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㈠ 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招生章程
29.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该校的招生章程。
30.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发布前须经该校主要领导审查,并报省教育考试院会省教育厅高教处、计财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招生章程经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且不得擅自更改。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高校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将该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 4月15日前完成对高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
31.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在浙江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它须知等。高校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不得在招生宣传(广告)中使用模糊或隐瞒办学性质、层次的简称。高校法定代表人需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2.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及考生提供有关高校招生链接网址。

㈡ 台湾高校2012招生通知 求解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年是台湾高校在大陆招生的第二年,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首次开放了2所公立大学面向大陆招生,今天起接受报名。
台湾院校今年的招生范围与去年一致,只限广东、福建、上海、北京、浙江和江苏六个沿海省市,一共有91所高校,预计招生共1566名,而且今年还有两所公立大学加入,分别是国立金门大学和国立彭湖科技大学。不过,不管是公立还是私立的高校,大陆学生在毕业之后依然不能留台就业。
那么对于具体的报考条件,只要是高考成绩达到二本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不限专业背景,都可报名。每人不限学校可填写5个志愿,各大学依报名学生成绩高低排序,再依学生志愿顺序及招生名额决定录取名单。
今年的报名时间从今天起,一直到6月19日的下午5点截止,考生需登录大陆地区学生联合招生委员会的网站进行网络报名。台湾高校将于今年7月4日前结束本科录取工作。凡被台湾招生学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大陆高校统一录取。
在台湾念大学的费用,理工类一年约2.2万元人民币,文史类约2万元,不包括住宿费和生活费。那么为了招揽生源,今年不少台湾高校都面向大陆生独立设置奖学金。例如辅仁大学新设奖学金,本科生奖学金可获得最高50万新台币(相当于四年学杂费)。
㈢ 关于做好山西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党组织负责;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其他考生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等考核内容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如实提供所犯错误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内容由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基层党组织完整、准确地填写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五)县(市、区)招办要按照规定,对所有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材料要报市级招办复核后报省审核。被确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准参加报名。

㈣ 大学学生招生就业处是干什么的
大学学生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和全日制各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招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学校教育思想、办学理念、学校党委、学校行政的决议决定以及学校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负责拟定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学校年度本专科分类型(批次)、分专业招生计划草案,根据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学校本专科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份专业招生计划。
三、负责拟定、报批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本专科招生章程及宣传材料,组织实施招生宣传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专科录取工作,受权组织实施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五、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新生录取信息(名册)的整理、统计上报及新生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协助做好本专科新生复查工作。
六、负责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宣传、教育、咨询和服务工作。
七、负责就业信息收集发布、就业市场建设以及双向选择洽谈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毕业生资格的初审、上报工作,组织办理毕业生就业、离校手续,指导学院做好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工作。
九、负责学校毕业生信息的统计上报及就业调查工作。
十、负责学校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工作,做好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两门课程的规划建设、教学研究及教师培训工作。

(4)大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扩展阅读:
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学校本科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及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导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大学招生就业处一般由三个部门组成,即招生处、就业处和信息处。
招生处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2、负责组织进行学校招生宣传工作。
3、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录取等有关规章制度。
4、负责编制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5、负责制作学校招生简章、报考指南以及各类宣传资料。
6、负责优质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生源地区中学的交流。
7、负责学校招生信息网管理工作,做好招生宣传信息的发布及更新。
8、做好新生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并对新生质量进行跟踪分析研究。
就业处主要职责:
1、规划建立与用人单位长效联系机制;建立有效的用人单位信息库。
2、接待到校招聘的用人单位,组织、安排校园招聘会。
3、开展多渠道就业信息的收集、发布与落实,参与就业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4、推荐并协助毕业生就业,协助学院推进就业工作。
5、宣传基层项目,组织并促进毕业生基层项目就业。
6、选拔培养学生助理队伍。
8、开展毕业生就业信息核查及督查工作。
9、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和用人单位评价工作。
信息处主要职责:
1、负责就业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和维护,推进就业管理与服务全流程信息化水平。
2、负责就业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
3、负责毕业生签约、派遣、违约、改派审批工作并处理相关遗留问题。
4、开展毕业生就业调查与分析,统筹就业信息出口管理。
5、组织开展并贯彻落实各类帮扶活动,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
6、组织开展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编写、制作就业指导材料。
7、统筹安排就业指导活动,协助各学院推进就业工作。
8、接收、管理维护、转寄学生档案。
㈤ 陕西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通知的报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符合201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分别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09〕36号)的规定,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同时领取《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课校考。报考美术类专业(目录见附件1)的考生,必须参加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的考生还应根据报考学校的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报考非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根据报考学校的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1.参加美术类专业课统考的考生,于2010年1月13日至14日凭本人《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到指定的报名考试点办理报名手续。西安市、铜川市、渭南市、商洛市考生在西安工程大学报名;咸阳市、宝鸡市、杨凌区考生在咸阳彩虹中学报名;延安市、榆林市考生在延安育英中学报名;汉中市、安康市考生在汉中市汉台中学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规定标准缴纳专业课报名考试费。
2.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在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3.非艺术类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㈥ 吉林大学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方针
该校今年的招生宣传工作在继续坚持以往“巩固东北、稳定中原、拓展江内南、兼顾边疆”总体工作思容想的基础上,加强对长江沿线各省尤其是江苏、浙江、湖南、湖北等考生数量大,教育质量好的省份的招生宣传工作,逐步将招生宣传的工作重心南移。并做好其它招生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做好常规性宣传活动。

