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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本科专业综合评价

发布时间: 2022-08-25 10:58:02

㈠ 高校综合评价什么意思

综合评价是指在高考改革试点省的试点高等院校录取新生时,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016年北京、山东、江苏等地高校进行首次实行综合评价招生,这是在高考改革大背景下进行的创新录取方式,使一些有特长,综合素质高的学生脱颖而出,同时高校也体现出各自的办学特色,优势学科,提高办学能力,增强竞争力。
综合评价定位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实行学科成绩,高考成绩以及面试三位一体的综合考量,举例说明: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综合评价成绩=X×60%+Y×30%+Z×10%
其中,X代表高考成绩(含省认定的加分),Y代表校考成绩(满分值为750分),Z代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值750分)。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全为A者,Z值以750分计。
另外,在综合评价简章中明确规定了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
综合评价一般在提前批,按照学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学生,将调剂到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范围内的其他专业。所涵盖院校有985、211工程院校,也有当地的一般本科高校。

㈡ 复旦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0年在上海市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探索与上海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衔接、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方法,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全面发展,适合复旦大学培养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学生,均可报名。

二、招生专业和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类)院校专业组参考目录和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报名平台。具体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6月10日至6月25日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复旦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上海)》等规定审核考生报名材料。
(三)6月29日前公布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名单。
(四)考生参加高考并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五)依据高考成绩,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入围面试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全投),公布入围面试分数线。
(六)8月3-4日组织面试。面试专家将在考虑性别、专业等因素的基础上每天随机分组,每组包含文、理、医等领域共5名专家;考生按高考平均成绩组间无差异原则,每10人随机分组;面试当日专家与考生各类通讯方式全部屏蔽;专家组与考生组临场抽签配对;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对每位考生排序,然后合计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如一组实际面试考生不足10人,按线性映射折算,缺考考生面试成绩计0分。面试专家根据《复旦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上海)》有关规定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及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参考材料使用。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面试成绩=∑(31.5-每位专家排名×1.5)
(七)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面试成绩(占15%)组成: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660×850+面试成绩
按综合成绩高低将考生排序。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如下成绩排序:面试成绩、高考成绩总分、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
(八)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综合评价录取入选名单,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正式投档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上海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填报和录取。

