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法律专科自考考什么不同
1. 法律本科自考科目有哪些
法律自考本科的公共课: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3、英语。
必考科目有:
1、法律文书写作;
2、 国际私法;
3、国际经济法概论;
4、合同法;
5、劳动法;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7、知识产权法;
8、婚姻家庭法。
选考的有:
1、外国法制史;
2、中国法律思想史;
3、西方法律思想史;
4、金融法;
5、税法;
6、保险法;
7、公证与律师制度;
8、房地产法。

(1)9月法律专科自考考什么不同扩展阅读:
1、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5门。
2、报考条件:各类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3、从2007年起,“婚姻家庭法(一)(00855)(3学分)”调整为“婚姻家庭法(05680)(3学分)”:“金融法(一)(00256)(4学分)”调整为“金融法(05678)(4学分)”。
4、考生已通过原计划有关课程,可顶替本计划中的相应课程:
①“行政法”可顶替“法律文书写作(00262)(3学分)”;
②“政治学原理”、“国际关系”或“海商法”可顶替“合同法(00230)(4学分)”或“公司法(00227)(4学分)”或其他选修课(原计划中的一门课程只能顶替现计划的一门课程);
③“金融法(一)”可顶替“金融法(05678)(4学分)”;
④“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可顶替“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228)(4学分)”;
⑤“专利法和商标法”可顶替“知识产权法(00226)(4学分)”;
⑥“婚姻家庭”。
⑦“国际关系史”可顶替选修课中的任意一门课程。
5、已通过专科“婚姻法”或“公证与律师制度”,在本科段不需重考这两门课,应在选考课中另行选取两门课程考试。
2. 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好考么
1,自考无任何限制,小学文凭没有都可以报考,只用身份证或户口簿(16周岁以下无身份证可用户口簿报名)去常住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每门课程30元。2,先在省自考网上报名,然后去报考点去确定(一般都是常住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交钱。第一次一定要去报考点交钱办准考证,以后在交通银行办张交行卡在网上报考。3,自考的内容基本上是教辅《自考通》或《一考通》上的重点提示或原题,历年试卷上的考点很多重复考,比较有规律,平时多做教辅习题,考前多做历年试卷和模拟试卷,过关不成问题。4,如果中学基础差就报:行政管理,法律,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等无数学的专业,这些专业是自考高过关率专业,很多只有初中基础的考生都已过关拿证。5,从2014年开始,湖北省一年就三次(四月,七月,十月)。有的地方是两次。6,一般一次四门全部报满最好。7,自考的难度无法与普通高考和中考相比,基础差的考生报无数学的专业应该可以过关。8,专科和本科可以一起考,考专科是无任何限制的,但是办本科毕业证必需要有专科毕业证。
考试规律总结
1,自考的内容就是教辅《自考通》或《一考通》上的重点提示或原题。多做教辅习题。
2,自考历年试卷上考点有些重复考,最近四年的试卷要多做。模拟试卷要多做。
3,考试前三周死拼教辅。光看教材效果不显著,多关注教辅才是关键。
4,考试难度大的题目占百分三十不到,将简单题和中等题掌握就行了。
5,如果是记忆的话:将每段话的第一句强记住,后面的内容掌握大义即可。文科和理科有区别的,文科宏观性强。只要你答题不跑偏,大义写对就可捞分。
6,多项选择实在拿不了主意:ABCDE全选满,总能碰对几分。
7,考前三周反复做《自考通》或《一考通》,记住重点提示和习题。模拟试卷和历年试卷上的题目每天做一套,力争全面掌控。
最牛自考生(两个完全自学者)
2002年3月19日,14岁的上海少年丁磊,8岁开始自考.经过6年的艰苦奋斗,终于拿到了山东大学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的本科文凭,成为我国目前年龄最小的自考本科生(烟台日报2002.3.22) 当我们连夜赶到上海,向他表示祝贺时,见他又在捧着一本厚厚的英文版《编译原理技术与工具》,准备他的下一步计划——考硕攻博。我们在他8平方米不到的寒舍里,听他成长的故事。
2004年3月,14岁的陇原少年王大可,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北京大学数学科学院2004届基础数学硕士研究生。他因此成为北京大学历史上年龄最小的研究生,被国内许多媒体称为“神童”。全国最小自考生考上北大研究生[4]全国庞大的自考生大军中,年龄最小的是王大可:小学仅上了一个月,9岁自考本科,14岁考上北大硕士研究生。
惊叹之余,不少人难免心存疑惑:他是如何完成中、小学教育的?他有本科文凭吗?
