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排版
『壹』 云南民族大学人武学院毕业生考研难吗
云南民族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其实就是云南民族大学提前招生批——国防生。
云南民族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有关指示精神,经云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本科学院。创建于1997年7月,前身为云南省人民武装学校,2000年经云南省政府、省军区批准改为云南民族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由云南省军区司令部、云南民族大学共建共管,主要担负为全省培养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优秀入才的任务。学院位于昆明市人民西路中段,教学、生活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建校14年来,在省政府、省军区的双重领导下,学院依托云南民族大学优质的教学资源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发挥严格正规的军事化管理优势,现已发展成为了一所以国防教育与管理(本科)和人民武装(专科)两个专业为主的学院。学院招生、教学、就业、学籍管理等工作均由云南民族大学统一组织实施,所设文化课、军事专业课的教学,由一支年富力强、教学严谨、学历较高、专兼结合的本院教师和云南民族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昆明陆军学院等高校的教授、副教授为主的教师承担。国防教育与管理专业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云南民族大学国防教育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学院历经十余载的建设发展,教学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成就斐然。先后为云南省乡(镇)武装部、企事业单位和各级党政机关输送了1000余名优秀人才。其中大部分己成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骨干力量,200余名毕业学生己担任了乡(镇)武装部部长,100余名毕业学生已走上县、乡(镇)党政机关的领导岗位,140余名毕业生进入军队和公安队伍工作。毕业生以全面过硬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团队精神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近年来,学院就业形势良好,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4%以上。部分学生通过努力学习,毕业后考取了南京航天航空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高校的硕士研究生。为适应学院未来发展需要,学院将本着“优化结构、整合资源、强化特色、打造品牌”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管理服务体系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为保障,围绕建设国内一流人武学院的长远目标,进一步优化办学特色,大力加强素质教育,努力建设一所“以本科教育为重点、融学生军训、专武干部在职培训、青少年国防教育、成人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学院”,实现学院综合竞争力、社会影响力的全面提升。
师资队伍简介
学院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障,结合自身特点,采取引进、外聘等办法,切实加强了师资队伍建设。目前学院生师比为15:1,能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发展对师资队伍的需求和人才培养需要。
学院的师资除与云南民族大学资源共享外,还凝聚了一批具有丰富的办学经验,热心教育事业、学术精湛、多年从事军事研究和综合素质高的教师队伍。学院在师资缺乏的情况下,先后在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昆明陆军学院等高校长期聘请了一批客座教授、副教授,在现有的任课教师中(含外聘教师),有教授8人,副教授13人,讲师7人,为学院教学、训练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国防教育与管理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防教育与管理专业所需的理论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国防教育教学、人民武装、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和国防教育管理等工作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本专业的业务规格
学生主要学习国防教育与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现代国防教育与管理的手段,接受国防教育与管理的教学与实践的基本训练,具备从事国防教育与管理和计算机辅助国防教育与管理的能力。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的学生应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掌握军事学和管理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掌握系统扎实的国防教育与管理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掌握国防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基本方法,具有从事国防教育与管理实际工作的初步能力。
掌握我国的国防教育与管理的法规、方针和政策。
掌握国防教育与管理的理论前沿、改革的实际状况与发展趋势,具有一定人文素养和科学思维方法,具备机关干部公文写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自我开拓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具有在党政群机关、人民武装部、教育和民防系统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教学、行政管理和其他相关专门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能较熟练地运用有关管理知识承担和处理各类行政管理事务,具备从事行政管理实际工作和国防教育教学工作的良好心理素质。
掌握英语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修业年限
四年
五、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
六、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管理学、军事学、教育学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 、行政学原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组织行为学、应用文写作、国防教育学、国防动员学、新时期人民武装工作、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概论、军事技能、军事学概论、军事教学法、教育原理、普通心理学、公共政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等理论课和相应的实践课程。
七、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与要求
具体包括社会调查、参与各级各类学生社团活动,参与课题研究、教学实习、撰写学年和毕业论文、听各类学术报告。
八、学分要求
总学分为164学分
『贰』 你好,想咨询您关于考研的问题,云南民族大学歧视自考生的吗,谢谢。
关于云南民族大学考研的一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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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云南民族大学(迪庆专项是什么意思)
招生计划主要是针对迪庆当地的考生。许多学校都会设置专项或者定向招生,这是国家为了解决艰苦地区、艰苦行业以及国防、军工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人才“分不去、留不住”的困难而专门制订的一项招生与就业相结合的特殊招生政策。
由于定向生在招生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教育部在2005年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高等学校自2005年起一般不再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对口支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省、直辖市所属高等学校,如确因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需要,拟招收少量定向就业生的,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我部核准后,方可编列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3)云南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排版扩展阅读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意见的通知》。《意见》要求,要加大高等学校招生倾斜力度。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扩大片区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意见》指出,要提高片区高等教育质量。根据当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总体布局,优化片区高等学校布局,加快调整学科专业结构。片区高等学校要明确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定位,重点发展支撑当地特色优势产业的学科、专业。