四、其他说明
(一)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考生上传的材料将直接作为面试材料,无须寄送纸质材料。
(二)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综合评价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由其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三)医学类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之内,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
(四)视疫情防控情况,校测方案或作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复旦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cn
复旦大学监察处:021-6564 2601,[email protected]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gaokao.chsi.com.cn/zhpjbm/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㈢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依据《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继续在上海市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一、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招生专业组情况见附表。
三、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需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0日-6月25日17点,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后并在线提交申请表。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综合信息等。个人陈述限1000字内,内容包含自我评价、展示个性或特长、选择华东师范大学的理由、未来生涯发展规划等。考生须上传完整申请表至报名平台,上传申请表请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以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2.学校初审
对按要求提交完整有效报名信息的考生,学校将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初审结果将于2020年6月底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3.志愿填报
考生参加高考。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信息。填报要求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4.学校考核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填报情况、高校初审合格名单,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末位同分全投)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名单。面试资格信息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
学校将组织对入围面试资格名单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布。不参加学校面试考核者,学校考核成绩以零分计入总分。
四、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高考投档成绩占85%、学校考核成绩占15%的比例计算综合分【综合分=1000×(85%×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满分+1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满分)】从高到低排序,分专业组依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进行预录取。专业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级差。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依次以高考投档成绩、语文数学外语3门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2门高考总成绩、语文单科高考成绩排序录取。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予以正式投档录取。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申请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参与后续录取的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学校在初审和考核期间,将按照《华东师范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要求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作为学校评审的参考。
3.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其他合适专业。
4.我校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上海市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6.若教育部、上海市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上海市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7.学校考核工作和疫情防控要求可能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在学校招办网站发布公告。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及其他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cn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附表: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
院校专业组
选考科目要求
专业(类)名称
华东师大1
不限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翻译、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俄语、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编辑出版学2个专业)、历史学、哲学、政治学与行政学
华东师大2
不限
金融学类(含金融学、经济学2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3个专业)、工商管理(中法创新实验班)、公共管理类(含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2个专业)、法学、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2个专业)、教育学类(含学前教育、艺术教育、特殊教育、教育康复学、公共事业管理、教育技术学6个专业)。
华东师大3
物理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2个专业)、物理学类(含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2个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2个专业)、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华东师大4
物理或
化学
心理学类(含心理学、应用心理学2个专业)、统计学类(含统计学、金融工程、保险学3个专业)、化学、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2个专业)、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2个专业)、生态学
注:所有招生专业(类)为普通类专业(不含公费师范专业),最终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㈣ 上海外国语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意见》(教学厅函〔2016〕19号)等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上海外国语大学2020年继续在上海市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品学兼优、外语特长突出、综合素质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
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专业(类):英语、英语(教育)、翻译、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语言学、金融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法学、新闻传播学类,各专业选考科目不限,列入一个专业组,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网上报名阶段无需填报具体专业志愿,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2020年6月10日-2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进行实名注册,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及学业成绩,撰写个人陈述,下载打印报名表签名,并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报名材料交中学核实盖章,再按要求上传至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无其他线下报名方式。上传材料应清晰可读,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报名材料上传。网上报名完成后,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网上报名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考生可联系报名网页底部标注的服务热线和客服邮箱获取支持。
2.报名初审:学校专家组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于6月29日前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学校严格审核报名材料,如发现有虚假内容,学校将取消考生今年综合评价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由其依照相关规定取消考生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考生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填报志愿:高考成绩公布后,通过初审、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综合评价录取批次志愿中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和专业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填报要求等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4.确定入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据高考成绩和考生志愿,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倍投档(末位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档),确定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名单于8月2日在学校招生网公布,入围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5.学校测试:2020年8月3日,入围考生参加学校测试,不参加校测,校测成绩以零分计入总分。校测总分150分,科目为英语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以准考证为准。面试专家将在评分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学校严格遴选命题专家和面试评委,认真执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考核测试,严格选聘考务工作人员,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专家分组、考生面试顺序、以及面试考场安排均由测试当日抽签随机确定。
6.总分计算:学校以高考投档成绩、学校测试成绩按85%、15%的比例计算综合评价总分,总分=高考投档成绩÷660×850+学校测试成绩。
7. 录取办法: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评价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投档成绩、高考英语成绩),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择优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拟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我校将予以录取。

四、管理监督
1.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 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公示,在各相应环节,对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
3.学校严格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新生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与综合评价录取考生的报名材料逐一进行比对。
4. 学校严厉惩处造假行为,对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学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相应资格,并通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做进一步处理,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
5.学校不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等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6.学校建有完善的监督机制,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上外招生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cn

六、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

㈤ 上海2022年综合评价批次复旦大学医学院线上入围考生成绩分布表

上海2022年综合评价批次复旦大学医学院线上入围考生成绩分布表已经公布,复旦大学医学院618分及以上累计人数59人,617分累计人数69人,616分累计人数80人。

上海2022综合评价复旦大学医学院线上成绩分布表

复旦大学医学院相关介绍

学院设有直属院系所10个,附属医院18所(含筹),开设10个本科专业;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博士学位授予类别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类别6个;有专任教师713人、专职科研人员153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0人,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具有高级职称573人;有在校学生1096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477人,硕士研究生3338人,本科生4149人。

㈥ 上海哪些大学综合评价有专业级差

1、复旦大学综合评价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2、复旦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风格:
依据高考成绩,分文、理、医(参照往年在沪录取文、理、医考生比例)划定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5倍的考生入围面试,公布入围分数线,并按有关规定公示入围面试考生名单。

面试采取专家与考生多轮一对一面试模式。面试专家将在考虑性别、专业等因素的基础上每天随机分组,每组包含文、理、医各领域共5名专家;考生按高考平均成绩组间无差异原则,每10人随机分组;面试当日专家与考生各类通讯方式全部屏蔽;专家组与考生组临场抽签配对;专家与考生一对一面试,每轮面试时间15分钟,共计75分钟;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对每位考生排序,然后合计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如一组实际面试考生不足10人,按线性映射折算。面试成绩满分折算为300分。