天资聪慧但却从小体弱多病的王大可,直到8岁才上小学一年级。入校没多长时间,他竟然向班主任提出:直接参加六年级的数学考试!在众人怀疑的目光中,他按规定的时间答完了六年级的数学试卷,获得满分。
原来,在父母亲的辅导和刻苦自学下,大可6岁时就学完了小学数学,7岁时学完了初中数学,8岁时学完了高中数学,用当年高考满分150分的数学试题测试,他得分146分。
从9岁起,王大可结束了只有个把月的正规学校生活,开始踏上了自学考试之路。到今年6月,王大可通过了自学考试数学专科和本科的全部课程,数学专业课程的成绩都在80分到95分,公共课程的考分在64分与78分之间。
2004年5月21日,在西北师大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举行的本科论文答辩中,王大可的毕业论文“传染病数学模型的建立与分析”获得了85分的较高分。专家在他的论文上写下了这样的评语:论文中数学模型建立正确,推理清晰,语言表达明确,是一篇相当不错的本科论文。
北大读研
[5]
王大可2004年北大读研时[6]
2004年9月6日,王大可到北大已经快半个月了,已接受了校内和校外的好几家媒体的采访。“一见报,就带来了很多麻烦,以前我就是学习,后来我们楼上的人也开始关心这事了。”他说,接受媒体采访后,周围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给他带来了很多麻烦。
王大可爸爸也担心孩子接受媒体采访会影响学习,“现在的学习压力很大,接受媒体采访会对孩子的成长和学习都不利。”因怕王大可不会照顾好自己,他爸爸已经在北京呆了半个月了。同时,也限制跟大可在一起的时间,每天只在晚上7时左右陪上王大可半个小时左右,“就是想锻炼一下他的独立能力。”
到北京大学读研是大可的愿望。这次他参加北大研究生考试,原本是想为明年正式考试做准备,没想到顺利过关。考虑到王大可年龄尚小,数学学院专门为他制订了培养计划。
3. 自考考法律本科,要考哪些科目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
4 劳动法学
5房地产法(选考)
6 知识产权法
7 公司法
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9 合同法
10 税法(选考)
11 国际经济法概论
12 国际私法
13票据法(选考)
14 0258 保险法(选考)
15 公证与律师制度(选考)
16 法律文书写作
17 外国法制史(选考)
18 中国法律思想史(选考)
19 西方法律思想史(选考)
20 金融法(选考)
21 婚姻家庭法(一)
毕业论文
加考课程(不得以其他选考科目申请免考):
22民法学
23民事诉讼法学
24刑法学
25法理学
26宪法学
以上每门课都有相应的学分,如2分到14分不等,值得注意的是英语(二)这门课学分高达14分之多,如果你不想考英语(二)这门课的话,可以选择本科段(任何专业)的其他课程累计学分来代替,但是估计要用三四门课的总分才可能达到14分,因为一般课的学分都只有4、5分而已。
参加本科段规定的课程考试及论文答辩,取得合格成绩,累计学分达64分(这个是关键),并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凡英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若想取得学位还得参加该主考学校另加的3到4门课的考试,据我所知,其中就有大学四级英语,你要想清楚,因为学士学位并不是很容易,尤其是英语这门课)。
算起来以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报考,要通过的课程有20门课之多(不含毕业论文)。
说明:
1.9门选考课任选3门考试,累计学分不少于64学分。
2.年龄40岁以上的新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3至4门选考课,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确定,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 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3)可以免考一些吗 ?我专科学的是生物工程,能免考什么科目?怎么办免考手续?
