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重点专科是什么
1. 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的优先及重点发展科室
医院将优先发展具有国际前沿水准的肝胆中心、神经中心、消化中心,重点发展心脏内科、妇产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泌尿外科等专科

2. 湘雅二院有哪些国家重点专科
湘雅二院的: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内分泌科、胸外科、心脏大血管外科、骨科、精神病科、药剂科、临床护理专业在2010年被列入国家重点专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肾病科、普通外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耳鼻咽喉科、消化内科等9个专科跻身2012年全国临床重点专科之列。
3. 医学重点专科和医学重点学科什么区别
【国家重点学科】教育部在全国高等院校中,对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进行考核,专择优确定属重点建设的学科,重点学科代表高校在该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科研成果和教学水平。主要分布在985、211名校和省属重点大学。类似的可以参考国家特色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卫生部在全国公立医院中,评估产生具有医疗能力强、医疗质量高、管理规范等特点的医疗专科。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代表全国先进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联系】两者交叉点在于大学附属医院,附属医院是医学研究机构或院校所设置的用于临床或实践性、集科研和教学于一体的医院。一大批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立在大学附属医院。较著名的如:北京协和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4.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是不是说明这个很专业
有一定特色,全国范围看比较好,未必能算得上一流;
如果是“国家重点学科”,那就是非常不错了,全国拔尖或一流
5. 民航总医院的重点科室
民航总医院儿科是一个以儿内科疾病和儿童保健为重点、 兼有医疗、教学、预防任务为一体的医疗机构。儿科门诊突出“以人为本”的新理念,为小患者营造了温馨、舒适、便利的就诊环境和就医条件。现有医师15名,其中主任医师2名,副主任医师4名,主治医师1名;医学硕士4名。护士12名,其中主管护师2名。设有24小时急诊、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哮喘门诊、儿童保健门诊、高危儿随访门诊;设抢救室、留观室、雾吸室、过敏源检测室。 儿科年门急诊量达10万余人次.
医护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以病儿为中心”,坚决杜绝医疗工作中损害病儿利益的行为。尽量满足病儿医疗、保健、健康咨询等方面的需要,制定了诸多便民措施,尽可能的提供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2005年评为民航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示范岗。
民航总医院儿科的全体医护人员将继续努力,为首都儿童提供最佳的医疗救治和健康保障服务。 中医科经过二十五年不断发展,已经形成一支具有较强技术力量的队伍。本科现有在职医师6名,退休医师1名。其中,副主任医师2名,主治医师3名,住院医师1名。科室领导注重职工医德医风、医疗素质的培养,以“三基三严”为教育平台,打造了医务人员扎实的基本功并进一步提高了医疗质量。随着患者对本科医疗效果的肯定,我科门诊量逐年递增,至,年门诊量已达近4万人次,病房会诊400人次以上。本科一直承担北京大学医学部的本科生教学任务,全部实现多媒体讲授方式,讲课教师均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注重青年医师基本技能、基础知识的训练和转科学习,以吸取现代医学的特长,提高诊断水平和处置能力;充分发挥老专家的优势,加强对中青年医师的培养。
本科充分发挥中医学之长,运用中西医结合的方式诊治多种常见病及疑难顽症,取得较好疗效,得到广大患者的好评。本科开设了专家门诊和普通门诊,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刘毅副主任医师(退休返聘)和两名副主任医师、多名主治医师应诊。根据每位医师的专业特色及综合医院病种多、杂、广的特点,开设了心脑血管专科、糖尿病专科、中医妇科专科、皮肤病专科等多种专科门诊。每个专科专病均有副主任医师并负责。 1、皮肤科基本情况
人员设置:现有医师5名,其中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1名;医学博士1名;硕士2名;护师1名。
科室设置:设普通皮肤科及性病专科
包括普通门诊、专家门诊、男女性病室、手术室、治疗室、美容室、光疗室等。
仪器设备:现有性病激光治疗仪、半导体激光治疗仪、红光治疗仪、美容电灼仪、暗视野显微镜、光学显微镜、液氮冷冻治疗器、多功能微波治疗器、高频电刀治疗仪、紫外线光疗仪等。
2、综合医疗水平
所具备的诊疗技术能力及开展项目常见皮肤病、性病治疗;某些疑难重症皮肤病的治疗(如红斑狼疮、皮肌炎、硬皮病、天疱疮、银屑病等);皮肤外科手术治疗;液氮冷冻治疗;激光、红光理疗;微波治疗;紫外线光疗;过敏原检测;美容护理;皮肤真菌、疥虫、螨虫镜检;淋球菌镜检;梅毒血清学检查;艾滋病抗体初筛检查;变态反应斑贴实验;免疫学检查;皮肤组织病理学检查、免疫组化检查;
特色治疗:
液氮治疗各种疣(瘊子)、色素痣(痦子)、雀斑、老年斑、皮赘等。
