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审核专业负责人
1. 建筑设计院总师审核能同时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吗
可以的吧,只要他有一个职称资质。
2. 开题报告知道老师审批通过后,专业负责人会直接审批通过吗
开题报告知道老师审批通过后,专业负责人一般应该会直接审批通过。
3. 施工图纸中设计总负责人、审核、专业负责人能否是一个人
可以,只要图纸设计和绘图别也是同一个人就成,否则审核就没有任何意义了,行业内的人都清楚,自己画的图自己审核,是很难真正发现问题
4. 报考国家注册审核员一定需要本科学历吗
ISO国家注册审核员报考条件申请注册CNAT质量管理体系实习审核员的要求: 1.培训经历(1)申请人应成功地完成经批准的CNAT-IATCA QMS审核员培训课程并且通过经批准的考试。(2)初次申请注册为审核员级别时,培训应是在申请注册前3年内获得的。(3)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其在审核员培训至提交申请期间,一直从事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或实施工作,同时完成了满足注册保持要求的相应水平的持续专业发展活动,则对申请人3年内获得培训的期限可延长一年。 2.教育经历(1)申请人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或CNAT承认的等效学历;(2)申请人应接受过足以获得作为审核员所需的知识的教育。申请人还应向CNAT提供其在他们所选择的工作领域中持续改进知识和技能(通过专业教育,培训课程或其他适当的专业发展)的证明。注1:国家承认的学历是指我国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参见有关规定和相关部门网站。等效学历是指与中国国家教育体系中的大专以上学历相当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教育经历,该经历应经公证。注2:在任何情况下,申请人都应提供所声明的教育经历的书面证明。 3.工作经历(1)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的申请人应至少有4年全日制(或累计相当于4年全日制的兼职)工作经历;学历为大专的申请人至少应有5年全日制(或累计相当于5年全日制的兼职)工作经历。该工作经历应在负有判定责任、解决问题和与其他管理者或专业人员、同行及顾客进行沟通的技术、专业或管理岗位上获得。(2)申请人应提交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证明中应提供申请人从事的工作职责、岗位、级别和报告的级别。注1:可接受的工作经历应当在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后获得。注2:原则上,组织中各种管理、技术、职能部门的人员(如:行政、质管、检验、计量、工艺、技术、培训、标准化等部门的人员),以及与产品实现活动相关的实施部门的负责人(如:检验、检测机构的负责人、车间负责人、项目经理等),其经历被视为审核员注册时可接受的工作经历。实施部门具体岗位的操作人员(如:销售人员、医疗护理人员、财务出纳、设备操作人员、服务行业从事具体服务的人员等),其经历不能作为审核员注册时可接受的工作经历。 4.质量经历(1)申请人在全部工作经历中应具有至少2年与质量有关领域的经历。(2)适宜的质量经历包括质量管理体系(QMS)的实施、运作和/或审核。这些经历应提供申请人有效地审核此类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实际知识,而且这些经历必须是在初次申请审核员注册前5年内获得的。注1:“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经历”是指组织中业务管理部门的人员(如:计量、标准、检验、技术、计划等部门)和组织中质量管理体系实施部门的负责人(如:采购、销售、生产、售后服务等部门)具体实施体系的经历。注2:“运作质量管理体系的经历”是指在组织的最高管理层、质量主管部门从事策划、运作质量管理体系的经历。注3:“从事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相关经历”可参见CNAT〈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第二版)中“用于注册的合格审核”。注4:质量经历和工作经历可以同时发生。
5. 专业带头人和专业负责人的区别
专业带头人和专业负责人的区别:
专业带头人是指按照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之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领域设立的学科建设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是指按照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设立的专业建设负责人。
专业带头人必须是学术研究造诣比较高、又擅长和有志趣做学科建设、善于研究高等教育管理的学者。专业负责人必须是有一定学术造诣,有良好管理能力和教学水能力的教师。
教育学院是按照教育学科门类设立的学院,院长和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副院长,是教育学科门带头人。负责全院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领导工作。本方案所指学科带头人是指一级或二级学科带头人。
学科带头人在院长领导下,在教师教育办公室的指导下,在科研机构办公室配合下,在主要负责重点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硕士点筹建工作以及随后的发展工作,一般要求相应学科的教授或博士担任,每届2-3年。
在任期间,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填写学科建设、硕士点建设、导师聘任有关规划、申报书、表格,制定有关管理办法,提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目标和课程的建议。
