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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业调整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4 22:49:16

Ⅰ 个人觉得自己专业就业前景如何调查报告总结怎么写

业调查报告是很多大学生都要完成的调研项目,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就业调查报告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

就业调查报告一

一、大学生就业现状

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的关键阶段,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用工市场已经出现了僧多粥少的尴尬局面,大量毕业生漂浮于社会。广东省副省长宋海指出,当前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较大,xx年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超过27万人,比xx年增加6万人,增幅达28%,加上外省院校来粤就业的毕业生,以及前两年未落实就业岗位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预计xx年在我省求职择业的毕业生可能超过40万人。根据人事部进行的有关统计,近几年大学毕业生的需求量不断下降;而根据教育部的数据,近几年大学毕业生人数却不断上升。由此可见,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已是不争的事实。一般说来,大学生就业难、易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就业率的高低和就业满意度的高低。

高校毕业生是人才市场上非常重要的人力资源,近年,随着高校大规模的扩招,在校大学生人数急剧上升,毕业生人数也逐年增加,随之而来的就是毕业生就业问题。有一句话可以很生动的形容现在大学生的现状和就业形式:本科满街走,硕士多如狗,只有博士可以抖一抖。这就是中国特色的就业行情。说起来可笑,现在为就业发愁的大学生,从小接受的教育是世界是你们的要有历史的使命感为21世纪中国四化建设贡献力量。N年寒窗下来,才发现自己不但不是什么国家栋梁,而是连参与建设的机会都几乎没有了。曾经的天之骄子,你被谁抛弃。大学生已被用人单位抛弃!用人单位困惑:大学生在写字楼干事不如中专生,在工厂干事不如技术工人。他们能干什么大学生也困惑:居然被招过来搞跑腿打杂,收入也压得低低的(尤其应届生)。

二、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

现在的大学生就业难,首先是由于近年来的大学生扩招,使得市场上的大学生就业供过于求,大学生的就业形式也就日益严峻了,而究其原因,大学生自身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三、大学生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就业心理准备不足

(1)自我角色转换不够及时

对于80%的学生来说,大学阶段过的是一种单纯而有保障的生活,学习、生活、交际都较有规律,这样的生活与现实社会自然存在一定的距离。在大学生活结束之际,踏上岗位之前。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迅速完成自我角色转换,做好就业心理准备。就是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客观、冷静地进入求职状态,认识社会,了解社会,以自身的实力,积极主动地去适应社会需要.

(2)自我认识,自我了解不够准确

个性是个体统一的心理面貌,是指人的心理活动中那些稳定的,具有个人特色的心理特征与心理倾向组合成的有层次的动力整体结构。它以个体稳定的行为模式与态度体系表现出来。

能力、特长应包括教育培训的程度,因为教育和培训可以转化为能力、特长。能力是求职择业以及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

2、择业过程中的心理素质参差不齐

(1).敢于竞争,善于竞争。

(2).正确对待挫折

人们在求职择业中遇到挫折是正常的,切不可因此而自卑。一个心理健康的人对人生总保持着自信心,如丧失了自信心,就失去了开拓新生活的勇气。顺境中有自信心不足为奇。逆境中更需要自信心的支持。

四、大学生就业政策

1、高校毕业生依然面临结构性就业难题

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水平虽然会不平衡,冷热不均,但是社会对不同专业的需求量会有所变动。如果能够放低期望值,愿意到西部、到基层去工作,应该说无论是热门专业的学生,还是冷门专业的学生,都可以找到工作。

2、招聘单位将更加理性化

大部分用人单位一改印象中非名牌、高学历毕业生不用的状况,现在更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的培养。

3、民营企业将成为就业机会的最大提供者

一些名企仍将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相当数量的工作岗位。

4、就业空间将就一步扩大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可能。

5、人才市场趋向在转变

据调查显示,人才市场未来长期的趋向是,有新知识,高技能的良好品质的人才有机会,而非大学生身份,这就要求我们大学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后,继续学习各种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五、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对策思考

如前所述,我们学院毕业生近三年的就业率虽高,但仍面临着就业难问题。要有效解决此一现实问题,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要大力提高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端正就业意愿和提高供求匹配的效率。

1.大力提高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构成大学生就业竞争力可分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其要素主要包括知识结构、心理素质、交流表达能力、与人合作能力、自我学习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追踪和掌握新技术的能力。其中,知识结构是基础。只有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求职者才会显得有内涵。而心理素质是否过硬,已越来越成为双向选择成与败的关键。交流表达能力、与人合作能力、自我学习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追踪和掌握新技术的能力则是能否持续工作和取得工作成功的关键。

2.进一步端正当前大学毕业生的求职意愿。

这些事例和数字进一步向我们说明了一个简单的事实:当前年轻人的求职意愿明显偏离社会用人需求。这也可以说是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教育青年大学生树立职业平等观、帮助年轻人树立正确的求职观已成为当前高校就业工作的迫切需要。

就业调查报告二

在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下给本来就就业困难的我们更添了一层霜。如今就业问题特别是大学生就业受到我国各界的关注。同时也给我们待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一次严峻的考验。为积极应对严峻的就业形式,我们更要清楚的认识其严重性,采取相关的措施来应对它!因此我们开展了一次“毕业生就业调查”活动。调查情况如下:

一:调查方式及范围:

本次活动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网上调查等方式,针对各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的调查。

二:调查内容:

1:xx年毕业生就业环境:

