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2016招生
1.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2016年浙江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6年浙江录取办法如下:
1、参加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综合评价入学测试且入围的考生,参加2016年浙江省高考一类科目组考试,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浙江省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文科603分,理科600分)及以上。
2、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批次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
3、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对进档考生,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当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将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成绩、入学测试成绩和高考英语单科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等值浙江省高考一类科目组高考总分)=高考成绩(60%)+高校入学测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成绩(10%)
以浙江省高考一类科目组高考总分为基数,按照学业水平成绩在综合评价成绩中占比进行折算,浙江省学业水平成绩满分对应为81分。以考生实际等级计算学业水平成绩。学业水平成绩11个A等级及以上者计81分,每少一个A减去4分。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1)香港中文大学2016招生扩展阅读:
报考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注意事项:
1、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劳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政策性加分:符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加分政策的加分我校予以认可。
3、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4、考生应对所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负责,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5、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或者盖章认可的文件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2. 问下香港中文大学2016录取分数线多少
浙江省前100,才有希望,中大没有明确的分数线
3. 关于2016高考香港中文大学内地招生 似乎是提前批 不需要个人网上报名什么的了是吗 只需要
高考也是要报名的,因为他们主要也看高考的成绩。不过要在4、5月份关注下大学的网站,查看具体的申请这所大学的时间。
4. 香港中文大学本科生自主招生需要什么条件2016
香港中文大学自主招生的招生对象为: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各专业不限科类。自主招生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教育部要求必须于高考前完成录取。
5. 香港中文大学自主招生怎么报名2016
自主招生一般都是直接在线报名,或者到学校现场报名。在线报名内成功之后就可以直接在报名系容统查看自己的报名信息了,并且可以打印准考证出来。专升本考试相对高考来得容易,只要你肯下功夫去学习,做好充分准备,专升本很轻松。
6. 2016年香港中文大学在黑龙江招生多少人
是这样子的,香港中文大学每个省份人数不是固定的。也就是取决于当年黑龙江省的生源,如果当年非常好,好过全国所有城市,那有可能全招,如果最差,那可以一个都不招。
黑龙江省高考全省前25才有点希望
7.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2016年在甘肃招生吗
一、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2016年不在甘肃招生。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6年本科22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表》规定:
2016年在内地招生省份为: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安徽、江西、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黑龙江、辽宁、天津、陕西、河北、广东。
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由深圳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合作创办,从2014年开始招生。前期开设理科、工科和经济管理类专业,以后陆续开设人文、社科、法律等相关专业。
8. 2016年香港中文大学计划招生多少人
统招,成人高等教育(成人高考中的夜大,函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广播电视大学(电大)和网络教育学院(电大和网络教育皆属于远程教育)。
统招一般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选拔考试,依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内统一招录,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也就是平常所说的正规大学。