面试成绩=∑[(31-每位专家排名)×2]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如下9门科目等第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各科目必须具有有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向我校提供,考生无需提供成绩单。各科成绩按A=100分、B=90分、C=80、D=60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折算为1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9)

最终根据高考成绩、面试成绩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者综合总分高低将考生排序,由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综合评价录取入选名单,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正式投档录取,并按有关规定公示录取考生名单。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线。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上海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录取。

综合总分=高考成绩(60%)+面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

㈦ 沪高考成绩将公布 高考志愿怎么填快来看看“秘籍”

1、2016年上海市高考志愿填报要求目前还没有公布,应该与今年的填报方式基本相同。


2、上海市2015年高考志愿表设置、内容和填报时间


(一)志愿表设置


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批次按录取先后顺序设置如下:


  1. 复旦交大“综合评价”批(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

2.零志愿批:北大和清华(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


3.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和体育教育)本科专业;被列为提前批招生的军事公安类(含军事公安专科)、师范类、小语种等本科院校(专业);


4.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


5.“特殊类型”批(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


6.第一批本科;


7.第二批本科;


8.全部高职(专科)批(除军事公安专科)。


文科、理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高职(专科)均设置平行志愿,即:第一批本科设置按字母A、B、C、D顺序排列的4个平行志愿院校,第二 批本科设置按字母A、B、C、D、E、F顺序排列的6个平行志愿院校,第三批高职(专科)设置按字母A、B、C、D、E、F、G、H顺序排列的8个平行志 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愿否专业调剂”及1个“愿否走读”选项。


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也为平行志愿。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院校均设置10个,第三批征求志愿院校个数不限。每所院校设置3个专业志愿。


零志愿、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院校(专业)以及地方农村专项计划,不设置平行志愿,按志愿优先方式投 档。其中艺术体育类本科设有2个批次,每个批次设置2所院校志愿。第一批次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执行的本科艺术院校、在本市有一本批次招生计划 的院校和具有市级艺术类、体育类重点专业的院校;其他院校被列为第二批次。外省市来沪招生院校参照此标准执行。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设置4所院校志 愿。根据规定,艺术类、体育类和提前批同时录取,两者不能兼报,但不影响考生填报其他批次志愿(包括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根据今年高校招生改革的要求,本市今年新增设二个志愿批次:“综合评价”批及“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报考本科的考生除按规定时间填报本科志愿外,获得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综合评价”入围资格的考生,可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获得高校自主招 生、高水平艺术团团员、高水平运动队队员、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和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可填报“特殊类型”招生相关院校 志愿。志愿填报工作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分别在网上填报。


(二)志愿填报时间及内容


今年本市高考志愿填报继续分二次进行,第一次填报的是本科志愿(含军事公安院校专科);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是在本科录取完成后,填报除军事、公安院校专科志愿以外的全部高职(专科)志愿。


  1. 第一次志愿填报(全部本科和军事公安专科)

(1)5月15日至20日报考本科的考生填报内容为:


a)零志愿: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可选择填报其中1所院校志愿;


b)艺术类、体育类本科院校(专业)分为两个批次,每个批次可填报2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必须持有填报该艺术类专业相应的考试合格证或


符合相应的专业要求;填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在合格线以上,填报方为有效;


c)被列入提前批招生的本科院校及军事公安院校(含军事公安专科),可填报2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d)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可填报4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e)第一批本科院校,可填报4所平行的院校志愿;


f)第二批本科院校,可填报6所平行的院校志愿。


(2)6月23日至25日相关考生网上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


“综合评价”批次(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获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两校“综合评价”入围资格考生可选择填报其中1所院校志愿,并可根据公布的“综合评价”批专业,选择填报6个专业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的选项、1个“愿否走读”选项。


