时则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分数优先(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其中,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A及以上,必测科目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强基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

第十九条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医学类只录取填报有该类志愿的考生。医学类专业的范围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

第二十条 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要求进行公开征集,征集仍未完成的计划,调配到生源充足省(区、市)安排录取。

第二十一条 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外语类专业、核工程与核技术(中法合作办学)专业以外,其他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 护理学、农学专业在提前批次和本科批次(除综合评价录取外)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若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四条 民族班学生的招收,从投档成绩不低于中山大学在该省(区、市)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新疆协作计划招生录取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委会确定的各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

第二十五条 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强基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港澳台侨联合招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单招、澳门“四校联考”、香港单招、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本科面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1-2年内后按照所在院系专业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

第三十一条 各招生专业报到和后续培养地点详见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或咨询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及各院系。

第三十二条 学生住宿费、学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其中,住宿费750-1600元/学年,学费5480-10000元/学年,具体请在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目录或登录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询。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中山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中山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北区524栋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传真:020-84111598

监察处检举控告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主页:www.sysu.e.cn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cn

中大招生微信公众号:sysuzs

⑹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什么时候公布2021年研究生招生信息

只说重点: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2021年研究生招生信息时间,

目前尚未公布。

按往年惯例,

是上一年9月中旬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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