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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 2024-03-29 11:13:17

『壹』 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官网整理了相关招生信息,仅供各位小伙伴参考。
福建师范大学肇始于1907年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斐然的百年学府。学校目前已形成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2014年被确定为福建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8年被确定为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福建师范大学具有开展MBA教育的深厚学科基础,经济管理类学科是我校的传统优势学科,已拥有一批与工商管理硕士(MBA)相关的专业研究基地(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博硕士点、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此雹梁区等),形成了一支从事应用经济与工商管理研究、熟悉MBA教育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在企业管理、金融投资与管理、教育与文化产业管理等学科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研究专长。
办学特色
1.精英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由校内优秀教师、校外知名专家学者、企业高管和政府高层共同组成,秉承闽商“延揽八方精英、融汇天下才智”的传统,从理论工具、实战经验到政策指导,为MBA学员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知识教育和技能培养。
2.丰富的第二课堂活动
安排MBA学员参观访问极具管理特色的代表性企业,特别是闽商中的领军企业,全面了解中外企业的管理实践,组织各种类型的素质拓展活动,使学员在充满活力和挑战的氛围里,模拟体悟理论知识在实践情景中的运用。同时,我们还将举办丰富多彩的管理论坛和讲座,引导并激发学员的管理创新思维。
3.就业创业指导
成立肆告MBA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以科学的人力资源测评系统为基础,密切追踪社会经济变化趋势和行业发展动态,为MBA学员谋求职业发展、探索创业道路提供深入切实的指导,努力将最合适的MBA学员推荐到最适合的企业岗位上去,实现企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完美结合。
4.强大的校友资源
百年办学历史使福建师范大学聚集了丰富的人脉资源,遍布福建省各级政府、大型企事业单位的众多杰出校友,将为MBA学员在校时的学习成长和毕业后的创业就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培养方向和招生计划
1.企业管理;2.金融投资与管理;3.教育与文化产业管理。本年度计划招生49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最后确认招生指标为准)
二、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具体要求以教育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条件为准)。
三、报名方法
1.网络预报名
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27日,请于9:00-22:00时间段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进行网上预报名。
2.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请于9:00-22:00时间段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和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公告”栏目通知)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相关证件材料到报考点在(网报公告中公布的地点,或网络方式)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森运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四、考试相关信息
1.MBA联考时间
MBA联考时间:2022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下午14:00—17:00,外国语)。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2.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总分200分;(2)外国语,总分100分。
3.考试大纲和书目。
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主编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考试大纲》和《英语(二)考试大纲》,MBA联考复习资料可参见国内知名出版社组织编写的辅导用书。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12月中下旬(考前10天左右,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五、复试及录取
所有通过MBA联考国家划定分数线(A类)的考生都可以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管理综合素质和英语能力。我校结合考生的联考和复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培养方式及课程设置
1.培养方式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采取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学制3年,最长可延至5年。
2.课程设置

注:根据实际情况可做必要的调整
七、其它事项
1.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代码:125100。
2.考生被录取后,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证书。
3.学费:全程5.1万元。分3年缴清,每学年开学缴纳1.7万元。

『贰』 福建师范大学2022计算机学院招生人数

大学招生人数要在2022年的5至6月份发布,具体可到福建师范大学官网上查询。官网上还公布了各院系的咨询电话。

2021年招生计划如下:

1、2021年学校普通本科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将在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网站予以公布。2021年学校在福建省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学校无预留计划,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原则:多批次录取的省份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同一省份下一批次;各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主要向生源质量较好、数量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地区和民族工作重点地区倾斜。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学校本部现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4000亩。现有本科专业89个(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专业77个),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3万多人,各类研究生8千多人。

校本部拥有1839名专任教师,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占63.46%;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63.62%。加拿大皇家科学院院士1人,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2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8人、青年拔尖人才3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人、青年学者3人。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含海外)6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专家评审组召集人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9人。

以上参考资料来源:福建师范大学官网-招生就业

『叁』 福建师范大学提前批

福建师范大学提前批是招收师范生的。福建师范大学的提前批招收历史学(历史学+地理科学复合培养)和化学(化学+生物科学复合培养)两个专业各40人。

该招生项目通过双学科复合公费培养,“4+2本硕衔接”,免参加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毕业后定向招聘、岗位双向选择等优惠政策,得到了优质高分考生的青睐。

