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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招生简章2016

发布时间: 2024-03-28 23:09:12

① ~集美大学文化要多少

艺术生文化分只要达到你本省的艺术类本科的最低抛档线就可以,然后再按专业成绩录取。

② 厦门集美大学06招生简章

集美大学200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

集美大学是一所福建省省属公办多科性大学,地处著名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建的厦门集美学村,具有 88 年的办学历史,校友遍布世界各地,特别是东南亚地区。学校现有 19 个学院和 2 个直属系、 18 个硕士点、 50 个本科专业、 10 个高职专业,专业涵盖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 8 个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 20000 多名,教职工 2300 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 500 多人。

我校艺术教育学院现有福建省高校中最高水准的音乐厅和价值 100 多万的九尺斯坦威钢琴, 100 多间琴房, 20 多间画室及舞蹈厅、美术展厅、音乐、美术、设计实验室和工作室等硬件设施,师资力量雄厚,为考生到校学习深造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目前已设置 24 个专业,属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学院 2006 年面向河北、山西、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福建等 10 个省招收艺术专业本科生,其中除山东省考生必须参加由集美大学组织的艺术类单招考试外,其他 9 个省考生参加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全省联考。具体详见《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2006 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集美大学今年面向山东、湖南、山西、浙江、福建五省招收艺术类专业本科生,欢迎五省考生踊跃报考。

招收专业 >>>>>>>>>>

1 、艺术设计专业:文史类, 4 年制,本科 60 名,属非师范类专业,面向山东、湖南、山西、浙江四省招生。

文理兼收, 4 年制,本科 20 名,属非师范类专业,面向福建省招生。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掌握美术学的基本理论与专业知识,能从事艺术设计、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通过系统的专业学习与训练,掌握现代艺术设计的理论与技能,具备现代艺术设计的基本素质。

专业方向:设视觉传达、环境艺术、动画三个方向,一年后按双项选择分专业方向学习。

毕业生服务方向及合适的工作岗位:毕业生可在各种艺术设计单位、广告公司、企划公司及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设计、企业策划及广告创意、宣传等工作。

2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专业:文史类, 4 年制,本科 60 名,属非师范类专业,面向山东、湖南、山西三省招生。

培养目标: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各类与音乐有关的部门及行业所需的音乐专业人才。

培养规格:能熟练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并具备音乐教学、表演、创作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生的服务方向及合适的工作岗位:毕业生可在高、中等学校、文艺团体、出版、广播、影视部门、党政机关及其他企事业从事教学、表演、编辑、宣传、管理等方面工作。

3 、美术学专业:文理兼收, 4 年制,本科 40 名,属师范类专业,面向福建省招生。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美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适应现代美术教育要求,能在高等及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研究的教师及其他美术工作者。

培养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美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接受系统的专业学习与训练,形成良好的美术教师素质与教学研究能力。

毕业生服务方向合适的工作岗位:毕业生可在高等及中等学校从事美术教学及研究,或在企事业单位、文艺团体从事宣传创作工作。

4 、音乐学专业:文理兼收, 4 年制,本科 40 名,属师范类专业,面向福建省招生。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在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及教育工作者。

培养规格:培养具备较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具有声乐演唱、乐器演奏能力,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的音乐教师及音乐教育工作者。

毕业生的服务方向及合适的工作岗位:适合在高等、中等学校和社会文化机构从事音乐教育、教学工作,也可到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宣传、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山东、湖南、山西、浙江省生源报考及录取 >>

一、报考时间、地点和方法

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册及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生联考准考证,到所在省指定报名点报名,报名时缴交 1 寸照片 2 张,身份证复印件和联考准考证复印件各 1 张,并按所在省缴费标准缴纳报考费。具体测试时间见安排表。

二、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的考生,由我校发放文考通知书,考生持我校寄发的文考通知书在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参加文史类全国高考。

三、录取原则

在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中(对联考成绩有要求的省份,按该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依据当年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文考分数线,按考生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遇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考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考试科目及要求

艺术设计:

(1) 素描 :2 小时 30 分 (2) 色彩 :2 小时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