我知道自考中关于免考有这样一条规定: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所谓公共课,也就是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这三门课,但是不知道你有没有保存你毕业时可以证明这三科成绩的资料?但是自考办对此类免考的关卡很严,我想你要有心里准备,你这些材料可能没办法申请免考。但是不管如何还是要试一试。 办理免考手续,你要拿相关的手续到当地的自考办,你可以上你们这个省份的**自考网,像福建省它就规定:凡需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省自考办审批免考的时间为每年的三、九月,逾期不予办理。但是我特别要说的是,如果你办理英语免考,你将拿不到学士学位,但可以拿到毕业证。还有可以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只须笔试成绩)”顶替“英语二”,但我不太知道这样能不能办理学位,要询问你报考的主考学校。
如:2006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考通知,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7月10日,考试时间:2006年9月9日 - 9月10日
社会考生PETS3--4级
135元
笔试标准80元
2006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1月10日。将于2006年3月11日至3月12日举行
4. 自考本科法律类都考什么
这个问题问我就对了。我也准备报考法律本科。
(.)只要有大专毕业证书(不论是全日制的,还是自考的)都可以报考法律专业的自考本科。只不过如果你原先大专不是法学专业的(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要加考4至5门课,像我是福建的,以非法学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7)、宪法学(4)、刑法学(7)、民法学(7)、民事诉讼法学(5)五门课程。而且所加考的课程一律不得免试。
(2.)考试的具体科目有那些?作为福建为例子,报考法律本科(主考学校:厦门大学),一共要通过: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
4 劳动法学
5房地产法(选考)
6 知识产权法
7 公司法
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9 合同法
10 税法(选考)
11 国际经济法概论
12 国际私法
13票据法(选考)
14 0258 保险法(选考)
15 公证与律师制度(选考)
16 法律文书写作
17 外国法制史(选考)
18 中国法律思想史(选考)
19 西方法律思想史(选考)
20 金融法(选考)
21 婚姻家庭法(一)
毕业论文
加考课程(不得以其他选考科目申请免考):
22民法学
23民事诉讼法学
24刑法学
25法理学
26宪法学
以上每门课都有相应的学分,如2分到14分不等,值得注意的是英语(二)这门课学分高达14分之多,如果你不想考英语(二)这门课的话,可以选择本科段(任何专业)的其他课程累计学分来代替,但是估计要用三四门课的总分才可能达到14分,因为一般课的学分都只有4、5分而已。
参加本科段规定的课程考试及论文答辩,取得合格成绩,累计学分达64分(这个是关键),并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凡英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若想取得学位还得参加该主考学校另加的3到4门课的考试,据我所知,其中就有大学四级英语,你要想清楚,因为学士学位并不是很容易,尤其是英语这门课)。
算起来以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报考,要通过的课程有20门课之多(不含毕业论文)。
说明:
1.9门选考课任选3门考试,累计学分不少于64学分。
2.年龄40岁以上的新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3至4门选考课,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确定,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 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3)可以免考一些吗 ?我专科学的是生物工程,能免考什么科目?怎么办免考手续?
我知道自考中关于免考有这样一条规定: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所谓公共课,也就是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这三门课,但是不知道你有没有保存你毕业时可以证明这三科成绩的资料?但是自考办对此类免考的关卡很严,我想你要有心里准备,你这些材料可能没办法申请免考。但是不管如何还是要试一试。 办理免考手续,你要拿相关的手续到当地的自考办,你可以上你们这个省份的**自考网,像福建省它就规定:凡需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省自考办审批免考的时间为每年的三、九月,逾期不予办理。但是我特别要说的是,如果你办理英语免考,你将拿不到学士学位,但可以拿到毕业证。还有可以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只须笔试成绩)”顶替“英语二”,但我不太知道这样能不能办理学位,要询问你报考的主考学校。
如:2006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考通知,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7月10日,考试时间:2006年9月9日 - 9月10日
社会考生PETS3--4级
135元
笔试标准80元
2006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1月10日。将于2006年3月11日至3月12日举行
(4)问题补充:我今年在家法律自考通过的一两科,如果明年去外省工作,外省那还能认定我通过吗?还用再考吗?一年所有的考试能考完吗?
