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要求
① 2013级南京医科大学科学型临床医学硕士,发表在SCIE收录但没有被SCI收录的期刊上的论文能申请到学位吗
南京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科学学位授予研究成果要求的有关规定(修订稿)(2008年7月5日第六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取得显著的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授予博士科学学位:(一)在SCI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与学位研究课题相关的科研论著。(二)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的与学位研究课题相关的科研论著,如知识产权属于南京医科大学,可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影响因子≥3.0,可同时作为排名前2位作者申请学位的研究成果。2、影响因子≥5.0,可同时作为排名前3位作者申请学位的研究成果。3、影响因子≥10.0,可同时作为排名前4位作者申请学位的研究成果。(三)获得国内或国际发明专利授权的第1~3发明人。 二、硕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授予硕士科学学位:(一)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与学位研究课题相关的科研论著。(二)硕士研究生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的与学位研究课题相关的科研论著,如知识产权属于南京医科大学,可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影响因子<3.0,可同时作为排名前2位作者申请学位的研究成果。2、影响因子≥3.0,可同时作为排名前3位作者申请学位的研究成果。3、影响因子≥5.0,可同时作为排名前4位作者申请学位的研究成果。4、影响因子≥10.0,可同时作为排名前5位作者申请学位的研究成果。(三)教育学、法学和管理学学科的硕士研究生,须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与学位研究课题相关的科研论著。或者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2篇与学位研究课题相关的科研论著。(四)获得国内或国际发明专利授权的第1~4发明人。三、以上科研成果,学位申请人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南京医科大学。四、以上科研成果的第一通讯作者必须是研究生导师,且导师的第一署名单位应是南京医科大学。五、当研究生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著的通讯作者为1人以上时,其影响因子应按照通讯作者人数作相应折算。六、研究生发表的综述、论文摘要包括国际国内会议摘要或论文录用通知均不能替代正式发表的论著。七、SCI收录期刊的影响因子按文章发表当年的计算,如当年SCI影响因子报告尚未发布,则以该期刊前一年的影响因子计算。八、本规定仅适用于我校科学学位研究生。九、本规定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2008年7月5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此不符的,以此规定为准。
② 我现在想要报考南京医科大学的本科自考,想考药学专业
可以报考南京医科大学的药学
能不能免考需要网上或电话咨询自考办。
拿文凭的时间就看你自己了
一个专业的每门功课都通过了,论文也通过了 那就可以毕业
反则,则无法毕业
③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七年制)毕业后好就业吗就业率是多少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
7年制的就业情况很好的,就业率95%以上。
像5年制的就不行了,就业率在85%左右。
南京的很多家医院都不要5年制的医学生的。
南京医科大学是江苏省属重点高校。学校创建于1934年,时名江苏省立医政学院,是国内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学府之一。1957年,更名为南京医学院。1962年,被列为全国首批六年制医药院校。1981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更名为南京医科大学。
学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5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3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学位授权点已覆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和文学等7个学科门类,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2个省级重点学科。
目前,学校设有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鼓楼临床医学院、无锡临床医学院、青岛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医政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16个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康达学院。在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淮安、上海、杭州等地拥有20所附属医院和40多所教学医院。
学校设有12个本科专业、2个六年制双学位专业和3个七年制专业(方向)。目前,在校生总数达1.3万多人,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教育体系。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500多人。有在职专任教师649人,有教授116人、副教授175人,有博士生导师185人、硕士生导师812人(含附属医院等)。学校拥有一批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入选各类人才支持计划,有多人被评为国家教学名师或各级优秀教师,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学校是国家卫生部认可的全国进修基地和教育部批准接受留学生学习的高校之一,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一起成为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333工程”培训基地。2006年和2008年,学校两度被评为“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
学校现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部级重点实验室、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十五”期间,学校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530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19项,是“九五”期间的4.4倍。进入“十一五”以来,学校的科研水平快速攀升,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断实现新突破,发表的SCI论文数量及论文影响因子迅猛增长。2008年,我校获得69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校发表“SCI”论文260多篇,均创历史新高。
④ 南京医科大学绩点要求
第十一条成绩记载办法如下:
1.学分计算:每门课程一般修满18学时为1学分,各门课程的学时及学分规定按我校各专业培养方案执行。集中安排的军训、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等以一周计1学分。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及经常性的形势教育,不计学分,但学生必须参加。
2.考核成绩与绩点换算表
成绩 绩点 成绩 绩点
90--100 4.0--5.0 优 4.5
80-89 3.0--3.9 良 3.5
70-79 2.0--2.9 中 2.5
60-69 1.0--1.9 及格 1.5
0--59 0.0 不及格 0.0
3.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课程考核所得绩点x课程规定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
∑课程规定学分
⑤ 医学专业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医学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5)南京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要求扩展阅读:
硕士研究生可分为普通硕士和专业硕士两类。