福建师范大学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专业多为师范类专业,有部分专业招生的是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也有部分面向各地市复合培养的师范专业,录取人数较多的专业有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等。

以上内容参考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肆』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招”,确保学院招生公平、公正、平稳、规范、安全实施,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虚基第二条学院全称为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标代码13472),英文名称为“CONCORD UNIVERSITY COLLEGE FUJIANNORMAL UNIVERSITY”。办学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68号。

第三条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通过国家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

第四条学院办学层次为本科。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学院无预留计划,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原则:多批次录取的省份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同一省份下一批次;各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主要向生源质量较好、数量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地区和民族工作重点地区倾斜。

第三章专业要求

第七条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八条金融学(国际金融实验班)、财务管理(国际会计实验班)等我院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项目专业原则上只录取有填报该类专业志愿,或填报该类任一专业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生需在第一学年末参加雅思或同等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项目专业课程学习,成绩未达到者按学院课程计划学习。根据教学安排,进入实验班专业课程学习的学生,在符合有关条件下,第四年可自愿选择到国外合作院校学习(学分互认),也可选择继续留在我院就读。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以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各省(区、市)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调配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依次进行调配,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院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有提供考生对应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或同分排位)的省份依据考生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或同分排位)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雀羡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采用“专业清”调配原则。学院依据各省2021年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志愿填报专业所属艺术类别省级统考(联考),在考生文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控制线(合格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照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学院将参照各省(区、市)文考成绩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学院体育类专业录取执行各省(区、市)体育类投档规则,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党务工作部监察与审计中心的监督下进差岁谨行,监督电话:0591-22868673。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代办费用方能注册。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采用学费按学年预收,毕业当年结算的收费方式。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1〕365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3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241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4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和调整原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4〕169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5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5〕172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7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7〕223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8年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闽价费〔2018〕188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等高校学费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2019〕243号)等批文核定标准执行。

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生符合进入项目专业课程学习标准者予以注册SQA学籍,按照SQA收费标准缴纳学籍注册费。第四年出国留学的学生,出国手续费等其他费用按相关收费标准另行缴纳,国外学习阶段按国外大学收费标准付费,学院不另行收取学费。选择留在我院继续就读的学生,第四年学费按照17000元/生.年的标准收取。

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487号)文件标准执行。如有调整,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最终审批为准。

学费、住宿费退费办法按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及学院相关财务制度执行。教材费将由学生根据实际领用的教材数量与教材供应商据实结算。其他代办费用含军训服装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等,实行代收代支,按实结算,多还少补的缴费方式。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六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可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新生报到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者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如未取得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院按照规定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学习优秀、社会工作等单项奖学金。学生根据条件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十九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生,在国内学习和出国留学阶段,学业成绩分别达到双方院校毕业或学位授予要求者,由我院授予相应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由国外大学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联系方式:

招生办E-mail:[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68号。

邮政编码:350117

电话:0591-22868770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0591-22867966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我院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以往规定凡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普通高校当年度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网址: http://cuc.fjnu.e.cn/

『伍』 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前,各大院校陆续发布了招生简章,为了方便学子们更加了解心仪的院校,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尘败世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拟安排111个学术学位专业和41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约2700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下达(分别见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及相应的专业领域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综合各专业生源、学科实际和推免生接收情况确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在接收工作结束后对外公布。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教育硕士(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51)各领域非全日制方向不招收高校(含高职高专)教师。

6.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推荐免试研派肢究生

详见我校《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四)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枯仔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推免生分别按照遴选单位和接收单位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复试。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研招网”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19年9月前有效;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该计划招生5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拟招生20人。专项计划具体招生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陆』 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实施并巩固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学校招生公平、公正、平稳、规范、安全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福建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394),是一所具有114年办学历史、声誉斐然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着力构建一流文科、高水平理科、有特色工科的学科体系,基本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办学格局。