(1) 视唱:简谱或五线谱自选,约 3 分钟

(2) 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约 5 分钟

其中:声乐要求清唱,无伴奏;器乐除钢琴外,乐器自备;舞蹈用磁带伴奏

备注:艺术设计和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专业考试一次进行,无初试、复试之分。

五、学费

录取的集美大学新生,师范类每学年学费 6000 元,非师范类每学年学费 7000 元,如有变动,按福建省物价局有关规定缴纳。

福建省生源报考及录取 >>

1 、面向福建省招收的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报考及专业考试详见《 2006 年福建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中有关福建省联考的有关规定。

2 、录取原则:在参加福建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及文化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理科考生文考成绩将按分数线折算为文科考生文考成绩,具体为:理科考生文考成绩除以理科分数线,再乘以文科分数线)。

2006 年集美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安排表

省份
专业名称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山东
艺术设计
2 月 23 ~ 24 日
2 月 25 日
潍坊学院美术系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
2 月 23 ~ 24 日
2 月 25 ~ 26 日
潍坊学院音乐系

山西
艺术设计
3 月 3 ~ 4 日
3 月 5 日
太原科技大学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
2 月 15 ~ 16 日
2 月 16 ~ 17 日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湖南
艺术设计
3 月 10 ~ 11 日
3 月 12 日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
3 月 3 ~ 4 日
3 月 4 ~ 5 日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浙江
艺术设计
2 月 27 ~ 28 日
3 月 1 日
杭州师范学院

福建
艺术设计、美术学
音乐学
按福建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准,专业考试详见《 2006 年福建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 0592-6181301 0592-6183371 网址: http://zsb.jmu.e.cn
集美大学艺术教育学院电话: 0592-6181447 0592-6180809
学校地址:福建厦门集美大学 邮编: 361021

