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党校本科法律专业
❶ 关于党校学历认可有哪些法律规定
不能,因为党校文凭不是属于国民教育,只在党内认可,党校的本科学历可以去读党校的函授研究生。
党校函授学历教育特点鲜明,优势突出。1、以党员干部和各类管理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2、以“掌握理论、丰富知识、增强党性、提高能力”相统一为培养目标;3、以理论联系实际为基本教学方针,实施有指导的自学和多种学习手段并用的教学方式;4、以遍及全国的各级各类党校、军队院校为依托,形成了统一规范的管理体系,丰富资源共享的教学网络;5、学费较低。与其他高校在职学历教育相比,党校收费标准是最低的。党校函授开辟了干部在职在岗教育的新途径。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学历没办法进行学历认证,因为它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文凭 。不过可以登陆中央党校官网进行查询。
❷ 党校本科毕业生到底能否报考国家司法考试
原则可以,但目前受限。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党校函授教育学历有关问题的意见
http://www.moe.e.cn/edoas/website18/info6493.htm
2004-06-21
教学厅函〔2004〕15号
近日,湖北省、安徽省教育厅分别就党校函授教育学历的有关问题请示我部。对此,我部重申意见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历教育由高等学校承担,设立高等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经授权的省级政府审批。实施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须在参加国家规定的入学考试的人员中录取学生,并在有关省级招生机构备案。被录取的学生完成规定的教学计划,合格者由学校颁发学历证书。
党校举办的函授教育在学校设置、招生录取等方面与国家的有关要求不同,因此未纳入国民高等学历教育系列。按照《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0号)精神,“取得党校函授教育学历,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
《3》中发[1983]14专文件规定:“各级党校的培训班、理论班, 都要实行考试、考核制度和学历制度,根据入学前的文化水平 和入学后的学制、所学课程.经过考试合格者,取得同国民教育体系相当的学历和待遇.进修班单科学习考试合格者,发给单 科合格证书,分期学完规定课程的亦应承认其相应的学历。”
中发[1985]24号文件规定:“实事求是地说,党校学历的内涵显然不同于一般大学、中学或大专、中专的学历,它是一种包含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文化和业务知识、党性锻炼、组织工作能力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反映。因此,各级党校的学历,与一般国民教育体系中各级学校的学历相比,有着更丰富的内容,
理应有更高的质量要求。”
中发[1990]15号文件规定;“中央党校和省级党校学制二年以上班次的学员,学完必修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可同时享受相当于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
中发[1994]5号文件规定:“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举办的学制2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学完必修课程,经考核合格的,授予党校学历,可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
中发[1995]11号文件规定:“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举办的学制二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学完必修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授予党校学历,可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
中发L2000]10号文件规定;“‘科教兴国’的‘教’包括党校教育。在我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党校教育事业作为以全国党政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的继续教育事业(包括以党政干部和理论骨干为对象伪学位教育,以及依托党校力量举办的函授教育),是整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员学完规定课程,并经过以中央党校为主体.吸收组织、人事、教育部门参与组织的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取得党校函授教育学历,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
❸ 党校法律本科能否参加律师资格考试
要看当年的报考简章对此有什么要求。如果你明年考,就留心司法部的公告。
❹ 我是党校函授法律专业毕业的,能不能参加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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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就可以参加专。
司法考属试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注;港澳台、各省市,每个地方的报考程序或有差异,注意研究当地的司法部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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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您好,由于工作的原因,我需要一个律师资格证。但我是党校读的法律本科,听说党校不能参加司法考试。
易法通解答:
党校学历在全国范围的相当一些系统内获得承认,但也有部分系统,党校文凭依然不被认可,其中包括全国统一司法考试。
1995年7月,原国家教委在《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中指出,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不作为报考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升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学历依据。
2000年6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0号,下称“10号文件”)。“10号文件”再次强调,党校学历“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
从以上消息资料看,党校教育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党校文凭在部分系统得到承认。在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中,党校文凭依然不被认可。
在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中,文凭条件仍然是普通高校本科,或者某些地区法律专科。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经过认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报名。普通高校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党校文凭还是无缘于司法考试,无法凭党校本科法律专业获取“律师资格”。
所以你得重新学习法律本科(如参加自考)。
❻ 党校都有什么专业
经济学、法学、社会学、 历史学、公共管理等。
1、经济学
经济学是研究人类经济活动的规律即价值的创造、转化、实现的规律——经济发展规律的理论,分为政治经济学与科学经济学两大类型。
2、法学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法律作为统治阶级制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
3、社会学
社会学(sociology)起源于19世纪末期,是一门利用经验考察[1][2]与批判分析[3]来研究人类社会结构与活动的学科。社会学家通常跟经济学、政治学、人类学、心理学等一起并列于社会科学底下来研究。

4、历史学
广义的"历史学"是对"史"进行同时合训而产生的"史有二义"的统一体。包括完全独立于人们的意识之外的人类过往社会的客观存在及其发展过程;历史学家对这种客观存在和过程及其规律的描述和探索的精神生产实践等。
5、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是针对政府管理的缺陷而产生的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它一方面强调管理目标的"公共性",即公共权力必须履行公共职能; 另一方面强调对公共权力(权威)的监督、制约和规范,强调运用公共权力(权威) 的科学方法 。