激光治疗尖锐湿疣、带状疱疹、皮肤溃烂。紫外线治疗银屑病、慢性湿疹、白癜风、玫瑰糠疹。
各种性病的特效治疗、皮肤肿物切除、中西医结合治疗痤疮等。
3、专家及专科门诊
每周二上午主任医师专家门诊:普通皮肤科、皮肤外科、男性性病每周三上午主治医师专科门诊:普通皮肤科、感染性皮肤病、女性性病
4、医德医风
医护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坚决杜绝医疗工作中以权谋私和为追求经济指标损害病人利益的行为。尽量满足病人医疗、保健、健康咨询等方面的需要,制定了诸多便民措施,尽可能的提供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多年来均无医疗差错事故及医疗投诉发生。

6. 重点学科与专科的区别
我就简单的回答下
重点学科一般是学校、学院等教育型机构承担的多一些
重点专科一般是大型医院承担的多
两者都有国家或地方财政支持
本人对于中医药管理局和卫生局比较熟悉,时不时总会评选重点专科建设或培育单位啊什么的
重点学科都是学校搞的多,像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专稿学科建设,下属的附属医院搞重点专科
7. 东直门医院的重点科室
中医内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中医内科学)是以中医、中西医结合基础和临床应用基础研究、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为主的实验基地。该实验室的前身是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的气血研究实验室、中医脑病研究室和部分基础实验室人员于1998年联合建设成为“211工程”的学校级重点学科实验室,该实验室于2001年申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北京市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在2002年获批准而成为教育部第一个进行中医药科学研究的重点实验室和北京市的重点实验室。2005年9月国家教育部又对全国48个从事生命科学研究的部级重点实验室进行评估,在此次评估中,中医内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被评为建设良好级实验室。
中医内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中医内科学)首届主任是从事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疾病应用基础研究的王硕仁研究员。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由我国著名的中西医结合专家陈可冀院士任主任委员,我国著名的中医专家王永炎院士、我国著名的病理生理学专家唐朝枢教授任副主任委员,另有10名我国中医学、中药学和中西医结合专家任委员。实验室现共有科研人员32人,其中高级研究技术人员24人,他们分别组成了对脑病、心血管病、病毒类疾病、糖尿病并发症和肿瘤抗化疗耐药性研究的5个团队。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血液科·肿瘤科是国家教育部重点学科“中医内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中医内科血液病学科”建设单位。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点,博士后流动站。该学科为著名的中西医结合临床血液病专家李英麟教授创建,并在乐兆升、孙颖立、陈信义教授不懈努力下,现已成为学术相对独立,理论相对完整,技术力量雄厚,仪器设备先进,具有医、教、研综合发展实力的医院重点科室之一。
科室为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点、博士后流动站。多年来一直承担着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4个层次的人才培养任务。已培养硕士研究生30名,博士研究生20名,博士后2名。除此以外,学科点还通过在职申请学位、专业进修等多种途径培养自身人才,以改善学科点技术骨干的学历和知识结构。目前,以博士学位为主体的技术骨干群体已经形成,为学科可持续发展储备了智能型专业人才。
科室在不断建设与发展过程中确定了“中医药防治白血病及其相关性疾病研究”、“中医药治疗难治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及其相关病症研究”、“中医药克服肿瘤多药耐药基础与应用研究”、“中医药抗癌效应机制与改善癌性贫血研究”四个稳定的研究方向,并提出了“毒损骨髓”是白血病及其相关性疾病发生与发展的关键,“肿瘤因于寒论”是恶性肿瘤发生的重要病因之一,“痰瘀互阻”是耐药性肿瘤发展过程中的关键病机等临床创新理论。
近年来学科共承担国家科技部科技攻关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研基金、高等学校博士点专项基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研基金、北京中医药大学科研基金以及与横向联合课题30余项;获得科研成果6项,科技进步奖6项;研发中药新药2项,转让科技成果1项;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其中,多篇被SCI收录;出版专业型著作5部,教材2部。
