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专科查什么
A. 如何查询高校的重点专业
查询搞笑的重点专业进入该学校的官网,上面会写学校的重点专业的。
重点学科一般是指高校或学术性科研机构,将有限的资源用于某些学科,以实现人才和技术上的突破,在激烈的竞争中占领专科建设与发展的一席之地,这些专科被称为“重点学科”。
一般所指的重点学科是对高校而言。但也可以泛指其他学科门类,在医院管理中,重点学科有时也被称为“重点学科”。
B. 广州市中医院的重点专科
广州市中医医院消化内科是广州市“1357“工程重点专病建设单位,溃疡性结肠炎专病被评为广东省重点专病,是市“九五”杏林工程重点专病达标单位,设有住院病床26张,环境优雅。本科拥有一支医疗服务综合水平精良的老中青相结合的队伍, 门诊、病房现有从事消化系疾病治疗的正主任中医师、副主任中医师多名;拥有消化实验室和肠疗室及多种先进的专科检查设备,如电子胃肠镜、胃肠电图、美国硅谷进口经结肠途径治疗仪、胃肠电频谱分析仪、微波治疗仪、高频电凝电切治疗仪等。 “肠炎清治疗溃疡性结肠炎的临床研究”为广东省“九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已通过广东省科技成果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该科研制的纯中药制剂肠炎清口服液对溃疡性结肠炎疗效果显著,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消化科对食道、胃、十二指肠、肝、胆、胰等疾病的治疗有显著疗效,病房用“以中医为主,中西医相结合”的综合疗法,成功地抢救了上消化道大出血、重症胰腺炎、肝硬化腹水、肝昏迷、重症溃疡性结肠炎等多种消化系急、危、重症;内窥镜下治疗如:食管静脉曲张套扎术、高频电凝电切和微波灼烧对肝硬化所引起的重度食道静脉曲张及破裂出血、胃、食道、结肠息肉等疾病疗效良好。
肿瘤二区
广州市中医医院肿瘤科二区(综合科),现有病床37张,拥有高级职称医师6人,名中医1名,肿瘤专业博士2名和多名中医学硕士。该科开创抗癌中药介入和抗癌中医药综合治疗各种恶性肿瘤的专科特色。做到“扶正和祛邪结合”,“辩病和辩证结合“,通过抗癌中药内服、静脉滴注、动脉介入、外敷薰洗、穴位贴敷、灌肠、针灸、艾灸多途经综合应用,明显提高临床疗效,改善病人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期或带瘤生存。同时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课题10项,其中《多科学融合提高肝癌疗效的临床研究和实验研究》荣获广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和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二等奖。该科2004年成为广州市“1357”工程重点中医肿瘤专科,2008年成为广东省首批“十一五”重点中医肿瘤专科,2007年成为国家药品食品管理局临床药物试验基地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中医肿瘤专科建设单位。 广州市中医医院急诊科为首批进入我市“120”急救网络的重点急救站,是广东省“十一五”重点中医专科。本科技术力量雄厚,急救设备齐全,拥有丰富急救经验的主任、副主任中医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多名。配 备有120救护车,先进的呼吸机、除颤仪、多功能监护仪、纤支镜、可移动床边X光机、洗胃机等现代化急救设备。24小时接诊各种内外科急重症患者。在抢救各种外伤,急腹症,急性上消化道出血,心跳骤停,呼吸、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塞,心绞痛,各种心律失常,肝昏迷,急性肾绞痛、急性脑血管意外、急性中毒、癫痫发作等方面有丰富的临床经验。抢救成功率高,多次获省市嘉奖。承担省市科研课题20多项,在国家级、省级等各级医学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 全科医护人员永远以“病人至上,救急扶危,精益求精”为服务宗旨,以“患者满意”为目标,竭诚为市民的健康服务。
C. 为什么查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名单怎么难
如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属于临床医学。 从医院内部分工来说,则分为临床、医技、行政、工勤等部门。 临床科室是医院的主体,它直接担负着对病人的收治、诊断、治疗等任务;临床人员包括直接参与治疗、护理病人的医生、护士;医技科室即过去所说的“非临床”科室,它也有医生和护士,但是不直接参与对病人的治疗和护理,只是为临床诊断、治疗直接提供服务。
D. 怎么证明是国家级重点专科
1、国家重点学科专业,有校级、省级、国家级等不同层次。
2、国家重点学科专业一般是指高校或学术性科研机构,将有限的资源用于某些科学,以实现人才和技术突破,在激烈的竞争中占领专科建设与发展的一席之地,这些专科被称为重点学科。
E. 请问有谁知道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和国家重点学科的区别吗
【国家重点学科】来教育源部在全国高等院校中,对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进行考核,择优确定重点建设的学科,重点学科代表高校在该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科研成果和教学水平。主要分布在985、211名校和省属重点大学。类似的可以参考国家特色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卫生部在全国公立医院中,评估产生具有医疗能力强、医疗质量高、管理规范等特点的医疗专科。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代表全国先进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联系】两者交叉点在于大学附属医院,附属医院是医学研究机构或院校所设置的用于临床或实践性、集科研和教学于一体的医院。一大批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立在大学附属医院。较著名的如:北京协和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望采纳。