㈦ 吉林大学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形势
该校的招生范围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台湾省及港、澳两个特别行政区,共有120个本科招生专专业。招生宣传是高校属之间竞争优秀生源的一个焦点,各高校纷纷加大投入力度、制定优惠政策、采取措施、运用各种手段吸引优秀考生报考。该校虽然在地域、气候、社会经济条件等方面处于不利位置,但在其他方面也具有一定的优势,如学科覆盖面广,综合实力强,办学规模大,校园环境好,学术风气浓等特色。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优势,提高招生宣传的效益。

㈧ 《关于印发<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公政治[2000]137号)
关于印发《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公政治〔 2000 〕 13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教育委员会、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为了适应公安系统培养专业人才的需要,进一步做好公安高校的招生工作,现将经过修改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88 年,公安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 88 )公教字 24 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章)
二OOO年四月三日
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
根据教育部《200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和招生条件
(一)报名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
1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2 、高中毕业
3 、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4 、未婚,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外语专业不超过 20 周岁);
(二)招生条件
1 、政治条件。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除按《200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 5 条、第 6 条规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其他原因不宜做人民警察的。
2 、身体条件。报考公安普通高校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 1.70 米,体重不低于 50 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 1.60 米,体重不低于 45 公斤;身体匀称;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 4.9 ( 0.8 )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 4.8 ( 0.6 )以上。无色盲、色弱;
两耳无重听;
无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具体标准见附件一)。
二、招生办法
(一)宣传与报考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和招生院校要积极向考生做好宣传工作,各地招生办公室、有关中学应予以协助,向考生讲解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指导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2 、考生填报公安院校志愿应填写在提前录取批次栏内,具体办法由各省招生办公室决定。填报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考生,仍可报考其他高等学校。
3 、对志愿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招生人员可到考生所在地和有关中学,了解考生政治思想表现及其他有关情况。
(二)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
对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
1 、面试与体能测试的区域和时间由公安普通高等学校与地方招办商定并予以公布,原则上在 5 月中旬之前结束。
2 、面试、体能测试工作由公安普通高等学校会同当地公安机关组织实施,由各省招办负责监督。
3 、面试、体能测试依照本办法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对考生的耐力、速度等身体素质进行全面检测,并当场公布结果。
4 、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要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的路费和食宿费自理,并缴纳有关费用。凡填报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志愿而未参加面试者,作放弃志愿处理。
5 、对于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由其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公安机关依照本办法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
6 、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使用统一制式表格(见附件二)。
(三)录取
1 、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提前录取。
2 、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均合格的基础上,按 120 %范围调档,择优录取。
3 、女生比例不超过 15 %。
4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高等学校的录取。如完不成计划,允许调剂到其他省、市、自治区。
5 、为了做好录取工作,各地招生办公室须将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进入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名单(含姓名、住址、考分、年龄等情况)在录取前提供给当地公安机关和招生院校,保证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三、学生管理和待遇
(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按本、专科毕业生待遇分配在公安机关工作。
(二)学生入学后,着人民警察服装,享受公安专业奖学金。
四、公安部所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招收地方高中毕业生的工作,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事院校招收地方学生的办法招生。
五、组织领导
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与公安院校联合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和处理招生遗留问题。经协商,招生院校也可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为其代招学生。参加招生的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招生工作。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七、其他
(一)在招生工作中,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注意防止和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循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应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凡违反本规定,除追究当事人责任之外,还将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并通报有关单位。
(三)本办法由公安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㈨ 关于做好201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的介绍
关于做好201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校招生专考试报名属。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09〕36号)的规定,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同时领取《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