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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专业本科招生

发布时间: 2022-07-17 13:25:06

⑴ 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音乐学院招生规则是什么

招生录取规则
1. 首都师范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 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 以内。录取时,首都师范大学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2. 高考改革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投档考生须满足首都师范大学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 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相关科目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
4. 对达到首都师范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原则: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全部是非师范专业者,只在非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中有师范专业者,则在师范和非师范两类专业范围内调剂。
5.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6.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首都师范大学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 分。投档后,首都师范大学按照考生实考分数进行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7. 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首都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按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区投放招生计划,只招收已报名参加北京市2020 年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的考生;同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8. 在内蒙古自治区,首都师范大学普通类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9. 在江苏省,首都师范大学对进档的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方式录取,选测等级要求为AB。
10. 与首都师范大学签订了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协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以及首都师范大学有关规定录取。
11.2020 年凡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涉及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类别的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方可按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录取。具体情况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文件执行。
12.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各专业和初等教育学院的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只录取参加首都师范大学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各专业和初等教育学院的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的专业成绩采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文理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专业,文理科考生按照分科招生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文理不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中注明文理统一排队录取的招生省份,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13. 美术学院各专业录取办法: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1)北京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220分,京外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2)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 分(满分150 分)(3)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含在湖南实行的非平行组)以及实行一档多投的福建省,首都师范大学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 美术统考成绩÷ 美术统考满分× 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出现同分情况时,首都师范大学将依次优先录取美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4)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首都师范大学按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5)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6)美术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4. 音乐学院各专业录取办法: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 (1)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 专业校考成绩÷ 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课成绩( 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音乐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录音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 专业校考成绩÷ 专业校考满分× 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40%+ 高考文化课成绩( 不含政策性加分)×6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 师范,京籍单列) 专业: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海南省考生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采用标准分。
15. 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1)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需达到210 分,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 分。该专业在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 段投档录取,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按照相关投档原则对考生进行投档。学校招办进行审核录取。(2)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 专业校考成绩÷ 专业校考满分× 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课成绩( 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3)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⑵ 全国各大学的音乐专业招生简章

这是2007年艺术特长生的招生简章,每年的情况都差不多,参考一下吧。
2007年厦门大学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特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

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 思想政治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第一志愿拟报考厦门大学(非艺术类专业),并具有我校指定的较高水平艺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 1%以内,宁缺毋滥。

三、招收特长项目

1、西洋管弦乐:铜管、木管、中提琴、小提琴。

2、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具有较好的声乐训练基础。

3、舞蹈: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具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

4、民乐:具有较高的演奏表演水平。

四、报名办法

1、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和项目的学生,2007年2月23日前登录厦门大学招生办主页(http://zsb.xmu.e.cn)“普高招生”频道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方法为:网上直接输入有关的个人信息后、下载打印艺术特长生报名表,经个人签名、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粘贴加盖中学公章的个人相片后,即形成完整、正式的报名表。

2、2007年2月25日上午(8:00起)持正式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报名表上相片同底版的近期2寸彩照2张到我校艺术学院办理艺术特长生专业水平测试报名手续。凡参加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取得所在省艺术特长测试的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验证,复印件随同报名表递交)。

五、艺术水平测试

1、测试时间:2007年2月25日下午2:00起

2、测试内容:自选曲目一首(乐器自备,伴奏自带);视唱练耳。

3、测试水平的认定:我校根据测试结果,划定各招收项目的艺术水平合

格线,确定我校艺术特长资格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公示,同时报资格生所在省招办备案。

4、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最终认定的要求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组织省级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的省份的考生,必须具备所在省份的艺术特长生资格并达到我校招收项目的艺术水平合格线,方可最终获得我校的艺术特长生资格。

六、文化考试与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按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本一批第一志愿须填报厦门大学(非艺术类专业)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

七、录取

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经所在省级招生办核准,我校可在出档分数线下 20分以内(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给予录取,并结合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的招生专业计划和录取等情况安排学习专业。若上述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的出档分数线,我校给予加20分进行专业投档录取。

