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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2-07-17 03:46:22

⑴ 2016年西安科技电子大学在湖南招生简章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我校的办学宗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701,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211工程”高校,国家“2011计划”认定高校。学校建有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邮编710071;南校区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邮编710126。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自主招生考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定向就业生、国防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等)以及保送生。

第五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组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委员会,成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监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是咨询及监督机构,负责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及有效监督,成员由学校负责人、主管招生工作负责人以及教务、纪检、招生等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制定学校本科招生章程;

3.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

5.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考虑各省高考报名人数情况,兼顾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及各省生源质量,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科学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部分省份进档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四章 招生类型与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采用投档成绩调取考生档案,在已调档的考生中,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考生如排序后未能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则投档成绩降2分后按其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排序;如仍未被录取,则不再降分,依次按其填报的后续专业志愿排序。如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安排其他未满额专业;如仍未能录取或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确定专业。

对于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选测AB以上,必测4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采用投档分调取考生档案,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若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还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中采用前述原则确定专业。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国防生除外)。

第十五条 报考英语、日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十六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

第十七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招收国防生,招生对象为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至当年八月三十一日)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经政审、体检、面试合格后,按军队院校招生条件和标准,在提前批次择优录取。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即计算为工作时间,并享受由军队支付的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0元。毕业后,由部队统一分配,享受军队现役军官待遇。国防生可报考军队院校(单位)或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及与军队建立依托培养关系的地方高校的硕士研究生。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合格证,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陕西省考生,按照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陕西省外考生,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江苏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其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3门。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院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相关政策以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相关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相关政策以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实施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的要求,招收一定数量的保送生。

第二十三条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法国南特大学综合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录取学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后,择优录取。在校学习期间,法国教师来华授课,学生达到我校授位条件后可获得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颁发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凡满足法方入学标准的学生还可获得在法国综合理工集团攻读工程师学位或硕士学位的资格。

第二十四条 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合作举办。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且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语单科成绩≥100分,150分制),择优录取。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和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学籍。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5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本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的培养模式,完成全部四年学业(前三年在国内、第四年在英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将被授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证书、英国赫瑞瓦特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xidian.e.cn查询。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陕西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果相关主管部门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过各种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组织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 我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29-88202335;传真:029-8820423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xidian.e.cn。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9-81891725。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简章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认定高校之一。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自主选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数为我校2016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专业如下表所示,考生最多填报3个专业,且不能相同。此专业列表为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全部专业,最终各省招生专业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表1 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列表

序号 学院 专业名称 科类

1 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 理科

2 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理科

3 电子工程学院 智能科学与技术 理科

4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科

5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科

6 机电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理科

7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理科

8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科

9 经济与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理科

10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科

11 微电子学院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理科

12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理科

13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信息安全 理科

三、选拔对象
1. 所在中学必须为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确定;
2. 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并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 具有勤奋刻苦的品质和报国兴业的远大理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起止时间:2016年4月8日至4月25日。
【邮寄资料】(请务必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并由所在中学统一邮寄):
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
2. 学生学籍证明、在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户籍首页、学生姓名页)、身份证复印件;
3. 高中阶段成绩单、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
4. 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中学审核盖章,申请表另需考生本人及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邮寄截止时间:2016年4月25日(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1。
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寄发)。
五、选拔程序
1. 我校通过审核考生申请材料直接确定合格考生名单,考生不需要在高考后来校复试。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学业水平、学科特长及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表现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备案,待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对、补充、确认考生的相关高考报名信息后,由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合格考生信息。
2. 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合格考生人数比例,分专业确定在各省(市、区)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办法
1. 我校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需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
2. 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具体志愿填报时间、方式等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错误的志愿填报方式将不能享受录取优惠政策。
3. 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含省级招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达到其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学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分配专业。
七、监督机制
1. 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及家长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学校招生办或者纪检部门进行申诉,监督电话029-81891725。
3. 对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存在违规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分别予以严肃处理。责任属中学的,视情节轻重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由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
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204236; 029-8820226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xidian.e.cn
2. 本工作方案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教育部政策执行。该工作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⑵ 北京电影学院的招生简章

