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专业代码
⑴ 院校代码查询
本科提前批文史类计划
序号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1 0001 北京大学 02 印度尼西亚语
2 0001 北京大学 01 日语
3 0002 中国人民大学 02 法语
4 0002 中国人民大学 01 德语
5 0003 清华大学 02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国防生,男1女1,一批线,非指挥。)
6 0003 清华大学 01 法学(国防生,男生,一批线,非指挥。)
7 0010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01 行政管理(需政审、面试。)
8 0012 北京林业大学 01 法学(国防生,男生,一批线,指挥。)
9 0014 北京师范大学 14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免学费,招有专业志愿考生。)
10 0014 北京师范大学 13 公共事业管理
11 0014 北京师范大学 12 人力资源管理
12 0014 北京师范大学 11 影视学
13 0014 北京师范大学 10 日语(零起点)
14 0014 北京师范大学 09 英语
15 0014 北京师范大学 08 教育学(含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育经济与管理方向)
16 0014 北京师范大学 07 会计学
17 0014 北京师范大学 06 国际经济与贸易
18 0014 北京师范大学 05 法学
19 0014 北京师范大学 04 社会工作
20 0014 北京师范大学 03 历史学
21 0014 北京师范大学 02 传播学
22 0014 北京师范大学 01 汉语言文学
23 0017 中国传媒大学 03 葡萄牙语(男女计划比例1:1)
24 0017 中国传媒大学 02 俄语(男女计划比例1:1)
25 0017 中国传媒大学 01 日语(男女计划比例1:1)
26 001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03 日语(经贸方向,按男女比例1:1录取。)
27 001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02 朝鲜语(经贸方向,按男女比例1:1录取。)
28 001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01 阿拉伯语(经贸方向,按男女比例1:1录取。)
29 0020 外交学院 04 日语(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1:1)
30 0020 外交学院 03 法语(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1:1)
31 0020 外交学院 02 翻译(英语,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1:1。)
32 0020 外交学院 01 外交学(外交外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1:1。)
33 002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06 涉外警务(男生)
34 002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05 公安管理学(男生)
35 002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04 犯罪学(男生)
36 002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03 公安情报学(男生)
37 002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02 侦查学(男3女1)
38 002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01 治安学(男5女1)
39 0022 国际关系学院 06 英语(女生不超30%)
40 0022 国际关系学院 05 行政管理(女生不超30%)
41 0022 国际关系学院 04 法学(女生不超30%)
42 0022 国际关系学院 03 传播学(女生不超30%)
43 0022 国际关系学院 02 国际经济与贸易(女生不超30%)
44 0022 国际关系学院 01 国际政治(女生不超30%)
45 0028 中国政法大学 02 侦查学(女生不超15%)
46 0028 中国政法大学 01 法学(国防生,男生,一批线,指挥。)
47 0030 南开大学 02 法语(须参加我校非通用语选拔测试并合格)
48 0030 南开大学 01 德语(须参加我校非通用语选拔测试并合格)
49 0032 中国民航大学 01 飞行技术(需提前面试,体检,政审合格方可填报。)
50 0037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03 警犬技术(男生)
51 0037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02 治安学(男生)
52 0037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01 侦查学(男生)
53 0039 东北师范大学 05 英语(师范免费)
54 0039 东北师范大学 04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免费)
55 0039 东北师范大学 03 历史学(师范免费)
56 0039 东北师范大学 02 汉语言文学(师范免费)
57 0039 东北师范大学 01 小学教育(师范免费)
58 0040 哈尔滨工业大学 02 日语
59 0040 哈尔滨工业大学 01 俄语
60 0049 上海外国语大学 05 朝鲜语
61 0049 上海外国语大学 04 日语
62 0049 上海外国语大学 03 阿拉伯语
63 0049 上海外国语大学 02 法语
64 0049 上海外国语大学 01 俄语
65 0051 上海海关学院 01 海关管理(女生不超30%,报考条件详见招生章程。)
66 0052 南京大学 02 法语(国防生,男生,一批线,非指挥。)
67 0052 南京大学 01 英语(英语、国际商务,国防生,男生,一批线,非指挥。)
68 0071 华中师范大学 07 英语(师范类,免学费。)
69 0071 华中师范大学 06 财务会计教育(师范类,免学费。)
70 0071 华中师范大学 05 地理科学(师范类,免学费。)
71 0071 华中师范大学 04 历史学(师范类,免学费。)
72 0071 华中师范大学 03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免学费。)
73 0071 华中师范大学 02 特殊教育(师范类,免学费。)
74 0071 华中师范大学 01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免学费。)
75 007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03 边防管理(女生不超15%)
76 007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02 侦查学(职务犯罪侦查方向,女生不超15%。)
77 007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01 治安学(女生不超15%)
78 0076 中山大学 01 行政管理(国防生,男生,一批线,指挥。)
79 0084 西南大学 03 历史学(免费师范生,入学须签定协议。)
80 0084 西南大学 02 英语(免费师范生,入学须签定协议。)
81 0084 西南大学 01 汉语言文学(免费师范生,入学须签定协议。)
82 0092 陕西师范大学 05 英语(师范类,免学费。)
83 0092 陕西师范大学 04 历史学(师范类,免学费。)
84 0092 陕西师范大学 03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免学费。)
85 0092 陕西师范大学 02 教育学(师范类,免学费。)
86 0092 陕西师范大学 01 学前教育(师范类,免学费。)
87 0099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02 边防指挥(男生)
88 0099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01 边防管理(女1)
89 0106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02 侦查学(男生)
90 0106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01 治安学(男4女1)
91 0107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11 劳动与社会保障
92 0107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10 广播电视新闻学(影视传播方向)
93 0107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09 新闻学(国际新闻方向)
94 0107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08 新闻学(综合方向)
95 0107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07 英语
96 0107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06 汉语言文学
97 0107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05 思想政治教育
98 0107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04 政治学与行政学
99 0107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03 社会工作
100 0107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02 社会学
⑵ 求2010山东高校代码四位数的!
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首页,点击橙色的“2010普通高考填报志愿专栏”,然后的网页上就有高校代码的超链接。打开就好了