科室始终坚持以中医药为主,中西医结合治疗血液系统疾病,对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难治性血小板减少性症、难治性白血病等现代难治病有深入研究,临床疗效较为显著;尤其是利用中医药纠正癌性贫血、克服化疗后骨髓损伤、抗白血病多药耐药以及增加放、化疗敏感性等方面显示了明显的特色和优势。以人为本、个体化的综合治疗能使患者获得更大受益。血液学科有为国内外患者提供最佳服务的规范流程。“以中医为主,中西医结合,最合理的个体化治疗方案以及取信于疗效”的医疗理念是学科学术发展的可靠保障。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肾病内分泌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肾病重点专科和内分泌重点学科建设单位,科室具有国内先进的诊疗仪器设备,拥有吕仁和教授等一批国内外著名的专家教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倡把“健康”和“长寿”作为治疗目标,努力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从“七五”以来一直由国家攻关课题研究,每年培养大批本科、进修、留学生和研究生,以科研带动和促进临床与教学,重视提高临床疗效和有效制剂的开发研究,医疗质量、临床疗效及学术水平不断提高,成为医疗人才梯队健全合理,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的较为系统全面的中医内分泌疾病、肾脏病医疗、教学及新药开发、科研基地,内科床位62张,医生18人,护士23人;医生中正高职称3人,副高职称5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4人,具有博士(后)学位6人,硕士学位7人,学士学位5人;护士中大学本科4人,大专10人,中专9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4人。科室迄今已培养博士后1人、博士研究生22人、硕士研究生46人。目前在读研究生26人,其中,博士后1人,博士研究生6人,硕士研究生19人。并主编了中医糖尿病专业研究生教材《消渴病中西医诊治研究进展》、《疼痛性疾病诊疗进展》、《内分泌疾病中西医诊治》、《糖尿病及其并发症中西医诊治学》、《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中医药研究进展》、《糖尿病防治与调养》、《糖尿病医方选》、《糖尿病(消渴病)中医诊治荟萃》、《实用中医肾病学》、《肾脏疾病中西医汇通》等著作18部,发表论文300余篇,并多次获得全国中医药优秀学术著作奖,成为在国内糖尿病、肾脏病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医专科。科室具有特需专家门诊、专科专病门诊、病房、实验室、研究室,并与血液净化中心、泌尿外科共同组成肾病中心,为糖尿病肾病等慢性肾脏病患者提供慢性肾脏病一体化治疗服务。临床工作中,科室坚持以提高糖尿病及其并发症、肾脏病疗效为中心,重视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强调治疗方法的多样化,重视把中医内治法与外治疗法等相结合,逐渐形成有特色的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综合治疗方案,开展独具特色的中药内服、外洗、结肠透析、离子导入等治疗项目,与相关科室联合开展肾穿刺病理检查和血液透析治疗。分子免疫实验室可进行进行PRA检测、HLA配型、CsA和FK506浓度监测及各种病毒感染监测。科室在早期糖尿病恢复、胰岛素抵抗综合征和糖尿病肾病、周围神经病变、足坏疽等多种并发症以及甲状腺疾病、慢性肾炎、肾盂肾炎、难治性泌尿系感染、肾病综合征、慢性肾衰尿毒症等方面,显示出了中医药的优势,形成了系列特色制剂。科研方面,科室承担着国家科技部973课题、国家“十五”攻关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教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多项科研课题;糖尿病微血管病变研究成果获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糖尿病肾病研究成果获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慢性肾炎课题研究成果获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等奖,研究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8. 重点学科与专科的区别有哪些
首先学科是指高校教学、科研等的功能单位,是对高校人才培养、专教师教学、科研业属务隶属范围的相对界定。
重点学科一般是指高校或学术性科研机构,将有限的资源用于某些学科,以实现人才和技术上的突破,在激烈的竞争中占领专科建设与发展的一席之地,这些专科被称为“重点学科”。
一般所指的重点学科是对高校而言。但也可以泛指其他学科门类,在医院管理中,重点学科有时也被称为“重点学科”。
专科一则泛指专业学科,专业学科可以有重点学科,二专科泛指学历层次
重点学科一般是学校、学院等教育型机构承担的多一些,重点专科一般是大型医院承担的多,两者都有国家或地方财政支持。
9. 医院特色专科与重点科室的区别
如果是一家医院的,特色专科多是当地所有医院里独树一帜的科室,是和当地的医院比较的,如果是重点科室,就是在这家医院内部众多科室里,这个科室的建设是比较重点发展的,设备、科研、人力资源各方面比医院其他科室要有优势一些。
10. 卫生部要求重点专科有哪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专科医疗服务,我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现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可按照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的原则和办法,开展辖区内的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促进专科医疗水平不断提高。各医院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申报工作,保证申报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 高新强 李大川[1]
附件: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方案.