③ 厦门集美大学针对江苏考生2010届的招生简章是

集美大学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09-5-10 17:56:00阅读:29168打印本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集美大学(国标代码10390),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邮政编码:361021)。
第三条 学校为福建省属公办全日制多科性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有19个学院,19个硕士学位授予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61个本科专业、7个高职高专专业。专业涵盖了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等八个学科门类。
第四条 学校招生类型:普通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高职等。
第五条 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集美大学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集美大学相应的学位。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招生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继续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学校通过招生网(zsb.jmu.e.cn)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以及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地区、招生计划及学习年限
第十一条 2009年招生专业和招生地区
一、招生专业:
� 本科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投资学、法学、社会工作、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应用心理学、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英语、日语、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艺术设计、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地理信息系统、光信息科学与技术、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环境工程、交通运输、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动物科学、动植物检疫、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
高职专业: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地区:
2009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根据教育部及省计划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编制并发布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2009年招生计划为6065人,其中本科计划5600名,高职高专计划465名。另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为150名。具体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办或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年限:
本科专业:学制四年;高职专业:学制两年。
学习年限以学制为参考,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但具有学籍的时间在原学制年限基础上延长不超过4年,累计实际在校修业时间在原学制年限基础上延长不超过2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福建省招委会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新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纪律。
第十三条 普通本科专业调档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员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调档并择优录取。
我校原则上只录取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的考生(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批次除外),当第一院校志愿生源少于计划数时,可录取参考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表现。录取新生时按各省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中“政治思想品德表现”进行审核。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② 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
③ 扰乱社会治安,走私贩私,贪污盗窃,违反社会治安条例的或其他刑事犯罪行为的。
曾有上述问题,经两年以上考察,确已悔改,由所在单位证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出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我校对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制定的《集美大学招生体检补充规定》(内容详见附件)执行。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档案退回其生源地。
第十六条 专业调配原则
一、录取时,学校根据进档的生源情况,确定必录线,具体为:
1、按平行志愿方式进档的考生中,投档分高于本校同批次、同科类各专业录取最低分5分(含)以上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身体条件或政审不合格外,原则上应在校内调剂录取;
2、按志愿优先方式进档的考生中,投档分高于本校同批次、同科类各专业录取最低分10分(含)以上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身体条件或政审不合格外,原则上应在校内调剂录取。
二、学校根据进档生源情况,先行确定部分第一专业志愿生源超过计划数较多的专业为第一轮预录取专业,结合“分数级差”的方式,按1:1进行预录取。
三、第二轮预录取时采用“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调配,在考虑保护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同时,结合考生专业志愿,调剂录取必录线以上的考生。生源多的专业可往生源少的专业调剂,录取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四、专业级差的分值设定:
1、按平行志愿方式进档的考生,录取时本科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5分;参考专业间不设级差,视为平行志愿;
2、按志愿优先方式进档的考生,录取时本科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0分;参考专业间不设级差,视为平行志愿。
五、英语、日语两个专业在录取时要求口语测试成绩达良好(含)以上。
六、原则上认可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预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为依据进行调配。
七、学校对部分经济、管理、语言类等专业有单科成绩要求(主要为英语和数学科目),录取时由现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每批次的进档生源情况予以确定单科成绩最低控制分数。
八、根据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的精神,江苏生源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为: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另一门选测科目原则上不做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本科符合选测为2B、必测4C1合格。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九、上述专业调配原则若与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有关规定不符,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
一、艺术类专业
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实行文理兼招。专业考试成绩为福建省联考成绩。录取时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都合格的进档考生中,音乐学、美术学专业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文化分相同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面向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原则上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专业考试成绩为我校校考成绩。录取时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都合格的进档考生中,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均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二、体育类专业分统招和单招二类。面向福建省的体育类专业实行文理兼招,面向省外的体育类专业只招收体育理科考生。
统招专业录取办法为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都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单招专业为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招收对象为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考生,其专业考试由我校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专项测试标准进行考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我校组织考试(全国统一时间)。在学校确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体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按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考生不低于该专业录取总数的15%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一级武士(含)以上的考生不低于该专业录取总数的10%的要求,录取时可适当调整和控制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两专业的计划执行数。
第十八条 国防生只招收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九条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及国防生只招男生,其余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我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贷、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一条 2009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1.本科专业:
音乐学、美术学专业:6000元/生·年
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7000元/生·年
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3600元/生·年;三、四年级按规定学分及标准收取16000/生·年。
其余本科专业:3600元/生·年
2.少数民族预科班:3600元/生·年
3.高职专业:6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学院(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500元/生·年至1200元/生·年(公寓)收取。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贷、助学金设置:�
一、优秀奖学金:
1.适用于航海、农林、师范类等本科专业的学生
一等奖:800元/学年,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10%;
二等奖:600元/学年,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20%;
三等奖:400元/学年,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30%。
2.适用其他本科专业(航海、农林、师范类专业除外)的学生:
一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50%,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3%;
二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30%,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12%;
三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19.5%,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20%。
3.适用高职专业的学生
一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33.3%,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3%;
二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23.3%,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12%;
三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18.3%,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20%。
二、单项奖及国家、社会、企业、个人捐赠的各类奖、助学金。
三、勤工助学基金。组织特困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帮助学生解决部分经济困难。�
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应凭“录取通知书”向家庭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凭当地乡镇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个人书面申请于入学报到后由学校根据助学贷款的相关条件统一推荐向学校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纪律检查
第二十三条 招生期间,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检查进档考生的调配以及录取新生的情况。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录取举报、投诉电话(0592-6181580)和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查处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和事。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网址:www.jmu.e.cn;招生咨询电话:0592-6183371;传真:0592-618588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④ 集美大学本部对外省招生吗

1、集美大学本部每年对外省都会安排招生计划。

2、集美大学为福建专省属公办全日制属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福建省政府共建高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20个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和水产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覆盖5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点,68个本科专业。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等九个学科门类。