加油。我也是今年的山东考生呢。多多关照~—~
⑶ 请问大家有没有人知道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专科的会计专业代码是多少啊 山东考生多少分能上啊
这个需要一本以上
⑷ 济南专科学校代码
济南大学:6002 英语教育:01
泰山医学院:6013 应用英语:02
山东师范大学:6017 英语教育:01
聊城大学:6020 应用英语:04
德州学院:6022 英语教育:05
滨州学院:6024 英语教育:03
临沂师范学院:6028 英语教育:03
济宁学院:6031 英语教育:07
菏泽学院:6033 商务英语:01
枣庄学院:6040 英语教育:04
山东工商学院:6047 商务英语:01
山东女子学院:6059 商务英语:14 英语教育:15 旅游英语:17
山东政法学院:6105 应用英语:06
齐鲁师范学院:6109 旅游英语:07 商务英语:08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6111 商务英语:14
⑸ 枣庄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学校202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枣庄学院(代码:1090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教育。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枣庄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条 学校简介
枣庄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为1971年建立的枣庄市教师进修学校,198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枣庄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枣庄学院,2012年枣庄师范学校(前身为1908年创建的实业中学)并入我校。中国科学院院士王梓坤教授、姚建铨教授任名誉校长。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兼爱、尚贤、博物、戴行”的校训,服务地方、特色发展,推动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提高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社会声誉和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学校占地1142亩,校舍面积4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1亿元,实验教学中心20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7亿元。图书馆馆藏图书148.16万册,电子图书195.17万册,电子期刊9.02万册。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9万人。
学校有教职工1360人,专任教师100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19人,博士258人,双聘院士等国家级人才10人,泰山学者等省级人才18人,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
学校设有教学院(部)22个,普通本科专业62个,专科专业38个,构建了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交叉融合、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其中,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精品课程23门,获批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建设专业(群)4个,山东省一流专业9个。
学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近年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二等奖5项。近三届毕业生1594人考取硕士研究生,其中421人考取中国科学院、985和211院校研究生。毕业生质量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学校以“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奋斗目标,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程成效显著。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 “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凤凰教育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 (2019年获批山东省第十二批社科普及教育基地)“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等7个产教融合促进项目全部落户学校。2018年11月学校承办了由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主办、山东省教育厅支持的产教融合平台建设经验交流会,与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签署《产教融合全面改革试验学校战略合作协议》。学校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走在了全国高校的前列。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建有山东省石榴资源综合开发工程实验室、山东省鲁南煤化工工程技术研究院、山东省低维量子传感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石榴精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技术研究中心(危险化学品)、山东省微纳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中国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等省级科研平台8个,市厅级科研平台43个,山东省高校青年创新团队8个。
学校是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天津大学激光与光电子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与曲阜师范大学、青岛理工大学、聊城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高层次科研课题300余项、企事业委托科研课题70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5000余篇,其中SCI、EI、CSSCI收录8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170余部;获得国家专利110余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15项、地厅级400余项。学校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与枣庄市和地方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机构100余个。
学校与来自欧洲、美洲、亚洲、非洲、澳洲14个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52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学分互认、学生互换、学历留学生教育等项目。近年来,学校以世界语教学与研究为载体,与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联合建设了世界展陈面积最大、亚洲唯一的世界语博物馆,搭建了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学校国际化水平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枣庄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接受举报和投诉。
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据生源地规定的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
(二)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本省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考生进档后,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专业,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音乐学专业:使用音乐类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舞蹈学专业:使用舞蹈类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使用舞蹈类专业联考(山东体育学院平台)专业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舞蹈表演(校企合作)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档考生需符合以下身体要求:
1.身高:女生164~175cm,男生174~185cm;
2.体重:小于[身高(cm)-110(cm)](kg)(1+10%);
3.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斜视,无明显疤痕、斑点。
以高考体检表为准,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退档。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音乐教育(专科)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的合格成绩。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投档位次择优录取。