中央相关高等教育项目和资金要对片区给予适当倾斜。将片区高等学校纳入东部高等学校对口支援西部高等学校计划,建立对口支援长效机制。
《意见》强调,要加大高等学校招生倾斜力度。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扩大片区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高校招生计划和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向片区所在省(区、市)倾斜。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向片区中的民族地区倾斜。
『肆』 【追加分】毕业论文参考文献标准格式
[1] 王东.浅析我国高校学生网络信息消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消费导刊,2008,11.
[2] 陈南.关于信息消费的思考[J].信息化建设,1999,05.
[3] 上海艾瑞市场咨询有限公司.第2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
状况统计报告[R].上海艾瑞市场咨询有限公司,2006.
[4] 陶伟军.从消费热点看信息消费[J].消费经济,1998,04.
[5] 李瑛.对网络时代网络消费的思考[J].商业研究,2007,12.
[6] 李承安.论我国网络消费的现状及发展策略[J].商业研究,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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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李贺.大学生信息消费现状调查与分析[J].现代情报,2004,9.
[12] 朱卫华.当代大学生网络行为的调查[J].法制与社会,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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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李风燕,张焕远.加强校园网络道德教育建设文明健康的精神家园[J].山东农业教育,2006,4.
[16] 卢小宾.信息消费动力及其行为分析[J].情报资料工作,2002,3.
[17] 沙勇忠,高海洋.关于信息消费的几个理论问题[J].图书情报工作,2001,5.
『伍』 云南民族大学毕业论文用什么查重软件
应该是cnki,这个查重系统不对个人开放,可以到图书馆查重,也可以到一些自助查重平台,全程自助安全。↓
『陆』 云南民族大学东南亚语言专业
复试时考英语还是越南语取决于你初试时的语种,如果你初试考的是英语,那复试也是考英语。复试是主要考外语(听力+口语)、东南亚文化发展史、语言学+文学理论。希望能帮到你!
『柒』 云南民族大学论文有多少学分
文4学分,理工6学分
『捌』 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毕业申请硕士学位条件
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部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
总则
为多渠道促进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和成长,提高教育、科技人员和干部队伍的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8]54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品行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和专门技术已达到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授予标准的在职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可到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并有一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学科专业申请硕士学位。但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以上(含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条向在职人员申请学位,与应届毕业研究生授予学位一样,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学位授予工作的各项要求和程序,除本工作细则之规定外,其它的按《云南民族大学授予学位工作细则》执行。
学位申请
第三条申请人具有学士学位和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并在所申请单位专业取得成绩。可到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办理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
1、经培养单位签署同意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
2、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验证(复印件一式2份)。
3、最后学历证原件验证(复印件一式2份)。
4、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书(一式2份)。推荐书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业务能力、科研成果、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推荐书应加印密封送交学位办。
5、在职成果(已发表和出版与申请硕士学位相关的学术论文、著作以及科研成果,并提交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原件验证),复印件一式2份。
6、按照培养方案制定的个人培养计划表(一式两份)。校学位办按照上述条件审核,接受申请。
课程学习与考试
第四条申请批准后,应按我校相应学科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按规定的课程进行学习及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五条申请人应参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合格证。
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申请与审定
第六条我校各培养单位指定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学位(毕业)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并组织开题论证会。
第七条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毕业)论文,并于答辩前至少四个月向校学位办提出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申请,并且在答辩前2周向校学位办提交学位(毕业)论文二份,论文软盘一份,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论文答辩申请费。
第八条申请硕士论文答辩者,应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统一外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考试,提交合格证书原件验证,复印件一式二份存档。
第九条研究生部与各培养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是否同意进行答辩的决定。
1、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有:申请者的课程考试成绩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
2、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学位办发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由申请人填写,并由学院(所)和研究生部审核盖章。
3、校学位办对申请人的所有材料进行最后审定,并就可否进行答辩通知相关院(所)。
学位(毕业)论文的要求、评阅和答辩
第十条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的要求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应达到对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的要求,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且是本人在工作实践中独立完成的结果。
