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一个专科医院要什么
1. 开一家医院需要什么手续,要如何去办理
一)申请设置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
(二)申请设置人具有当地户籍;
(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职称后,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四)注册资金5万元以上;
(五)符合开设医院的基本条件。
在农村乡镇申请设置医院的条件是:
(一)申请设置人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申请设置人具有本市户籍;
(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职称后,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3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
(四)注册资金5万元以上;
(五)符合开设医院的基本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私营个体医疗机构: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医务人员;
(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五)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
(六)因道德败坏,医德医风恶劣受记过以上行政处分未满5年的人员;
(七)被开除公职或擅自离职的人员;
(八)医疗机构中在职、因病退职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九)患甲、乙类传染病未愈或者因其他健康原因不宜执业行医的人员。
九、公开办事程序,提供办事指南。指导其选择合适医疗用房,聘用合格的医务人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个体私营医疗机构完备申报材料后,依法在30日内作出同意与否的书面答复,同意设置者应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1年)。申请执业登记的,还必须达到卫生部规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包括执业人员资质、房屋面积、相应设备、消毒隔离和注册资金等标准。在提交规定材料后,经验收合格,在45天内给予答复。
十、维护私营个体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在聘人用人、职称评定、参加学术组织和活动、社会保障、经营权等权益上应受到尊重和维护。
十一、依法监督、加强管理。
私营个体医疗机构应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执业,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私营个体医疗机构既要积极鼓励引导,又要依法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私营个体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2. 开专科医院需要什么手续
人才、资金、技术。
高尚的医德、独特且有效的治疗方案、丰富的治疗经验、先进的设备、足够的资金。
3. 开诊所需要什么证件
开诊所需要以下手续:
1、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2、提交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3、经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第十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第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一)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4. 开诊所需要什么手续这些手续都分别在什么部门办理
开诊所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必须向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2、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1)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2)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3、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4、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5、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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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设置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2、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
3、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5. 医疗机构需要办理哪些证件才可以开
需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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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6. 专科医院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
办理医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两项,具体分析如下:
一、医疗许可证
1、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须提交以下资料
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
选址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申请执业登记须提交如下材料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医疗机构用房产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表
医疗机构主要仪器设备名录清单
二、营业执照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提交职工民主选举的证明;设立监事会的,应当提交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证明。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三、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七条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企业法人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经营期限、分支机构。
第十五条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组织章程;
(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7. 办医院需要什么手续
办医院需要的手续有:
1、设病床二十张以上并有相应的房屋、场所、门诊和分设的病房。
2、病床与工作人员(不含在本院业余服务或兼职人员)之比不低于一比O点六,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应在75%以上,有与工作相适应的医、药、护、技术人员和主治、主管技术职务以上的医疗护理技术骨干。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做卫生技术工作。院长必须由懂业务、会管理的人员担任。
3、有供治疗、抢救用的药品、器械及其他相应设备。
(7)开一个专科医院要什么扩展阅读:
办医院主体条件放宽: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考虑。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