F. 深圳东湖医院的重点专科
深圳东湖医院肝病科是1998年深圳市首批确定的重点医学专科之一,在历年考评中均名列深圳市重点专科前三名。肝病科包括普通肝炎病区.小儿肝炎病区.肝硬化肝癌病区.重症肝炎治疗中心.中西医结合肝病区等6个肝病病区,主要收治各型病毒性肝炎及各类肝病(包括肝硬化.慢性肝病.肝纤维化.脂肪肝.酒精性肝病等)。在肝病的诊断.检测方面(包括血清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组织病理学等的检测)已经配套齐全,检测水平达到国内同类医院的先进水平。中西医结合肝病科是东湖医院重点发展科室,重点研究慢性肝炎.肝纤维化.肝硬化的中西医结合治疗,对肝纤维化.肝硬化.高甲胎球蛋白血症.重型肝炎的治疗有独到之处,提高了肝硬化腹水的疗效和重型肝炎抢救成功率。为提高重症肝炎的抢救成功率,医院在原重症肝炎病区的基础上,建立了肝病ICU中心,配备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物人工肝治疗仪,该中心已成为本市重肝的治疗中心。
呼吸内科以收治各型肺结核为主,也收治慢性阻塞肺部疾病.肺心病等,为深圳市难治性肺结核主要收治医院,肺癌.肺空洞填实.肺动脉栓塞等介入治疗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医院新引进了CT机.数字X光机,可以为患者提供先进的检查手段。
肝病研究所是于1996年以该院为依托成立的,是深圳市唯一市属肝病研究所,几年来先后承担省.市下达的科研课题16项,取得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深圳市科技成果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1项。以科技为龙头,带动临床与基础研究,使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达到全国同专业先进水平。肝研所下设分子生物室.基因工程室.免疫室.病毒室.病理室.细胞室等八个研究室,配备了一系列国内外先进的医疗设备,主要有DNA测序仪.基因芯片计算机扫描仪.流式细胞仪.蛋白层析系统.生物荧光显微镜.Bio-Rad定量PCR检测仪等,可以进行病毒基因定量.病毒基因变异分析及各类肝炎病毒的免疫学.分子生物学检测及各类肝病组织细胞学检查(包括组织学诊断.免疫组化.原位杂交等)。
G. 安阳市眼科医院的重点专科
耳鼻喉科是解放军总医院耳鼻喉科大力协助和支持下发展起来的重点专科,配备有隔音室、声阻抗检查仪、鼻内窥镜、纤维喉镜、高频电刀等专用仪器设备。可开展鼓膜修补、听力重建、鼻内窥镜手术、喉肿瘤切除、头颈部肿瘤摘除及鼾症轿治等高难度手术。新成立的“鼾症诊疗中心”引进先进的睡眠呼吸监测仪和持续正压呼吸治疗仪,进一步提高了对鼾症病人的病因诊断水平和治疗手段。
医院眼镜配制中心已有三十多年历史,是安阳市最早的验光配镜单位,早在七、八十年代,就已享有很高声誉,曾为我省十几个地市培养了一批验光配镜技师。几十年过去,以前简单的生产工艺和作坊式的生产方式早已被一系列现代化的进口仪器设备所取代。电脑验光仪、查片仪、中心定位仪、数字瞳距仪、自动割边机、开模机、镜片打孔机、开槽机、抛光机等先进的仪器设备加之准确科学的验光技术,能方便、快捷、精确地按照广大患者需求配制各种精美眼镜。
投资400万元新建的“准分子激光近视治疗中心”引进“美国VISX准分子激光治疗仪”,采用准分子激光角膜原位磨镶术(LASIK)可治疗近视3000度以下,远视800度以下,散光600度以下屈光不正。是目前国际公认的治疗近视的最佳方式。
H. 全国28个重点专科大学都是什么
只查到40所,它们是:
序号 所属省份 学校名称 层次
1 广东省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本科
2 江西省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本科
3 宁夏 宁夏理工学院(原宁夏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 本科
4 北京市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5 天津市 天津职业大学 专科
6 山西省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7 辽宁省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8 辽宁省 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专科
9 吉林省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0 黑龙江省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专科
11 上海市 上海电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专科
12 安徽省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3 山东省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4 山东省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5 浙江省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6 浙江省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专科