❼ 2018年前的中央党校函授本科为什么不可以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太坑人了!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中央党校函授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学员参加司法考试问题的函
(司办函〔2004〕110号)
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
你校《关于解决中央党校函授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学员参加司法考试问题的函》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中央党校函授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学员可否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是2002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确立并实施以来,司法部一直高度重视的问题。其间曾多次研究,并征求各方面意见,也曾就此问题与你校进行过多次沟通,建议你校能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取得一致。
二、国家司法考试是2001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官法》、《检察官法》确定并建立的、旨在选拔优秀人才担任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执业律师的一项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体系中的基础性制度之一。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条件是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所规定的任职条件,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三家反复研究确定的,并已写入法律授权三家制定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均规定,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必须具备的学历条件是“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知识”.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四项据此规定:报考人员应当“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这表明国家司法考试与一般行业、系统组织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确有不同。
三、鉴于国家对于教育或学历文凭的管理解释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司法行政部门对国家司法考试报考人员的学历认定只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现行规定。因此,司法行政部门在认定学历文凭过程中,就学历证书的效力问题专函教育部。教育部就此问题复函我部(教学司〔2001〕37号)称,按高等教育法规定和现行制度,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实施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对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完成学业的毕业生颁发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国家予以保护和承认。不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学校不能颁发学历证书。超出高等教育法规定的其他学历,均不属于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据此,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没有新的政策意见前,国家司法考试只能暂不许可中央党校函授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学历人员报考。
专此。]
❽ 我是党校本科法律专业的学历可以报考律师资格证吗
可以的。
目前,四川省委党校就在招收研究生班。省教育厅表示,党校属于非国民教育,与国民教育互不交叉,比如每年公招教师,对文凭的要求,需要党校学历或国民教育,由各个学校自己确定。党校工作条例删除相关规定,既体现了对教育法的尊重,也体现了对教育行政权力的尊重。
【相关背景】
党校学历在全国范围的相当一些系统内获得承认,但也有部分系统,党校文凭依然不被认可,其中包括全国统一司法考试。
1995年7月,原国家教委在《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中指出,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不作为报考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升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学历依据。
2000年6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0号,下称“10号文件”)。“10号文件”再次强调,党校学历“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
(以上消息资料引自新浪网)
【司法部网站 -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公 告
(第96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分别简称《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公证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如下:
一、 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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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从以上消息资料看,党校教育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党校文凭在部分系统得到承认。在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中,党校文凭依然不被认可。
在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中,文凭条件仍然是普通高校本科,或者某些地区法律专科。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经过认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报名。普通高校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看来,党校文凭还是无缘于法考试,无法凭党校本科法律专业获取“律师资格”。
❾ 党校本科学历可以考律师吗
报考律师首先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改为司法考试。
报考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
(5)、品行良好。
前述第4项关于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专业条件,依据修改后的《法官法》第九条、《检察官法》第十条、《律师法》第六条有关法官、检察官任职和取得律师资格的规定,应为:
第一,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第二,经司法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三家分别制定的放宽担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的原则意见审核确定,适用上述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68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第三,2008年首次允许在校的大三学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报名时需出具学校盖章的有效在校生证明.相关证明格式到中国普法网上下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最后,对照一下你的党校本科学历是不是符合上述条件,符合就是可以参加考试的。
❿ 我是党校函授班上的本科(法律专科),请问能否参加律师资格的考试报名
司考允许报名的学历是国民教育序列的,包括统招、自考和成人高等教育。不知道你的毕业证发的是什么,如果只是党校的,应该是不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