与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由本人整理为学位(毕业)论文提出申请,并附该项目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或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它作者的证明信,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
第十一条学位(毕业)论文的评阅
1、论文评阅人:由培养单位聘请至少二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内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做出成绩的专家。聘请的论文评阅人中至少有一名不是我校也不是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得受聘作为论文评阅人。学位(毕业)论文应在答辩日期两个月以前,由培养单位送交论文评阅人,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
2、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毕业)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进行全面的、认真细致的评审,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要求作出是否达到毕业和授予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和是否同意进行答辩的意见等。评阅意见密封传递。论文评阅书(一式两份)提交答辩委员会审议。
第十二条学位(毕业)论文的答辩
1、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按学科专业组成,一般为三至五名具有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二名是研究生导师,至少有一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得受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认可。各培养单位应在论文答辩二周前,将学位(毕业)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2、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并有详细记录。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书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3、论文答辩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授予
第十三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硕士生申请学位的规定对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进行审核和表决。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方可授予硕士学位。证书单独编号。
『玖』 云南民族大学转专业的要求是啥在哪里查询
云南民族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有 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加强本、专科生转专 业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生管理规定》和《云南 民大学关于加快推进学分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1、申请自由,宏观控制,规定时间,公开考核,双向选择,择优 录取;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 3、学生修业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4、各专业转出或转入学生的数量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总数的 5%以内; 5、转专业学生一般转入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门类。 第二条 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有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 2、身心健康,且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3、入学以来无违纪处分记录; 4、平均学分绩点达3.0 及以上(平均成绩达78 分)的学生。 第三条 在具备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生申请转专业还必须具 备以下特定条件之一: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确有专长指: (1)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论文或著作,或 拥有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发明、创造; (2)参加过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国家、省级学科竞赛并获二等奖 以上; (3)有其他能证实申请者转到拟转入专业能进一步发挥特长的事 实材料; 2、经学校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必须经过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考核,考核合格者,可以转专业;3、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 机构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别的专业学习者。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考虑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 2、招生时下一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一批次录取专业;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5、处于休学期间的; 6、申请提前毕业的; 7、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的; 8、应予退学的; 9、无正当理由的; 10、学校认为不宜转专业的。 第五条 申请转专业时间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每年5 月第二周内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在 放假前答复,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第六条 转专业按下列程序办理 1、在学院范围内转专业: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有家长意见、 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教学秘书填写《云南民族大 学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三份),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成绩审核, 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批准。 2、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 转出学院: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有家长意见、签字同意的书面 申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教学秘书填写《云南民族大学转专业审批表》 (一式三份),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成绩审核、学院内公示并提 出处理意见,将有关材料一并交拟转入学院。 拟转入学院:收到拟转入学生的材料后,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考核通过同意转入的在学院内公示,签署意见,认定可以互认的课程、 成绩、学分,填入审批表,并将所有材料返还转出学院。由转出学院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报校领导批准。 第七条 学生转专业手续,应在每学年开学第一周办理。转专业后, 互认学分未达到转入专业要求的,降一级学习。 第八条 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时,须将其学籍档案交予转入学院。 第九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办理转专业手续前,必须参加原 专业学习,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十条 转专业学生从转入学年起,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 第十一条实行按类招生的专业,按《云南民族大学按类招生专业 学生分流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凡与本《办法》 有悖,以本《办法》为准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