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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1-12-18 02:07:16

㈠ 2021天津大学考研招生简章什么时候出

2021天津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已于6月29日开始公布,目前公布的院系是管理与经济学部会计硕士(mpacc)的公告,确定2021天津大学考研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20年10月10日至31日。
天津大学简介: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所大学,是首批16所国家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及“双一流”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天津大学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和“爱国奉献”的传统享誉海内外。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2021年9月1日前(下述均以此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报名前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全部主干课程,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⑤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阶段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报名方式及重要时间节点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
◆网上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者http://yz.chsi.cn。
◆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照相。
2.报考地点选择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天津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外地考生报名时就近选择当地报考点。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31日。
◆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请关注各报考点安排,逾期不再补办。
想看2021天津大学考研招生简章,请点击《2021天津大学考研招生简章》查看。

㈡ 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工业大学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术、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年成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5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成为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艺术类专业按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两个专业大类招生,其中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和数字媒体艺术6个本科专业,美术学类包含绘画、雕塑2个本科专业,本科毕业均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一、 招生计划

注:

1. 具体分省招生计划及面向北京地区的双培计划将与普通类招生计划一起下达,请关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

2.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贵州等地区招生。

二、 报考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符合2020年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市)规定的高等学校艺术类报考条件。

2. 通过生源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省统考”。

3. 热爱艺术设计和美术事业,身心健康,无色盲、色弱。

三、 专业考试及成绩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具体情况,2020年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不组织专业校考。学校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两个招生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均采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

专业考试成绩要求如下:

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70%。

四、 录取原则

1. 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本省(市)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

2.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5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3.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4. 对于文理分投的省(市),录取时分别按照文理分省计划录取;对于文理兼投的省(市),录取时文理不再分别录取。

5. 在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6. 学校对政策性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不加分的录取原则。

五、 入学规定

1.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规定,2020年学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2020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学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执行。

2. 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对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 专业学习期间的学习用具、材料、外出写生等费用一律自理。

六、 专业介绍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宽厚的人文基础,系统掌握视觉传达设计理论、方法和技术,基础扎实具备独立思考、善于沟通、勇于创新、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该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的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影像和网络技术领域的创意、审美和表现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图形语言、信息符号、摄影语言、字体设计、版式设计、编辑设计、印刷工艺、出版物设计工作室课程、品牌设计工作室课程、网络视觉工作室课程、摄影表现工作室课程。

就业方向:广告、包装、出版印刷、互联网、影视传媒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视觉形象设计、书籍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界面设计、交互设计等相关工作。

2.环境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宽厚的人文基础,系统掌握环境设计理论、方法和技术,基础扎实具备独立思考、善于沟通、勇于创新、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该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的艺术审美和表现能力、国际化意识以及创新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构造与形式、空间概念设计、现代建筑设计基础、传统文化与艺术、室内子课程群、主题空间子课程群、建筑子课程群、城市子课程群。

就业方向:建筑设计院及事务所、园林设计院、房地产开发及策划公司、建筑装饰设计公司、各类博物馆及展览展示公司、工艺美术工作室、装饰艺术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主题空间设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相关工作。

3.产品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宽厚的人文基础,系统掌握产品设计理论、方法和技术,基础扎实具备独立思考、善于沟通、勇于创新、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该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的系统设计方法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设计实现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木工基础、金工基础、机械制图、材料工艺、模型技法、设计原理、设计方法、交互设计、人机工程学、工程设计、产品设计课程群、家居设计课程群、展示设计课程群。

就业方向:工业设计公司、信息、电子等高新技术企业、家电、玩具、礼品、家具与家居用品、汽车设计制造、展览展示、商业展陈、建筑及室内装饰、配饰设计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商业策划、产品研发设计、展示设计、家具设计等相关工作。

4.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宽厚的人文基础,系统掌握服装与服饰品设计理论、方法和技术,基础扎实具备独立思考、善于沟通、勇于创新、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该专业注重培养适应现代服装与时尚行业多元化发展,系统掌握服装与服饰设计理论、方法和技术,具备较强的创新与实践能力,以及设计与技术兼顾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中外国服装史、服装设计基础、服装版型与工艺、立体裁剪、服装材料、时装效果图、服饰色彩与图案、传统手工艺课程群、时装产品设计课程群、服饰品设计课程群、高级定制课程群、功能性服装设计课程群。

