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估指标
❶ 江苏高考多少名能上本科
江苏高考的话。上本科的分数线各年都是不一样的。最少的年份270分就可以了。不过大多数的时候都是300分左右。
❷ 对大学的本科学科和专业实行等级评价,共为分A++、A+、A、B+、B、C+、C、D+、D、E+、E十一个等级。
1、大学的本科学科和专业等级评价,目前社会上比较认可的,流行的是武书连发布的排名。实际上,官方有对大学的教育质量和水平进行评估,但是并没有正式的发布过类似排名。所以,这类排名属于偏民间的排名,可做为相对的参考资料。
2、《中国大学学科门类排行榜-武书连》采用百分比法,用A、B、C、D、E共5等11级表示各学科的实力。各等级定义如下:
A等:前10%为A等;其中实力最强的前2%是A++级,介于2%~5%(含,以下同)之间的是A+级,5%~10%为A级。
B等:介于10%~30%之间为B等,占20%;其中10%~20%为B+级,20%~30%为B级。
C等:介于30%~50%之间为C等,占20%;其中30%~40%为C+级,40%~50%为C级。
D等:介于50%~70%之间为D等,占20%;其中50%~60%为D+级,60%~70%为D级。
E等:最后的30%为E等;其中70%~85%为E+级,85%~100%为E级。
在本排行榜中,自然科学、社会科学B+级以及其上,列出等级和名次,B级以及其下等级,只列等级,不列名次,相同等级排名不分先后。其他学科A级以及其上,列出等级和名次,B+级以及其下等级,只列等级,不列名次,相同等级排名不分先后。
3、30年前的1987年,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学学研究所在光明日报发布了我国第一个大学排行榜。之后的30年里,作为我国研究大学评价时间最长的科研机构,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进行了不间断的研究,研究结果以课题组组长武书连的名字命名。 17年前的2002年6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武书连首次发布了我国第一个《2002中国大学学科门类排行榜》,至今已经连续发布18年。
2017年发布的《武书连中国大学学科门类排行榜》,包括自然科学排行榜、社会科学排行榜,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排行榜。主要的书籍资料有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挑大学选专业—2017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挑大学选专业—2017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民办大学版)》、《挑大学选专业—2017高考志愿填报指南(独立学院版)》。
❸ 中国科学院大学综合评价一般多少分
2019年3月,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Cuaa.Net)编著的《2019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校友会版)》由“科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报告全面收录2019年中国本科高校的综合实力排名、本科专业排名、各省市区大学及专业排名等系列排名,旨在为2019年全国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权威参考指南,这是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大学研究团队连续第17年发布中国大学排行榜。
报告显示,北京大学综合实力最强,雄居校友会2019中国大学排名1200强榜首,连续12年蝉联第一;清华大学第2,中国科学院大学第3,复旦大学第4,中国人民大学和浙江大学并列第5。全国87所双一流高校跻身100强,17所高校跌出150强,昆明理工大学位列2019中国非双一流大学排名第一。值得关注的是,科研经费和技术转让收入首次纳入中国大学评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毕业生校友创富能力最强,2018年校友总财富高达8485亿和7366亿,问鼎2019中国最具财富创造力大学排名冠亚军。
❹ 江苏省2o16年高考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是什么意思,能祥细说明吗
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与高校自主招生类似,是高考录取的一种形式。综合平均录取与高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校不同,综合评价录取的学校是省属重点学校,而高校自主招生是全国范围内的985及211重点大学。
见: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属普通高校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江苏省申请在部分省属高校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厅函〔2015〕14号),以及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要求,2016年我省继续在省属高校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我省开展普通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目的在于指导省属高校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标准,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即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院校和招生章程
2016年,我省共有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1所高校在省内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高校应科学、周密制定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内容须包括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入选考生确定规则、录取办法、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信息。高校须将招生简章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据此开展工作。试点高校还应根据我省普通高考模式的要求,在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和招生计划中,对以综合评价方式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提出明确要求。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考生报名和高校审核
4月1日至15日,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改革试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收的主要对象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高校不得将名额分配至中学,如中学向试点高校推荐考生,应事先制订并公开推荐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择优推荐。所有被推荐考生的名单及相关材料须在校内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月30日前,试点高校应组织专门力量,按本校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名单并及时告知考生,同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在确定拟参加本校考核的考生时,要合理控制学生数量,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向农村考生适当倾斜。