2.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使用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四)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和委培师范生的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2020年被我校专业(方向)录取的学生,在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资格审核后,颁发毕业证书或授予学士学位时,只使用专业名称,不带专业方向。
第十九条 我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不设单科成绩限制。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收费及退费标准
1.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及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2.学生因故中途退学,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奖助措施:
1.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各项单项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的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措施: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完善的资助体系,通过开展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内无息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学生补助、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帮扶措施,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四条 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五条 对以枣庄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枣庄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2)3786721,3786037
招生监督电话:(0632)3786798
通讯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邮编:27716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uzz.e.cn
招生网:http://zsb.uzz.e.cn
⑹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专科代码2019年的
学校代码:E277

学校设有9个二级学院,开设25个本科专业、23个专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有教师69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专科专业有物业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服装设计、金融保险、经济贸易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艺术设计、舞蹈表演、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 、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应用韩语、应用法语、应用德语、应用阿拉伯语、文秘、法律事务、社会工作。
⑺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怎么样学费是多少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还是不错,属于本科院校,学费大概4000至4500元/年。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Shandong Youth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创建于1949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命名的“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
截至2016年6月,学校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舞蹈学、广播电视艺术学、思想政治教育)。

师资力量
截至2016年6月,学校共有专、兼任教师690余人。
其中,教授、副教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4%,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1%,学校有省级教学团队2个。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⑻ 高校专业代码表
10001 北京
10002 中国人民
11417 北京联合
10003 清华
10004 北方交通
10005 北京工业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
10007 北京理工
10008 北京科技
10009 北方工业
10010 北京化工
10011 北京工商
10012 北京服装学院
10013 北京邮电
10015 北京印刷学院
10016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10017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10018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10772 北京信息工程学院
11232 北京机械工业学院
11414 石油大学
11831 首钢工学院
10019 中国农业
10020 北京农学院
10022 北京林业
10023 中国协和医科
10025 首都医科
10026 北京中医药
10027 北京师范
10028 首都师范
10029 首都体育学院
10030 北京外国语
10031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10032 北京语言文化
10033 北京广播学院
11624 中国新闻学院
11625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11626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10034 中央财经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
10037 北京物资学院
10038 首都经济贸易
10040 外交学院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
10042 国际关系学院
10053 中国政法
10043 北京体育
10045 中央音乐学院
10046 中国音乐学院
10047 中央美术学院
10048 中央戏剧学院
10049 中国戏曲学院
10050 北京电影学院
10051 北京舞蹈学院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10853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857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0858 北京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11418 海淀走读
10055 南开
10056 天津
10057 天津轻工业学院
10058 天津工业
10059 中国民用航空学院
10060 天津理工学院
10792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10061 天津农学院
10062 天津医科
10063 天津中医学院
10065 天津师范
10066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10068 天津外国语学院
10069 天津商学院
10070 天津财经学院
10071 天津体育学院
10072 天津音乐学院
10073 天津美术学院
10859 民办天狮职业技术学院
10860 天津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1032 天津职业
10075 河北
10076 河北建筑科技学院
10077 石家庄经济学院
10079 华北电力
10080 河北工业
10081 河北理工学院
10082 河北科技大学
10084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10085 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10107 石家庄铁道学院
10216 燕山
11033 唐山高等专科学校
11104 华北矿业高等专科学校
11234 石家庄邮政高等专科学校
11629 华北航天工业学院
11775 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11777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10086 河北农业
10087 张家口农业高等专科学校
10795 邯郸农业高等专科学校
10089 河北医科
10090 华北煤炭医学院
10092 张家口医学院
10093 承德医学院
10796 邯郸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0094 河北师范
10096 保定师范专科学校
10097 张家口师范专科学校