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 报考表演专业(含相声、喜剧表演班)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2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 报考摄影专业各方向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 报考动画专业、美术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 报考导演专业、录音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
4.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报考。
5.符合上述条件,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可以报考。
6.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7.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我院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及专业考试报名。文、理科考生兼招。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专业报名及专业考试
2010年报考我院摄影系各专业方向,录音系各专业方向的考生采取网上报名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2010年我院动画专业各方向的专业报名、考试除北京地区考点之外,增设上海地区考点。
2010年报考我院(除摄影系、录音系)其它各系(二级学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仍采取考生填写报名表,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我院指定现场报名,不接受函报。
(一)专业报名
1.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含上海地区考点)的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均须交验下列材料。网上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仅需提供②③④⑥项材料即可,材料不齐,不予报名及确认。
①《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并签署考生姓名。
②考生所在省“艺术高考报名证(含有高考报名号)”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为正、反面,且须复印在A4纸一面上)。
④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⑤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报名表1张,准考证1张)。
⑥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上海考点的考生全部参加初试、复试、三试的考试,所以考生须一次性缴纳考试费260元。
⑦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2.考生交验报名材料,经院、系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
3.如考生同时欲参加其它专业的报名,还须按“专业报名”一项“须交验下列材料”中的要求准备所有报名材料参加现场报名。
4.报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电影(电视)管理方向、院线经营管理方向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
5.报考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商业摄影方向、媒体影像制作方向的考生,三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
6.报考动画专业漫画方向、动画艺术方向、电脑动画方向、游戏设计方向的考生,四个方向间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方向。
如同时参加北京、上海两考点的考生,不得重复报考同一个方向。例:考生报名参加了上海地区考点的漫画方向同时兼报了动画艺术方向,那么该考生在北京地区考点只能参加电脑动画方向同时兼报游戏方向的报名和考试。
关于网上报名
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2月20日止。逾期不再补报,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10年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考生网上报名时需上传考生近期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电子版(20K以内)。请在网报前准备好。
 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切记将自己报名时申请的“报名号”牢记。
 报名网址:http://bkbm.bfa.e.cn
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所有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到我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现场确认程序:报考材料审核→交费→打印考生信息、准考证→签字确认,交表→准考证盖章。
(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两个专业方向,并参加该两个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由于所报考专业及方向不同,专业考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地点会不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考试安排,确认考试内容、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按时参加专业考试。
3.同时报考动画两个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注意:
 初试科目《速写、默写》。各方向考生只参加一场《速写、默写》考试,成绩共用。兼报的考生按:漫画-动画艺术-电脑动画-游戏设计的优先顺序,只以一个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例如:兼报漫画和动画艺术的考生只以漫画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兼报动画艺术和游戏设计的考生只以动画艺术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 同时报考电脑动画和游戏设计两个方向的考生,复试中笔试科目《计算机基础》,只参加电脑动画方向一场考试即可,成绩共用。
4.考场安排: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发布的通知以及在学院指定“发榜处”公布的考场安排。
上海考点专业考试的安排,以报名时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时间安排为准。上海考点不阅卷、不单独公布结果,试卷统一带回本院,与北京地区考点试卷一起评判。
5.考试纪律: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6.我院各专业方向(含上海考点)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确定,按教育部规定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考生可于2010年3月20日通过北京电影学院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的具体发榜时间。
五、文化考试
1.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2.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高考报名证,以免延误。

⑶ 东北师范大学2016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2016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可上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查看《东北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祝你好运。

⑷ 华中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上海学习中心2016年大专本科及学位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
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2000年7月,教育部批准华师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十多年来,我校以社
会各类从业人员为对象,以网络为媒介开展高等学历教育,为社会培养大量各级各类人才.华中师范大学被评为"十大热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华师职业与继
续教育学院被评为"公众满意的中国十大网络教育学院"、 "全国十佳网络教育学院",并获得"国家精品课程(网络教育)建设组织奖"等奖项.