试点高校要通过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将准予测试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高校考核和确认入选名单
6月10日起,试点高校要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长的考生进行考核,原则上不得笔试,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要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考核方式,并在考核中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每组专家评委的人数应在5人以上,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核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须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尤其在命题、测试等环节,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考试安全保密和组织管理的相关规定。
6月22日前,经本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试点高校要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2倍的范围,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将入选考生数据库通过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等。考生所在中学和试点高校应分别在其网站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中学公示的考生信息须保留至当年8月底,高校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入选考生志愿填报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在6月27日至29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不需要打印志愿确认表。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我省在志愿填报时专设一个志愿栏,用于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或试点学院招生志愿。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五、投档与录取
我省文科类、理科类高考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已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填报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的入选考生,将按以下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1.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试点高校在简章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该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
2.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上述要求,且高考文化总分在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先行向试点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使用“其他类”计划择优录取。
试点高校要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对满足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试点高校在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综合评价拟录取考生数据时,须对相应考生标注“综合评价”录取类型。
3.对不符合综合评价录取标准的考生,试点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档时,对其中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
4.按综合评价方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分别在录取高校及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录取高校及专业等。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综合评价录取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全面实施“阳光工程”,严格规范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畅通考试录取结果申诉受理渠道,及时回应处理考生质疑和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强化各个工作环节的监管,确保测试、录取等各环节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试点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不得发布未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的综合评价录取简章或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在高考前以任何形式组织与综合评价录取挂钩的考核工作;高校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不得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辅导活动;不得以各种形式偏离试点定位进行恶性生源竞争或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录取时不得突破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得更改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执法监察,全程参与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全面监督。对违规违纪的部门、学校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各县(市、区)招生办和有关中学,并做好对考生的政策宣传工作。
省教育厅
2016年3月16日
❺ 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是什么意思
所谓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是指在高考改革试点省的试点高等院校录内取新生时,综合考量考生高考容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实行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制度,是为了有效地避免单纯凭高考成绩录取的弊端,是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
(5)江苏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估指标扩展阅读
综合评价方法的特点:
1.评价过程不是一个指标接一个指标顺次完成,而是通过一些特殊的方法将多个指标的评价同时完成。
2.在综合评价过程中,要根据指标的重要性进行加权处理,使评价结果更具有科学性。
3.评价的结果为根据综合分值大小的单位排序,并据此得到结论。