17 浙江省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8 湖北省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9 湖北省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20 湖北省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21 湖南省 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22 湖南省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23 广西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24 福建省 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25 海南省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26 广东省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27 四川省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28 贵州省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29 云南省 昆明大学 专科
30 重庆市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31 陕西省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32 甘肃省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33 甘肃省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34 青海省 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35 新疆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36 内蒙古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37 河北省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38 河北省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39 河南省 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 专科
40 江苏省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I. 如何迎接优质护理重点专科检查
按优质护理服务考核标准,对照执行,重点突出专科护理,做好基础护理的落实,加强护患沟通交流,让患者真正满意
查看护理部、科室二级护理质量控制组织监督指导记录(800张床位以上实行三级护理质量控制)。
1、查护理部和抽查2个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区及其他2个病区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2、护理部及科室至少每月一次对岗位职责、执业行为的检查、指导、评价有记录。
3、提问4-8名护理人员对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知晓。
1、抽查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区,有绩效考核制度,有衡量工作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指标的考核方案。
2、每月有考核记录。
1、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执行卫生部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和工作规范要求,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如晨、晚间护理、饮食、排泄护理、皮肤护理、压疮护理、管道护理、头发护理、指/趾甲护理等。
2、保持患者舒适和功能体位,实施安全措施。
3、无护理并发症发生(烫伤、坠床、压疮等)。
J. 卫生部要求重点专科有哪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专科医疗服务,我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现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可按照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的原则和办法,开展辖区内的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促进专科医疗水平不断提高。各医院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申报工作,保证申报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 高新强 李大川[1]
附件: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方案.