自考是全省性质的考试,每个省的专业和学校都不一样,你到外省工作,我要告诉你的是,因为你自考课程全部通过以后拿到毕业证是你当初报考这个法律专业的主考学校,都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课程和代码都要一模一样的,拼够了学分才可以毕业的。我想不同的省的课程和代码肯定没办法相同,你说是不是。至今我还没看到有哪两个省的自考成绩可以相互承认的,因为这牵涉的问题太多。但是自考目前并没有规定要在几年之内完成所以课程,之前传有人大代表提案准备把自考的年限限定在8年之内,但是根本就没看到这类新闻,更别说通知了。所以如果你不是太着急的话,你大可可以挑个适当的时间回来考试,因为通常自学考试每年考4 次,具体时间以当次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每年1 月的中旬,4 月的倒数第二个双休日,7 月上旬(原则上,7月份不接收新生报考),10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报名报考时间以当次考试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上年的11月中旬,当年的2 月下旬,5 月中旬,8 月下旬。
一年是肯定考不完的,像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还要加考几门课,一共20门左右,一次考试你只能报考4门,(都安排在星期六、星期日这两天) ,一天上午考一科,下午考一科,两天只能报考4科(但是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一共是考3到4科,你要选择自己想考的一门课,每个考试时间只能报考一门课程,多报者也只能参加其中一门考试,多报课程你在这个考试时间段也只能考一科,你总不能还在考这科,分身去考另外一科,这不行的。你懂我意思吗?)但是不是所以的省一年都考四次的,像福建,一年就只有考三次,1.7.10月,其中7月份只有考一些公共课如英语和所在科系专业共同课,并不是所有的课。
如果你每次考试每科都过的话,1月份考4科,4月份考4科,7月份考4科(你可以利用这个月考公共课),10月份考4科,一年可以考16科,还有4科,这就是说,如果你运气好,能力特强的话,一年半你就可以考完全部20门课了,当然你首先要有时间来做相应的复习,还有报名的时候别忘了买教材。
5. 自考法律和律师有什么不同哪个容易点
只听说过自考法律,还没听说过自考律师。
自考法律,考完了相应的科目后,会发给你一个自考的毕业证,这个证实全国通用的,但是自考证与普通高校毕业证略有不同,比如考公务员的时候一般都是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招院校毕业学历,自考部属于全日制普通这一类的,所以,有些公务员类似的考试你就无权报考,但也不全是这样。
自考律师是什么意思?我还真没听说过。每年九月份有个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只有考过了这个考试,拿到了法律职业资格证,然后再到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才能申请律师职业资格证。我不明白你说的自考律师是什么意思。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6. 自考法律专业科目全国是否一样
江西08年自考法律(本科)课程设置
专业代码:030106
一、考试课程及学分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必考
1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本科段必考课12门,
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15 英语(二) 14
4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249 国际私法 4
6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7 0230 合同法 5
8 0227 公司法 4
9 0167 劳动法 4
10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11 0226 知识产权法 4
12 5680 婚姻家庭法(一) 3
选考
选考课列出9门,可从中任选3门,累计学分不少于65学分。
1 0263 外国法制史 4
2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3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4 5678 金融法(一) 4
5 0233 税法 3
6 0257 票据法 3
7 0258 保险法 3
8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9 0619 房地产法 3
必做 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北京08年自考法律专业(本科)课程设置
2008年07月02日 16:04
考试课程与学分(专业代码:01C1301)(从2008年起执行)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必考课共11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249 国际私法 4
4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5 00167 劳动法 4
6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7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8 00230 合同法 5
9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0 00227 公司法 4
11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选考课任选1门
1 00015 英语(二) 14
2 00016 日语(二) 14
3 00017 俄语(二) 14
选考课
任选3门
1 00169 房地产法 3
2 00233 税法 3
3 00257 票据法 3
4 00258 保险法 3
5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6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7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8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9 05562 法律职业道德 3
10 05678 金融法 4
10051 毕业论文