专业负责人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在教师教育办公室、教学科研办公室指导下,在专业系配合下,主要负责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一般要求相应专业的副教授或博士学位讲师担任或系主任兼任,每届2-3年。
在任期间,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填写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导师聘任有关规划、申报书、表格,制定有关管理办法,提出本专业每门课程建设和标准编制的建议。
6. 本科成绩单英文翻译时“学院负责人”、“学院公章”和“成绩审核人”英文怎么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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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负责人 Head of the Academy
学院公章 Academy Seal / Official Seal of the Academy
成绩审核人 Performance Au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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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毕设课题是专业负责人审核还是系主任审核
国家没有对设计院图纸图签栏签名人职称的要求,因为我国是实行设计院资质,而不是个人资质核准。只要设计院有相应的资质,无论图纸栏上是谁签字,其责任都是由设计院负。当然,不是本专业人员,没有基本的专业职称也是不行的。
制图是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描图,不用什么职称,不负技术责任。现在都是CAD制图,所以这一栏往往不用签字了,签字也是设计人员的名字。设计是指对此图纸具体设计的人员,助理技术员及以上职称都可以。校对是指对设计图纸进行校核的人,一般应当比设计的职称高一点,但是如果设计是教高,也没有办法找到比教高更高的人来校核了,所以工程师及以上就可以了。专业负责人指的是在此设计项目中的专业负责人(主设人),一般工程师就可以,对本项目的专业设计大原则负责。审核是本专业的最高技术管理人员,一般都是高级工程师。审定是此项目的院级技术主管,一般只签2级及以上的图纸。项目负责人是院里任命的本项目总负责人,对项目设计大原则负责,不对各专业负责。
实际上,当人手忙的时候,各级人员都是乱的,只要签字就行了,因为所以的对外责任都是设计院负责,具体设计仅仅是院内寻找责任人而已。
我国不久就要实行个人资质责任制了
8.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中心人员基本要求
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负责人,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
2、负责静脉用药医嘱或处方适宜性审核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临床用药或调剂工作经验、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负责摆药、加药混合调配、成品输液核对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从事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接受岗位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定期接受药学专业继续教育。
5、与静脉用药调配工作相关的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或患有精神病等其他不宜从事药品调剂工作的,应当调离工作岗位。
9. 建筑设计院 设计、审核、校对签字谁的责任大
设计院,一般是要实行二审三校制度的。即设计人自校、自审;校对人校对;审核人审核。一张图纸出手要经过至少3个人的签字,从而保证设计质量。其中每个人按照自己所在的岗位负责,拿相应岗位的钱。设计的岗位一般包括:设计人、专业负责人、校对人、审核人等,而审定人通常是行政的。
各岗位所承担的责任如下:
1、专业负责人 在室主任及主任工程师的领导下,院级工程在院长及总工程师领导下,配合工程负责人组织和协调本专业的设计工作,对本专业设计的方案、技术、质量及进度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a.在工程负责人领导下,依据各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计划制定本专业各个设计进度的进度计划和设计任务的分工,经室主任审定后实施。
b.应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规。搜集分析设计资料,主持本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并对本专业的方案和技术负全面责任。方案及初步设计应该向审核人汇报,必要时,提请室技术会议,院级工程由院技术会议讨论决策。并在后续阶段实施。
c.负责编写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有关专业应写好人防、消防、环保、节能等专篇。
d.认真研究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审批的意见。并对审批意见逐条落实。如执行有问题,应通过工程负责人与有关部门汇报认可,并有书面批复意见。认真填写审批处理意见记录表。
e.施工图阶段,进一步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问题。协调各专业之间的矛盾,负责各阶段的汇总。及时主动向有关专业提出要求,并以文字或图表向有关专业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所提资料专业负责人应签名、签日期。