八、其它

1、由于我校在各生源省份的出档线无法准确预测,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的

考生须自愿承担若高考成绩未能达到我校艺术特长生的出档分数要求而对后续非第一志愿院校的录取可能产生的影响。

2、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艺术活动,服从安排,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3、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艺术特长生资格及入学资格。

4、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及时发布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留意关注,并做好有关配合工作。凡未如期按我校的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所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5、本章程仅适用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非艺术类专业的应届高考考生。报考我校音乐系、美术系的考生,请按照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6、 本 章程 根据教育部已颁布的有关文件制订,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有关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九、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

二○○七年一月

艺 术 学 院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创办于1983年,1990年起面向全国招生。1987年获准设立音乐学、美术学两个硕士学位授予点;2003年获准设立艺术设计硕士学位授予点;2005年获准设立艺术硕士(MFA)学位授予点。学院各专业面向港、澳、台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

艺术学院的办学宗旨是:以综合大学为依托,以艺术创作为中心,以学兼中西为基础,以开发潜能为目标,在跨越式发展中建立交叉学科,推动素质教育,培养既具有公民意识又具有独立人格,既继承优秀传统又富于创新精神的艺术人才。

艺术学院下设美术系、音乐系和艺术教学部。

美术系包括油画、版画、国画、雕塑和艺术设计专业;

音乐系包括作曲、音乐学、音乐表演(键盘、管弦乐、民乐、声乐)和舞蹈专业。

艺术教学部的任务是面向全校开展素质教育。

此外,学院于1999年与欧洲艺术家共同建立了“中国欧洲艺术中心”。

艺术学院现有教授16人,副教授27人。二十几年来,学院培养了大量优秀毕业生,广泛分布在国内外的艺术团体和教育系统。一批师生先后在国际和国内艺术比赛中获得大奖。

音乐系

音乐系现有6个教研室(声乐、钢琴、民乐、器乐、理论作曲、舞蹈),54位教师,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2人。外聘教授有:著名指挥家郑小瑛及厦门爱乐乐团的乐队长、首席,作曲家鲍元恺,杜兆植,合唱指挥家娅伦格日勒等。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主要培养从事音乐教师、宣传部门、文化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复合型的音乐师资和音乐专业人才。

音乐教育开设课程:政治、文学、哲学、外语、体育、教育学、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形体舞蹈、键盘乐、民乐、西乐、合唱指挥、和声、复调、即兴伴奏、小乐队编配、歌曲分析与写作、现代音乐、音乐赏析、曲式与作品分析、民族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音乐美学、电脑音乐制作、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教学实习、艺术实践等。

音乐表演学科下设有七个专业方向,向全国招收本科专业有:声乐、键盘、民族器乐演奏、西洋管弦乐演奏、理论作曲、舞蹈,2006还特别增设了艺术管理专业。

音乐表演开设课程:理论主修课、作曲主修课、声乐主修课、民乐主修课、西乐主修课、键盘乐主修课、舞台表演艺术,其余课程与音乐学的课程相同。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

电话:0592-2182405、2181631

传真:0592-2185990

这是联系方式,参考招生简章,再和学校联系一下吧。

⑶ 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的本科招生都需要什么条件

皇家音乐学院申请条件

大学本科(四年制课程)

申请年龄要求:入学前须满18岁并向学校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面试内容为:

1、二十分钟的演奏曲目,演奏完毕后评委将与学生交谈。

2、视唱练耳测试。

中国地区对以下专业不安排面试:歌剧,打击乐,爵士乐,指挥,合唱指挥,音乐剧或一些研究型学位。

语言要求(只接受雅思成绩):专业考试通过者必须将雅思成绩提供给英国皇家音乐学院。BMus(大学本科)5.5分;Master of Arts(艺术硕士)6.0分;Master of music(音乐硕士)7.0分。

本科学位:

音乐(荣誉)学士学位

物理学和音乐演奏学士学位(与伦敦帝国学院联合授课)


(3)音乐学专业本科招生扩展阅读:

皇家音乐学院(RCM)由威尔斯亲王(后成为国王爱德华七世)于1883年创立,位于伦敦的海德公园附近。从建立之初就是皇室直属的音乐学院,学院院长常为皇室成员担任,从1952年起院长由太后陛下担任,女王陛下为该学院的资助人。