备注:考生可不选考外语。不选考外语的考生,须在选考课中另外选考不重复的课程补足14学分。不选考外语的考生不能申请学位
例举的两个省市的课程设置,可以看出:
1、公共课(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外语课)是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的
2、这个专业的主干课程是是有不少相同的
区别:
各省在一些专业课程方面不尽相同,存在差异,如果跨省转考时要注意的
7. 自考的法律专科都有那几科
各省不同,大体是: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0005)
毛泽东思想概论(0004)
英语(二)(0015)
日语(二)(0016)
俄语(二)(0017)
国际私法(0249)
婚姻家庭法(一)(0855)
行政法学(0261)
法律文书写作(0262)
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0228)
知识产权法(0226)
劳动法(0167)
国际经济法概论(0246)
合同法(0230)
公司法(0227)
中国法律思想史(0264)
西方法律思想史(0265)
外国法制史(0263)
保险法(0258)
公证与律师制度(0259)
票据法(0257)
金融法(一)(0256)
税法(0233)
房地产法(0169)
毕业论文及答辩(6999)
8. 自考法律专业专科升本科需要考哪些科目
自考法律专业专升本考试课程各个主考院校开考课程有所不同,具体查看各个院校的该专业的考试计划。提供几个院校2014年考试计划供参考。
1中山大学法律专升本

9. 我是专科毕业,现在家里靠关系打算9月份进入我们市区法院工作,我自考法学应该学哪些科目,该从哪里下手
你好,自考报名流程自己在家学习,到时候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
每年1月,4月,7月,10月考试时间,报名时间理论上1月考试报名时间是11月10—20号;4月考试报名时间是12月10—25号;7月考试报名时间是5月10—20号;10月考试报名时间5月25—31号;每年的考试时间会有变动。
二、报名地点
自考办或助学班直接报名点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大自考专科:身份证扫描件,高中/中专毕业证扫描件,蓝底照片电子版
本科:身份证扫描件,专科毕业证扫描件(报名时候可以没有毕业时候必须要),蓝底照片电子版
小自考专科:同上
本科:身份证扫描件,专科毕业证扫描件,蓝底照片电子版
四、江苏自考法律专业代码:2030106
主考学校:南京大学
序号 课程
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6 00230 合同法◆ 4
7 00167 劳动法 4
8 00249 国际私法 4
9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0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1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12 00227 公司法◆ 4
13 00258 保险法 3
14 00169 房地产法 3
15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00233 税法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3
05678 金融法 4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00257 票据法 3
16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68学分
10. 法律自考都考什么有学历要求么
2月24日 11:04 武汉大学的自考,没有条件限制!可以在本科学习的时候参加自考!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湖北省自考每年组织4次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10月。1月份考试的报名时间为上一年的11月10~20日;4月份考试的报名时间为上一年的12月10~25日;7月份考试的报名时间为当年5月10~20日;10月份考试的报名时间为当年6月10~25日。
二、报名地点
自考报名由市(州)、县(市、区)、全日制助学班举办学校、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负责组织。各自考办应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设立报名点。县(市、区)城区报名点一般设在该县(市、区)自考办,乡镇报名点一般设在自考乡镇服务站;市(州)城区报名点一般设在市(州)自考办,也可根据情况将报名点设在自考助学单位;全日制助学班举办学校报名点设在学校自考办;系统委托开考部门报名点一般设在本系统教学站。
三、报名点职责
1.宣传自考制度,提供有关自考的咨询,解答应考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2.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点须张贴《湖北省自考报考简章》《湖北省自考报名须知》和报名样表、填写说明及报名流程图等,以指导考生报名。
3.为考生预订并发放教材,发放准考证、考试通知单,补办准考证,提供已考课程的成绩查询等。
四、报名条件
1.报名对象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职业、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及居住地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自考。
正在劳改、劳教的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报名参加自考。
2.报考条件
专科毕业生报考非同类专业的本科段,须加试所报专业专科段的部分专业课。报考自考本科段的考生,在办理本科毕业证前,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
五、报名流程
新考生报名流程:考生提供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本人报名的有关材料→自考办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领取、填写相关表格→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自考办采集考生信息→自考办打印《考生报名回执》→考生本人按校对单校对《考生报名回执》并签字确认→考生进行电子照相→自考办整理信息后逐级上报。