f.组织并指导本专业设计人及制图人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写有关本工程统一技术规定和图纸目录。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本专业设计人、制图人认真自小计算书和图纸,提供出手质量。专业负责人应检查设计、制图人的设计文件,质量符号要求后,交校对人校对。质量差的计算书和图纸应该要求设计人修改后再校对。
g.检查校对人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写好校审记录单。无重大问题时,交审核人审核。校对、审核后由设计人一起修改。
h.对本专业的设计质量进行自评。负责本专业设计文件的归档。
i.开工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工程中,做好工地服务。负责洽商变更、补充图纸。参加竣工验收。负责施工阶段洽商等设计文件的归档。
j.根据室和工程组的安排,进行工程回访和设计总结。
k.在技术问题上,与审核人意见有矛盾时,应听取审核人意见,必要时向总工室汇报,组成讨论决策。
2、设计人 技术上、设计上接受专业负责人的指导与安排,对本人的设计进度和质量负责。主要职责是:
a.根据专业负责人的安排制定设计进度计划,按时完成所承担的设计任务。
b.认真研究设计基础资料,领会设计意图,掌握设计标准,做好所负责部分的方案设计,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c.设计计算符合本工程的统一技术规定,计算准确无误,符合本专业对计算书的质量要求。无论是手算还是电算,设计人均应该对计算结果的准确、安全、经济合理负责。
d.施工图阶段,在专业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解决好所负责部分的工种关系,给其它专业提条件,参加各阶段汇总。施工图应该符合设计深度要求,构造合理。图面紧凑、清晰、整洁、易读。
e.计算书、图纸认真自校,提高出手质量,对校对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提出的意见应该认真修改,并在校审记录单上写好处理意见。
f.按设计文件归档要求整理好设计文件,较专业负责人统一归档。
g.配合专业负责人做好设计交底工作,参加工地服务。
h.对施工图实习及毕业实习学生所画图纸,设计人认真校对后,交校对人校对。
i.根据上级审核所定原则对设计文件、图纸的设计质量、图面质量及计算数据负责;
j.对所做工作与其它专业的配合协调负责;
k.对与校对人、审核人意见不一致时,有权要求上一级直至总师作进一步仲裁,对仲裁的最后决定仍有不同意见时,可以保留备案,但必须执行;
l.对所设计的工作因不符合规定而发生质量事故时负主要责任,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进行检查处理。
3、校对人 在专业负责人领导下,对所校对的设计成品的质量负责。主要职责是:
a.按时完成图纸、计算书的校对任务。
b.校对人要看相关工种的图纸及所提资料,校对过的项目要符合规范、规程和统一技术措施的要求。计算书、图纸、说明等无错误和遗漏。负有根据上级审核所定原则,校对本专业图纸、计算书的设计依据、计算方法、计算数据和图面质量正确无误的责任;
c.填写好校审记录单。签图时,注意设计人的处理意见。凡属技术性不同意见由专业负责人裁定。
d.如发现设计文件不齐、问题太多,通过专业负责人有权退回设计人,重新自校修改后再校对。校对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设计人员修改,在未修改完善前有权拒绝签字;
e.对经手校对的工作因不符合第1条规定而出现除上级审核所定的原则问题以外的重大质量事故时,与设计人负同等责任,应协助设计人进行检查处理。
4、审核人
a. 审核人应该在各设计阶段到位,参与方案、重要技术问题的讨论、审查与决策。方案阶段:审查有关设计条件及主管部门的文件是否齐全并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对设计指导思想、创优项目的创优目标及措施加以指导。分析比较各个方案,审核推荐方案。 初步设计阶段:研究方案审批意见,在方案调整及深入解决技术问题的过程中,及时指导,提建议,并参加讨论决策。对一般技术问题多尊重专业负责人意见,重要技术问题应指导在前。 施工图阶段:研究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消防、人防、环保等专篇的审查意见,与工程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共同研究、落实。凡不能落实的,应研究解决办法,向有关部门汇报、落实、备案。对施工图阶段需要深化解决的技术问题加以指导、审核。
b、对各设计阶段的成品及设计文件的质量全面负责。 ??检查专业负责人、校对人是否到位。检查校审记录单。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校对未到位,有权退回重校。对经验少的校对人,应加以指导,协助做好校对工作。
c、对各阶段设计文件全面审核。设计成品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设计成品应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符合国家(包括所在地区)编制的法规、规范、规程的要求。审批意见得到贯彻、落实。各阶段所定方案、技术问题、构造措施等在施工图中得到全面落实。在设计人自校、校对人校对后,全面检查审核设计文件是否齐全;计算书、图纸是否准确;图签是否规范。写好审核记录单。
5、审定人 审定人从院或室的行政领导角度对成品质量负责。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a、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各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是否齐全。审批意见是否认真贯彻并有记录。
b、对各专业中有关创新的部分,如建筑方案、各专业中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等重大技术问题应重点审定。
c、检查设计成品的质量:工程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校对、审核是否到位,校审记录单是否齐全。计算书、图纸质量是否符合院有关质量管理的规定。
d、检查图签栏各岗位是否符合有关注册建筑师职业规定及院认定的技术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