一、专科起点本科
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教育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法学、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会计学、工商管理、社会工作、市场营销.
二、高中起点专科
经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汉语、应用英语、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教育技术、法律事务、电子商务、会计、工商管理类、行政管理、社会工作、市场营销、艺术设计.
报考事项
一、报名条件
报读高升专的学员须具有高中、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年满18周岁.报读专升本的学员须提供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
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年满20周岁.报读专升本的学员需要提供专科证书的网上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二、报名时间、地点、费用
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春季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秋季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
华中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各校外学习中心均可报名,学员就近报名入学.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1寸和2寸蓝底登记照片各4张.
三、入学考试科目、时间
入学考试采取由华中师范大学自主命题或者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统一命题两种形式.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命题考试科目


高升专理科专业为: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教育技术.
专升本理科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统一命题入学考试时间为2015年6月28日、9月6日.华师自主命题入学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至9月(每个月的18日).考试具体安排请咨询当地学习中心.
四、入学考试免考条件
全科免考 专科以上学历读高升专;本科以上学历读高升专或者专升本;华中师范大学专科毕业生读本科;参加过以前批次入学考试重新报名的.
英语免考 报名时年满40周岁;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
五、入学资格审核、录取
学员报名时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对隐瞒学习经历,伪造个人身份、学历证明的学员,无论何时查出,均予以取消学籍的处理,所交各项费用一律不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虚假证件提供者本人负责.
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入学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颁发《录取通知书》 .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及时到学习中心报到并缴纳学费.
报名电话:021-61551609
报名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路535号创富大厦301室(华中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上海学习中心指定教学报名点)
交通路线:公交25路; 79路; 222路; 317路; 325路; 573路; 597路; 746路; 853路; 870路; 871路; 975路; 申川专线;轨道交通四、十二号线大连路站下4号口出右转走10米进大楼.

⑸ 2016各大学书法招生简章

目前已经出来招生简章的学校有13所。
13、长春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49

12、河北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22

11、贵州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贵州省)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21

10、贵州民族大学2016年艺术类及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简章(省内)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19

9、北京城市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18

8、岭南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原湛江师范)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17

7、2016年黑河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山东省)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16

6、云南艺术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云南省】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15

5、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12

4、南京艺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校内考点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277

3、关于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公告(一)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251

2、河北美术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244

1、2016年暨南大学艺术学院对港澳台、华侨华人及外籍学生本科招生报考指南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243

⑹ 沈阳师范大学的招生简章是什么样的

沈阳师范大学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已经于2016年5月25日公布,详情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邮编:110034。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至6年;学制为5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4至7年;学制为2年的本科专业(专升本),学习年限为2至4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2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5平方米;生师比16.5;专任教师158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6.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9.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167.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763.7元;图书214.1万册,生均图书78.5册。
二、计划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中西部地区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录取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1%,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过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按规定使用,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以下专业限制语种,只允许英语考生报考:英语、法语、日语、俄语、翻译专业。
(2)以下专业入学之后学习英语,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入校后因语种问题无法完成学业,学校不予调整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专升本)、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教育技术学、网络与新媒体、物流管理、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市场营销。
3.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校招生计划按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略)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标注“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以上本科达到沈阳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艺术类专业5000-10000元/学年•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专业前两年4800元/学年•人,后两年13500元/学年•人;中外合作办学的各专业,修中美双方学位,每年学费为23500元/学年•人;其他本科各专业3500-12000元/学年•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1000-1200元/学年•人。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奖、助学办法
(1)奖学金:学校设有沈阳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思想品德奖学金300元/学年•人、社会工作贡献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文体活动奖学金200元/学年•人,科学研究奖奖学金300元/学年•人。
(2)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省政府)奖学,8000元/学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学年•人、二等2500元/学年•人。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不超过105%;在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不超过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美术类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非美术类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第二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其他省份: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英语成绩100分以上;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2)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投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我校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3)专升本:统考科目(外语、计算机)成绩须达到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资格分数线,专业综合课成绩须达到我校的合格分数线;按各科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计算机、英语、专业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4)中职升本: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综合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5)中师升本: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
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心理学(幼儿心理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6)艺术类:
辽宁省:美术类专业,按相关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美术类专业按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他省份:按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⑺ 南京大学2016单招招生简章