3、集美大学2016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⑤ 集美大学招生简介

2015年集美大学招生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集美大学(国标代码10390),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邮政编码:361021)。
第二条 学校为福建省属公办全日制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福建省政府共建高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20个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和水产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覆盖5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点,68个本科专业。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等九个学科门类。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 符合集美大学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集美大学毕业证书;符合集美大学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集美大学相应的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六条 招生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对校长办公会负责,实施学校招生工作,即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研究、确定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招生委员会在招生工作中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的作用。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在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 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的“十二条禁令”,学校通过招生网(http://zsb.jmu.e.cn)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电话、录取结果以及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地区、招生计划及学习年限
第九条 2015年招生专业、招生地区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招生地区和招生计划
2015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查阅集美大学招生网(http://zsb.jmu.e.cn)或各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志愿填报手册。
二、招生计划编制原则及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
1、招生计划编制原则
根据学校学科发展的规划、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指令性计划,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各省的生源情况,按照省级计划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2、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
学校按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生人数等额预留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在录取期间,未完成计划根据各省实际上线的生源情况,坚持集体议事的原则,在征得省级计划主管部门的批准后,进行计划调整。
第十条 学习年限
本科专业:学制四年。
学习年限以学制为参考,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但具有学籍的时间在原学制年限基础上延长不超过4年,累计实际在校修业时间在原学制年限基础上延长不超过2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集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新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纪律。
第十三条 普通本科专业调档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员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调档并择优录取。
集美大学原则上只录取院校志愿中填报集美大学的考生(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批次除外),当第一院校志愿生源少于计划数时,可录取参考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表现。录取新生时按各省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中“政治思想品德表现”进行审核。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 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② 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的要求执行。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2]678号)文件精神,集美大学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4.7(含)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含)以上,无色盲色弱;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身高155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4.6(含)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含)以上,无色盲。
三、新生入学后须进行部分体检项目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档案退回其生源地。
第十六条 专业调配原则
一、录取时,学校根据进档生源情况,先行确定部分第一专业志愿生源超过计划数较多的专业为第一轮预录取专业,结合“专业级差”的方式,按1:1进行预录取。
二、第二轮预录取时采用“专业级差”的方式进行调配,在考虑保护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同时,结合考生专业志愿,生源多的专业可往生源少的专业调剂,录取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三、专业级差的分值设定
集美大学录取时专业志愿级差总分值为7分,即第一专业志愿与参考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5分;参考专业间不设级差,视为平行志愿;参考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间专业级差为2分。
四、原则上认可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预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为依据进行调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省级招生部门投档后,集美大学按包含考生位次信息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调配,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各省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以语文、英语成绩排序,理科以数学、英语成绩排序。
五、江苏生源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为: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另一门选测科目原则上不做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本科符合选测为2B、必测4C合格。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级差”的方式进行调配。
六、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七、上述专业调配原则若与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有关规定不符,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
一、艺术类专业
1、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实行文理兼招。专业成绩为福建省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为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录取时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福建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预录取,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退档,再由省考试院匹配、确认录取结果。
集美大学综合分折算方法为:
(1)美术类专业
美术学:综合分=专业成绩*2.5*0.6+文化成绩*0.4
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
(2)音乐类专业(音乐学):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
若综合分相同,艺术(文)考生按照文化成绩、语文、文综、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艺术(理)考生按照文化成绩、数学、理综、语文、英语依次进行排序。
2、面向福建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只招收艺术(文)考生(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为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
(1)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录取时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
(2)美术类专业(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录取时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同分时,按照文化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
对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有专门规定的省份,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育类专业分统招和单招两类。
面向福建省的体育类统招专业文理兼招,录取时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均达到福建省体育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单招专业为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招收对象为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考生,其专业考试由集美大学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专项测试标准进行考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省级招生部门组织考试(全国统一时间)。在学校确定的文化和专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各专项考生的文体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按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考生不低于该专业录取总数的15%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不低于该专业录取总数的10%的要求,录取时可适当调整和控制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两专业的计划执行数。
第十八条 集美大学各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特殊要求,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属航海类水上专业,从专业特点、就业环境及行业现状各方面综合考虑,较适合男生就读。
第十九条 预科生转入根据当年的招生情况,学校确定相应的专业和计划数供学生选择,专业调配以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
第二十条 除外语类专业仅限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外,其余招生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集美大学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日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及奖、贷、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一条 2015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1.本科专业
(1)艺术类专业:8640元/生·年
(2)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460元/生·年;三、四年级按规定学分及标准收取13000/生·年。
(3)闽台合作本科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等3个专业:15000元/生·年;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18000元/生·年,本项目学生第三年到台湾中原大学学习,学费按当年该校学费标准收取,约新台币11万元/生·年(折合人民币约2.4万元)。
注:若有新增专业,在集美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标准参照上述专业执行,第三年到台湾相关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按当年该校学费标准收取。
(4)其余本科专业:5460元/生·年
2.少数民族预科班
福建省生源:5040元/生·年
省外生源预科阶段学费参照教育部民族司委托的预科培养学校学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告知。
二、住宿费
1、新生入学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550元/生·年至1300元/生·年(公寓)收取。
2、闽台合作学生赴台湾中原大学学习期间,住宿费按当年该校标准收取,6人间约新台币2万元/生·年(折合人民币约4300元);2人间约新台币4.8万元/生·年(折合人民币约1.2万元)。
注:若有新增专业,在集美大学学习期间住宿费标准参照上述专业执行,第三年到台湾相关大学学习期间,住宿费按当年该校标准收取。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退费办法
学生注册足额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四、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五、参加重新学习课程的学生,中途退出学习的不退学费。
六、被开除学籍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七、学生办理退费时要提供原缴费的有关票据。
第二十三条 奖、贷、助学金设置
一、集美大学学生奖学金
1、适用于所有普通专业(含闽台合作项目专业)学生:一等奖学金 2500元/年;二等奖学金 1500元/年;三等奖学金 1000元/年。
2、适用于航海、农林、水产、师范类专业学生:一等奖学金 3000元/年;二等奖学金 1800元/年;三等奖学金 1200元/年。
二、单项奖及国家、社会、企业、个人捐赠的各类奖、助学金。
三、勤工助学基金: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校内设置一些岗位帮助学生解决部分经济困难。
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应凭“录取通知书”向家庭所在地银行或信用社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凭当地乡镇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个人书面申请于入学报到后由学校根据助学贷款的相关条件统一推荐向学校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纪律检查
第二十四条 招生期间,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检查进档考生的调配以及录取新生的情况。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录取举报、投诉电话(0592-6181580)和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查处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和事。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网址:www.jmu.e.cn;招生咨询电话:0592-6181301;传真:0592-618588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⑥ 集美大学2016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简章

