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
1. 南京审计大学工程造价专业怎么样
南京审计大学工程造价专业还不错。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高等教育文化理论基础,适应我国和地方区域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和土木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工程造价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管理信息系统及实践、城市规划原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工程项目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建设临理导论、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综合课程设计、毕业论文。
学校的历史:
学校起源于1983年创建的南京财贸学院。1987年更名为南京审计学院,由审计署和南京市人民政府联办。1990年12月转制为审计署直属高属高校。
2000年2月,学校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为江苏省与审计署共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同年4月,原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并入,组建新的南京审计学院。2011年获批为全国首批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成为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和江苏省共建高校。
201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学术学位)授权单位。2015年12月正式更名为南京审计大学。2017年,学校成为江苏省省级博士立项建设单位。
2. 本科专业方向是什么意思
专业方向是指复在本科课程设置制以及学习中所侧重的方向,主要是与以后的就业目标相结合。
如新闻专业,按照就业方向的不同,专业方向又分为广播电视新闻、广告以及纸媒等,就是表明了以后可能要从事的职业方向的不同,虽然都是新闻专业,但是就业方向就会在广播、电视、纸媒等不同的地方。
拓展资料: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是我国教育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制订与修订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的目录,高等教育工作的基本指导性文件之一。它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是设置和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安排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进行了4次大规模的学科目录和专业设置调整工作。
3. 放足边坡什么专业学的
土木工程。
边坡工程(地下工程专业方向适用)》根据高等学校土木工程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编制的《高等学校土木工程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编写而成。《边坡工程(地下工程专业方向适用)》一共分成6个章节,主要介绍的内容包括:边坡可能形成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灾害的定义以及这三大灾害的形成机理以及各自的形态特征,影响三大灾害形成的主要因素,典型的滑坡工程实例以及边坡设计中的主要参数与工程费用的关系,边坡工程勘察的具体要求及内容,边坡岩土体的稳定性评价原理和方法,由于开挖而形成的人工边坡的设计原理及方法,边坡加固的主要原理和常用的加固方法。《边坡工程(地下工程专业方向适用)》将地质工程中边坡稳定性分析的内容与土木工程的相关设计原理和方法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其宗旨是通过《边坡工程(地下工程专业方向适用)》的学习能够掌握边坡工程从岩土体的稳定性分析到结合相关的工程了解工程勘察的要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岩土体加固的具体措施等一整套的设计过程。
4.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需要适应哪些方面的需求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解放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国家开放大学、考试中心:
为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统筹规划与宏观管理,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我部研制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管理办法》要求,对照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对现设的本、专科专业进行梳理、调整和规范。2017年,各地各高校要通过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做好拟招生专业的申报工作(平台启用事项另行通知),自2018年起,新入学的学生全部按照目录内专业进行招生。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现在籍学生仍按原专业培养至毕业。
二、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成人学习特点和教学规律,做好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相关规定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依据《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四、《管理办法》是教育部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首份文件,对于统一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政策,转变管理方式,明确责任和管理程序,加强信息服务与过程监管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宣传、学习和贯彻工作,确保《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
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1-2]
教育部
2016年11月18日
管理办法编辑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统筹规划与宏观管理,促进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开放大学、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举办的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和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高校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要根据学校自身办学能力,发挥办学优势和特色,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终身学习理念,以满足学习者学习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习者职业能力提升为重点,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职业人才成长规律,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养、适应职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
第四条 教育部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设置的政策制定和宏观管理。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统筹指导和监管服务。
高校依照相关规定自主设置和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负责制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和基本规范。
受教育部委托,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负责对本行业领域相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进行指导。
第五条 教育部组织设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设立相应的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或在现有专家组织中增加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评议职能。充分发挥专家组织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建设、监督与评估方面的政策研究、论证审议和决策咨询作用。
第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
第二章 专业目录
