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环境工程本科学历
❶ 注册环保工程师报考条件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工业污染、气候变化等等因素,影响了我们周围的环境,环保工程师就应运而生了,对于参加2020年环保工程师考试的考生,关于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报考条件、证书含金量等等内容一定要提前进行了解,今天就给大家进行一下详细的介绍,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❷ 环境工程师证怎么考
环境工程师证在当地人事考试网站报名考试,报考条件是: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3、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环境工程师证是人员从事环境工程相关工作时需要具备的资格证明,环境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有:1、评估并监察各种工程的设计及管理;2、研究、开发和改良保护环境以及减少污染的科技;3、保养并管理完工后的工程设施。aqui te amo。
❸ 本科环境工程的毕业生可以报考环保工程师吗,报考有什么条件
可以报考环保工程师。其条件是:
1、本科环保专业毕业生,经过一年的环保工作实践,可以申请顶级为:助理工程师;
2、在经过4年的环保技术工作,经过晋升中级职称的技术考核合格,即可晋升为环保工程师。
❹ 硕士可以用本科学历报考环评工程师吗
是可以的。报考者可以使用本人已经获得的任意学历及其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获得硕士学历的报考者,可以用本人本科的学历及其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但是,你申报的学历应不低于环评工程师职位设置的学历条件。
❺ 考环境工程师需要什么条件
摘要 你好,环境保护工程师报考条件是: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❻ 注册环保工程师报考条件
是的,不用考基础的了。如果 还是不清楚,可以上二三三看,可以了解更多详情。
❼ 环保工程师报考条件是什么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环保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5月中旬开始,考试材料包括《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大纲》、《注册环保工程基础考试》和《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共一个大纲、两门考试用书。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内容包括: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工程流体力学与流体机械、环境工程微生物学、环境监测与分析、环境评价与环境规划、污染防治技术及职业法规共15个科目。
其中前九个科目为公共基础部分(上午),共计120题;后六个科目为专业基础部分(下午),共计60题。
注册环保工程师含金量如何:
现在的城市都很重视城市环境和市政的建设,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就业前景非常广阔,既可到城市规划院,建筑院,市政设计院从事设计工作,又可到环保局从事管理工作,还可到环境监测部门从事监测和研究工作。注册环保工程师通过率大约10%左右,考试比较难,含金量比较高。
❽ 注册环保工程师报考条件是什么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
基础考试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三)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环境工程;②环境科学;③环境科学与工程;④环境生态工程;⑤环保设备工程;⑥资源环境科学。
⑵相近专业:①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②给水排水科学与工程;③能源与动力工程;④水质科学与技术;⑤水文与水资源工程;⑥土木工程;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⑧安全工程;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⑩化学工程与工艺;⑪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⑫机械电子工程。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基础考试:(分为公共基础部分和专业基础部分)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时间1 天,上、下午各4小时。
考试内容包括17个科目:公共基础部分(十一个科目,共计120题,均为单选题,每题一分)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信号与信息技术、法律法规;
专业基础部分(6个科目,共计60题,均为单选题,每题两分)工程流体力学与流体机械、环境工程微生物学、环境监测与分析、环境评价与环境规划、污染防治技术、职业法规。
❾ 考环境工程师需要什么条件
基本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
基础考试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
(一) 取得本专业 ( 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详见附表 1, 下同 ) 或相近专业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 程、土木工程等专业,详见附表 1, 下同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或学位。
(二)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三)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专业考试条件: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
(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
(二)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三)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 设计工作满 5 年。
(四)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 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五)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六)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三、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二)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三)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四) 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9 年。
(五)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9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0 年。
(六)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2 年。
(七)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5 年。
(八) 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0 年。
四、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 , 可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设计相关专业实践年限证明。
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
外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办法另行制定。
(9)报考环境工程本科学历扩展阅读:
根据《环保工程师暂行规定》:
第十一条 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 , 必须经过注册 , 方可以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第十二条 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为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注册审批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审查机构。
第十三条 取得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 , 应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 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工商注 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 ,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 形式的 , 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 , 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出具加盖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 面凭证。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和审查意见报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 审批。
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自受理申报人员材料之日起 45 个工作日内共同作出批准决定。对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 , 应当书面说 明理由 , 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 权利 。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批准决定的 , 应将延长期限的理 由告知申请人。
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 将批准决定送达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核发统一制作和用印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十六条 注册环保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 3 年。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在有效期限内是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执业凭证 , 由注册环保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