一、我校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162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23个(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建筑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美术、戏剧)、社会工作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出版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审计硕士、教育硕士、护理硕士等),招生规模暂定3800名,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000左右,原则上非定向类别录取(有特殊说明的除外),专业学位研究生1800名左右,原则上非定向、定向培养类别录取,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拟接收推免生约1900人,长学制转段约120人。

二、全国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一、二、三),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一、二)、日语、俄语,西医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三、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核,一般是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并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进行测试。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为简化程序,方便考生复试,请考生在注明报考院系、专业的同时,注明研究方向。

在复试阶段,还需进行体格检查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照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或黑白)、准考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照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或黑白)、准考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全国统考
1、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c.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这类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包括本科结业生、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d.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工处同意;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报考;境外学历人员应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2、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网上报名时请注意查看报考点公告。

4、现场确认地点: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点。

五、单独考试
1、除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工程管理学院外,其他院系都不接受单独考试。

2、报名条件
(1)必须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又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业务优秀者亦可。
(2)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推荐,只能报考原单位定向培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3、报名手续
先于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到我校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请注意查看报考点公告)。请准确填写考试科目代码(业务课代码与统考科目代码相同,公共课代码为:政治111,英语241,数学一、二605,数学三606)。

4、考试安排
时间与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时间相同,地点由南京大学安排。

六、南京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联合硕士学位项目
1、自2006年开始,南京大学与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联合招收国际关系专业硕士生,学制2年。
2、考试方式:全国统考、推荐免试。
3、报考条件:学士学位获得者(含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新TOEFL成绩100分以

⑻ 中国传媒大学2o16年美术类招收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6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表

专业代号

专业(招考方向)

招生人数

学费(元/年)

高考科类

01

播音与主持艺术

男50女50

10000

文理兼招

02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

30

10000

03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

35

10000

04

戏剧影视文学

40

8000

05

戏剧影视导演

30

10000

06

表演

男13女13

10000

07

影视摄影与制作

65

10000

08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35

10000

09

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方向)

35

10000

10

动画

50

10000

11

动画(三维动画与特效方向)

30

10000

12

数字媒体艺术

60

8000

13

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方向)

30

10000

14

音乐学

35

8000

15

音乐学(电子音乐制作方向)

15

8000

16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

10

8000

17

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

30

10000

18

录音艺术(录音工程方向)

25

10000

理科

注:

1.以上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2.以上学费属2015年标准,供参考,如有变动,按2016年北京市教委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省级统考未涵盖的专业除外)。

(二)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17日-1月31日考生均须于此时间内登录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uc.e.cn)报名,并于报名前准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标准证件照和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

2.每位考生最多可报考三个专业。

3.学校设北京、杭州、成都、长沙考点,考生请就近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其中,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音乐学(电子音乐制作方向)、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只在北京、杭州、成都设考点。

4.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中国传媒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及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考试费

根据北京市京发改[2004]2651号文件规定,每人每专业初试报名考试费100元,复试考试费80元,三试考试费80元。考生网上报名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三、考试

(一)考试时间:2月15日-2月21日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的考生2月19日8:30后可在考点现场查看或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初试结果。初试合格考生务必于2月19日8:30-12:00期间到考点现场办理复试手续。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的初试结果将于3月7日公布。初试合格考生务必于3月11日13:00-17:00期间到我校办理复试手续。