第七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由《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见附件)组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由教育部制定、发布,适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第八条 全国考委、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开放大学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可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提出增补专业的建议。材料内容包括:相关行业(职业)人才需求报告、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专业简介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提出的增补专业建议进行评议汇总,于每年11月30日前上报信息平台。全国考委、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可直接向教育部提交建议材料。教育部组织专家确定增补、撤销或更名的专业名单,适时向社会发布。
第九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国家控制专业为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中已经明确的国家控制专业。
第三章 专业设置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第十条 高校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满足学习者多样化终身学习需求。
(三)有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四)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设施、图书资料或数字化学习资源、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和必要措施。
第十一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须在本校已开设的全日制教育本、专科专业范围内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并可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方向,但专业方向名称不能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中已有专业名称相同,不能涉及国家控制专业对应的相关行业。具体程序为:
(一)各高校通过信息平台填报当年拟招生专业及相关信息。
(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汇总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提交的专业信息,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教育部。
(三)教育部对各地上报的专业信息进行汇总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开放大学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可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中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并可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方向,具体要求同第十一条。具体程序为:
(一)对于拟设置的新专业,学校要组织校内有关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进行审议,通过信息平台提交人才需求报告、专业论证报告和人才培养方案等申请材料。信息平台将面向社会公示一个月,学校官方网站应同步公示。公示期满后,学校对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进行研究处理,及时将意见处理情况及修改后的申请材料提交信息平台。
(二)对于已开设的专业,各校通过信息平台填报当年拟招生专业及相关信息。
(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省(区、市)实际,对本行政区域内开放大学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提交的新设专业申请材料和当年拟招生专业信息进行统筹汇总,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教育部。
(四)教育部对各地上报的专业信息进行汇总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开放大学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国家控制专业,具体程序为:
(一)学校通过信息平台填报当年拟招生国家控制专业及相关信息。
(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将本省(区、市)内拟新设国家控制专业的申请材料报送教育部。
(三)教育部按照现有国家控制专业审批办法管理。
第十四条 各类高校拟招生专业及相关信息须于当年1月31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填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高校提交的专业信息统筹汇总后,须于当年3月31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教育部;教育部对各地上报的专业信息进行汇总,于当年5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专业备案或审批结果。
第十五条 全国考委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范围内,确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制订相应专业基本规范,并于当年5月31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公布。各省(区、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在清单范围内选择开考专业。
第四章 监督与评估
第十六条 教育部和全国考委将充分运用信息平台监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工作运行,全面掌握专业设置整体情况和动态信息,及时公布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和调整情况。推动建立教育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高校等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和评价机制。
第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平台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校继续教育专业设置情况,制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检查和评估办法,加强对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的监督与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该专业继续招生、暂停招生的依据。对存在人才培养定位不适应社会需求、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考试)管理严重不规范、教育质量低下等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视情节责令有关高校对相应专业进行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前,该专业暂停招生,且高校不得设置新专业;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议高校主管部门停止该专业招生。
第十八条 对未按本办法设置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高校不得进行宣传和组织招生。对违反本办法擅自设置专业或经查实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高校,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得增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
第十九条 高校应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建立和完善自我评价机制。鼓励引入专门机构或社会第三方机构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办学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及认证。
5. 教育部文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摘要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解放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国家开放大学、考试中心:
6. 中国大学本科专业有哪些专业
1、哲学类:哲学、逻辑学、宗教学、心理学
2、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
3、教育学类: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4、历史学类:历史学、世界历史学、考古学、博物馆学、民族学
5、法学类:
① 法学
②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革命史与共产党史
③ 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
④ 政治学类:国际政治、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教育学、外交学
⑤ 公安学类:治安学、侦察学、边防管理学
6、文学类:
①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古典文学
② 外国语言