(3)6月28日至29日相关考生网上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特殊类型”招生(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获得“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可选择填报1所“清华北大特殊类型”院校志愿、2所平行的“一本特 殊类型”院校志愿和1所获得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二本特殊类型”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愿否专业调剂”及1个“愿否走读”选项。入 选资格考生可根据与院校的协议,填报相关专业志愿。“特殊类型”资格考生均在院校所在的相应批次投档录取。


2.第二次填报时间为8月上旬,填报除军事公安专科志愿以外的全部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内容为:


a)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可填报4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b)被列为高职(专科)提前批招生的院校(专业),可填报2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c)第三批的高职(专科)可填报8所平行的院校志愿。


在每所院校志愿中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1个“愿否专业调剂”栏和1个“愿否走读”栏。“愿否专业调剂”是指考生若未被这所学校填报的专业录取,是否 愿意接受该校在沪招生的其他专业的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分成五档,填写“1”表示全愿意;“2”表示全不愿意;“3”表示除中外合作专业(收费高的专 业)外其他愿意;“4”表示除医科外其他愿意;“5”表示除农科外其他愿意(注:3、4、5可以并列填写,只填数字,不填数字以外的其他符号)。凡填写 的,录取时不再征求考生意见。空白不填的,作全不愿意调剂处理,录取时一律不予调剂。

㈧ 上海综合评价招生是什么意思 要求有哪些

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是以综合素质为主,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和以前的自主招生是什么区别呢

当然现在也没有自主招生了,改成了强基计划。关于强基计划和为什么取消自主招生我昨天的文章有讲过,可以点进去了解。新高考模式下的强基计划到底是什么意思?和自主招生有什么区别?关于这个区别,首先自主招生/强基计划的对象主要是针对一些偏才、怪才,重视学生某一方面的极端特长,通俗来讲,就是非常看重竞赛。如果没有竞赛奖项的话,基本就是没什么希望了。

但是综合评价不同,它看重的是一个学生的综合能力,有没有竞赛成绩其实没什么太大所谓,当然有的话更好,给学生自身能力加分,没有的话也没什么影响。

综合评价什么人容易淘汰

一、成绩不够一本线

强基计划、综合评价以及高校专项计划,对考生最基本的成绩要求就是要达到一本线,如果成绩不合格的话,那么基本就无缘高校特招了。

二、报名材料不亮眼

高校特殊招生一般会让考生提交初审的参考材料,高中三年的考试成绩、学科竞赛中获得的奖项、自荐信,这些材料是考生给高校招生的第一印象,如果考生没有什么奖项特长,在成绩上也不是很拔尖,那么在初审就被刷下来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三、院校定位不准确

1、特招途径定位要准确

强基计划、综合评价和高校专项之间的招生对象有一定的重合度,考生如果符合招生条件,可以同时报考这三种特招,但也要对自己更适合哪个有一个准确的把握,有侧重点的准备。如果本来适合走综合评价的考生,非要放弃综评选择强基,那当炮灰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2、单一特招中院校定位也要准确

强基计划招生院校为36所双一流顶尖高校,招收的学生自然也都是各中学的学霸考生,但是这36所学校在层次上还是有一些划分,而且2020年强基计划是限报一所,如果所有的考生都追逐热门院校,热门专业,那么竞争压力有多大可想而知。

不管是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还是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都要对自己和高校之间有一个准确的定位,要把特殊招生当成一个机会,而不要作为一种尝试。

㈨ 上海高考综评是什么意思

最近看到家长们在讨论一个热词“综合素质评价”,关键词基本是:“太复杂了不会填,整不明白”“没有相关的证明材料怎么办?”“填写这个有什么意义?”

对于综合素质评价,大家是不是既熟悉又陌生,那么,到底综合素质评价是什么?今天小白便和大家详说一番。

先来看看国家对于综合素质评价的态度:

早在2016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就有指出:

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的改革目标,并经过2年的摸索,将上海定为了综合素质评价的试点及示范城市。

2018年,上海市教委会发布《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改革目标指出:

到2022年,初步建成具有上海特点、体现科学教育质量关,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制度。

高校强基计划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已经引入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选拔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作为高校强基计划录取综合成绩的一部分。

2020年强基计划中,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一般作为面试重要参考材料,在面试环节评审,评审结果影响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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