就业方向:时尚行业、服装及服饰品企业从事服装或服饰品设计开发、服装与服饰品版型技术开发、服装品牌营销、服饰陈列设计、形象设计、独立设计师品牌等相关工作。

5.工艺美术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宽厚的人文基础,系统掌握工艺美术理论、方法和技术,基础扎实具备独立思考、善于沟通、勇于创新、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该专业注重培养学生将手工艺传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传统工艺技法、现代工艺技法、工艺日用品设计、工艺陈设品设计、工艺礼品设计、工艺与艺术创作、综合材料与工艺设计、纤维课程群、漆艺课程群、金工首饰课程群。

就业方向:文化、艺术、旅游、建筑装饰等行业,从事日用工艺品和装饰陈设品的开发设计制作、艺术创作、旅游品、礼品、纪念品的开发设计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文物复制与修复等工作。

6.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宽厚的人文基础,系统掌握数字媒体艺术理论、方法和技术,基础扎实具备独立思考、善于沟通、勇于创新、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该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的数字媒体艺术的创意方法和创作手段,在移动终端交互设计、互动媒体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短片、游戏原型设计、动画、以及3D设计领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教学内容注重技术与艺术完美结合,注重与社会人才需求的接轨,在专业和社会方面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知识面宽、实际动手能力强,适应当代数字媒体艺术创作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概论、数字媒体创意思维、数字界面设计、视听语言、影视后期编辑、动态影像创意、交互设计方法(双语)、交互设计专题、3D设计基础、数字产品策划以及动画课程群、数字媒体课程群等。

就业方向:网络媒体产业、数字娱乐(游戏)产业等行业,影视广告公司、艺术设计公司、出版行业、动漫产业、教育领域、信息技术与软件公司、交互式多媒体应用开发与制作公司、电视台等单位。

7.绘画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掌握系统的绘画理论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使学生具备扎实的绘画基本功、基本的艺术理论素养和艺术创作实践、艺术教学、艺术研究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善于沟通、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有创新精神,注重培养理论与创作实践紧密结合的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造型基础、色彩课题、传统水墨、立体造型、春季写生、秋季写生、艺术考察、油画课程群、国画课程群、毕业考察、毕业创作等。

就业方向:能在艺术创作领域、艺术管理、艺术教育出版等单位和部门从事创作、研究、管理等多方面工作。

8.雕塑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掌握系统的雕塑理论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使学生具备扎实的雕塑基本功、基本的艺术理论素养和艺术创作实践、艺术教学、艺术研究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善于沟通、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有创新精神,注重培养理论与创作实践紧密结合的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造型基础、色彩课题、传统水墨、立体造型、秋季写生、艺术考察、雕塑工作室课程群、毕业考察、毕业创作等。

就业方向:能在艺术创作领域、艺术管理、艺术教育出版等单位和部门从事创作、研究、管理等多方面工作。

注:除绘画、雕塑专业外,所有专业学生需自备计算机一台,用于在校学习。

七、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7391609

北京工业大学网址:http://www.bjut.e.cn/(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生招生网)

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网站:http://bjiad.bjut.e.cn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站:http:// admissions.bjut.e.cn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订阅号:bjutzsb

北京工业大学平乐园校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邮编:100124)

通州校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89号

八、 其他

1. 本简章如果与教育部相关规定或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 本简章由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 艺术类专业本科新生学习和生活地点第一年在通州校区,第二至四年在平乐园校区。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艺术设计学院

2020年3月

㈢ 2020年天津春考能考的本科院校有哪些

2020年天津春季高考本科学校有:亚洲城市大学、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天津仁爱学院、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等。

依据《2020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春季高考(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今年本市春季高考(面向中职毕业生)填报志愿分数范围确定为:

1、普通类(工程技术类)本科565分,高职150分;

2、普通类(管理服务类)本科535分,高职150分;

3、艺术类(工程技术类)本科395分,高职105分;

4、艺术类(管理服务类)本科374分,高职105分;

5、体育类(工程技术类)高职124分;

6、体育类(管理服务类)高职100分。

(3)天津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天津春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2日9时至6月24日12时,凡春季高考(面向中职毕业生)成绩达到艺术类或普通类填报志愿分数范围的考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考资讯网填报志愿。

春季高考(面向中职毕业生)按照艺术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艺体类高职批次院校志愿、普通类高职提前批次院校志愿和普通类高职批次院校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艺术类(含工程技术类和管理服务类)考生可填报2所艺术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和2所艺术类高职批次院校志愿;体育类(含工程技术类和管理服务类)考生可填报2所体育类高职批次院校志愿。

艺术类本科批次、艺体类高职批次均实行顺序志愿。符合普通类分数要求的,还可兼报普通类院校志愿,其填报办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普通类考生(含工程技术类和管理服务类)可填报5所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1所普通类高职提前批次院校志愿和9所普通类高职批次院校志愿。其中,普通类本科批次、普通类高职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批次,按照“志愿优先、分数排序”的规则进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规则进行。