学校的毕业证由查尔斯王子本人(现任的学校主席)颁发。学院拥有英国音乐藏书最多的图书馆和最齐全的音乐专业学科。

RCM为学生提供众多表演机会,每年都在学院的表演大厅以及伦敦各区域举办500多次活动,包括交响乐音乐会、歌剧、室内乐演出以及作曲家的原创音乐。RCM曾培养出英国和国际音乐领域中许多杰出的人物。学院位于伦敦皇家阿尔伯特音乐厅对面,是全世界瞩目的焦点。

参考资料:Royal College of Music-Apply

⑷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100个,博士后流动站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点142个。

音乐学院是国家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本科层次设有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四个专业。学院于2001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批准为21世纪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国家级实验区,2008年音乐学获评北京市重点学科,2018年艺术类学科群获批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建设,2019年音乐学获评国家“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音乐领域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艺术水平评估中,皆进入全国同类学科的前10%-20%。学院现有专业教师82名,其中正高职称17名、副高职称33名,博士生导师11名、硕士生导师54名。学院现拥有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委员、全国艺术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各1名,北京市教学名师2名、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5名。此外,一批教师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人文社科基金课题或艺术创作基金项目,创、演、录的作品获“金钟奖”“华表奖”“文华奖”“桃李杯”“声音学院奖”等国家和省部级奖项。拥有《钢琴》《音乐教育学》两门国家精品课程,音乐教育专业师生在教育部主办的全国音乐教育专业教学基本功展示活动中连获佳绩。近年,学院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更积极融入国家艺术教育改革的时代行列,一批批新型艺术师资和各类艺术人才彰显出学院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国家实施美育和人文素养教育战略的强有力后备军。

一、招生计划、招生省份以及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招生省份)

招生科类

音乐学(师范)

55

四年

免收学费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在福建、陕西只招文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音乐表演

25

四年

10000元/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湖南、海南、甘肃、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文理兼招

录音艺术

15

四年

10000元/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在福建只招理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舞蹈学(师范)

30

四年

免收学费

北京(北京市常住户口考生除外)、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在福建、陕西只招文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10

四年

免收学费

北京。只招收已报名参加北京市2020年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的考生。

1.我校艺术类专业按分省计划招生。分省计划根据各招生省份考生校考合格情况按比例编制。

2.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上述招生专业选测科目均为不限。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符合招生省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如招生省份招生文件与教育部文件有不一致的情况,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2.考生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还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以及我校的专业学习要求:

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

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形象、形体等其他条件须符合舞蹈专业培养基本要求,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含)、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含)。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开放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试(技能测试)

二试(笔试考试)

二试(技能测试)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

2020年1月14日至2月3日

2月8日

2月11日开始具体见准考证

2月15日9:00开始

2月15日下午开始

1)音乐学(师范)和音乐表演专业考点设在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京外不设考点。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考专业和一试考试时段。网上报名不设名额上限,但为保证考试顺畅有序进行,将对每个考试时段的人数进行均衡控制。各时段初始容量报满后,不保证所有时段都可选择。(3)报考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须选择主副项类型;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民族器乐或西洋器乐。

(4)具体考试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及考试要求、一试发榜时间及方式见准考证。

(5)专业一试结果发布时,同时公布专业二试现场交费的时间和地点,交费时现场安排二试考试时段。

2.录音艺术专业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开始打印准考证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

技能测试时间

录音艺术

2020年1月14日至2月3日

2月8日

2月15日全天上午9:00开始下午14:00开始

2月16日开始

(1)录音艺术专业考点在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京外不设考点。

(2)2月15日下午笔试结束后,现场安排技能测试考试时段。

(3)具体考试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及考试要求见准考证。

3.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开始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试时间

二试时间

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2020年1月21日至2月10日

2月16日

2月19日开始

2月22日开始

(1)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考点设在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3号)体育馆,京外不设考点。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考专业和一试考试时段。网上报名不设名额上限,但为保证考试顺畅有序进行,将对每个考试时段的人数进行均衡控制。各时段初始容量报满后,不保证所有时段都可选择。