编辑本段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为保证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我国医疗服务能力和整体救治水平,引导医疗机构加强内涵建设,规范医疗行为,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模式,完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申报条件、评估程序、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为在全国实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最终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制度。
三、组织管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由卫生部医政司负责组织和管理,包括制定试点方案,组织实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对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的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等。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办法》要求,组织好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做好初评和上报等工作。
各申报医院根据卫生行政部门部署和《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填写《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四、试点内容
(一)试点专科。
本次试点的专科为消化内科、骨科、妇科、产科和儿科为试点专科。通过评估,每个专科确定一定数量的国家I级临床重点专科和若干国家II级临床重点专科。
(二)试点办法。
按照《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试点工作。
(三)评估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估标准包括通用标准和专科标准。通用标准即《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通用部分)(见附件3);评分标准的专科部分将于评估前另行发布。
(四)评估程序。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程序包括医院申报、省级初评、卫生部评估三个阶段。卫生部评估包括资料审核、集中答辩、现场检查、议定名单、名单公示和公布等程序。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10年2-3月)。
1.印发试点工作方案。
2.成立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委员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4月-12月)。
1.医院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医院,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具体时间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各医院可以申报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数量没有限制。
2.省级初评及上报。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办法》规定对申报的医院进行初评,根据初评结果在《申报书》上签署意见,并以卫生厅局文件形式于2010年7月31日前报我部医政司(纸质文件一式10份,并附电子版)。同一专科有多个申报医院的,应当明确医院排序。
在本次试点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专科上报的医院数量不超过3个;专科技术水平高的地区不超过5个。
3.卫生部评估。2010年8月-12月,卫生部依据《办法》规定的程序,按照《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进行评估。最终确定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由卫生部公布并颁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证书和牌匾。
(三)试点总结阶段(2011年1月-2月)。
综合分析和总结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完善评估条件、评估管理办法和评分标准。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引导医院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临床医疗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疗行为,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必要性和重要作用,积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通过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提高专科医疗水平和疑难重症救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二)精心组织,实事求是。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充分调动辖区内医疗机构参与的积极性。要加强辖区内各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摸清各专业综合实力在辖区内所处的地位,要指导具备条件的医院开展申报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好申报医院的初评和上报。做好辖区内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将试点中的重大问题向卫生部报告。
各医院要按照标准,组织医务管理、护理管理等部门对医院相关科室进行自评,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填报申报书,并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参加省级初评。医院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卫生部评估组完成集中答辩和现场检查,并确保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三)突出内涵,确保实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为契机,对照有关标准,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为目标,主动加强各临床专科的建设和管理,努力改善科室基础条件,建立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医疗技术队伍,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确保医疗安全。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组织和引导,促进医疗机构加强内涵建设,实现临床专科评估与建设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附件:1.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2.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申报书
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通用部
分)
附件1
编辑本段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估和管理,促进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提升我国临床医疗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是卫生部根据医疗卫生发展需求,组织专家评估产生的,代表我国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具有医疗能力强、医疗质量高、管理规范等特点的医疗专科;在临床医疗服务体系中居于技术核心地位,也是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人才培养和技术推广的基地。
第三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按照专科优势和水平分为国家I级临床重点专科和国家II级临床重点专科。国家I级临床重点专科在全国范围内突出综合优势和整体水平,代表全国最先进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国家II级临床重点专科突出临床技术特色,在重点方向上有所突破。
第四条 卫生部负责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估、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依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设定,主要包括二级临床科目、部分一级临床科目及少数与临床医学相关的科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卫生部成立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评估专家库及评估纪律检查小组。
第七条 委员会主任由部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卫生部医政司司长担任,委员由卫生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相关学协会负责人、医疗管理专家及著名医学专家等担任。委员会负责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八条 办公室设在卫生部医政司,负责组建评估专家库,以及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 评估专家库由专业技术专家库和医疗管理专家库组成。
第十条 进入专业技术专家库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在本专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受聘于三级以上医院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卫生技术职务5年以上;
(三)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 进入医疗管理专家库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知识,熟悉医疗管理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受聘于医疗机构并在院级管理岗位工作5年以上;
(三)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 专家库成员聘用期为5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由委员会终止其聘任:
(一)违反评估纪律的;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评估工作的;
(三)变更与所在单位聘任关系的;
(四)发生重大医疗事故的责任人;
(五)受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第十三条 评估纪律检查小组由驻卫生部纪检监察部门、相关学协会人员组成,负责全程监督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以确保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