10098 承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099 唐山师范学院
10100 廊坊师范学院
10101 衡水师范专科学校
10102 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
10103 邯郸师范专科学校
10104 邢台师范专科学校
10105 沧州师范专科学校
10798 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11420 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11832 河北经贸
11105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11236 河北体育学院
10837 河北职业技术学院
10873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1034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11238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11423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11424 承德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11821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10108 山西大
10109 太原重型机械学院
10110 华北工学院
10112 太原理工
10805 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0113 山西农业
10114 山西医科
10116 大同医学专科学校
10117 长治医学院
10809 山西中医学院
10118 山西师范
10119 太原师范学院
10120 雁北师范学院
10121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122 晋东南师范专科学校
10123 运城高等专科学校
10124 忻州师范学院
10812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
10125 山西财经
11630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12111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10962 山西矿业职业技术学院
11242 太原大学
11243 大同职业技术学院
10126 内蒙古大学
10127 包头钢铁学院
10128 内蒙古工业
10129 内蒙古农业
10132 内蒙古医学院
10133 包头医学院
10135 内蒙古师范
10136 内蒙古民族
10137 包头师范学院
10138 赤峰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819 呼伦贝尔学院
11427 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1709 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
10139 内蒙古财经学院
10871 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学院
11429 民办内蒙古丰州学院
11631 河套大学
12057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10140 辽宁大学
11035 沈阳大学
11250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11258 大连大学
10141 大连理工大学
10142 沈阳工业大学
10143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10144 沈阳工业学院
10145 东北大学
10146 鞍山钢铁学院
10147 辽宁工程技术
10148 抚顺石油学院
10149 沈阳化工学院
10150 大连铁道学院
10151 大连海事
10152 大连轻工业学院
10153 沈阳建筑工程学院
10154 辽宁工学院
11038 丹东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11430 本溪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11431 辽阳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
11500 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11632 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0157 沈阳农业
10158 大连水产学院
10159 中国医科大学
10160 锦州医学院
10161 大连医科
10162 辽宁中医学院
10163 沈阳药科
10164 沈阳医学院
10165 辽宁师范
10166 沈阳师范学院
10167 锦州师范学院
10169 鞍山师范学院
10170 丹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171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179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180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181 营口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182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1249 辽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1251 本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1252 辽宁外国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172 大连外国语学院
10173 东北财经
10174 辽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11735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11779 辽宁财政高等专科学校
10175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11432 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10176 沈阳体育学院
10177 沈阳音乐学院
10178 鲁迅美术学院
12026 大连民族学院
10841 民办万成经贸职业学院
10844 辽宁商务职业学院
10845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10957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11036 鞍山市高等职业专科学校
11037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11040 营口市高等职业专科学校
11259 本溪市高等职业专科学校
12063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10183 吉林大学
10184 延边大学
10201 北华大学
11726 长春大学
10186 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
10188 东北电力学院
10190 吉林工学院
10191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10192 吉林化工学院
11263 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
11436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11437 长春工程学院
10193 吉林农业
11439 吉林农垦特产高等专科学校
10199 长春中医学院
11823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0200 东北师范
10202 通化师范学院
10203 四平师范学院
10204 吉林职业师范学院
10205 长春师范学院
10206 白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207 长春税务学院
11261 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
11262 吉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11440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11441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10208 吉林体育学院
10209 吉林艺术学院
10847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10964 民办吉林华桥外语职业学院
11043 吉林市联合
11044 四平职业
12049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0212 黑龙江大学
10222 佳木斯大学
10232 齐齐哈尔大学
10235 大庆高等专科学校
10213 哈尔滨工业
10214 哈尔滨理工
10217 哈尔滨工程
10219 黑龙江科技学院
10220 大庆石油学院
10243 黑龙江水利专科学校
11802 黑龙江工程学院
10223 黑龙江八一农垦
10224 东北农业
10225 东北林业
10226 哈尔滨医科
10228 黑龙江中医药
10229 牡丹江医学院
11230 齐齐哈尔医学院
11830 鸡西煤炭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0231 哈尔滨师范
10233 牡丹江师范学院
10234 哈尔滨学院
10236 绥化师范专科学校
10238 克山师范专科学校