在综合评价中,其关键技术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其一,指标选择;其二,权数的确定;其三,方法的适宜。因此,在应用和研究综合评价方法时,应当随时把握住上述三个方面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❻ 本科合格评估标准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改革发展,高等教育方面,建立完善了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制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制度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制度,探索开展研究生专业评估,全方位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❼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综合成绩是怎么计算的的
考生综合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含语文、数学、外语)成绩、3门普通高中学业回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答绩、高校考核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在普通类提前批招生。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
(7)江苏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估指标扩展阅读: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试点高校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志愿及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试点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档。
由试点高校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我省普通类一段线。
❽ 本科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本科生培养目抄标:
培养较扎实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初步能力的高级人才。要求学生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掌握科学工作的一般方法,能正确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具备终生学习的能力和习惯,能适应和胜任多变的职业领域,本科教育知识的讲授不仅要向学科的纵深发展,还要注意学科间的横向关系,与此同时,本科教育注意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创造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
1.
课程及其它各教学环节的指标点达成评估;
2.
毕业设计及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综合评估;
3.
毕业要求各项达成结果评估;
❾ 各省高等教育学科评估指标怎么查
shangwang
❿ 大学生综合评估是什么
现行大学生综合测评体系中存在的弊端和问题
综合测评是指对大学生的德、智、体等方面制定一系列的量化指标与实施细则,平时考核积累,每学期评定一次,是大学生奖学金、三好生评比和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依据和参照,是一项与每一个大学生都密切相关的工作。但是,由于存在人为的完全量化等方面的缺陷,综合测评已走入一种“学生排斥,老师头疼”的尴尬境地。
1. 测评体系系统不够完善,指标设定不合理
多数高校的“综合测评办法”在指标体系上都把德育、智育、体育作为三个基本指标,并对应成相应的分数。如果用当前倡导的素质教育思想与观念来分析这种框架体系,就会发现这种框架体系的局限性:
首先,德育标准概念化。高校学生综合测评体系可以是定性的,也可以是定量的,但作为评价机制,它排斥概念化的口号。各高校在制订学生道德教育的客观标准上缺乏与时俱进的精神和开拓创新的意识,大多停留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等原则口号上,大概念清楚,具体标准模糊,因而造成了在这一项的评分上人人都得满分的结果,否定了主体道德水平的个性差异。
其次,智育标准考分化。目前我国许多高校实施的综合测评,评测重点仅仅局限在“智”的方面,以考分作为衡量学生“智育”水平的评判标准,抹杀了学生的创新意识,使得学生与社会脱节,缺少社会实践能力。测评比例中比重较大的智育引导学生过于追求各门功课的均衡发展,不少学生为取得各门功课的高分忽视了全面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这与大学人才培养的目标存在偏差,这是对全面发展的误解。这种评价尽管肯定了学生知识积累上的差异,但智育指的应该是学生的学习能力而不仅仅只是学习成绩。
再次,体育标准模式化。目前很多高校采取体制测试作为大学生综合测评的体育得分,无法体现一个大学生身心发展是否健康。未来社会对大学生的身心素质有极高的要求,没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不能适应未来激烈竞争和紧张的生活,可以这样说,健康的身体是将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才能的前提与基础。以开放性、合作性、竞争性为特点的21世纪,对人才提出的重要素质中,还包涵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健康的心理素质,这是使人的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获得完美结合的前提。而仅仅以体制测试成绩作为体育得分是以偏盖全的一种做法。
第四,奖罚标准制度化。奖罚分是在上述成绩的基础上直接加分,在综合测评成绩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学生为了这些加分,可能会积极地去争取担任学生干部,而且希望“学生干部级别”越高越好,因为“级别”越高加分就越高;为了加分,有些力所不能及的事情也勉强自己去做,如身体不好,但因无偿献血的加分比较高,就“积极”参加献血。这样培养出来的不是一个真正全面发展的大学生,而是一个“功利”、“虚伪”的大学生。这种加分制度并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学生地素质,对于学生素质地提高并不具有全部地真正意义。
2. 测评体系系统与社会对大学毕业生的素质要求偏差较大
如今,用人单位在选拔大学毕业生时,除看学习成绩外,更是有选择地对政治素质、创新意识、进取心、合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外语、计算机水平,创新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动手能力、交际能力等多方面地素质提出了要求。现行的综合测评体系无法为大学毕业生就业及用人单位考察毕业生提供比较具体的依据,容易造成社会需要与大学生自我定位的错位。这种评定很难在评价中突显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不能科学地反映每个学生的个性发展以及每个学生达到培养目标的程度,不利于学生全面素质发展,也不利于学生的就业。在做人方面,以前用人单位希望分来的大学生是党员和学生干部,强调得更多的是学生“政治素质”;而现在用人单位虽然提出了“党员优先”,强调得更多的则是“团结协作”、“自我约束”的能力。在做事方面,用人单位一般追求的是“忠于职守”、“老实厚道”,而现在用人单位更加看重的是“独立创新”、“灵活应变”。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具备复合型、创造型、协作型素质的人才已成为“抢手货”。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采用“招考”的方式而不再依赖学校的评价和鉴定为主要依据录用人才,这就是重要的原因[3]。
3. 测评体系系统操作有漏洞,不利于素质教育