成人高考属国民教育系列,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国家承认学历,参加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各省、自治区统一组织录取。考试分高中起点升成教专科(简称高起专)、高中起点升成教本科(简称高起本)和普通专科起点升成教本科(简称成教专升本)三个层次。成人高等教育的授课方式分为脱产、业余及函授三种形式,考生应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形式。实施成人高等教育的学校主要有成人高校和普通高校设置的继续教育学院等。
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电大即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及地方各级广播电视大学,简称“电大”。是以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传媒技术实施高等教育的大学,主要采取与其他重点大学联合办学(如南开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毕业后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统一颁发毕业证书,通过联合办学大学的学位要求,由合作大学颁发学位证书。
网络教育学院(俗称网上大学)开展的网络教育以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为主,高中起点专科、本科须具备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或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专科起点本科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报读少部分专升本专业需要专科段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9. 香港中文大学内地招生有哪些要求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保证香港中文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香港中文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章程。
第2条香港中文大学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等原则,进行招生工作。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3条香港中文大学2015年于全国三十一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
第三章机构
第4条香港中文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经费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拨款资助。获国家教育部列入提前录取批次重点高校名单。
第5条香港中文大学的招生咨询及行政工作由入学及学生资助处统筹负责。
第四章学制
第6条香港中文大学所有本科课程均采用灵活的学分制度,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收入学的学生,修业期为四年,须至少修毕123学分,其中包括主修课程规定必修的学分,以及通识教育、语文、体育、资讯科技、副修或选修科目。学生可按个别情况及兴趣订定其修业进度,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并符合主修课及大学其它毕业规定,便可获颁学士学位。
第7条学生来校报到注册后即成为正式本科生,入学时就其所属人文、理科、工科、商科专业大类的相关学系中选择并提出专业意愿。学生于第一学年修习所选择主修专业的基础科目,及其它通识、语文等课程,利用第一年时间了解自己的专业兴趣,适应新的学习及考试模式。按个别学系安排,学生可于第一或第二学年确定主修专业。有关专业的选择请参阅专业设置。
第五章录取
第8条获国家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在全国31省/市/自治区通过提前批次录取本科生。
第9条香港中文大学的内地招生计划分设人文、理科、工科、商科四个专业大类。人文类包括文学院、教育学院、法律学院及社会科学院的专业;理科类为医学院及理学院的专业;工科类为工程学院的专业;商科类为商学院的专业。文史类考生可选择人文及商科类;理工类考生可选择人文、理科、工科及商科类。
第10条香港中文大学专业设置分「全额奖学金类」、「免学费奖学金类」、「人文类」、「理科类」、「工科类」及「商科类」六项。获录取为「全额奖学金类」或「免学费奖学金类」之学生,文史考生可于录取时选择人文或商科专业大类;理工考生则可选人文、理科、工科或商科其中一类。
第11条考生统考成绩应达到本科一批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在符合香港中文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香港中文大学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高考成绩同分的情况下,则先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较高者。
第12条考生报考的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自费生的英语成绩须达120分或以上;奖学金生则须达130分或以上。
第13条奖学金专业类只录取以香港中文大学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非奖学金专业类只在一志愿录取后仍有剩余名额的情况下才考虑其后志愿。本校不参与征求志愿。
第14条本校不考虑对考生的各类照顾加分优惠政策,将依据招生办公室按考生高考实际成绩投档调阅档案,并以考生的高考实际分数(不含加分)由高至低顺序录取。但不设高校志愿分数级差或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第15条本校预留若干非奖学金专业类机动名额。大学可根据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在个别省/市/自治区对招生计划进行适量调整及确定提档比例。
第六章学费
第16条香港中文大学非本地生的学费为每年120,000港元。住宿费约10,000港元,其它杂费、生活费每年约需30,000港元。另在首学期须缴付一次性保证金450港元(学生离校时,如无须赔偿任何费用,则保证金予以发还,但通常移作学生的毕业费)。