第三条学校注册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现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仓山校区办学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旗山校区办学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四条2021年学校普通本科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将在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网站予以公布。2021年学校在福建省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学校无预留计划,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原则:多批次录取的省份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同一省份下一批次;各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主要向生源质量较好、数量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地区和民族工作重点地区倾斜。

第三章专业录取要求

第六条凡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区、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则不作要求。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中日合作办学以日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外,学校其他专业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七条填报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填报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填报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所有专业不设单科成绩要求。

第八条闽台合作办学、中日合作办学、中英合作办学、中意合作办学、中美合作办学等五类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录取有填报相应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填报相应合作办学项目任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该类合作办学项目。

第九条学校慎亏高中起点的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复合型公费师范生)安排在福建省招生,具体相关事项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第十条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类专业。

第十一条除本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要求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认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认定的政策加分,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普通类专业采用“分数优先”调配原则,根据投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进行专业调配,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专业调配规则如下:首先对排序在招生计划数内(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投档考生按选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败返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方式调配确定专业,然后对排序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投档考生按不选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的方式调配确定专业;投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调剂的由计算机自察孝饥动进行专业调剂,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在内蒙古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调配原则。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有提供考生对应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或同分排位)的省份依据考生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或同分排位)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采用“专业清”调配原则。学校依据各省2021年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志愿填报专业所属艺术类别省级统考(联考),在考生文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控制线(合格线)的基础上,分别执行以下录取规则:

(一)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执行各省(区、市)艺术类投档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规定投档规则的省(区、市)执行我校常规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录取规则。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二)常规梯度志愿投档模式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

涉及专业和综合分折算办法如下:

(1)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4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总分×750×60%。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7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总分×750×30%。

第十五条体育类专业采用“专业清”调配原则。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学校执行各省(区、市)体育类投档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规定投档规则的省(区、市),我校根据考生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录取。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学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六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原籍。

第十七条2021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中,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的新生在仓山校区就读,其他学院的新生在旗山校区就读。生源地、户籍或常住地为福州市鼓楼区、仓山区、台江区、晋安区、闽侯县上街镇、福州高新区的本科新生可申请不住校。

第十八条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每个专业类包含若干个不同专业,其中部分专业类同时包含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按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将根据有关规定分选具体专业。

第十九条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4〕费213号、闽价费〔2010〕205号等文件规定,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5040元/生•年,重点学科专业收费标准为5460元/生•年;艺术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8640元/生•年,重点学科专业收费标准为9360元/生•年;软件工程收费标准为10500元/生•年;闽台合作办学文史类、理工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中日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20000元/生•年,中英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0元/生•年,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21840元/生•年,中意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400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以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入学资格、退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缴费后未入读的,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未满1个月的,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1个月,但不超过1个学期的,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1个学期的,不予清退;被开除学籍的,不予清退。

第二十条学生在学期间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可自愿申请转专业,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依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现有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本硕博项目、大学 联盟项目、校际交流项目、暑期项目等多种国际交流访学项目及交换生项目,根据有关规定选派优秀本科生到美国、英国、芬兰、新西兰、西班牙、葡萄牙、日本、捷克、菲律宾、波兰、韩国、俄罗斯等国家知名大学进行中短期交流、学习。学校还设立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专项经费,在学期间符合相关规定者可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校长特别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采取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帮扶措施,同时筹集设立十多项社会助学金。

学校设有师范类专业奖学金,被录取就读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享受该项奖学金;被录取在含有师范专业的按类招生专业类学生,入学后先不享受该项奖学金,在分选具体专业后,就读师范专业的学生,开始享受师范类专业奖学金,同时按规定一次性补发分选专业之前的师范类专业奖学金。

第二十三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由福建师范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师范大学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十四条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五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学校网址: http://www.fjnu.e.cn

咨询电话:0591-22867412、22867413、22860731、22860873

监督电话:0591-22867115

E-mail:[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350117)

录取结果查询: https://zsb.fjnu.e.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规定凡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柒』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人数

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2023年拟招收约3400人。待国家正式下达2023年招生计划后,将根据生源质量、学科建设需求和推免生接收情况确定各专业(领域)的实际招生数。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如需报考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建议提前网上报名防止错过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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