编辑本段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为保证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我国医疗服务能力和整体救治水平,引导医疗机构加强内涵建设,规范医疗行为,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模式,完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申报条件、评估程序、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为在全国实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最终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制度。
三、组织管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由卫生部医政司负责组织和管理,包括制定试点方案,组织实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对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的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等。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办法》要求,组织好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做好初评和上报等工作。
各申报医院根据卫生行政部门部署和《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填写《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四、试点内容
(一)试点专科。
本次试点的专科为消化内科、骨科、妇科、产科和儿科为试点专科。通过评估,每个专科确定一定数量的国家I级临床重点专科和若干国家II级临床重点专科。
(二)试点办法。
按照《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试点工作。
(三)评估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估标准包括通用标准和专科标准。通用标准即《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通用部分)(见附件3);评分标准的专科部分将于评估前另行发布。
(四)评估程序。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程序包括医院申报、省级初评、卫生部评估三个阶段。卫生部评估包括资料审核、集中答辩、现场检查、议定名单、名单公示和公布等程序。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10年2-3月)。
1.印发试点工作方案。
2.成立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委员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4月-12月)。
1.医院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医院,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具体时间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各医院可以申报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数量没有限制。
2.省级初评及上报。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办法》规定对申报的医院进行初评,根据初评结果在《申报书》上签署意见,并以卫生厅局文件形式于2010年7月31日前报我部医政司(纸质文件一式10份,并附电子版)。同一专科有多个申报医院的,应当明确医院排序。
在本次试点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专科上报的医院数量不超过3个;专科技术水平高的地区不超过5个。
3.卫生部评估。2010年8月-12月,卫生部依据《办法》规定的程序,按照《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进行评估。最终确定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由卫生部公布并颁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证书和牌匾。
(三)试点总结阶段(2011年1月-2月)。
综合分析和总结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完善评估条件、评估管理办法和评分标准。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引导医院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临床医疗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疗行为,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必要性和重要作用,积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通过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提高专科医疗水平和疑难重症救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二)精心组织,实事求是。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充分调动辖区内医疗机构参与的积极性。要加强辖区内各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摸清各专业综合实力在辖区内所处的地位,要指导具备条件的医院开展申报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好申报医院的初评和上报。做好辖区内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将试点中的重大问题向卫生部报告。
各医院要按照标准,组织医务管理、护理管理等部门对医院相关科室进行自评,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填报申报书,并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参加省级初评。医院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卫生部评估组完成集中答辩和现场检查,并确保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三)突出内涵,确保实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为契机,对照有关标准,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为目标,主动加强各临床专科的建设和管理,努力改善科室基础条件,建立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医疗技术队伍,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确保医疗安全。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组织和引导,促进医疗机构加强内涵建设,实现临床专科评估与建设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附件:1.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2.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申报书
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通用部
分)
附件1
编辑本段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估和管理,促进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提升我国临床医疗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是卫生部根据医疗卫生发展需求,组织专家评估产生的,代表我国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具有医疗能力强、医疗质量高、管理规范等特点的医疗专科;在临床医疗服务体系中居于技术核心地位,也是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人才培养和技术推广的基地。
第三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按照专科优势和水平分为国家I级临床重点专科和国家II级临床重点专科。国家I级临床重点专科在全国范围内突出综合优势和整体水平,代表全国最先进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国家II级临床重点专科突出临床技术特色,在重点方向上有所突破。
第四条 卫生部负责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估、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依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设定,主要包括二级临床科目、部分一级临床科目及少数与临床医学相关的科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卫生部成立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评估专家库及评估纪律检查小组。
第七条 委员会主任由部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卫生部医政司司长担任,委员由卫生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相关学协会负责人、医疗管理专家及著名医学专家等担任。委员会负责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八条 办公室设在卫生部医政司,负责组建评估专家库,以及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 评估专家库由专业技术专家库和医疗管理专家库组成。
第十条 进入专业技术专家库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在本专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受聘于三级以上医院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卫生技术职务5年以上;
(三)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 进入医疗管理专家库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知识,熟悉医疗管理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受聘于医疗机构并在院级管理岗位工作5年以上;
(三)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 专家库成员聘用期为5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由委员会终止其聘任:
(一)违反评估纪律的;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评估工作的;
(三)变更与所在单位聘任关系的;
(四)发生重大医疗事故的责任人;
(五)受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第十三条 评估纪律检查小组由驻卫生部纪检监察部门、相关学协会人员组成,负责全程监督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以确保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