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本科专业设置
⑴ 大学的学科与专业设置有什么特点
大学的学科与专业设置的特点有符合社会需要、有学校特色。
1、符合社会版需要
大学设置的基本权专业是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布点数量相对较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
2、有学校特色
大学还可以设置特设专业。特设专业是针对不同高校的办学特色,或适应近年来人才培养特殊需求设置的专业。
(1)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扩展阅读:
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给予高校自主设置专业的权力。教育部将只对62种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进行审批,其余的506个专业都可由高校自主设置,不需进行审批。
在这种制度下,高校要设置专业,最需要做的就是创造办学条件。高校完全不必担心“过了这村没这店”,只要安安静静地创造师资、实验室、课程和经费投入等办学条件,就没有任何问题。
国家和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高校设置的本科专业进行质量认证和评估,并在工程、医学等领域,加快实施与国际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推动建立本科专业建设质量报告制度。
⑵ 37个新专业列入本科专业目录,你对这些专业有所了解吗
教育部公布了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根据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结果,确定了同意设置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融合教育、古文字学、量子信息科学、智能交互设计、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能源服务工程、智慧交通、密码科学与技术、智能飞行器技术、音乐教育等37个新专业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新增的37个本科专业,更加符号国家对人才的需求,对我国人才强国战略也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⑶ 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的本科专业设置
(本科,四年制,就读地点:仓前校区)
一、培养目标
培养基础宽厚,知识、能力、素质俱佳,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具有国际化视野,在软件工程相关领域具有竞争力的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规格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
应具备科学的世界观,掌握科学方法与工程方法;掌握扎实的软件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宽广的软件工程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受到良好的软件工程训练,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熟悉软件应用和工具,具备运用先进的工程化方法、技术和工具从事某一应用领域软件分析、设计、开发和维护工作的能力。
应达到基本的数学和语言要求;具备熟练的外语应用能力;拥有较好的沟通技巧和团队工作能力,通晓和遵守相关法律与职业道德。
三、培养特色
宽泛扎实的基础知识,系统的专业技术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经验,突出的外语交流能力,良好的职业素养。
以就业为导向,在课程体系中嵌入企业课程,实行“文凭证书+认证证书”双证制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学校与企业的无缝对接。
学生毕业后,主要在IT企业从事软件与信息服务工作。
四、学制与学位
四年制本科,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
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科学、管理与工程。
六、主要课程
英语、商务英语、软件与服务外包英语、高等数学、离散数学、服务科学导论、计算机科学导论、程序设计基础、计算机原理、数据结构、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软件工程、数据库原理、Web程序设计、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软件测试技术、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等,以及企业嵌入课程。 (本科,四年制,就读地点:仓前校区)
一、培养目标
培养基础宽厚,知识、能力、素质俱佳,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具有国际化视野,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领域具有竞争力的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规格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
学生主要学习和运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本理论及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计算机网络设计、计算机应用系统设计和开发能力。能够适应不同层面的社会需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坚实的数理基础,较好的人文科学素养,较强的英语综合能力;
2.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了解本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具有掌握新知识和新技术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设计和开发能力;较好的知识创新能力;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三、培养特色
宽泛扎实的基础知识,系统的专业技术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经验,突出的外语交流能力,良好的职业素养。
以就业为导向,在课程体系中嵌入企业课程,实行“文凭证书+认证证书”双证制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学校与企业的无缝对接。
学生毕业后,主要在IT企业从事软件与信息服务工作。
四、学制与学位
四年制本科,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科学、管理与工程。
六、主要课程
英语、商务英语、软件与服务外包英语、高等数学、离散数学、服务科学导论、计算机科学导论、程序设计基础、计算机原理、数据结构、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软件工程、数据库原理、Web程序设计、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软件测试技术等,以及企业嵌入课程。 (本科,四年制,就读地点:仓前校区)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熟悉IT金融学及金融业务基础知识、掌握科学基础知识及金融软件开发、应用技能,具有中高级外语水平和沟通能力,适应现代金融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国际化需求,宽视野、专技能、复合型的高素质现代金融信息服务专业人才。
二、培养规格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为社会主义富强和民主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有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掌握本专业方向所具有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具备应用这些技能和方法解决金融信息服务领域相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金融软件的开发、测试和维护,或对金融数据进行常规的处理和分析,有良好的外语应用能力,有充分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有健全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具备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三、培养特色
知识结构融合交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与经济学、服务科学);外语能力全面突出(中高级的听、说、读、写能力);课程实验、企业实习、公司实训、工程实践四位一体的技能培养;适应现代金融信息服务业发展对复合型、国际化、应用型人才的需求;职业素质全面,学校、企业零距离对接。
四、学制与学位
四年制本科,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工程与金融计算,服务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六、主要课程
