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备案和审批本科专业区别
⑴ 审批制与备案制区别
法律分析:备案制、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适用于企业投资的中小项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⑵ 2018年新增备案本科专业多少个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显示,2018年共新增专备案本科专业2105个,属新增审批本科专业206个,合计新增专业2311个;撤销241个专业,涉及135所高校。其中浙江省有29所高校共新增64个专业。“新增备案”指的是教育部已经存在的专业,而“新增审批”则是全新的专业。
在这次新增备案本科专业中,最“热门”的均与信息技术相关,其中,250所高校新增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60所高校新增了“机器人工程”专业。在新增审批本科专业中,也有18所高校新增了“网络空间安全”专业,16所高校新增了“信息安全”专业。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兰州大学等重点高校都增加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
⑶ 备案本科和审批本科哪一个能招生
高校申请新专业分两部分,
一部分是省里批,到教育部备案,这些都是已经有学校开设过的专业,叫新增备案专业,另一种由教育部审批,叫新增审批专业,两种都在公布当年招生。
⑷ 备案制和审批制的区别
法律分析:1、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 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适用于企业投 资的中小项目。2、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是对投资项目的全方位审批,而核准制只是政府从 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不负责考虑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因素。3、程序环节不同。过去的审批制一般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多个环节,而核准制、 备案制只有项目申请核准或备案一个环节。
法律依据:《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国务院的法规、规章备案工作,履行备案审查监督职责。
第六条 依照本条例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法规、规章,径送国务院法制机构。报送法规备案,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规备案的有关规定执行。报送规章备案,应当提交备案报告、规章文本和说明,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一式十份。报送法规、规章备案,具备条件的,应当同时报送法规、规章的电子文本。
⑸ 备案与审批的区别
法律分析:审批一般是行政许可,没通过审批,则不具备法律效力。备案则是具备法律效力后的一种普通的行政管理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⑹ 专业揭秘丨新专业来袭!这些专业值得报吗
2021年2月,教育部公布了《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和《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这意味着又会有一批“新”专业与学子“相逢”。此次专业调整,受到了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广泛关注。为了便于表述,本文将此次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中涉及的专业分为三类:新增备案专业、新增审批专业和新列入目录专业(即《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的专业)。这些“新”专业“新”在何处、有何“新”特点、有哪些“新”学习内容、就业前景如何呢?
“新”专业都有哪些特点?
新增备案专业:人工智能最“热”
在2020年新增备案的2046个本科专业名单中,人工智能专业成为最“热门”的专业,共有清华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等在内的130所高校新增。
2020年新增备案专业数量在前十的本科专业
“新”专业实力如何,值得选吗?
专业的调整体现了高校主动适应知识创新、科技进步及学科发展需要来优化专业结构。而从考生的角度来说,高校新增设的专业,其学科实力、专业特色如何,就业前景如何,是考生非常关注的。
总体来说,高校新增专业是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而设置的,尤其是经过审批、进入《专业目录》的专业,更是如此。因此,这些专业实力无疑是强劲的,才能通过严格的审批。以新列入《专业目录》的几个专业为例:吉林大学新开设的古文字学专业是我国首个获批的古文字学本科专业,依托的是学校考古学、中国史、汉语言文字学的学科优势;西北工业大学新开设的柔性电子学专业,拥有该专业全国首个博、硕士点,依托的是学校柔性电子研究院(柔性电子前沿科学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开设的融合教育专业,属于全国首个且唯一的教育部批准的融合教育专业,这个专业依托的是学校教育学的学科优势。
所以,对于考生来说,可能更需要关注的是新增专业在不同学校的不同特色。因为即使是有着相同的专业名称,某个专业在不同院校也会呈现出独特的诞生背景和研究优势,要根据自身兴趣和实际情况综合选择。
至于就业前景,由于新专业均为了适应国家战略、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而设置,因此社会需求非常大,这些专业的就业前景值得期待。
⑺ 审批和备案的区别
备案严格地讲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不像行政审批那样可以追溯其法源,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没有使用过这样的名称。它是行政机关对某种行政管理方式的概称。备案从其字面上来看,顾名思义就是报告、备案。其本质是一种公示,就是行政相对人将其需要进行的行为活动告知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将相对人报告的资料使其他人知晓,为事后检查监督提供资料或某种依据。
由于备案不是法律规定的法定行政管理方式,所以备案事项的制定并无法律层面的要求,而是由行政主体在自己行政管理的范围内,根据工作的需要进行制定,也就不像行政审批那样受到强制性法律的调整。但有关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也应符合合法行政和合理行政的基本原则,要突出服务意识,为相对人提供便利。
2.行政备案的本质
备案制从本质上说应是一种服务性的管理模式,其本身是不应具有强制性的。相对人提供的备案材料的作用是告知行政机关自己将要进行的某种行为和提供便于行政机关进行事后监督的依据。行政机关作为接受备案材料并保存该备案材料的单位应当设立审查程序,但该项审查应不同于行政许可中的审批。
3.行政备案与行政审批的区别
行政机关对相对人报送材料的审查一般分为形式性审查和实质性审查。形式性审查即只是对报送材料的格式、内容形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而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不负审查责任。
实质性审查又称为全面性审查,是对材料的格式、内容等进行全面的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负有审查义务。行政审批中的审查为实质性审查,而对备案材料只应进行形式性审查而不应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备案不同于审批,审批是行政机关强制性权力的应用,被审批的事项是属于普遍禁止性的行为。 备案的事项一般不是禁止性事项,相对人不是因为备案后才具有了从事该项行为的资格,而是在备案以前已经具有了从事该项行为的资格。
⑻ 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有什么区别
一、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有什么区别
1、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区别如下:
(1)审批制,企业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
(2)核准制,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
(3)备案制,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
2、法律依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五条
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十六)调整产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与约束作用,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实施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出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强化环境监管,严禁落后产能转移。
(十七)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城市群等“三区十群”中的47个城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各地区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施的范围。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十八)优化空间格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研究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工作。
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到2017年基本完成。
二、请问备案项目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1、企业应将加盖印章后的备案表;
2、项目相关资料;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证件扫描上传备案系统。
⑼ 专业备案和审批区别
高校根据《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需报教育部备案。
高校设置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需经教育部审批。
⑽ 设立本科及以上高校是审批还是备案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或审批工作。
各高校通过我部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专业公共信属息服务与管理平台”进行了专业申报工作,并向社会公示;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11个中央部委教育主管部门、36所部属高等学校向我部报送了申请材料;我部请有关专家对提交备案专业的基本条件进行了审核,组织专家对需要审批的专业进行了评议。依据专家对备案专业提出的审核意见,我部确定了准予备案的本科专业;
依据“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评议结果,我部确定了同意审批的本科专业。现将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或审批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