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普通硕士教育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普通硕士的招生考试主要是年初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 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毕业时,若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均符合学位条例的规定,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专业硕士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定位,专业学位为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要求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一般为五年以上,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硕士的招生考试有10月份的“联考”和年初的“统考”两次机会,考生可以自行选择;专业硕士教育的学习方式比较灵活,但采取宽进严出的方针。
大致可分为在职攻读和全日制学习两类。比较简单的区分办法是:招收在职人员、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的专业学位考试通常在每年的10月份进行,名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简称“联考”;招收全日制学生的专业学位考试与每年年初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一起举行。
⑥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5年与临床医学5十3有什么区别
1、它们的教学年限不同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5年学习的时间为五年。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5+3学习的时间为8年。

2、它们毕业的学历不同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5年,毕业的学历为全日制本科,获得学士学位证。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5+3,毕业的学历为全日制硕士,属于本硕士连读,获得硕士学位证。
3、它们所学内容不同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5年学习的是临床医学本科内内容。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5+3学习的是临床医学本科与硕士内容。
将根据不同学习阶段,分阶段安排公共基础课、医学基础课、临床课的教师担任八年制学生的导师,为学生提供生活、学习方法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在研究生培养阶段,由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导师,负责学生的临床能力和科研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并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临床实习阶段的导师实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实行八年一贯连续培养,同时,实行质量监控,确保各阶段的培养质量。对由于各种原因不能适应学习者,实行分流和淘汰制,但不设具体淘汰率。
在公共基础课程阶段、基础医学阶段和研究生培养阶段分别设立出口,对不能达到学校规定的相应要求或本人不愿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学生,将实行分流或淘汰。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予以转专业、本科毕业或结业。
按学生实际达到的专业水平授予学士学位(或不授予学位)、授予硕士学位等。
⑦ 医学院一般读几年
医学来大学一般本科源读5年(如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口腔医学、预防医学等医学类),护理学本科有5年的,也有4年的,毕业授予医学学士;本科硕士连读7年;本科硕士博士连读8年。
本科医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可以考取研究生来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需要攻读三年,才可继续考取博士来攻读博士学位,博士攻读需要三年,还可以继续出国深造攻读博士后。

一般本科毕业只能去偏僻地方的县级医院(现在),硕士毕业进二甲和三乙,进三甲难度大。
医科大学学费比较贵。以江苏为例,医学类本科为6800元,优势学科加收10%。
(7)南京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要求扩展阅读:
医科大学,是比医学院整体实力更高的医学院校的命名,一般当一所医学院达到或超过医科大学的条件要求可以向当地教育厅和教育部申请升格为医科大学。
目前,中国独立设置的医科大学按其综合实力及地区影响力,前五名为:首都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和南京医科大学。
医学类院校一直作为关注的重点,2019年,软科中国最好医科大学排名首次发布。位于榜单前三甲的医科大学分别是北京协和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医科大学
⑧ 本人报考的自考科目是南京医科大学的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想知道申请该校的学士学位需要哪些要求请求解
京医科大学主考:护理学、卫生事业管理、药学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授予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治学严谨,勇于创新,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各专业如下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总成绩达到三门210分以上(含210分)或四门280分以上(含280分):
(1)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护理学导论、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2)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医院管理学、卫生事业管理(二)、高级卫生经济学(3)药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药理学、药物分析、药剂学、药物化学(4)营养、食品与健康(独立本科段):营养学(一)、临床营养学、健康行为与健康促进
3.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6年)。
4.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实践技能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
5.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药学专业及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授予程序
1.凡符合授予条件的考生可在毕业后通过来校领取、网上下载等方式获得南京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网址:www.njmu-cec.net(请用70g A4纸下载),并于每年四月的第一周(休息日除外)携带如下申请材料:
(1)学士学位申请表;
(2)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四、六级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考试学校教务处印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两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浅蓝底白上衣彩照至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根据国家和我校学位委员会规定,成人学士学位按规定条件和时间申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并不再补授。
2.自学考试办公室对考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3.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护理学专业考生授予医学学士学位;药学专业考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考生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考生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可继续在两年内参加自学考试中相关学位课程的考试,达到条件后再进行毕业登记。未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而登记毕业的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再报考的学位课程成绩无效,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2.以其他课程替代英语课程毕业者不授予学位;外语课程免考,其他课程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的考生除外),将不直接授予学士学位。
3.考生来校办理申请手续时交纳学士学位评审费200元(根据苏价费函〔2002〕114号、苏财综〔2002〕118号文)。
4.领取学位证书的时间为每年9月的第一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