(二)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01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2月15日-2月21日,网上报名安排] 面试(考试过程录像,不允许化妆)①指定稿件播读②考官提问。

【查询初试结果】3月7日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初试合格考生名单,复试统一在北京进行。

【办理复试手续】3月11日13:00-17:00

【复试】[3月12日18:00-20:00] 笔试 综合素质考查。

[查询初试结果时安排时间]面试(考试过程录像,不允许化妆)①指定稿件一播读②指定稿件二播读并评述。

02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

[2月15日-2月21日,网上报名安排]面试①自我介绍(约1分钟)②回答考官提问(高中所学知识)③根据背景材料提示进行命题演讲

[2月19日18:00-20:30]笔试 视频作品分析重点考查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

[2月20日9:00-11:00] 文化笔试 高中文化课中的语文、英语、数学。

03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

【初试】[2月15日-2月18日,网上报名安排]
面试①根据背景材料分组进行即兴创意讨论②回答考官提问③有文艺特长的考生可以展示(除钢琴外,其它乐器或道具以及放音设备请考生自备,也可出示考级证书等证明)

【查询初试结果、办理复试手续】2月19日8:30-12:00

【复试】[2月20日9:00-11:00] 文化笔试 高中文化课中的语文、英语、数学。

[2月20日18:00-20:30] 笔试 电视文艺节目分析 根据提供的电视文艺节目,按照要求进行分析评论。

04戏剧影视文学

【初试】[2月15日-2月18日,网上报名安排]面试
回答考官提问,重点考查联想想象能力、对生活的感悟与理解、对文史哲及叙事艺术作品的阅读与观摩情况。可现场提交自己的习作(文学、动漫作品均可)。

【查询初试结果、办理复试手续】2月19日8:30-12:00

【复试】[2月20日9:00-11:00] 文化笔试 高中文化课中的语文、英语、数学。

[2月20日14:00-16:30]笔试 命题故事写作 根据文字或图片元素进行写作,或对指定故事进行续写、扩写、仿写、改编,不少于1500字。

05戏剧影视导演

【初试】[2月15日-2月18日,网上报名安排]面试①自选朗诵(3分钟内)②回答考官提问

【查询初试结果、办理复试手续】2月19日8:30-12:00

【复试】[办理复试手续时安排时间] 面试①命题故事②命题小品(双人或多人)

[2月20日9:00-11:00] 文化笔试 高中文化课中的语文、英语、数学。

【查询复试结果】3月7日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复试合格考生名单,三试统一在北京进行。

【办理三试手续】3月11日13:00-17:00

【三试】[3月12日13:30-16:30]笔试 命题写作 按命题写一个短篇电影故事。

[办理三试手续时安排时间]面试①回答考官提问重点考查艺术积累、感悟力、创造力、组织领导能力②照片叙事组合③命题小品(单人或双人)

06表演

【初试】[2月15日-2月18日,网上报名安排]面试①朗诵(自选散文或故事,限时3分钟)②声乐(自选作品,唱法不限,无伴奏)

【查询初试结果、办理复试手续】2月19日8:30-12:00

【复试】[办理复试手续时安排时间]面试①朗诵(自选现代诗或寓言,限时3分钟)②指定内容表演

【查询复试结果】3月7日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复试合格考生名单,三试统一在北京进行。

【办理三试手续】3月11日13:00-17:00

【三试】[3月12日18:00-20:00]笔试 综合素质考查。

[办理三试手续时安排时间]面试①语言②形体③表演④特长展示(除考试内容之外的其他艺术特长)⑤回答考官提问。

07影视摄影与制作

【初试】[2月16日18:00-20:30]笔试 画面构成能力测试

根据给定的若干视觉元素,组合成一幅完整的画面(要求能够体现光线、色彩,画面主题明确、表达清晰。重点考查画面构成、色彩构成和创意设计能力。绘画工具不限,考生自备。考试用纸8开,由学校提供。)

