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2大学婚礼a答案
⑴ 校园婚礼案例
你无聊整这个干吗啊?不过4.22是我生日
⑵ 案例分析,求答案,万分感谢!
A公司的行为构成根本违反合同,B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⑶ 两道国贸案例分析题,知道的请进,不确定答案的请勿作答,小的先在此谢过。。。
1国际贸易中按抄照CFR术语成交,需要袭特别注意的问题是,卖方在货物装船之后必须及时向买主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坏或灭失,由于卖方未发出或迟发装船通知而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不能以在装运港船舷转移风险为由免除责任。因此,在CFR条件下装船通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案例中货物损失的责任显然应由卖方,也就是我国某公司承担。
装船通知是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给买方的通知,其目的是让买方了解货物已经装船发运,买方可以准备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和付款接货。为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重视装船通知书的发出可以避免买卖双方之间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反之,忽视或延误装船通知书的发出而致使货物遇到海上风险等问题,那么买卖双方之间就无法顺利完成交易。本案例,因买方未能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导致货物在海上运输途中损坏因而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我就只能做第一题)
⑷ 求帮忙做个案例分析题,民法的!!求正确答案!分析明确。
1、甲、乙之间是继承关,因甲的出现,宣告死之被撤销,乙应当返还甲的房子。版
2、乙、丙权之间是是房屋卖买的合同关系。如果甲要求返还房子,丙可以要求乙返还房款,并补偿损失。
3、如果继承人(乙),知道被继承人(甲)生存,而与丙成交房屋买卖,则买卖合同无效。乙应当返还房款,并赔偿丙的损失,丙返还房屋。
附:<中华人民共合国民法通则>
第二十五条、[死亡宣告撤销后的财产返还]、被撤销死亡宜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乡。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私,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⑸ 民法案例答案(跪求)
(1)A县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民诉法规定,原告起诉多名被告给付赡养费案件,如版果被告不在同一地权区,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2)合法。给付赡养费案件,可以先予执行。
(3)缺席判决无效,必须开庭三日以前将传票送达给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故缺席的才可缺席判决。二审法院应该就上诉双发争议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4)张二上诉无效,张三上诉有效。民事上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5)张大、张二为被上诉人,张老汉依原审原告诉讼地位列明。
(6)五日内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向被上诉人送达上诉状副本,被上诉人答辩或者过答辩期限后,5日内将全部资料报送二审法院。
(7)原审传票送达时间错误,市中院二审中不能有人民陪审员。
(8)终结审理。一审判决生效
⑹ 案例分析答案
1、对于以销定产的商品,为防止对方毁约一般应待信用证开到后才能安排生产。如怕备货来不及,装船期可订得稍远一些,并效期与船期之间的间隔时间稍长一些,留有余地。从上述情况看,显然是中间商未能找到合适的买主,借故拖延开证。这是一种违约行为,我理应向对方交涉赔偿事宜,不能不了了之。
2、这样交货有问题。此案的关键在于我方能否提前交货,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第五十二条,卖方在规定日期之前交货,买方可接受也可拒绝,应该按照合同规定交货,不应该提前交货。
80年代,有一进口商同国外买方达成一项交易,合同规定的价格条件为CIF,当时正值海湾战争期间,装有出口货物的轮船在公海上航行时,被一导弹误中沉没,由于在投保时没有加保战争险,保险公司不赔偿。
3、我们要和货运代理打交道,不管来人是谁,都应当以“公对公”的形式与其谈判,按照程序办理,如对方有特殊要求,我们可以尽量给与通融,前提是要有来人公司出具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不要有求必应。在选择承运人的时候,要尽量考虑节约费用,又要考察船公司的经营能力、资信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
4、此案是一起卖方与承运人一起隐瞒装船货物不清洁的事实,承运人凭卖方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的案例。(1) 对承运人而言,凭卖方保函签发清洁提单,丧失了自己的权利,也是对提单善意持有人的欺骗。因为,在装船签发提单时,如果承运人知道或有合理的根据怀疑提单的记载与实际装船的货物不符,或没有适当的办法核对提单的记载,则承运人可在提单上批注,说明不符点,怀疑的根据或说明无法核对。这样的记载可使承运人免除对货物的安全责任。承运人剥夺了收货人拒收卖方货物的权利,承运人面临着收货人直接向其提出赔偿的风险。(2)对卖方而言,为了摆脱不能结汇的风险,以保函换取清洁提单的做法,是以骗取银行和收货人对结汇单据的信任,剥夺了收货人本应享有的拒收货物、拒绝赎单的合法权利,也使卖方面临着更大的风险:船方责任心降低,货损扩大;收货人一旦知道详情,必然以欺诈为由,解除合同,退回货款,并给与损害赔偿。 保函从法律角度看,是一种无效民事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它对提单的效力和信誉构成严重的损害;保函在一定程度上为国际贸易诈骗提供了可乘之机。
⑺ 求助案例分析答案
B公司违反其权利担保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⑻ 案例分析,急求答案
甲可以要求A公司赔偿名贵兰花被折断造成的损失.甲可以要求A公司承担没有履行搬运任务的违约责任.路人E可以要求甲、C以及D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题考履约过程中的责任承担。《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甲可以要求A公司赔偿名贵兰花被折断造成的损失。《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甲可以要求A公司承担没有履行搬运任务的违约责任.。《民法通则》第126、第130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鲜花落下砸伤路人乃由甲、C与D争吵所致,与搬运合同的履行无关,故不应由A公司对C、D的行为负责;具体是谁的行为导致鲜花落下,难以证明,为保护被侵权人利益,理应由甲、C、D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