集美大学2014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简章,可以借鉴。
一、专业介绍
(一)运动训练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系统掌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较高的专项技能水平,能在学校体育教育、训练、社会体育等领域中从事武术、传统体育养生及民族民间体育教学、训练、科研、健康指导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二、招生计划
运动训练专业195人(其中面向全国统招65人,面向福建省各体育局130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50人(面向全国统招)。
注:以上各专业招生计划及面向招生计划为暂定数,最终计划数于4月下旬在集美大学招生办网页上公布。
三、招生项目:
1、运动训练专业招收田径、体操、艺术体操、技巧、蹦床、篮球、足球(男)、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拳击、跆拳道15个项目。(面向各体育局的招生项目另行安排)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收武术套路和散打2个项目。
注:各项目招生人数于4月下旬在集美大学招生办网页上公布。
四、报考对象及要求
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五、报名手续及要求
1、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获取考生号及考生报考信息,对体育单招考生有专门规定的省份,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4、须缴交的纸质材料:
①《集美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报名表》原件;
② 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 运动等级证明材料
④ 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原件;
⑤ 身份证复印件;
⑥ 经县级以上医院按高考要求进行检查的体检表原件;
⑦ 当年免冠二寸照片4张(照片背面须填写名字及报考项目);
⑧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原件(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须提供)。
注:按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相关规定,河南籍考生还须缴交《2014年“体育单招”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
七、考试
1、考试科目:
(1)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
(2)各相关运动专项测试
八、录取
1、录取办法:考生政审及体检合格者,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结合各专项的招生人数,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及文化考试成绩(3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
2、招生计划执行:按一级运动员(含)录取的人数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总数的15%及一级武士(含)录取的人数不低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总数的10%的原则,录取时可适当调整和控制相关专业的计划执行数。
3、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4、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九、学费标准
201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暂定为5460元/生·年。如有变动,按福建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⑦ 集美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的专业有哪些哪个比较好

集美大学的海外教育学院主要是合作办学项目

  1. 中外合作办学:与美国库克大学合作,工商管理专业学士学位,国际会计专业学士学位

  2. 留学预科项目:

  • 中新澳留学预科项目

  • 中新英留学预科项目

  • 中澳“2+2+1”本硕连读留学预科项目

  • 集美大学GAC全球大学预科中心

3. 境外语言生、华文培训团

主要有以上三个项目,以下网址附上我们学院的招生简章,供你参考

http://oec.jmu.e.cn/zsxx1/hyjyzsjz.htm

⑧ 2022年集美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集美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集美大学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美大学招生 工作 ,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集美大学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集美大学(国标代码10390)。集美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18年创办,地处厦门经济特区,是 福建 省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福建省“ 双一流 ”建设高校。集美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是硕士推免生资格单位,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邮政编码:361021)