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社会资本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举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机构或向医院集团化发展。
积极发展中医类别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专科医院,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8. 开医院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想开设一家宠物医院或者宠物诊所,必须首先到所在区县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获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在获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以后,宠物医院或者宠物诊所只需要申请办理一些诸如工商营业执照等常规经营执照和手续,就可以营业了。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人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开设动物诊疗机构书面申请书、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开设动物诊疗机构的方位图和室内平面图、开设动物诊疗机构所聘用的执业兽医及兽医助理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和职称证明复印件等。一般情况下,从申请受理到得知审核结果所需的时间在20天左右。
◆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人首先应该向所在区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呈交书面报告,填写《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一般情况下,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会在30个工作日内对动物防疫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审查,如果审核合格后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
先期资金如果想开设一家面积为200平方米的宠物医院,需要三十四万元的基本资金,即可开张;但是,宠物医院在开张以后必须得加以完善,如果是完全深入地投入,所需资金大概在五六十万元左右。
◆相关规定:拟开设动物医院的,应当分设诊疗室、处置室、手术室、病房、药房、化验室、x光室或b超室、消毒供应室等8个科室;拟开设动物诊所的,应当分设诊疗室、处置室、手术室、药房、化验室、消毒供应室等6个科室。选址选址很关键,尤其是对于没有熟客的投资者来说。一般而言,最好选择地理位置方便,有停车位的场所。而且应该注意到周围宠物医院的分布情况。最后,应该考虑到周围社区人群的消费能力。
◆相关规定:动物诊疗机构的选址要远离政府办公地点、大型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学校、医院、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出入门口应临街,不得朝向办公楼和居民楼、院开设;不得与其他单位共用建筑物内通道;动物医院室内使用面积应在120平方米以上,动物诊所室内使用面积应在60平方米以上。
用人治疗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宠物医院的存亡。在宠物医院开设之初,如果想要立足,则必须要能请到几位经验丰富、声誉良好的老兽医。所请的兽医和兽医助理应该都有很强烈的责任心,而且热爱宠物。兽医助理应该喜欢这一行业,并且有丰富的行业知识。
◆相关规定:拟开设动物医院的,应有3名以上注册的执业兽医和3名以上注册的兽医助理执业人员;拟开设动物诊所的,应有2名以上注册的执业兽医和2名以上的兽医助理执业人员。
进药治疗人的疾病的医院必须要对人的生命负责,治疗宠物疾病的宠物医院也必须对宠物的生命负责。进药的时候千万不能贪图便宜接受一些私人出售的或者来路不明的药物,为保证品质,最好从正规的药材批发市场进药。
目前市场状况西城区动物卫生检疫监督站站长杜世瑞:现在北京市18个区县,一共有宠物医院和宠物诊所280余家;西城区现有宠物医院10家,宠物诊所2家。照目前的市场来看,还是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特别注意事项要做好卫生工作,尤其是医疗垃圾如污水、针管、针头等要让专门的卫生机构清除;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与附近的居民保持良好的关系;如果出现了医疗事故或者纠纷,应该积极寻求上级主管部门帮助,依法办事。
9. 开设医院所需条件与证件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专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属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第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一)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详细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还有你要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就是卫生局,不是一趟两趟就能解决问题,多跑几趟,每个地区设置医院的条件可能有多不同。
记得采纳啊
10. 开医院需要什么手续
一)申请设置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
(二)申请设置人具有当地户籍;
(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职称后,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四)注册资金5万元以上;
(五)符合开设医院的基本条件。
在农村乡镇申请设置医院的条件是:
(一)申请设置人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申请设置人具有本市户籍;
(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职称后,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3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
(四)注册资金5万元以上;
(五)符合开设医院的基本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私营个体医疗机构: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医务人员;
(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五)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
(六)因道德败坏,医德医风恶劣受记过以上行政处分未满5年的人员;
(七)被开除公职或擅自离职的人员;
(八)医疗机构中在职、因病退职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九)患甲、乙类传染病未愈或者因其他健康原因不宜执业行医的人员。
九、公开办事程序,提供办事指南。指导其选择合适医疗用房,聘用合格的医务人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个体私营医疗机构完备申报材料后,依法在30日内作出同意与否的书面答复,同意设置者应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1年)。申请执业登记的,还必须达到卫生部规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包括执业人员资质、房屋面积、相应设备、消毒隔离和注册资金等标准。在提交规定材料后,经验收合格,在45天内给予答复。
十、维护私营个体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在聘人用人、职称评定、参加学术组织和活动、社会保障、经营权等权益上应受到尊重和维护。
十一、依法监督、加强管理。
私营个体医疗机构应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执业,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私营个体医疗机构既要积极鼓励引导,又要依法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私营个体医疗机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