大学英语、英语口语、商务英语、软件与服务外包英语、概率与应用统计、计算机科学导论、程序设计基础、Matlab程序设计、计算机网络、数据库技术、经济学原理、金融学、金融信息安全、金融工程与金融计算、服务科学导论、管理学基础、人际关系等。 (本科,四年制,就读地点:仓前校区)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能主动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科技与教育发展需要的、素养全面、有持续发展潜力并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中小学和职校师资以及从事教育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工作的各类专门人才。
二、基本规格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坚实的数理基础,较好的人文科学素养,较强的英语综合能力;
2.系统地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学习理论、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训练;
4.较好的知识创新能力,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三、培养特色
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多媒体与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的使用和开发、网络的管理和维护。了解中小学和职校的教学现状、懂得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掌握现代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现代教育教学技术手段与教师职业基本技能、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教育调查与社会实践能力。掌握英语。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水平。适应未来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毕业后能胜任中小学和职校信息技术类课程的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
四、学制与学位
四年制本科,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六、主要课程
英语、高等数学、离散数学、计算机科学导论、程序设计基础、计算机原理、数据结构、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基础、软件工程、数据库原理、Web程序设计、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辅助教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学论、教育学基础、心理学基础等。 (本科,四年制,就读地点:仓前校区)
一、培养目标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物联网方向)面向现代信息处理技术,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知识结构合理,具备扎实的电子技术、现代传感器和无线网络技术、物联网相关高频通信技术、有线和无线网络通信技术、信息处理、计算机技术等基础理论,掌握物联网系统的关键设计等专门知识和技能并且具备在本专业领域跟踪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以及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能够从事物联网领域的系统设计、系统分析与科技开发的高等工程技术人才。
二、基本培养规格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物联网方向)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知识和能力:
1.素质要求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为社会主义祖国富强和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 具有高尚的道德和职业精神,具有全心全意为社会服务的精神以及正确的专业价值观和科研工程献身精神。
(3) 具有创新精神,具有主动获取新知识,不断进行自我完善的态度。
(4) 具有良好的合作和团队精神。
2.能力要求
(1) 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能准确传递物联网知识等信息的能力。
(2) 掌握基础物联网关键技术、了物联网主要技术标准,高频通信技术,嵌入式无线和有线系统设计技术、无线通信组网技术等。
(3) 具有物联网应用方案设计能力。
(4) 具有自主学习、自我发展的基本能力,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未来物联网发展的需求。
(5)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收集的基本方法,有效获取、评价和利用物物相连信息的基本技能。
(6) 具备熟练的外语应用能力;拥有较好的沟通技巧和团队工作能力,通晓和遵守相关法律与职业道德。
三、培养特色
宽泛扎实的基础知识,系统的专业技术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经验,良好的的外语交流能力,良好的职业素养。
以就业为导向,在课程体系中嵌入企业实训系列课程,实现学校与企业的无缝对接。
四、学制与学位
四年制本科,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工程。
六、主要课程
电路理论系列课程、计算机技术系列课程、智能控制系列课程、信号处理系列课程、有线和无线通信、网络技术、传感器技术及应用、物联网技术系列课程、企业实训系列课程等。
⑷ 国家体委直属体育学院本科专业设置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实施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做好我委直属体育学院本科专业的设置、调整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直属体育学院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符合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其有关要求,新设专业必须符合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中所提出的专业设置的条件。第三条直属体育学院申请设置学校自主审定权利以外的新专业须向国家体委提交申请报告、申请表、拟投专业的教学计划、主要专兼职任课教师名单以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各校应在每年八月三十一日前报国家体委科教司(以当地邮戳为准)。第四条国家体委科教司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对直属体育学院提出申报的新专业集中审批一次,必要时对申报新专业的学院进行实地考察,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将审定结果连同必要的材料报国家教委备案,并将审批结果批复给申报学校。第五条国家体委科教司对直属体育学院的专业设置统筹安排,既考虑各院的实际状况也考虑专业布局和社会需求,使直属体育学院培养各类专业人才工作发挥更大效益。第六条根据国家教委要求:“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专业,必须经本地区(部门)设置的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国家体委科教司可代行评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七条申报审批的专业有不符合规定条件者,国家体委科教司将提出指导性意见,必要时可现令其停止招生,待条件具备后再行招生。第八条国家体委对直属体育学院的专业设置实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专业建设和管理混乱,领导不力,办学条件很差,生源不足或分配去向发生重大问题的学校,国家体委将视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或令其整顿直至撤销该专业。第九条办法未作要求的,按国家教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执行。第十条本办法由国家体委科教司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⑸ 高校专业的设置是什么
高校专业的设置是:以社会为本位的价值观主张专业和课程的设置要依据社会职业及其需要;以学科为本位的价值观主张专业和课程设置的价值在于知识的传承与创新、学术的探索与研究、学科的推进与发展,以人为本位的一种专业开设方法。
专业设置原则:从学校层面出发,提出了优化专业设置的四个原则: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性原则;突出特色、注重内涵建设的重点发展原则;与学科建设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规模兼顾效益的和谐发展原则。
高校的专业设置还应符合科学性原则和可行性原则,即专业设置要符合教育规律,并结合学校实际,根据自身条件出发设置适合专业。
(5)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扩展阅读:
对于高校来说,课程是专业的细胞,专业教育通过课程来实现,课程是专业内涵建设的抓手。学校应充分认识课程改革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通过课程的整合、重组,不断深化教学内容改革。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课程体系,通过优化课程体系,促进专业内涵建设。“淡化专业,强化课程”是从根本上解决学科专业及其人才培养的周期滞后性与人才市场需要迅变性矛盾的方法与出路。
⑹ 大学本科所有专业有哪些呢
1、哲学类:哲学、逻辑学、宗教学、心理学
2、经济学类:经济学、国专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
3、教育属学类: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4、历史学类:历史学、世界历史学、考古学、博物馆学、民族学
5、法学类:
① 法学
②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革命史与共产党史
③ 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
④ 政治学类:国际政治、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教育学、外交学
⑤ 公安学类:治安学、侦察学、边防管理学
6、文学类:
①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古典文学
② 外国语言
③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广告学
7、管理类:
① 管理科学与管理工程类:管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②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
③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④ 农业经济管理类: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
⑤ 图书档案学类:图书馆学、档案学
⑺ 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专业设置原则:
包镕从学校层面出发,提出了优化专业设置的四个原则:适应地版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权要的适应性原则;突出特色、注重内涵建设的重点发展原则;与学科建设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规模兼顾效益的和谐发展原则。
高校的专业设置还应符合科学性原则和可行性原则,即专业设置要符合教育规律,并结合学校实际,根据自身条件出发设置适合专业。
(7)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扩展阅读:
高校设置专业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⑻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形势,优化专业结构,保证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效益,改进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宏观管理,以利于普通高等学校增强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和活力,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立及其调整,应当根据人才培养的客观需要,保证必需的办学条件,遵循需要和可能相结合的原则。
凡通过已设专业拓宽专业服务方向,或扩大招生、委托培养、联合办学等形式可以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增设专业。第三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立及其调整,应讲求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在保证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稳步发展。第四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立及其调整,应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基本专业目录及其有关要求。
申请设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基本专业目录以外的专业,应对设立该专业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论证结果须经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核认可。第二章 专业设置的条件第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发展规划,有5年以上的稳定人才需求并提出论证报告,计划规模一般以年招生60人或更多为宜,开始年招生数不低于30人(个别艺术、体育、语言类专业除外),并逐年增加招生人数;
(二)制订出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三)一般应与学校已有专业之间有相互支持关系;确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包括各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图书资料。教师配备标准原则上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第七条有关规定;
(四)能提供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办学基本条件,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实习场所、体育设施及宿舍食堂等整体的条件。第六条 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设置专业,凡符合第五条所必需的条件者,可批准其正式设立并开始招生。对条件尚不完全具备者可批准其筹建。筹建期间一般不应超过两年。筹建期间内达到正式设立条件后可批准开始招生,否则应取消其筹建资格。第三章 专业设置的审批权限第七条 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实行区别情况、分别由高等学校、学校主管部门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分工负责审定和审批的办法。第八条 普通高等学校在专业目录中同类相近专业(第十条规定的几种情况除外)的范围内调整专业,或在本专业类范围内拓宽专业、改用目录内业务范围较宽的专业名称者,由学校自主负责审定,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报国家教委。
普通高等学校增设非常设的招生计划全部属于委托培养的本科专业班,在专业目录的范围内,学校可按照专业设置的审批条件进行论证后自主负责审定,论证结果须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报国家教委。第九条 普通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目录内的本科专业(第十条规定的几种情况除外),按学校归属,分别由中央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教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报国家教委备案。主管部门在审批专业时,对通用专业的设置应注意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主管部门的意见。计划单列市审批本科专业必须征得所在省主管部门的同意。第十条 普通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目录内的本科专业(或调整专业),凡涉及到目录已注明为“试办专业”,“个别学校设置的专业”和国家教委公布的少数需全国统筹布点的专业,以及拟增设专业目录以外的专业,由国家教委负责审批。第十一条 高等专科学校和短期职业大学不得设置本科专业,个别特殊情况确需设置的,必须报国家教委审批。第四章 审批程序和监督第十二条 专业审批每年集中进行一次。
学校申请设立或调整专业,应按规定日期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申请报告,简要说明设立或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及其他有关情况;
(二)申请表,根据国家教委统一制订的格式据实详细填写;
(三)附件,对申请表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和有关的论证材料等。第十三条 凡由高等学校自主审定的专业,各校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审定结果连同必要材料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时抄报国家教委。
凡由学校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专业,学校申报时间及审批具体时间可本着及时处理的精神由有关部门自行确定,但各有关学校主管部门至迟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审批结果报国家教委备案。
凡由国家教委负责审批的专业由学校先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后于每年8月31日前报送国家教委,国家教委与有关部门会商后于当年10月31日前将审批结果下达学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