(3)具体考试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及考试要求、一试发榜时间及方式见准考证。

(4)专业一试结果发布时,同时公布专业二试现场交费的时间和地点,交费时现场安排二试考试时段。

四、专业校考报名办法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五个专业,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不能兼报。

2.报考上述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交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报名期间每天0点至6点系统维护,暂停报名。

3.一试报名费100元,在网上报名时网上交费。二试报名费80元,在一试结束并出榜后现场收取。一试发榜、二试交费地点等信息见准考证。

4.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交费成功后,所有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基本身份信息、专业等)不能修改。考生也不可取消报名,缺考考生费用不退。若网上交费不成功,则报名无效。

5.报名方式

我校音乐学院艺术类校考报名使用“艺术升网上报名平台”。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我校招办网站(bkzs.cnu.e.cn)发布的“2020年艺术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1)考生在手机安装APP、实名注册、按系统要求填写基本身份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并完成网上交费。

(2)报考我校艺术专业交费成功后无需在APP中“网上确认”。开放打印准考证前,确认状态会自动变更为“已确认”。

(3)准考证打印开放后考生用电脑登陆网页版自行打印准考证。

4)不方便使用手机APP的考生也可使用电脑“网页版”报名。但由于网页版不能上传照片,考生需在交费成功后再通过手机APP上传照片。

6.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版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未通过APP上传照片或照片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7.考生填报各类信息时应在系统中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误、照片有误或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招生省份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8.港、澳、台、侨考生的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科目、内容和方法与内地考生相同。文化课考试请咨询港澳台侨联合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核及录取原则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9.考生报名后应关注我校招办网站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通过报名APP推送的消息。

10.考生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二代证)。身份证丢失的,可用临时身份证等国家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代替。

五、专业考试

1.音乐学(师范)专业

(1)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一试

二试

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

笔试考试

音乐学(师范)

声乐主项钢琴副项

声乐主项(48%)钢琴副项(32%)视唱(5%)

音乐听辨(8%)基本乐理(7%)

钢琴主项声乐副项

钢琴主项(48%)声乐副项(32%)视唱(5%)

一试为技能测试,科目为声乐和钢琴,考生选择其中一个为主项,另一个为副项。

二试包含技能测试和笔试考试。技能测试包含声乐、钢琴和视唱,主副项须与一试相同。笔试科目为音乐听辨和基本乐理。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考试要求

声乐一试清唱。二试时,考生如需伴奏,须准备两份伴奏谱(五线谱原谱)。在二试现场交费时提出申请并提交1份,另1份二试时提交给现场钢伴。伴奏由考务组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考生不能自带伴奏,不能使用伴奏带。

一试:

·声乐主项: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声乐副项: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钢琴主项:任选一首作品。要求背谱。

·钢琴副项:任选一首作品。要求背谱。

二试:

·声乐主项:歌曲二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声乐副项:歌曲二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钢琴主项:①基本练习:两升两降调号以内的大小调音阶、主三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②练习曲一首;③从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中任选一首作品。④可重复一试曲目。⑤前三项要求背谱。

·钢琴副项:①练习曲一首;②从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中任选一首作品。③可重复一试曲目。④前两项要求背谱。

·视唱: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

·音乐听辨:包括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等内容。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2.音乐表演专业

(1) 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一试

二试

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

笔试考试

音乐表演

民族器乐

民族器乐(70%)视唱(8%)

音乐听辨(12%)基本乐理(10%)

西洋器乐

西洋器乐(70%)视唱(8%)

一试为技能测试,考试科目分为民族器乐和西洋器乐。

民族器乐招生器种:二胡、琵琶、笛子、古筝、扬琴、古琴、三弦、阮、笙

西洋器乐招生器种: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长笛、巴松、圆号、打击乐、手风琴

考生从上述招生器种中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二试时器种须与一试一致。

二试包含技能测试和笔试考试。技能测试包含视唱和器乐演奏。笔试为音乐听辨和基本乐理。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考试要求