老考生报名流程:考生提供准考证原件→考生领取、填写相关表格→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自考办采集考生信息→自考办打印《考生报名回执》→考生本人凭校对单校对《考生报名回执》并签字确认→自考办整理信息后逐级上报。
六、补报名
对错过报名时间的考生,各自考办在向上级自考办报送数据前可安排时间补报名。
七、报送报名数据
报名结束后,市(州)自考办应及时将报名数据整理好后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市(州)自考办向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报送1月份考试报名数据的时间为上一年的11月28日;报送4月份考试报名数据的时间为3月10日;报送7月份考试报名数据的时间为5月28日;报送10月份考试报名数据的时间为9月10日。
八、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报名
1.实践性环节考核是指考生理论课程全部合格后参加主考学校组织的论文答辩、毕业设计、临床实习、上机实习等的考核。
2.实践性环节考核一般一年安排2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1次。本科段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2月20日~21日;其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6月10日~12日。
3.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生可到《报考简章》上公布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地点报名。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地点由省自考办与各主考院校协商后确定,一般设在各主考院校自考办公室;英语专业专科段、本科段实践性环节考核(专科段的“听力”、“口语”,本科段的“口译与听力”)报名地点设在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公室;所有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地点及联系办法以当次报名时省自考办公布的《报考简章》为准。
4.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报名时间与理论课程考试报名时间同步,上半年报名时间为前一年的12月10~25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当年的6月10~25日。考生必须取得计算机操作技术理论考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准考证
、准考证的办理
1.自考准考证由省自考办统一制作。
2.自考准考证采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的专用准考证PVC证芯,准考证须加盖“湖北省自考准考证专用印章”。
3.考生只能持一个准考证报考和参加考试,直到毕业。
4.准考证号码为12位,在考生首次报名时由当地自考办按省自考办统一规定的规则编排。准考证编号规则见“编号管理部分”。
二、准考证办理流程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准考证办理流程:县(市、区)自考办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应将考生图像数据和制证数据向所属市(州)自考办上报→市(州)自考办在各县(市、区)制证数据交齐之后,将数据上报省自考办办理准考证。
2.面向系统委托开考专业准考证办理流程:系统考生在县(市、区)自考办报名并采集头像信息→县(市、区)自考办在报名工作结束后,采用光盘刻录机分系统刻录考生图像数据和制证数据的光盘(为保证图像数据和制证数据准确无误,上报之前应认真校对),并上交所属市(州)自考办→市(州)自考办在各县(市、区)系统制证数据交齐后,将考生制证图像与制证数据拷贝给系统委托单位→系统委托单位全省汇总后,将数据上报省自考办办理准考证。
3.考生的准考证遗失或损坏,应持身份证到原发证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原发证地自考办核实后予以补办。准考证的补办流程是:考生在当地规定的自考报名期间内提出补办申请,提供准考证号码和姓名等资料→县(市、区)自考办向市(州)自考办提供补办准考证号码和名单→市(州)自考办向省自考办提供准考证补办名单→省自考办统一补证后逐级下发。
考 试
一、考试日期及时间
全省理论课程考试(笔试)每年举行4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行两次。上半年的考试日期为每年1月份和4月份;下半年的考试日期为每年7月份和10月份。具体日期以省自考办公布的《报考简章》为准。
1. 理论课程考试(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
8:30~11:00,下午考试时间为:2:00 ~ 4:30。
2.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试日期、考试时限以及英语听、说考试的时间见《报考简章》。
3.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的考试时间以《报考简章》或省自考办的文件通知为准。
二、考试办法
1.自考按专业开考,采取“单科独进、学分累计”的办法进行。每个专业有若干门课程,考生考完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并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可以取得由高自考委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副署主考学校印章。
2.自考的课程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以60分为及格;实践性环节考核采用五级计分制计分,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考核办法按原国家教育委员会《自考实践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3.每次考试的成绩,由县(市、区)自考办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同时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网上查询。考生如未收到成绩,可向当地自考办查询。
4.每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自考委颁发课程合格证书,该证书毕业时将用于办理毕业证书;考试不合格者可以参加本专业该课程的一下次考试,次数不受限制,已考合格课程成绩长期有效。
三、考试地点