第七章奖学金
第17条香港中文大学提供奖学金予录取为「全额奖学金类」或「免学费奖学金类」的内地学生。
第18条同时选择报读奖学金及非奖学金专业类的同学,倘高考成绩未达奖学金的录取线,香港中文大学将考虑其非奖学金的专业志愿,按其高考成绩择优而录,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第19条选择报读奖学金专业类的同学,经选拔获录取后,于接获录取时亦同时获通知获颁奖学金。
第八章附则
第20条内地学生来港就读,可以因私身分申请「进入许可」标签,香港中文大学将安排获得录取的同学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申请来港标签。学生取得标签后,须自行向所在地的公安局申办赴港通行证。
第21条学生必须于八月下旬抵港就学。大学将举办各类迎新活动,以及安排注册、选课等辅导,协助学生适应学习生活。
第22条香港中文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法为:香港沙田香港中文大学入学及学生资助处;电话:(00852)39438946、(00852)39438661或13068470068(内地号码专线);传真:(00852)26035184;电邮:[email protected];网址:http://www.cuhk.e.hk/adm/mainland。
第23条本章程由香港中文大学入学及学生资助处负责解释。
奖学金章程
第1条为鼓励成绩优异的内地学生来香港中文大学就读,本校提供多名奖学金名额予录取为「全额奖学金类」及「免学费奖学金类」的内地学生,奖学金名额分布于全国三十一省、市、自治区。
第2条奖学金只给予填报香港中文大学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考生亦须以「全额奖学金类」及「免学费奖学金类」为其中一/二个专业志愿。
第3条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或高于中文大学为颁授奖学金而定的最低分数线方可申请奖学金。(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及综合类考生须达630分或以上,文史类考生须达600分或以上;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或以上。)若符合奖学金最低分数考生超过该省/市/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则按名额及高考实分由高至低顺序选拔,先为「全额奖学金类」,再为「免学费奖学金类」。
第4条奖学金分「全额奖学金」及「免学费奖学金」两种。「全额奖学金」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免学费奖学金」学生则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奖学金只于学生在学期间颁发,且颁授期不得多于四年,修业期超逾此四年上限者亦不会另获奖学金。
第5条本两项奖学金专为内地学生而设。若学生于在学期间任何时间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则须终止奖学金之颁发。
第6条奖学金原则上为期四年,但获奖学生每学年成绩须达到大学具体规定的平均积点3.00(相当于乙等),方可在其后学年续领。若学生学年成绩未达到续领奖学金要求的平均积点,则须保留观察一年,但若翌年成绩仍未达到大学的规定,有关奖学金则须终止。若奖学金生因违反任何大学规例或条例,经大学教务会学生纪律委员会议决予以处分者,大学可考虑暂停、扣减或终止其奖学金。
第7条选择奖学金专业类的同学,经选拔获录取后,于接获录取时亦同时获通知获颁奖学金。
第8条奖学金的颁发须依照香港中文大学制定的相关规章及程序执行。香港中文大学对奖学金的评选及颁发有最终的决定权。
10. 香港中文大学的入学条件
香港中文大学的内地招生计划分设文、理、工、商四个学科门类,文科类包括文学院、社会科学院及法律学院;理科类为理学院;工科类为工程学院;商科类为工商管理学院。香港中文大学只招收普通本科生。
香港中文大学专业设置分“奖学金基础班”、“文科基础班”,“理科基础班”、“工科基础班”及“商科基础班”五项。“奖学金基础班”已包括文、理、工、商基础班,获录取学生可于入学时选择其中一学科门类。
考生统考成绩应达到本科一批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在符合香港中文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香港中文大学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择优而录。
考生报考的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以 150 分为满分计算,自费生的英语成绩须达 120 分或以上。奖学金基础班的成绩要求较高,须达 130 分或以上。
奖学金基础班只录取以香港中文大学为第一志愿,并以奖学金基础班为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非奖学金基础班只在一志愿录取后仍有剩余名额的情况下才考虑其后志愿,但不设高校志愿分数级差或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考生高考成绩外的加分,若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投档时已将分数计入提档总分内,则予以考虑。香港中文大学在调阅考生档案时,将依据招生办公室所提供的电脑排序提档总分处理。
同时选择奖学金及非奖学金基础班专业志愿的考生,倘成绩未能达至奖学金班的录取线,中文大学将考虑其非奖学金班专业志愿,按其高考成绩择优而录,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本校预留若干机动名额。大学可根据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在个别省/市/自治区对招生计划进行适量调整及确定提档比例。
【费用】
香港中文大学非本地生的学费为每年 80,000 港元。住宿费约 7,000-8,000 港元,连同其它杂费、生活费每年约需 20,000-35,000 港元。另在首学期须缴付一次性保证金 450 港元(学生离校时,如无须赔偿任何费用,则保证金予以发还,但通常移作学生的毕业费。)
本校或特区政府不会提供任何经济援助或贷款,自费生须有足够能力支付全数学费及生活费。
【奖学金】