考生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

一试

·民族器乐:乐曲一首。要求背谱。

·西洋器乐:乐曲一首。

二试

·民族器乐:乐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要求背谱。

·西洋器乐:乐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

·视唱: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

·音乐听辨:包括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等内容。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3.录音艺术专业

(1)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笔试考试

技能测试

录音艺术

音乐听辨(15%)基本乐理(15%)音乐声学基础知识 (20%)

综合才艺展示(20%)音乐作品听辨、分析及模仿(30%)

专业满分为100分。

(2)考试要求

·音乐听辨:包括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等内容。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主要考察与本专业相关的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中学数学、物理基本知识和方法,以及录音技术发展史、声学史、音乐史等方面的内容。

·综合才艺展示:①器乐(含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任选一首。②如有其他艺术类特长(含器乐和声乐)或作品可展示。③前两项不允许使用伴奏。

·音乐作品听辨、分析及模仿:可以从乐器分析、情绪情感及变化、音乐元素及风格等角度分析音乐作品,并进行模唱或节奏模仿。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1) 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一试

二试

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舞蹈基本功及个人条件(30%)舞蹈表现力(70%)

技巧组合(20%)即兴(20%)舞蹈表现力(60%)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考试要求

一试:

·舞蹈基本功及个人条件:①考试内容:软开度、单一技术技巧。②服装要求:女生盘头、不化妆不带头饰、穿体操服、浅粉色裤袜、舞蹈软鞋;男生白色短袖练功衣、黑色练功裤、舞蹈软鞋。

·舞蹈表现力:2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自备音乐(使用MP3格式,必须存储在U盘中提交),舞种风格不限。不允许穿演出服及化妆,可穿风格类课堂训练服。

二试:

·技巧组合:1分钟以内,无音乐伴奏,包含跳、转、翻类技术技巧组合。

·即兴:音乐即兴

·舞蹈表现力:2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自备音乐(使用MP3格式,必须存储在U盘中提交),舞种风格不限,可穿演出服装、化淡妆。

六、录取原则

1.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等专业只录取参加相应专业当年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2.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凡涉及招生省份艺术类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省份艺术类统考并成绩本科合格,才可按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参加录取。我校艺术类各招生专业在各招生省份对应统考科类、统考子科类的情况,以考生所在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3.我校音乐学(师范)和舞蹈学(师范)专业在福建和陕西只招收文科生,录音艺术专业在福建只招收理科生;音乐学院所有艺术类专业在其他区分文理科的招生省份文理兼招、统一排队录取。在高考改革省份,音乐学院所有艺术类专业选测科目均为不限。

4.各专业录取排序规则如下:

(1)音乐学(师范)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1倍(四舍五入,取整),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

(2)音乐表演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

(3)录音艺术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校考成绩(按招生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折合)占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5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其中在京招生的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时单独排队。

5.学校在录取时全面考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及体检等情况。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因考生填报志愿与校考合格专业不符,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6.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采用标准分进行录取。

七、其它说明

1.各位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2.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在2020年4月15日以后发布,具体发布方式请关注招办网站公告。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3.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师范生就业还须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同时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4.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5.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6.本招生简章由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本科招生网:http://bkzs.cnu.e.cn

联系电话:010-68902995(招生办公室)/010-68902346(音乐学院)

微信公众号:cnuzhaoban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D2口出站,沿三环路向南步行约100米

公交:乘坐特8外、运通103、701路、323路、运通201、73路、27路、693路、645路、86路、77路、374路、653路、967路、437路等公交车在“花园桥南”站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

地铁:9号线白堆子站,A口出站

公交:乘坐61,92路公交车在“首体南路南口”下车;乘坐121路,56路,61路,运通106路,快速公交4号线等公交车在“白堆子口东”下车;乘坐612路,92路,快速公交4号线在“白堆子口西”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3号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出D2口向南步行即到

公交:乘坐27、运通201、374、437、701、634、86、653、693、967、645、运通103路公交车在“花园桥南”下车;乘坐73路公交车在“花园桥南”(北行)下车;乘坐323、特8、77路公交车到“花园桥南”(南行)下车。

⑸ 音乐学院一般招生有什么要求

报考音乐、影视类院校(专业)要求考生:

1、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外,无口吃,无色盲、色弱。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未婚青年可以报考表演、演奏专业;25周岁以下的未婚青年可以报考其他专业;报考作曲专业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婚否不限。

2、有特殊贡献与才能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推荐并经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婚否不限。报考播音主持专业,男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严格按照身高限制)。

3、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身体健康、未婚。

4、(现大部分专业不再有年龄限制)报考表演、编剧、作曲、导演、史论专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婚否不限;报考其他专业,年龄不超过25周岁;有特殊贡献与才能的公民,经所在单位推荐,报考各专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婚否不限。

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报考。中等艺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军队战士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非艺术类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专业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者,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报考。

(5)音乐学专业本科招生扩展阅读:

音乐学院是指专门从事音乐艺术类教育和研究的高等院校,是培养和继承音乐专业技能的技术人才的摇篮。

中国现有十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院校:上海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浙江音乐学院。

⑹ 2020年西安音乐学员舞蹈专业如何招生

一、我校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除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之外)采用现场校考方式,现场校考时间调整至2020年高考之后进行,准考证下载时间、考试时间及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不组织专业现场考试,已报名考生需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专业测试视频,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高考后填报我校艺术史论或艺术管理专业志愿。我校将按照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具体要求见《西安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调整版)》。
三、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钢琴演奏调修等专业的三试基本乐科的考试,取消乐理和听写笔试科目,只保留视唱练耳面试科目。
四、非陕西省籍考生报名已经截止,不再受理报名事宜。陕西省籍考生微信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12:00-4月27日12:00。
五、由于疫情或校考方案调整而自愿放弃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可于4月30日-5月10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微信报名系统,取消已报考专业,并申请退费。考生须按时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我校将根据考生申请,审核无误后统一办理退费。
六、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校考现场所有专业一律不允许自带伴奏人员。声乐考场、音乐教育考场内我校均配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只需提供正谱(五线谱)即可,伴奏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各专业调整后的具体考试内容及要求在《西安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调整版)》中予以公布。详情请登录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原《西安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即行废止。

⑺ 音乐学院报考条件有哪些

音乐学院报考条件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与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未取得学位证的报考生,复试须加试相关科目)。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非音乐相关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我校学术型(音乐与舞蹈学)和专业学位(音乐)者,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且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

(五)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报考者。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出具相关证明方可报名。

(六)已有工作单位报考者。

已有工作单位报考硕士研究生者,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为“定向”或者“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材料,且须按所在单位同意的“定向”或者“非定向”报考类别进行报考。

(七)我校同时面向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留学生),申请流程及录取办法详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音乐学院介绍

1、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代表教授:王耀华、蓝雪菲,具有博士学位授权,音乐学(狭义)研究实力不俗,可与专科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相媲美。

2、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代表教授徐元勇、蒲亨强,较强学科是中国传统音乐、日本音乐研究。

3、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代表教授刘再生,音乐学中国音乐史是其较强学科。

4、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代表教授杨青,作曲技术理论较有实力。

5、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代表教授尚德义,作曲和音乐学皆有人才出。如杜亚雄。

⑻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专业 招文科生还是招理科生

一般情况下文理都招,各年可能有所差异。
以2015为例:
音乐学院在福建、陕西两省的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以及舞蹈学专业只招收文科生,录音艺术专业只招收理科生;在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同等对待。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1.2015年凡组织艺术类专业联考的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按我校录取原则参加录取。

2.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舞蹈、录音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3.根据教育部2015年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在艺术类专业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情况,按比例编制分省计划。

4.我校音乐学院在福建、陕西两省的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以及舞蹈学专业只招收文科生,录音艺术专业只招收理科生;在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同等对待。

5.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统一按音乐学录取。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以上两个专业方向在志愿一栏只填写音乐学。

6.考生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认真填写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信息,以此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7.录取时,学校对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及政审、体检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确定专业。

8.各专业录取方法:

① 音乐学(师范)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后再计算)占40%,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6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 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 舞蹈学专业:同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

④ 录音艺术专业:同音乐学(师范)专业。

9.对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录取。

10.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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