1.理论课程考试地点
参加专科段专业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在报名的县(市、区)参加考试,参加本科段专业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在报名的市(州)参加考试;经省自考办批准在县(市、区)设立了本科考点的,考生可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
2.实践性环节考核地点
一般设在本专业主考院校内,具体地点以主考院校的通知为准;英语听、说考试设在武汉大学。
3.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地点
报名参加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的考生,可在市(州)自考办指定的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考点(该考点必须经省自考办批准)参加考试,具体地点由报名点于考试前通知。
四、考试违规处理
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对违反自考考场规定的考生,监考员应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考生答题要求
1.我省自考试卷有两种方式:一是合卷考试,即考卷和答卷合一;二是采用分卷考试方式,即考卷和答卷分离的方式或主观题与客观题分离的方式。
2.考生只能采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答题,采用其他颜色的笔或非钢笔、非圆珠笔答题,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其他用笔要求另行通知。考生答题应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作答,在非规定位置作答,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
3.考卷上不得作任何标记,也不得使用涂改液,违反者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
4.准考证号码、姓名只能填写在密封线内规定的位置处,座位号填在规定位置。在密封线外填写准考证号码和姓名,或准考证号码、姓名未填写者,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
考试成绩管理
成绩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成绩的合并、认定;转(免)考的办理;成绩的保存;考试情况数据统计;打印考生的成绩证明等。
一、转考与免考
1.转考
实行集中转考和考生个人转考相结合方式办理转考手续。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地继续参加自考的,可申请办理转考手续。省内转考的考生可委托市(州)、县(市、区)、系统和院校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审批手续,也可自行到省自考办办理;依据全国考委《自考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规则》,省际间考生转考必须由省级自考办办理,各省级自考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规定要求的考生的考籍档案。
(1)省内转考
在省内跨市(州)参加自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办理转考手续,由省自考办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需办理转考手续,应按照转考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则考生应妥善保存原准考证及课程合格证,用于办理毕业手续。
(2)本省转外省
本省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考生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省自考办在办理转考手续时,要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转出考生的考籍档案由省自考办以机要形式寄发有关省自考办,考生不得自带档案。
转出考籍档案要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由省自考办负责寄出并留存根备查。未经省自考办批准的转出手续,不予承认。
(3)外省转本省
凡从外省转入本省参加自考的考生,须取得本省考籍后,方可在本省办理转入手续。考试须按本地专业考试计划执行。转考者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科目中课程的顶替原则按照《自考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规则》执行。具体的顶替关系由省自考办制定。
(4)转考办理程序
①办理时间:每年3月1日至30日和9月1日至30日,省自考办对考生个人以及县(市、区)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
②办理方式
个人办理: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省自考办提出申请,由省自考办回收考生老准考证(转出地准考证),并出具盖有签章的《湖北省自考省内转考成绩证明》。再由考生前往转出地提取档案,在办理手续之日起15日内将档案送交转入地自考办。
委托办理: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当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当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出地自考办须向省自考办提供转考相关材料(新、老准考证,全部课程合格证),经审核后,由省自考办出具盖有签章的《湖北省自考伸内转考成绩证明》。考生在转出地自考办提取档案和《湖北省自考伸内转考成绩证明》,并在办理手续之日起15日内将档案送交转入地自考办。
③转入地自考办收到转来的档案后,应认真核对内容,无误后立即为该生归档,归档材料应包括原档案袋内的全部材料和《湖北省自考伸内转考成绩证明》一份。
④外省转入本省的考生,可登录www.hbea.e.cn查询本人转入档案编号,并到转入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外省转入申请登记表》,由转入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审批手续并领取外省转入的档案。