第三条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


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最长 学习 年限为8年(含休学、保 留学 籍),累计在校学习时间最长为6年。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达到 毕业 要求的 毕业生 ,由集美大学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集美大学芦睁腊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集美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 考试 、教务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以上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集美大学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吸纳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成立集美大学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决策咨询、民主监督和管理陪滑方面的作用。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作为集美大学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 校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集美大学在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 就业 情况、各省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各省的生源情况,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分省计划安排请查阅集美大学招生网(http://zsb.jmu.e.cn)或各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 志愿 填报手册。


第九条录取期间,未完成的计划将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坚持集体议事的原则,优先投放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集美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录取政策,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调档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二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集美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的国家标准,集美大学提前批的航海技术专业的视力和色觉要求为:双眼裸视力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身高要求为:160cm及以上。提前批的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的视力和色觉要求为: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无色盲;身高要求为:155cm及以上。


三、 新生 入学后,学校组织体检复查。复查达不到录早余取要求的,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确认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第十三条专业调配原则


一、集美大学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调配,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调配,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至未录取满额的专业。


二、高考制度改革采用专业组投档的省份,各专业组只能在组内调配,按“分数优先”方式进行。


三、集美大学原则上认可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以考生的投档分为预录取调配依据。对进档考生,将按投档成绩进行专业调配,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各省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四、 内蒙古 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五、考生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我校不分省计划。


第十四条 艺术 类专业招生


一、艺术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以该省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为依据进行调配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


二、艺术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为投档文化分。


1、美术类专业(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


2、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如遇排序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


4、对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有专门规定的省份,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未设定统一投档规则的平行志愿省份,参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体育 类专业招生


一、集美大学体育类统招专业仅面向福建省招生,实行文理兼招,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福建省体育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集美大学体育类单招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 民族 传统体育)招生,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当年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六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


一、生源限定为集美大学当年安排有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的省份,且参加全国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成绩要求按教育部和相关省份的规定执行。


二、录取的预科学生需在集美大学 师范 学院进行一年预科阶段学习,集美大学将根据学生在预科阶段考核的综合成绩,结合学生预转本志愿填报情况及集美大学拟定的预转本招生专业和计划确定其本科学习专业,并转入相关学院学习。


第十七条 集美大学安排在各省提前批的海上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是培养从事海上航运工作专门人才的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这三个海上专业不适宜女生报考。


第十八条外语语种要求


一、集美大学以英语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除外语类专业,其余招生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


二、外语类专业(英语、日语、翻译)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第十九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自愿申请转专业,具体实施细则按照集美大学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学费 标准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费〔2013〕176号等文件规定,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艺术类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环境设计和戏剧影视文学):8640元/生·学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460元/生·学年,三、四年级13000/生·学年;其他本科专业:5460元/生·学年。


二、闽台合作项目的普通类专业:1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学年。学生若到台湾合作高校学习,在台湾期间的学习费用,根据双方合作协议执行。


三、在集美大学就读的少数民族预科生:5040元/生·学年;在其它预科培养学校就读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参照教育部民族司委托的预科培养学校学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住宿费标准


一、集美大学统一安排学生 宿舍 (不含留学生公寓),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收费标准为550元/生·学年至1300元/生·学年。


二、闽台合作项目学生赴台湾学习期间,住宿费由台湾合作高校按当年收费标准收取。


以上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集美大学收费管理办法》(集大财〔2019〕30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国家奖、助政策


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施行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的国家助学贷款,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解决学生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接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者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集美大学奖、助体系


集美大学设立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如创新竞赛奖、文体单项奖等)和企业、社会团体捐资设立的奖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集美大学实行“绿色通道”入学制度,建立了由国家拨款、学校出资为主,社会捐赠为重要补充的“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代偿、就业补助、基层就业与自主 创业 奖励、医疗保险”等“九位一体”资助保障体系,以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集美大学没有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学校网址:http://www.jmu.e.cn;


招生咨询电话:0592-6181301;


招生监督电话:0592-6181580;


传真:0592-618588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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