10239 呼兰师范专科学校
10244 黑龙江农垦师范专科学校
10240 黑龙江商学院
10241 黑龙江财政专科学校
10245 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11635 哈尔滨投资高等专科学校
10242 哈尔滨体育学院
10872 伊春职业学院
11046 牡丹江大学
11445 鸡西大学
11446 民办黑龙江东方学院
12053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10246 复旦
10280 上海大学
12044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10247 同济
10248 上海交通
10251 华东理工
10252 上海理工
10254 上海海运学院
10255 东华大学
10256 上海电力学院
1025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10262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10856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11458 上海电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11733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10264 上海水产
10266 上海第二医科
10268 上海中医药
10269 华东师范
10270 上海师范
10271 上海外国语
10272 上海财经
10273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10274 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
10275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11047 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
11639 上海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10276 华东政法学院
10283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10277 上海体育学院
10278 上海音乐学院
10279 上海戏剧学院
10851 民办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10852 民办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10961 上海东沪职业技术学院
11833 民办杉达学院
12050 上海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10284 南京大学
10285 苏州大学
10333 常熟高等专科学校
11051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11117 扬州
10286 东南
10287 南京航空航天
10288 南京理工
10289 华东船舶工业学院
10290 中国矿业
10291 南京化工
10292 江苏石油化工学院
10293 南京邮电学院
10294 河海大学
10295 无锡轻工
10297 南京建筑工程学院
10299 江苏理工
10300 南京气象学院
10301 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
10302 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
10304 南通工学院
10305 盐城工学院
10332 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
11049 淮阴工学院
11055 常州工学院
11056 江南学院
11276 南京工程学院
11641 淮海工学院
10307 南京农业
10298 南京林业
10311 南通医学院
10312 南京医科
10313 徐州医学院
10315 南京中医药
10316 中国药科
10317 镇江医学院
12213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10319 南京师范
10320 徐州师范
10322 苏州铁道师范学院
10323 淮阴师范学院
10324 盐城师范学院
10325 南通师范学院
10326 镇江师范专科学校
11460 南京晓庄学院
11463 常州技术师范学院
11585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327 南京经济学院
11280 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11287 南京审计学院
10329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
10330 南京体育学院
10331 南京艺术学院
10826 民办明达职业技术学院
10848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10849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10850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958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10960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11048 金陵职业
11050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11052 南通职业
11053 彭城职业
11054 苏州职业
11122 民办三江学院
11288 沙洲职业工学院
11290 南京市农业专科学校
11462 扬州市职业
12106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10335 浙江大学
11646 宁波大学
10336 杭州电子工业学院
10337 浙江工业
10338 浙江工程学院
10356 中国计量学院
11057 杭州应用工程技术学院
11481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
10340 浙江海洋学院
10341 浙江林学院
10343 温州医学院
10344 浙江中医学院
11148 杭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0345 浙江师范
10346 杭州师范学院
10347 湖州师范学院
10349 绍兴文理学院
10350 台州师范专科学校
10351 温州师范学院
10352 丽水师范专科学校
11647 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
10353 杭州商学院
10354 嘉兴学院
11482 浙江财经学院
10829 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
11483 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10355 中国美术学院
10863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10864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10876 浙江万里职业技术学院
11058 宁波高等专科学校
11292 温州大学
11842 民办浙江树人学院
12036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2061 民办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10357 安徽大学
1035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0359 合肥工业大学
10360 华东冶金学院
10361 淮南工业学院
10363 安徽机电学院
10878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11305 蚌埠高等专科学校
10364 安徽农业大学
10366 安徽医科大学
10367 蚌埠医学院
10368 皖南医学院
10369 安徽中医学院
10370 安徽师范大学
10371 阜阳师范学院
10372 安庆师范学院
10373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
10374 芜湖师范专科学校
10375 黄山高等专科学校
10376 皖西学院
10377 滁州师范专科学校
10379 宿州师范专科学校
10380 巢湖师范专科学校
10381 淮南师范学院
10879 安徽技术师范学院
11306 池州师范专科学校
10378 安徽财贸学院
10382 安徽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10383 铜陵财经专科学校
10869 安徽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10959 民办三联职业技术学院
10963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11059 合肥联合大学
11061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11308 淮南联合大学
10384 厦门大学
10390 集美大学
10385 华侨大学
10386 福州大学
10388 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
11784 仰恩大学
10389 福建农林大学
10392 福建医科大学
10393 福建中医学院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10395 福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397 南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398 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399 泉州师范学院
10402 漳州师范学院
11311 三明高等专科学校