⑤本省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本省转出申请登记表》。转出地自考办须将考生全部学籍档案上交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开具转往外省的成绩证明,档案的传递由省自考办负责。
2.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成人高校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报考自考,可免考有效期内的名称相同、考试成绩合格、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中的课程。
考生在取得1门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向当地自考办提出免考申请,申请时应提交毕业证书正本和原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成绩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自考毕业生报考第二专业或同专业本科段自考,可免考有效期内的名称相同、考试成绩合格、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中的课程。
凡需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在取得1门以上合格成绩后,到所在地市(州)自考办或县(市、区)自考办办理免考申请手续,填写《申请免考登记表》,并连同学历证明、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市(州)自考办审查后,报省自考办审批。
二、成绩查询
1.考生可直接上网登陆www.hbea.e.cn,按要求输入准考证号查询成绩。
2.携带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查询。
3.携带准考证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中心查询成绩。
三、成绩总库的安全与维护
自考成绩总库(以下简称成绩总库)是考生完成每次考试最原始、最真实的成绩记录,是考生档案的真实反映,是办理合格证书、毕业证书的重要依据,属国家机密资料。成绩总库的安全和日常维护必须严格而规范。
1. 成绩总库分三级管理,省自考办管理全省成绩总库,各市(州)自考办管理本辖区成绩总库,区(市县)自考办管理本地成绩总库。
2.为确保成绩总库准确记录考生合格成绩,成绩总库的课程代号应始终保持不变,如确需变动,须经集体研究后,报自考办主任批准。
3.报考简章中的课程代号、课程名称必须与成绩总库中的课程代号、课程名称相一致,不能随意编写或变更。各市(州)、县(市、区)自考办必须按报考简章上的课程代号及名称组织报考。
4.每年3月、9月转(免)考手续办理完毕,省自考办应及时进行计算机调档工作。即:转出的考生在成绩总库中做删除处理,转入的考生在成绩总库中做添加成绩处理,免考考生在成绩总库中对所免课程输入“MK”符号。转(免)考工作要有专人负责。
5.每次登分结束后,省自考办将拷贝历次成绩总库并随当次成绩库一并下发市(州)自考办。各级自考办应及时将当次成绩归并到总库。
6.毕业证办理完毕,省自考办及时、准确地将毕业生相关信息输入到毕业生信息库中,并打印毕业生名册。省、市(州)自考办分别在成绩总库中做好毕业生标记。
7.成绩总库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因工作疏漏造成的误差需修正,必须提交有当地自考办主任和分管自考的教育局长签字的书面报告,报告经省自考办分管主任签审后,方可修改,同时做好修改记录。
8.为确保成绩总库的安全,每次对成绩总库做大的更改(归并)前必须备份成绩总库,操作结束后将新的成绩总库再做一次备份。成绩总库必须做到半个月备份一次,由专人负责。所有备份记录都必须永久保存。备份成绩总库要有日志记载。
9.造成成绩总库毁坏或在成绩总库管理中弄虚作假的,将按自考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成绩证明办理
1.因各种特殊原因需要开具成绩证明的考生,须凭准考证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中心办理手续,考生持开具好的成绩证明单到省自考办加盖成绩管理专用章。
2.出国留学的自考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原件和经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中心开具统一规格的中英文对照的各科成绩证明及《毕业证书》,然后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验印。
五、毕业证待办证明的办理
对因应聘工作、出国、评定职称等急需,已按考试计划修完全部课程但还未领取毕业证的考生,可办理毕业证待办证明。
具体办理办法:考生持准考证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中心开具证明,再由省自考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盖章。
武汉市2006年4月自考报名时间确定
2005年12月19日,记者从武汉市招考办获悉,该市2006年4月高自考的报名时间已经敲定,相关考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名。 其中,考生网上、电话报名时间为12月20日-2006年2月28日。各城区招考办现场报名时间分别为:
江岸区:06年2月13日至06年2月23日;
江汉区:12月20日起至12月30日;
硚口区:12月20日起至12月23日;
汉阳区:12月20日起至12 月27日,06年2月13日至06年2月23日;
武昌区:12月20日起至12月25日;
青山区:12月20日起至12月20日,06年2月20日至06年2月27日;
洪山区:12月20日起至12月25日;
蔡甸区:12月20日起至12月21日;
东西湖区:06年2月1日至06年2月28日;
汉南区:12月20日起至12月28日;
江夏区:12月25日至12月27日,06年2月24日;
黄陂区:06年2月20日至06年2月22日;
新洲区:12月19日至12月23日。
2005年10月自考助学班报考通知
2006年4月份自学考试助学班的报名报考工作即将开始,请要参加2006年4月份自学考试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考,以免耽搁报考机会。
报考对像:校内及办学点全日制助学班学生
报考时间:
98-01级:2006年2月27日-3月3日
02-05级:2006年2月17日-3月3日
报考地点:98-01级:到成教学院自考办
02-05级:找班主任
具体报考课程:点击查看202.114.153.8/zkb/news/2006.02.16bktz.htm
湖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06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