为鼓励成绩优异的内地学生来香港中文大学就读,本校提供多名奖学金名额予录取入读“奖学金基础班”的内地学生,奖学金名额分布于二十五省、市、自治区。香港中文大学将向每名在学的奖学金班学生颁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 45,000 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奖学金只给予填报香港中文大学为第一院校志愿,并以奖学金基础班为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中文大学为颁授奖学金而定的提档分数线,(以 750 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及综合类考生须达 630 分或以上,文史类考生须达 600 分或以上。)以及英语单科成绩达 130 分以上。若符合奖学金最低分数考生超过该省、市、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则按名额及提档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选拔。
本奖学金专为内地学生而设。若学生于在学期间任何时间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则须终止奖学金之颁发。
奖学金原则上为期四年,但获奖学生每学年成绩须达到大学具体规定的平均积点 3.00 (相当于乙等)。若学生学年成绩未达到续领奖学金要求的平均积点,则须保留观察一年。学生在观察期内可继续领取奖学金,但若翌年成绩仍未达到大学的规定,有关奖学金则须终止。
奖学金的颁发须依照香港中文大学制定的相关规章及程序执行。香港中文大学对奖学金的评选及颁发有最终的决定权。
【课程结构】
学分制度
除医科及护理学课程外,所有本科课程均采用灵活的学分制度。学生须至少修毕99学分,始准毕业。其中包括主修课程规定必修学分、体育科目2学分、通识教育15学分、学院语文规定及副修或选修科目。四年制教育学士课程及中医学学士课程另有规定者则除外。灵活学分制度并无“升级”概念。为方便行政上的管理,学生将按其在校修业年数分级,惟此“年级”并非表示学生的学业阶段;学生可按个别情况及兴趣订定其修业进度,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并符合主修课程及大学其它毕业规定,便可获颁学士学位。除课程另有说明外,学生至少须修业满三年,始准毕业。
学士学位的等级如下:甲等荣誉、乙等一级荣誉、乙等二级荣誉、丙等荣誉及学位。学位等级得根据学生主修科的平均积点,全部科目的总平均积点,及毕业论文/专题研究成绩评定。中医学学士学位并须根据学生临床学习课程的成绩评定。至于内外全科医学士学位,则根据学生在各次专业考试的成绩评定。
主修课程
为确保学生在主修学科中获得充分训练,全日制学生须修毕个别主修课程规定的最低必修学分,最高不多于72学分,经教务会特别核准的专业课程除外。如主修课程设有毕业论文/专题研究规定,学生必须于该等论文或专题研究获及格成绩,始可毕业。第二年入学学生须修毕主修课程之科目可达64学分(持副学士学位入学学生)或59学分(持高级文凭入学学生)。
双主修
由二零零四至二零零五年度起入学之学生,经有关学系核准可修读第二项主修课程。
副修课程
为贯彻课程结构的灵活性,大学定副修为自愿选修课程。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及志向申请修读最多两项副修课程。副修课程规定至少须达15学分,但不得多于30学分。
通识教育课程
本校其中一项重要的教育目标,是提供均衡教育,亦即着重课程的“深”与“博”。主修课程使学生对一专业范畴有深入认识,达致一定学术水平。通识教育课程则扩阔学生视野,培养学生抽象与综合思考的能力,并对主修课程以外的不同学科有更广博的认识,使学生在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中,能内省外顾,高瞻远瞩。通识教育课程规定学生须修读15学分,若干专业课程经教务会特准则规
定为12学分。学生除依所属书院规定,修读书院设计的通识教育科目外,亦须修读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在四个范围内,即文化传承;自然、科技与环境;社会与文化;及自我与人文,分别选修至少一科(2-3学分)。其余大学通识教育学分,学生可根据个别科目的限制及选课规定选读。第二年入学学生须修毕通识教育科目7学分(持副学士学位入学学生)或9学分(持高级文凭入学学生)。
体育
必修体育科目着重培养学生的团体观念与合作精神,并阐明公平竞争的意义。学生透过各项运动亦可训练健强的体格,以应付各项课业及将来发展。学生必须于首修业年修毕体育科目2学分。第二年入学学生必须修毕1学分的体育科目,始准毕业。
语文精修课程
本校一向坚持中、英双语并重,并着重提升学生的语文能力。为了加强学生的语文基础训练,大学为所有新生开设一个必修的语文精修课程。课程包括普通话、粤语及英语三种语文,旨在教授语言学习的基本功,以提高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
学院语文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的语文技巧,大学已设立一个统一和连贯的、计算学分的必修语文科目制度。一般而言,学生须修读英文科目3学分,属文学院、教育学院及社会科学院之学生另须修读一科3学分的中文科目。持高级文凭之第二年入学学生须符合语文规定3学分。
学生资讯科技能力
随着资讯科技的急速发展,资讯科技知识已成为教与学的基本技能。由一九九九/二零零零年度起,所有学生须于首修业年通过资讯科技能力测试。为帮助学生具备这种基本技能,大学为所有学生提供一套基本资讯科技技能训练及测试,旨在使学生具备操作电脑的基本技巧,懂得使用电子通讯、数据管理及资讯简报等应用软件,并能意识到资讯科技发展的社会涵义。
选修科目
如学生不欲报读副修课程,可多修主修科目,以期于该学科植根更深更广,或选修其它学科科目,以培养广泛兴趣,增加各方面的学识。
基础规定
中六入学学生须完成基础规定24学分,包括语文科目9学分、通识教育科目6学分及主修课程学院规定9学分。
大专学历之认可
持有认可大专学历的学生,可按规定办法申请豁免毕业所需的若干科目及学分,惟仍须符合有关条件,始准毕业。
如欲查询有关本科课程结构的更详尽资料,可浏览学务组网址。
注: 中六入学学生须修毕科目一百二十三学分,始准毕业。第二年入学学生须修毕科目至少六十六学分,始准毕业。
持续及专业进修
香港中文大学校外进修部于1965年成立,在1994年易名为香港中文大学校外进修学院,并于2006年起易名为香港中文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学院秉承服务社会提供优质持续专业教育的使命,配合著香港发展步伐及不同行业人仕的进修需求,课程日趋多元化,2005至06年开设的课程约二千项,学生人数逾四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