【查询初试结果、办理复试手续】2月19日8:30-12:00

【复试】[办理复试手续时安排时间] 面试 自我介绍,回答考官提问,可提交摄影、绘画或其他作品。

[2月20日9:00-11:00] 文化笔试 高中文化课中的语文、英语、数学。

08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2月15日13:30-17:10] 笔试 素描、速写

素描:半身带手写生。用铅笔或炭笔完成,画具、画板等考试用具考生自备。考试用纸4开,由学校提供,考试时间3小时。

速写:命题人物动态默写。绘画工具不限,画具、画板等考试用具考生自备。考试用纸8开,由学校提供,考试时间40分钟。

[2月16日14:00-17:00] 笔试
命题创作根据命题进行绘画创作(一幅,只能用水彩或水粉着色)。重点考查观察生活、表现生活的能力和想象力以及色彩感表现力。考试用纸8开,由学校提供。

[2月17日14:00-16:00] 笔试 综合能力测试。

09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方向)

[2月15日8:00-11:00] 笔试 色彩根据要求进行色彩默写。考试用纸4开,由学校提供。

[2月15日13:30-17:10] 笔试 素描、速写。

素描:半身带手写生。用铅笔或炭笔完成,画具、画板等考试用具考生自备。考试用纸4开,由学校提供,考试时间3小时。

速写:命题人物动态默写。绘画工具不限,画具、画板等考试用具考生自备。考试用纸8开,由学校提供,考试时间40分钟。

[2月17日14:00-16:00] 笔试 综合能力测试。

[2月17日18:00-21:00]笔试 命题创作。根据命题进行广告创作,广告语自拟。用色彩完成,绘画工具不限。考试用纸4开,由学校提供。

10动画

[2月15日-2月21日,网上报名安排]面试①回答考官提问②作品展示:展示考生平时创作的作品,素描、色彩作品各不少于5张。考官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考生进行现场素描写生、色彩写生或速写写生③才艺展示:考生展示自己在漫画、动画、美术、音乐、文学、影视、外语、电脑制作等方面的才艺、习作或相关证书。考生面试时需自备素描及色彩绘画工具。

[2月15日13:30-17:10] 笔试 素描、速写

素描:半身带手写生。用铅笔或炭笔完成,画具、画板等考试用具考生自备。考试用纸4开,由学校提供,考试时间3小时。

速写:命题人物动态默写。绘画工具不限,画具、画板等考试用具考生自备。考试用纸8开,由学校提供,考试时间40分钟。

[2月16日8:00-12:00] 笔试
故事漫画创作。根据命题用4-16幅漫画讲述一个故事,要求着色,绘画工具不限,考生自备。考试用纸4开,由学校提供。

[2月17日14:00-16:00] 笔试 综合能力测试。

11动画(三维动画与特效方向)

[2月15日-2月21日,网上报名安排]面试①回答考官提问②作品展示:展示考生平时创作的作品,素描、色彩作品各不少于5张。考官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考生进行现场素描写生、色彩写生或速写写生③才艺展示:考生展示自己在漫画、动画、美术、音乐、文学、影视、外语、电脑制作等方面的才艺、习作或相关证书。考生面试时需自备素描及色彩绘画工具。

[2月15日13:30-17:10] 笔试 素描、速写

素描:半身带手写生。用铅笔或炭笔完成,画具、画板等考试用具考生自备。考试用纸4开,由学校提供,考试时间3小时。

速写:命题人物动态默写。绘画工具不限,画具、画板等考试用具考生自备。考试用纸8开,由学校提供,考试时间40分钟。

[2月17日8:00-12:00] 笔试 故事板创作
根据命题用15-30幅连续的相同大小的画面讲述一个故事,绘画工具不限,考生自备。考试用纸4开,由学校提供。

[2月17日14:00-16:00] 笔试 综合能力测试。

12数字媒体艺术

[2月15日-2月21日,网上报名安排]面试①自我介绍(中、英文自选)②回答考官提问个性化考查考生的专业兴趣、交流能力、想象力及知识面③专长展示展示考生在计算机、美术、音乐、文学、影视、参与或组织校内外活动等方面的专长、个人创作作品或相关证书。考官可根据考生的实际特长,要求考生进行现场命题创作,如创意设计、电脑制作、程序设计等。