㈣ 天津大学有哪些艺术专业

天津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㈤ 天津大学美术类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天津大学美术类录取分数线:根据《天津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规定,需要既达到美术类专业成绩分数线要求,还要满足文化成绩分数线,具体为:

1、专业成绩分数线:美术类省统考成绩达到总分80%(含)以上。

考生需要参加高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取得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才能报考天津大学美术类专业。

2、文化成绩分数线: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同科类第一批次控制线的80%(四舍五入取整),高考英语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英语满分不为150分的,按照满分150分依比例折算)。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于江苏省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的分数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80%)×440/480,其中普通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理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较低值执行。

(5)天津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天津大学美术类录取原则:

1、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天津大学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统一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区分文理科计划进行录取,则按文理科计划分别排序。

2、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以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总分+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以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3、如果综合成绩或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成绩(含全国性政策性加分)高者,高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实考分高者,以上均相同,依次优先录取英语、语文、数学成绩高者。

4、内蒙古考生在艺术类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有其它统一投档规则和录取规则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执行。

㈥ 天津大学哪些专业按大类招生

2019年,天津大学以复18个大类+9个专业招制生。分省招生专业及计划可以在微信后台回复相应省份名称查询,如”北京“。

更多报考疑问欢迎进入院校官方招生咨询平台提问:https://answer.eol.cn/question/index?id=639&source=_

㈦ 天津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 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双一流”A类重点建设大学。

我校法定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

第三条 颁发证书: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水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统筹各学院在各负责省(区、市)的招生宣传工作;

(七)组织我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本科生480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我校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我校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 我校安排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我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时,则数学、语文、外语三门成绩(含附加分)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再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含附加分)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对于高考改革省份(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其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艺术类学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依照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我校本科各专业每位学生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2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8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20000元/年(在天津大学四年期间),7500欧元/年(在法国一年期间);其余专业学费为5200~6200元/年。依照津发改价费〔2008〕134号文件和津发改价费〔2015〕997号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

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我校执行新规定。

第十九条 各专业新生报到和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我校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学校网址:http://www.tju.e.cn

招办网址:http://zs.tju.e.cn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5486

传真电话:022-27401800

监督电话:022-27403794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㈧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4038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团泊新城博学苑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天津大学和天津仁爱集团合作创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招生和独立财务的本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天津市团泊新城,团泊湖自然风景区内,校园占地1000余亩,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大学生活动中心、运动场、体育馆、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浴室和其他生活服务设施。校区交通便捷,环境优美。2013年7月,我校作为全国首批第一所独立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规范验收,受到专家组一致好评。2017年学校被天津市学位委员会批准为2017-2020年天津市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学校秉承天津大学建校一百二十多年以来的优良传统,贯彻“严谨治学,严格教学要求”的“双严”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办学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紧紧依托天津大学优质的办学资源、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强大的师资力量。通过开展有计划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人才。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招生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等组成。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定学校招生规定,实施具体招生工作。下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称“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我校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历年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安排招生来源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条 我校专业学费标准:文科类(含管理类)每生每学年15000元;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学年18000元;艺术学门类每生每学年22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500元。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被学校录取后下发的2020级新生报到须知。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以院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各省公布的同批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依次类推。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执行所在省(市)相关政策。

第八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投档分和专业志愿,遵循分数优先、专业之间无级差的原则,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同等条件下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对于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高考加分。

第十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对江苏的考生,根据江苏省招生录取办法以及我校的情况,对江苏省考生进挡后的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以招生计划中公布的内容为准。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建筑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有素描基础,入校后进行复试;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优良;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按照《天津大学仁爱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根据学校教学要求,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等国家政策及天津市和我校相关资助政策和规定。

第十七条 奖学金的设立

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制度,每年有35%以上的学生受到表彰和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等三十余种。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对符合《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校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校概不负责。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如下:

网址:http://www.tjrac.e.cn E-mail:zs@tjrac.e.cn

联系电话:022—68579988

地址:天津市团泊新城博学苑 邮编:301636

㈨ 天津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天津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全面、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科目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为准。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对于以第一类条件报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还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高考满分的75%。考生高考成绩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我校提供的成绩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强基计划招生计划及范围
我校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总计划150名。
在施行新高考改革的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招收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在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甘肃省招收理科考生。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我校招生专业在生源省份的招生计划。
2.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我校2020年强基计划重点投放优势基础学科相关专业。考生须选择1个专业志愿,且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报名截止后,网站报名信息均不予退回处理。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见下表:
招生专业
高考改革省份
选考科目要求
色弱
色盲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
应用物理学
物理和化学
#
应用化学
物理和化学
#
#
生物科学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
工程力学
物理
(1)标记“#”的专业表示不招收患有相关色觉异常(俗称色盲、色弱)的考生;
(2)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3)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5月10日-31日
确定入围校考考生名单:7月26日前
校考时间:8月4日前,具体时间安排届时参见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录取时间:8月5日前
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强基计划报名、入围、校考、录取等相关工作,我校将调整工作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四、报名方式
考生可登录天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材料1.《天津大学2020年志愿表》(以下简称为《志愿表》):考生在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志愿填报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志愿表。请下载后打印,并按要求在《志愿表》最后一栏签名处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将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材料2:对于第二类考生,还须按要求上传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扫描件。
注意事项:
(1)所有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可通过“非破格”和“破格”两种方式申请进入我校强基计划校考环节。第一类考生须通过“非破格”方式申请,第二类考生须通过“破格”方式申请。对于第二类考生,若后续经我校审核不符合“破格”进入我校强基计划校考环节的条件时,自动转为第一类考生,且所报专业不变,考生无需重复填写专业志愿;
(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高考选考科目。如因高考选考科目填写错误而影响入围校考和最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上述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不接收考生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文字清晰,格式为jpeg、jpg、png;
(4)考生报名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应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5)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志愿”前务必仔细检查材料完整性。一经确认,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允许修改;
(6)若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责任由考生自负。
(7)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不收取报名费。
(8)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考生均须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
(二)入围校考办法
对于第一类考生,将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据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区、市)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确定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额满为止,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全部入围。若部分招生专业入围名额未满,则从暂未入围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相关专业入围名单,额满为止,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全部入围。
对于第二类考生,我校将组织审核并确定考生是否符合该类报名条件。若考生符合该类报名条件,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可破格入围我校考核环节。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是否入围我校考核环节。
(三)高校考核
入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我校考核以及后续录取的资格。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我校规定参加面试和体质测试,具体测试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按规定参加我校考核后,我校将按照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对考生开展录退工作。未按规定参加我校考核者视为放弃后续录取的资格。
1.面试:依据不同专业培养特色分别制定测试方案,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特长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作为面试考核参考资料。综合素质档案以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我校提供为准。
3.体质测试: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指数(BMI指数)、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
注:考生需提前自行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涵盖来校测试全部时段(未购买者,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我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我校将考生高考成绩、校考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我校将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部分专业未录取满额,则从暂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同省份第一类考生中,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在上述录取过程中,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成绩、单科成绩(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体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额满为止。对于江苏省考生,当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则按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三门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按体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六、培养方案
天津大学秉承“兴学强国”建校使命,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人类未来发展、思想文化创新和基础学科前沿,致力于培养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勇攀世界科学高峰、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一流卓越人才。
1. 人才培养模式
面对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天津大学将在“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等有效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依托“新工科”建设优势,注重培养学生分析、推理、解决基础科学问题,并将基础研究转化应用于实践、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信心。
天津大学实施以研究型项目为主线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大师引领,由院士、教学名师等高层次师资引导学生科研实践。实施本—硕—博衔接的培养体系,建立本硕博人才培养方案的联动机制,科学设计不同阶段的教学内容,实现本硕博纵向跨层次选课、横向跨学科选课,本科阶段培养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硕博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探索学科交叉培养,学生在学业导师指导下有效衔接本科至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实施与世界名校名所联合培养,推动国内外双向合作,引导拔尖学生接触世界科学文化发展、融入国际一流学术群体,培养学生国际文化理解能力和跨文化合作能力,承担为解决人类共同面临挑战而奋斗的使命。强化质量保障机制,建立全方位学生立体成长档案、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在校生及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学习档案和能力清单,以数据和事实描述学生特点、特长和能力等,助力每位学生的人生成长。
2.其他激励机制
(1)按照天津大学优异生培养政策进行培养和管理,在保研比例、奖学金评选等方面予以倾斜;
(2)除国家和学校的奖学/助学金外,将设立优秀学生奖/助学金,额外奖励/鼓励强基班中的优秀学生;
(3)设立强基班学生科研见习基金,支持学生开展科学研究;
(4)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和资助学生到国内外知名高校进行访问学习。
七、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对于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八、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天津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天津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九、所有信息全部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十、本实施方案最终以教育部公示方案为准。若教育部2020年相关政策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十一、本简章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116室
邮编:300354
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5486
传真: 022-274018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tju.e.cn/
天津大学纪委(监察室)电话:022-27405537,邮箱[email protected]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天津大学招生办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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