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药学可以考什么
Ⅰ 大专中药学专业可以考什么证中医师和执业医师那个含金量高
可以考中医师和执业医师。执业药师证含金量更高。
中药学专业的考生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并满足对应工作年限的要求即可报考。中医师和证执业药师考试,对于就业而言,执业医生证对以后就业可能要求更广,而中医药生只局限于中医。
执业医师是医生行医必须拿到的执照,这不是职称。通常初级是指助理级、员级。如果是大学本科毕业的,一年以上就可以填助理级。
Ⅱ 中专药剂毕业后都可以考什么证
学药剂中专毕业应要考药剂师证。但执业药师需要有工作经验才能考,刚毕业如果有兴趣,可以考个营养师证,如果没兴趣就不用了。
药剂师证报考条件:
(一)参加药士资格考试取得药学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职责义务
执业药师应当遵守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以保障和促进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执业药师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各项法规及政策。执业药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当地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和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制度,参与单位对内部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工作。
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监测及药品疗效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对在岗执业的执业药师挂牌明示。执业药师不在岗时,应当以醒目方式公示,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执业药师执业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佩戴工作牌。
执业药师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国家鼓励执业药师参加实训培养。
Ⅲ 药学专业要考哪些证
药学大专应届毕业生可以考取的证书有医药商品购销员证、中药调剂员证和营养师资格证。
药学专业可以考执业药师证和药学职称证
(一)参加药士资格考试取得药学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6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4年
4、取得药学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2年
5、取得药学专业博士学位
Ⅳ 药学专业可以考哪些证
1、药师证
中药调剂员是根据医师处方要求和病家需要,按照中医用药特点,从事中药饮片调配、中成药配方、临方制剂、非处方药销售和用药指导的人员。考证后可以到药厂、药店、医院、诊所,以及从事药品销售的企业上班,就业前景广阔。
Ⅳ 药学专业在校生可以考哪些证
1药学专业可以考的证书有哪些
药学大专应届毕业生可以考取的证书有医药商品购销员证、中药调剂员证和营养师资格证。
医药商品购销员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中药调剂员鉴定方式: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中药调剂员采用非一体化的鉴定模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的考核成绩各达60分为合格。三级(高级)中药调剂员采用一体化的鉴定模式,分为中药鉴别、中药调剂、用药指导和经营管理四个模块,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各模块的考核成绩各达60分为合格。
营养师鉴定方式:教材由中国营养师培训教材为辅导,分为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三部分,其中职业道德和理论知识考试题型是选择题,采用题卡作答。专业技能考试题型是综合应用,采用纸笔作答。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
2药学专业可以考执业药师证和药学职称证
(一)参加药士资格考试取得药学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5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6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4年
4、取得药学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2年
5、取得药学专业博士学位
Ⅵ 中药专业大专毕业后可以考取哪些有用证件
中药师和执业药师两个证件都可以考。
执业药师(Licensed Pharmacist)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执业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人员。药剂师负责审核医生所处方的数种药物中有否出现药物相互作用,并根据病人的病历、医生的诊断,为病人建议最适合他们的药物剂型、剂量。同一时间,他们亦会教导病人服用药物时要注意的事项和服用方法。
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国家药监局负责对需由执业药师担任的岗位作出明确规定。
法律规定:
1994年3月,人事部、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1995年7月,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此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1999年4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执业药师、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分类执业。
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2019年3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原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基础上,制定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Ⅶ 药学专业毕业可以考什么证
卫生资格考试:(职称类)
1、药士----药师---主任药师(药剂员、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2、主要在医院内部评职称用
3、卫生部认可
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资格类)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厂技术指导方向,社会药房用药指导方向等
2、主要在药厂或社会药房工作,属于药学专业人员上岗资格考试
3、劳动部认可
Ⅷ 药学专业毕业生需要考哪些证书
卫生资格考试:(职称类)
1、药士----药师---主任药师(药剂员、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2、主要在医院内部评职称用
3、卫生部认可
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资格类)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厂技术指导方向,社会药房用药指导方向等
2、主要在药厂或社会药房工作,属于药学专业人员上岗资格考试
3、劳动部认可
(8)专科药学可以考什么扩展阅读:
药士、药师、主任药师与执业药师的区别:
1、药士是药剂士的简称。而且通用的是“药士”,是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中最低级的一种“职称”,一般中专、大专毕业1年后取得;药剂师是药师的全称,通用称呼是“药师”,也是专业技术职称中属于低级职称中的一种,一般大学生本科毕业一年后取得。中专毕业后工作满五年的就可以报考药剂师,大专毕业后三年。
药剂师>药剂士也是要考试的.分卫生局和药监局二种考试。
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分三级:初级:药士、药师中级:主管药师高级: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先考药士,再考药师,再考主管药师,考完药士后会颁发职称技术资格考试药士证书。药师是属于职称考试,是初级,以后还可以接着考,主管药剂师是中级职称,主任药师是高级职称
Ⅸ 药学大专医药专业在校学生可以考什么证书
医药大学医学专业在校学生可以考什么证书?我认为一般情况下,医药大专医药专升在学校可以考一些嗯,助理或者是医师资格证的
Ⅹ 药学专业大专毕业几年可以考药士
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相关事项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报考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初级资格者,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
报考药(护、技)士者,需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报考药(护、技)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担任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不属本次考试范畴。
(三)报考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参加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护理学初级<士>除外)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
(四)其他相关规定
1.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报考护理学(士)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请各地将报考材料审核后按报名信息管理系统考点审核通过人员导出的考生报考名册顺序整理于2010年1月22日前上报省考区。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2.自2010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增加输血技术(初级<师>,专业代码026)和输血技术(中级,专业代码116)专业类别。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3.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4.根据粤人发〔2008〕148号文的规定,从中央部委、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省外(军队)通过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或国家规定的考试)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报名考试的有效依据。
5.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按照就近原则在内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教育部(国家教委)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6.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7.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8.对单科考试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的考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卫生厅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者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注:2010年护理(含助产)专业毕业生报考护理(士)须提交就读学校关于本人就读专业、学制及学习形式、学历类型等的证明材料,并确保其毕业前能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的临床实习的证明。
(二)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7至091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医师资格证。报考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发的上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不管成绩是否及格,报名时都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如果没有按规定提交成绩单或档案号,造成无法考试或合并成绩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或有效证件(原件审验后退回)。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各考点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