11312 龙岩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1498 莆田高等专科学校
11313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11495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10866 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1062 鹭江职业大学
11314 漳州职业大学
11315 闽西职业大学
11316 闽江职业大学
11317 黎明职业大学
11499 民办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11502 福建中华职业大学
10403 南昌大学
10417 宜春学院
10894 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
10895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
11322 南昌高等专科学校
11508 新余高等专科学校
10404 华东交通大学
10405 华东地质学院
10406 南昌航空工业学院
10407 南方冶金学院
10408 景德镇陶瓷学院
11319 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
10410 江西农业大学
10411 江西医学院
10412 江西中医学院
10413 赣南医学院
10890 井冈山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1321 九江医学专科学校
10414 江西师范大学
10415 九江师范专科学校
10416 上饶师范学院
10418 赣南师范学院
10419 井冈山师范学院
10420 抚州师范专科学校
11318 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11843 九江财经高等专科学校
11504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
10839 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846 民办蓝天职业技术学院
11505 九江职业大学
11785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10422 山东大学
11065 青岛大学
11066 烟台大学
10423 青岛海洋大学
10424 山东科技大学
10426 青岛化工学院
10427 济南大学
10429 青岛建筑工程学院
10430 山东建筑工程学院
10431 山东轻工业学院
10433 山东工程学院
10448 德州学院
11067 潍坊学院
11323 山东水利专科学校
11510 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11827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0434 山东农业大学
10435 莱阳农学院
10438 潍坊医学院
10439 泰山医学院
10440 滨州医学院
⑼ 滨州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滨州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滨州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9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 颁发证书:学生思想政治合格,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教学环节,至少获得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所得学分结构符合要求,不违反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国家和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九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
第十条 学校概况
滨州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北镇师范学校,1983年更名为滨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滨州学院。2012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成功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A类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10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970亩,校舍建筑面积56.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5.47亿元。设有21个实验教学中心,其中2个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5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87万册,电子图书124.63万册。设有19个二级学院,60个本科专业、29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8297人。
围绕办好独具特色的本科教育,学校借助全国第一所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本科高校的先发优势,努力做大做强航空特色,航空学科专业规模日益扩大,开设飞行技术、民航机务工程、空管与签派、机场运行与管理、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适航技术、航空物流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空中乘务等面向航空领域培养人才的专业(方向),办学条件日趋完善,社会声誉持续提高。拥有波音737-300飞机科研教学实训平台、飞行模拟实验室、空中交通管理实验室、CCAR147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等教学实验实训平台38个,建有民航飞行人员执照考试点和CCAR66部民航维修人员执照考点;先后与山东航空公司等20家航空公司联合培养航空专门人才,已向民航业输送飞行员、机务维修、签派、管制员、空中乘务等专门人才4000余人,400余名毕业生成长为机长。飞行学院教师团队获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校航空特色受到了国家民航局的充分肯定、行业企业的一致认可,国家民航局原局长李家祥、杨元元,民航英雄杨利伟等领导多次到校检查指导工作。学校航空特色已经成为全省高等教育的一张靓丽名片。
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学校主动适应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理、工、文、教、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的学科专业结构布局,着力打造与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融合的民用航空、化学化工、生态环境、机电、信息、土建、教师教育7大应用型专业群,飞行、化工、计算机、生物技术4个专业群获批立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在山东省率先实施二级学院理事会建设工程,成立学校理事会和14个二级学院理事会,二级学院办学活力不断释放。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校企合作单位达到300余家,合作专业达到19个,6个专业(方向)实现“订单式”培养;获批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二级学院被评为“山东省企校合作培养人才先进单位”。实施分类指导、因材施教,人才培养质量逐年提高。连续7年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单位,获得立项423项,立项数量位居全省高校前列;近3年,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3130项。
学校坚持引育并举,实施“三百工程”“1121人才工程”“黄河英才工程”“聚英计划”,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有专任教师1080人,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5人、山东省优秀教师5人、山东省教学团队5个,“黄河英才”特聘教授4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80人。聘请8名院士担任学校名誉院长、顾问或客座教授,聘任兼职教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157人。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实施“一流学科建设计划”“1355科技创新工程”,不断强化优势特色,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有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航空信息技术研发基地等创新平台26个。近年来,共承担国家级课题67项,省部级课题496项;发表SCI、SSCI、EI收录论文742篇,CSSCI期刊论文90篇;出版学术专著278部;授权专利912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56项。《滨州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地方高校名刊”,“孙子研究”栏目入选教育部“名栏建设工程”。学校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等34家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