在大部分高校,综合测评成绩=德育分+智育分+体育分+奖惩分。德育分是由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评议出来的。有些学生为了得到较高的德育分,在同学中拉帮结派,做表面文章,力图给老师留下好印象,这也给一些参与测评的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以很大的发言权,也就催生了一些学生以各种方式孝敬老师的不良行为。如果说学习成绩是考出来的还值得大家信服,德育都是根据感觉打出来的,平时表现又缺少诚信的记载,这容易使学生在勾心斗角的功力追求中迷失了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如《中国青年报》2005年11月10日就报道了一篇《部分大学生争夺奖学金不择手段》的文章,这一现象并不罕见,也已引起了高校的普遍关注和重视。
二. 重构大学生综合测评体系指标的客观根据
大学生综合测评体系的目的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办学目标,通过理性的思考,制定出既合目的性,又合规律性的具体的客观评价标准,既要兼顾学生的道德修养,又考虑学生的意志品质;既考虑学生的人文知识的积累,又考虑学生人文精神的培养;既考虑学生对新事物的感知能力,更考虑学生的发展潜能等。要从心理学、生理学、能力学人文精神的诸多因素来考察,重点要注重学生的构建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其原则要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不拘泥于对德智体总体原则的僵化理解。更不能把“德育”与概念划等号,把“智育”与考分划等号,将“体育”仅与达标联系。为改变这种片面的、落后的考核评价方法,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素质综合测评,使素质教育内容具体化、目标量化。根据各高校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标主要内容为:
1. 评分方法
N=A×20%+B×60%+C×10%+D×10%,N为综合测评成绩,A、B、C、D分别为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发展性素质。该体系包括4个一级指标,不同的指标所占的权重系数分别为0.2、0.6、0.1、0.1。每一个一级指标又包含二级指标,每一个二级指标又包含若干个评价要素,指标和评价要素的权重系数一般根据各项指标的重要程度设置。
2.测评内容及各项分值的计算
(1)思想道德素质(20%) 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操行测评成绩和班主任给予的考评成绩三部分组成。总分20分,其中理论课成绩6分,操行测评10分,班主任考评成绩4分。
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为各课程的平均学分成绩的6%,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有如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等等。
操行测评内容共分十项,即政治表现、专业思想、学习态度、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勤俭节约、劳动观念、文明修养、严于律已、团结友爱,每项各一分,由本班级学生共同打分取平均值。
(2)科学文化素质(60%) 由基础知识能力素质、专业技能素质和文化修养素质三部分组成。总分为60分,其中基础知识能力素质为30分,专业技能素质为20分,文化修养素质为10分。
基础知识能力素质成绩为各专业基础课程平均学分成绩的30%。平均学分成绩为学分成绩(每门课的实际得分乘以该门课的学分数)之和除以总学分数。
专业技能素质成绩为各专业选修课程平均学分成绩的20%。
文化修养素质内容共三项,即对文化知识的认识和掌握程度(4分)、对美与丑的鉴别能力(3分)、注意表现美(3分),其操作可由同学互评和教师评议两部分组成。
(3)身心健康素质(10%) 由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分,其中身体素质成绩为5分,心理素质成绩为5分。
身体素质成绩由体育课成绩、体质测试成绩、课外群体活动三部分,每部分的成绩依次为2分、2分、1分。
心理素质内容包括良好的自我意识、积极进取的精神、情绪协调和控制能力、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群众关系良好,每项各为一分,由本班级学生共同打分取平均值。
(4)发展性素质[4](10%) 由创造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文艺体育竞技特长,其他能力等四部分组成。每部分成绩依次为3分、2分、2分、3分。
创造能力包括科技竞赛及科技成果,参加校级以上科研成果竞赛,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学术论文以所载正式刊物为依据,出版的作品、获得的专利需经专家教授推荐并经校科技部或人文社科部审定。
组织管理能力包括对各级学生干部进行统一管理,分级考核,各级学生干部分别由供职单位进行考核、评定等级,由学院统一加权处理。
文艺体育竞技特长主要是指按校级以上文化艺术、体育竞技活动和其他相关活动等获得奖励或表彰情况进行加分,但一次活动获得多奖励时,不累计加分。
其他能力包括英语、计算机、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能力,操作技能,学校制定标准,对学生的特殊优秀表现给予嘉奖的特殊表彰,以获得的选修、辅修和第二专业、第二学位为依据进行的加分等。
三. 完善大学生综合测评体系的思考
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的摇篮,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大学生综合测评体系,应该是对大学生综合素质进行科学评价依据,是学生学业评价的补充和完善。要建立科学的大学生综合测评体系,我们应努力做到如下几点:
1. 定量评价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综合素质评价的目标是多元的,评价手段和评价主体是多样的,既要关心过程,也要关心结果。因此,不可能采用整体划一的评价指标来对待千变万化的评价对象,也不可能完全依靠定量评价手段。对此,可以借鉴《高等工业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方案》的做法,在测评的表述上采取“多因素状态方程”加“测评建议”的方式,如测评结论:XN=x1n1+x2n2+x3n3+x4n4(x,n分别为相应指标你的权重和系数)。测评建议:对学生优点的肯定、不足的评价、改进的建议。
2. 建立和完善大学生素质发展的有力保障机制。作为大学生素质评价的有力保障,最为重要的是学校应成立“人才培养委员会”和“大学生素质评价中心”,加强人才培养与素质评价的理论研究和工作协调,解决人才培养与素质评价“两张皮”的问题。在人才培养上,要以市场为导向,探索产学研结合的培养模式,培养社会欢迎的人才,注重核心知识、核心能力、核心素质的培养。“大学生素质评价中心”应以学工处和团委等部门为主牵头,具体负责对大学生平时的素质评价和评先评优工作。“大学生素质评价中心”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修订大学生综合测评标准,从而形成人才培养和素质评价协调有力的保障机制。
3. 测评工作要增加透明度,做到“三个公开”。一测评人员要公开,由各班民主推荐产生。二测评过程要公开,要不断接受其他同学的监督,及时纠正测评中存在的问题。三测评结果要公开,要将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尤其要对每位学生加减分要说明具体原因。
4. 加大方案宣传力度。从测评工作来看,许多问题是由测评组和学生对方案理解上的偏差所造成的,这固然有方案表达不准确、不严密的地方;甚至一些很明确的规定,由于学生理解的角度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认识。因此,有必要通过宣传统一学生对方案的认识,避免产生误解。为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应将测评方案发到每个寝室,并组织班主任专门学习方案,再由班主任召开班会进行解释。
总之,学生是综合测评评价的对象,综合测评体系的优劣,关键在于是否有利于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是否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和再学习能力的发挥。学生综合测评体系不应是单一的,一成不变的。我们不能单从理论研究出发,而要立足于社会对人才质量需求,尽可能地逐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