③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广告学
7、管理类:
① 管理科学与管理工程类:管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②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
③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④ 农业经济管理类: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
⑤ 图书档案学类:图书馆学、档案学
理科的
一、数学类
0101 数学 0104 数理统计
0102 计算数学及其应用软件 0105 运筹学
0103 应用数学 0106 控制科学
二、物理学类
0201 物理学(专门方向:理论物理、半导体物理、固体物理、晶体物理、低温物理、光学、磁学、等离子体物理、电子物理)
0202 应用物理学 0203 原子核物理及核技术
三、化学类
0301 化学(专门方向: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高分子化学)
0302 应用化学 0305 放射化学
0303 材料化学 0306 食品化学
0304 环境化学
五、天文学类
0501 天文学
六、地质学类
0601 地质学 0605 水文地质学与工程地质学
0602 构造地质学 0606 岩矿地球化学
0603 地震地质学 0607 放射性矿产地质学
0604 古生物学及地层学
七、地球物理学类
0801 地球物理学 0802 空间物理学
八、大气科学类
0901 天气动力学 0903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0902 气候学 0904 大气探测学
九、海洋科学类
1001 物理海洋学 1004 海洋生物学
1002 海洋物理学 1005 海洋地质学
1003 海洋化学
十、力学类
1101 力学 1102 应用力学
十一、信息与电子科学类
1201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1204 声学
1202 无线电物理学 1205 光学
1203 物理电子学 1206 微电子学
十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1301 计算机软件 1302 计算机及应用
十三、心理学类
1401 心理学 1402 工业心理学
试办专业:
试01 信息科学 试06 微生物工程学
试02 经济数学 试07 生物医学电子学
试03 科技情报 试08 自然资源管理
试04 材料科学 试09 矿物岩石材料学
试05 分子生物学 试10 环境地学
7. 清华北大的物理专业教材有哪些又要学哪些内容
物理专业学的是:力学、热统、电磁学。
还有光学、经典力学、电动力学、量子力学、高等数学、复变函数、数理方程、线性代数、计算机语言(C,Fortran )、机械制图、电子线路、原子物理,然后就是各个方向的选修课。当然,马哲这类政治课少不了。还有各种实验课,力热电光都有各自的实验课,再加个近代物理实验,以及电子线路实验。
相关拓展
物理学: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物理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理学学位。
物理学专业培养掌握物理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和实验技能,能在物理学或相关的科学技术领域中从事科研、教学、技术和相关的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物理学专业本科基本知识体系包括7个专业基础知识领域,24个核心知识单元。各专业基本知识领城所包含的知识单元、知识点以及对各个知识点建议的所属课程和最少讲授学时数等的具体规定,见《高等学校物理学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和《高等学校应用物理学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
要求物理学专业本科基本知识体系中理论部分教学不少于544学时。由于物理学专业本科生培养方向众多,涉及的基础和应用领域都较宽广,附表1选列了少量的选修知识单元,各高校可以结合自身的专业方向和办学特点进行选择。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物理学
8. 根据《高等学校工程造价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应该学习哪些知识
《高等学校工程造价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2015年版)》是在调查研究国内外工程造价专业教育现状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全国大多数设有工程造价专业的实际情况,并在全国范围内征求了相关高等学校、企业、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的意见,经多次讨论、修改和完善而形成。规范内容包括七部分。即工程造价专业的学科基础、培养目标、培养规格、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基本教学条件和附件。附件1规定了工程造价专业知识体系(知识领域、知识单元和知识点);附件2规定了工程造价专业实践教学领域(实践单元和知识技能点);附件3推荐了工程造价专业知识单元和知识点。
9. 上大学本科都学什么科目,专科都学什么科目
大学里根据不同专业,学习的专业课程不同,公共课多数相同,比如大学英语等。专科和本科相同专业的课程名称可能有一样的,但是内容深度有区别,本科学习的内容多,科目也多。专升本考试公共课一般一样,专业课不同。
通常学高数(2学期),线性代数,概率统计,复变函数,数值计算。大学物理(2学期)。大学化学。思修,马原,毛概(2学期)。计算机基础,c语言,力学基础,大学英语(4学期)等基础课程,还有很多的专业课程,学多少与学校,专业有关。
本科教育的修业年限一般为4年,某些专业如医学科等为5年或5年以上,对这一层次实施的教育包括基础理论教育、某专业或某领域的基础和专业理论知识及技能的教育。接受本科教育的学生按照本科教育大纲与计划学习有关的课程,进行实验、教学实习和社会调查,接受某些学科的科研训练,写作毕业论文与完成毕业设计。
专科是以培养技术型人才为主要目标,即专科培养目标是实践化,是在完成中等教育的基础上培养出一批具有高等教育知识,同时又有一定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的人员,其知识的讲授是以够用为度,实践为本。
(9)高等学校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扩展阅读:
说明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是高等教育工作的基本指导性文件之一。它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是设置和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安排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本目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11号)要求,按照科学规范、主动适应、继承发展的修订原则,在1998年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原设目录外专业的基础上,经分科类调查研究、专题论证、总体优化配置、广泛征求意见、专家审议、行政决策等过程形成的。
三、本目录的学科门类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学科门类基本一致,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1]。新增了艺术学学科门类,未设军事学学科门类,其代码11预留。
专业类由修订前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修订前的635种调减到506种。本目录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个,4种专业;经济学门类下设专业类4个,17种专业;法学门类下设专业类6个,32种专业;教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2个,16种专业;
文学门类下设专业类3个,76种专业;历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个,6种专业;理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2个,36种专业;工学门类下设专业类31个,169种专业;农学门类下设专业类7个,27种专业;医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1个,44种专业;管理学门类下设专业类9个,46种专业;艺术学门类下设专业类5个,33种专业。
四、新目录分为基本专业(352种)和特设专业(154种),并确定了62种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特设专业和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分别在专业代码后加“T”和“K”表示,以示区分。
五、本目录所列专业,除已注明者外,均按所在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对已注明了学位授予门类的专业,按照注明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可授两种(或以上)学位门类的专业,原则上由有关高等学校确定授予其中一种。
10. 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专业设置原则:
包镕从学校层面出发,提出了优化专业设置的四个原则:适应地版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权要的适应性原则;突出特色、注重内涵建设的重点发展原则;与学科建设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规模兼顾效益的和谐发展原则。
高校的专业设置还应符合科学性原则和可行性原则,即专业设置要符合教育规律,并结合学校实际,根据自身条件出发设置适合专业。
(10)高等学校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扩展阅读:
高校设置专业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