学校积极服务社会和行业,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两区两圈”“民航强国”“富强滨州”等发展战略,制定实施《服务黄河三角洲行动计划》《服务航空业行动计划》,编制《服务“富强滨州”十项重大行动计划》,与山东社会科学院、滨州市政府、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国际机场、济南机场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博士企业行”活动,承担服务项目400余项,开展合作研究400余项,转移转化科研成果30项。2012年被批准为山东省第二批省级教师教育基地,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累计培养各类人才4万余人。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不断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致力于绿色、文明、平安、和谐、美丽校园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获得“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平安校园”等40多项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中国教育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民航报》《中国航空报》《大众日报》《高教领导参考》、光明网、大众网等媒体多次对学校改革发展情况进行报道,学校影响力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滨州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滨州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滨州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的比例提档。
第十八条 文史和理工类录取规则:
院校志愿: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山东、北京、天津、浙江、上海、海南等高考改革省(市)按照相关省(市)录取实施方案执行。
其他省(市、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每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并参考高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检情况,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无法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文化总分、相关科目成绩、体检情况,将其调剂到相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空中乘务专业:通过我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按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公费和委培师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政策按照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艺术类和体育专业
山东省艺术类
(一)联考专业
音乐学(师范类):使用音乐类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学(师范类):使用舞蹈类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使用舞蹈类(体育舞蹈、健美操)联考(山东体育学院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校考专业
舞蹈学(民族舞方向):获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按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
(三)美术类
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山东省体育专业
使用山东省体育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录取。
其他省份艺术类
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或综合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按专业成绩投档者,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按综合分投档者,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第二十条 飞行技术专业、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09】84号)规定,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按照民航局规定,舞蹈学(民族舞)和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
第二十一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对相关科目不作特殊要求。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和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器动力工程、舞蹈学(民族舞)、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空中乘务专业入学后需学习英语语种。
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飞行技术、舞蹈学(民族舞)、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和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MH/T 7013-2017)、《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规则附件A《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规定的相应医学标准。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空管与签派方向)的考生应符合中国民航空管人员有关岗位身体标准要求:肝功正常,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E字表),无色盲色弱,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报考交通运输专业(民航机务工程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等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身体标准条件。交通运输专业(机场运行与管理方向)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身体标准要求。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在5.0以上;男性身高在1.65 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 m以上。其它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男女生比例: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 我校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五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调整专业政策:学生可在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学习兴趣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根据上级政策及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程序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七条 专升本政策: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收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学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山东艺术学院等12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8〕72号)批复的滨州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其他费用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校企合作办学收费政策促进高等学校创新发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799号)、《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改革试点的意见》(鲁价费发[2013]93号)、《关于优化普通高校学费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鲁价费发[2013]136号)、《关于优化高校收费政策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8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13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退费: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的,按月计退专业注册学费,按未修读学分(由教务部门界定)计退学分学费。代收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