[2月19日14:30-16:30]笔试
专业能力考试①数字影视、网络视频、互联网产品基础知识考查②逻辑思维和发散性思维能力考查③数字影视、网络视频作品分析或互联网领域热点事件评述

[2月20日9:00-11:00] 文化笔试 高中文化课中的语文、英语、数学

13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方向)

[2月15日-2月21日,网上报名安排]面试①回答考官提问②作品展示:展示考生平时创作的作品,素描、色彩作品各不少于5张(其中两张必需为长期作业),速写作品不少于8张。考官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考生进行现场素描、速写或色彩写生考查③才艺展示:考生展示自己在游戏、美术、音乐、文学、影视、外语、计算机等方面的才艺、习作或相关证书。考生面试时需自备素描、速写及色彩绘画工具。

[2月18日8:00-12:00] 笔试 命题创作

①根据现场模特,在正确刻画模特形象基础上,结合相应命题进行游戏角色设计。绘画工具不限,考生自备。考试用纸8开,由学校提供。考试时间1小时30分钟。

②根据命题完成1幅游戏场景设计(含角色),要求着色,绘画工具不限,考生自备。考试用纸4开,由学校提供。考试时间2小时30分钟。

[2月20日9:00-11:00] 文化笔试 高中文化课中的语文、英语、数学

14音乐学

[2月15日-2月21日,网上报名安排]面试①乐器演奏或声乐表演②音乐综合素质展示重点考查音乐活动策划能力或音乐编辑技术能力③根据音乐材料或背景进行即兴问答

[2月17日14:00-16:00] 笔试 综合能力测试

[2月18日14:00-16:00]笔试 音乐基础理论测试(①听音②基本乐理③音乐常识听辨④音乐综合能力写作)

15音乐学(电子音乐制作方向)

[2月15日-2月21日,网上报名安排]面试①乐器演奏能力展示②视唱(三升三降之内)③音乐创作能力展示(任选其一)a.个人独立创作的音乐作品,提供音频文件或乐谱
b.音乐音频软件操作展示 c.歌曲弹唱(钢琴或吉他弹唱均可) d.根据画面或情景即兴演奏乐器④回答考官提问

[2月17日14:00-16:00] 笔试 综合能力测试

[2月18日14:00-16:00] 笔试 音乐基础理论测试(①听音②基本乐理③音乐常识听辨④音乐综合能力写作)

16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

【初试】[2月15日-2月18日,网上报名安排]面试①音乐特长展示:美声、民族(含原生态)、通俗均可,演唱方法不限②视唱(二升二降之内)③回答考官提问

【查询初试结果】3月7日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初试合格考生名单,复试统一在北京进行。

【办理复试手续】3月11日13:00-17:00

【复试】[3月12日18:00-20:00]笔试 综合素质考查

[办理复试手续时安排时间]面试
自选不同风格声乐作品两首,演唱方法不限,其中一首演唱需带有形体或剧情角色表演,如所选曲目不适合进行形体或剧情角色表演,加试舞蹈片段(2

......
字数太多,具体查看官网信息吧

⑼ 2016安徽省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168人,入选人数控制在335人以内。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专业为我校理工科的特色专业,分为理工一类和理工二类,分别含不同专业和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表1。
表1:自主招生类别