第三十条 学生资助政策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及社会奖(助)学金等。
2.银行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勤工助学:我校为学生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4.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项资助措施。
第七章 其它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对以滨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
电话:0543-3190200,3190201,3190067,3190068
网址: https://www.bzu.e.cn/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
⑽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277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第九条 历史沿革: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办学基础是创建于1949年的山东省团校。
第十条 学校概况:建校70年来,学校大力传承弘扬红色基因,凝练了“德才兼备,自强不息”的校训,形成了“朝气蓬勃,实事求是”的校风,培育了“自加压、共奋进、重实效、争一流”的山青精神。学校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凝练“青年政治”办学特色,构建“4+1”青年政治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了课程体系、第二课堂活动体系和自我教育体系“三位一体”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立足区域经济,面向现代服务业,致力于培养具有青年政治特质的管理者和专业人才。
学校恰处山东省会济南市中心位置,西邻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东邻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毗邻齐鲁科创走廊,地理位置优越、区域资源丰富。学校建筑面积25.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9.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683万元。建有先进开放的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45万册,电子图书152万册。坚持以生为本、能力为重,建设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学校实践(实验)教学中心10个,实验室面积4万余平方米,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保障。2019年,获评“省级文明校园”、2019年度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优秀等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实施了以培养名教师、创办名专业为主要内容的“双名工程”。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治学严谨、适合学校发展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632人,其中教授48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34%,双师双能型教师121人;博士学位105人,硕士学位438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1人,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77人次在省级学会中担任理事以上学术职务。
拥有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教育培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各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3个,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一流课程11门,省级示范专业、特色品牌专业10个,国家级、省部级精品课程36门。
学校现有14个教学院部,50个本、专科招生专业,36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37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考试、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考试组织、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委、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对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招生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和考生公开。
第十五条 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九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招生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批次为准。
第二十一条 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1.面向高考改革省份(山东)
根据专业(专业类)选科要求、体检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等对专业(专业类)进档考生进行审核录取确认专业。
2.面向非高考改革省份
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专业计划未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予以退档。
3.面向江苏省
学校按照在江苏省公布的选考科目等级和江苏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录取规定执行,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1.面向山东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播音主持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联考专业成绩×750/200×30%+文化成绩×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使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舞蹈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设计(中韩合作)等使用美术省统考成绩。按美术类专业大类综合分投档,同一投档专业大类内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分配确定录取专业。
舞蹈表演专业(专科)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报考舞蹈表演(专科)专业考生须取得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方可填报志愿。
2.面向外省
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使用生源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考生所在省份未明确录取规则的,参照山东省同一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第二十三条 春季高考录取按照山东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查询网站,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及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
普通本科、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核定的标准。
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学校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助学金,资助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生。学校还制定了勤工俭学制度,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八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本科毕业生颁发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专科毕业生颁发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九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58997707
学校网址:http://www.sdyu.e.cn
招生邮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Sdyuzs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邮编:250103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