备注:1、“模拟投档线”是自主招生录取前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
二、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材料。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奖励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励者;
(3)对我校某类学科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学科特长或较强创新实践能力,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该报名条件的考生,须配寄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实名推荐材料,推荐内容要能够证明该考生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培养潜质,推荐人或推荐单位须对其所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由中学校长推荐的材料需校长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社会团体推荐的材料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由专家个人推荐的材料需专家本人签字,并附专家所在单位对其专家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推荐人需将证明材料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处签字。
三、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6年3月10日—3月28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注册,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获奖者须在网上填报获奖项目,否则奖项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报名申请表。
2、材料准备: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科技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中学确认所填写学习成绩是否属实、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陈述,须本人手写,字数限1200字以内,内容必须包含以下4个方面:①基本人生观和价值观;②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学生干部、公益活动等)及感悟;③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④学生自己做过的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
(3)获奖证书复印件(由中学鉴定并盖章),或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A4纸标准,不要封面和封底。
考生需将以上材料一同于3月31日之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邮件请注明:自主招生推荐材料。考生可从“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推荐材料是否寄达(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3、专业认定: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结合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选择专业志愿(请参照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ustb.e.cn)上【招生计划】中2015年招生计划分省公布的专业)。若偏离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将与考生沟通对其志愿进行调整,具体标准详见表2。初审合格者被认定的专业可以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
表2:自主招生各类别选拔要求

四、选拔程序

⑽ 江苏省2o16年高考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江苏省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学校会单独发布招生简章,可以可以到学校官网或各大网站查询。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属普通高校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江苏省申请在部分省属高校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厅函〔2015〕14号),以及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要求,2016年我省继续在省属高校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我省开展普通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目的在于指导省属高校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标准,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即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院校和招生章程
2016年,我省共有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1所高校在省内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高校应科学、周密制定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内容须包括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入选考生确定规则、录取办法、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信息。高校须将招生简章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据此开展工作。试点高校还应根据我省普通高考模式的要求,在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和招生计划中,对以综合评价方式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提出明确要求。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考生报名和高校审核
4月1日至15日,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改革试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收的主要对象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高校不得将名额分配至中学,如中学向试点高校推荐考生,应事先制订并公开推荐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择优推荐。所有被推荐考生的名单及相关材料须在校内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月30日前,试点高校应组织专门力量,按本校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名单并及时告知考生,同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在确定拟参加本校考核的考生时,要合理控制学生数量,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向农村考生适当倾斜。
试点高校要通过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将准予测试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高校考核和确认入选名单
6月10日起,试点高校要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长的考生进行考核,原则上不得笔试,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要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考核方式,并在考核中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每组专家评委的人数应在5人以上,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核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须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尤其在命题、测试等环节,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考试安全保密和组织管理的相关规定。
6月22日前,经本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试点高校要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2倍的范围,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将入选考生数据库通过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等。考生所在中学和试点高校应分别在其网站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中学公示的考生信息须保留至当年8月底,高校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入选考生志愿填报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在6月27日至29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不需要打印志愿确认表。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我省在志愿填报时专设一个志愿栏,用于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或试点学院招生志愿。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五、投档与录取
我省文科类、理科类高考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已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填报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的入选考生,将按以下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1.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试点高校在简章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该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
2.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上述要求,且高考文化总分在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先行向试点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使用“其他类”计划择优录取。
试点高校要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对满足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试点高校在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综合评价拟录取考生数据时,须对相应考生标注“综合评价”录取类型。
3.对不符合综合评价录取标准的考生,试点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档时,对其中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
4.按综合评价方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分别在录取高校及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录取高校及专业等。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综合评价录取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全面实施“阳光工程”,严格规范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畅通考试录取结果申诉受理渠道,及时回应处理考生质疑和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强化各个工作环节的监管,确保测试、录取等各环节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试点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不得发布未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的综合评价录取简章或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在高考前以任何形式组织与综合评价录取挂钩的考核工作;高校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不得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辅导活动;不得以各种形式偏离试点定位进行恶性生源竞争或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录取时不得突破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得更改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执法监察,全程参与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全面监督。对违规违纪的部门、学校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各县(市、区)招生办和有关中学,并做好对考生的政策宣传工作。
省教育厅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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