据统计今年,中国将有611万名研究生、大学本专科学生毕业。外加去年未找到的毕业生210万,可预(xx最新大学生消费调查报告)计xx年的高校就业人数多达810万,而xx年这一特殊的年间我们不仅遭遇到了金融危机的重创,还经历了刻苦铭心的雪灾、地震等一系列的重大事件交织发生的一年。这些重大事件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格局,并构成了当前就业面临的严峻形势。在全球金融危机重压下,xx年上半年全国有6.7万家民营企业倒闭,而在xx年年,民营企业吸纳了34.2%的大学毕业生。一方面我国就业人数明显增加,另一方面企业萎缩明显,企业校园招聘也相应畏缩。往年10月,各大企业都早早地启动了校园招聘计划,各大高校内也因此呈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但是由于遭受金融风暴的影响,就业市场整体不景气,很多大企业为了降低人工成本不得不大规模裁员,同时很多作为吸引就业主体的中小企业由于受到劳动合同法、出口遇冷等多重因素影响,业务订单量明显减少,用工需求也明显减少。这给学生就业客观上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2:xx年就业现状:

1.就业单位性质流向

随着就业问题的日益严峻,现在就业形势开始冲击传统观念,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迫于就业压力,渐渐地“不重学历重技术”,“不选本科选专科”。从目前很多高分考生开始选高职来看,说明家长和学生的观念已经开始慢慢改变。在本科院校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的今天,高职院校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新模式,以市场为导向培养人才,培养模式更加市场化,更符合当前就业形势,为专科层次的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前景。但是近期特别是今年以来人们更加不注重学历的,越来越多的高中生选择了学技术,或是直接就业。

2.热门专业与需求形式:

从xx年5月中旬毕业生行业就业情况来看,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五大行业是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其中,制造业是目前吸纳毕业生最多的行业,本科学历各年度比例分别占到29.98%、29.10%和43.29%,专科学历各年度比例分别占至41.33%、43.55%和56.37%。

从调查来看:xx届大学毕业生在湖南省就业的行业大类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其中,有26%的本科毕业生和25%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于制造业。但值得注意的是,但这一比例低于全国xx届本科生(27%)和高职高专(31%)毕业生就业于制造业的比例。民营和个体企业是湖南省xx届大学毕业生就业最多的雇主类型,雇用了37%的本科毕业生以及66%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湖南省xx届大学毕业生就业最多的雇主规模是300人以下,其次是3001人以上;雇主规模300人以下的本科毕业生占到42%,高职高专毕业生为56%。

三:就业态度分析:

1、现在家长对学生的期望值太高,总觉得孩子找的工作薪水不能太低、不能太累,而且还要稳定,这样就给毕业生很多的压力。大部份学生把考公务员当和事业单位当作唯一选择,宁可有业不就。加之学生对自己认识过高,在调查中发现,90%以上的学生希望每月工资在1000元以上,工作时间不超过5天,还要提供住宿条件,这样就无形缩小了就业范围。

2、不愿到中小企业就业。据统计,xx年1月5日,由云南省教育厅主办,西南林学院、云南农业大学、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和我院在西南林学院联合举办农林类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共102家用人单位参加,提供就业岗位3500个左右,结果我院毕业生不足50%,签约率更是寥寥无几参。而实际上,我国就业市场反映,承受力最大、需求量最大的是中小企业,不愿到中小企业就业,无疑又缩小了自己的就业范围。

3、创业不如就业。多数大学生感到创业艰难,多方面准备不够,缺少充足的勇气和决心,只有极少数毕业生认为就业找饭碗不如创业谋发展。

4、促进就业措施:

鼓励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是增加就业的重要途径,已被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地方政府反复呼吁,多次部署,对增加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国经济发展到今天,必须把增加就业与提升产业结构的双重任务结合起来加以解决,把劳动力的需求与劳动力的生产结合起来加以解决。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要大力发展专业技术教育,改变目前的教育目标。目前我国各级教育的目标是提高上一级重点学校的升学率,这是应试教育的根源。邓小平同志xx年为教育题词:教育必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不改变教育目标,就无法改变应试教育,就会不断加剧今天一方面高技能人才奇缺,一方面高学历人才失业、文凭贬值的尴尬局面。

还有一个关于教育的错误口号流毒甚广,那就是扩大教育消费,拉动内需。把教育当成消费是完全错误的。教育是投资,不是消费。把教育当成消费,当然要以满足消费需求为原则,从教育需求者的角度大学招生当然是多多益善,但这样做只对学校有利,对满足学生家长的虚荣心有利,对学生成材不利,对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不利。

我国目前已具备了加快结构升级的资金条件和技术条件,但就是不具备人才条件,使我国企业不得不在劳动密集型行业过度竞争,人才问题不解决,将很难从这次经济调整中走出来。必须通过政府的宣传引导、政策鼓励、资金支持,改善各类专科学校的办学条件,将他们与大学一视同仁,吸引更多的优秀学子从事技术工作。国家应在工资待遇上向高级技工倾斜,在技工职称上应有最大上升空间,最高应与教授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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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湖南省省属高校增设或调整的本科专业名单

2022年湖南省省属高校增设或调整的本科专业名单

教育部公布了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其中,湖南2022年新增备案本科专业54个,湖南2022年撤销23个专业,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湖南23所学校新增备案本科专业54个,分别是:

湖南工商大学新增备案本科专业11个:金融工程,工业设计,通信工程,土地资源管理,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工业智能,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应急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跨境电子商务。

湘潭大学新增备案本科专业3个:马克思主义理论,智能制造工程,应急管理。

湖南工业大学新增备案本科专业2个:材料科学与工程,智能建造。

南华大学新增备案本科专业2个:英语,软件工程。

长沙理工大学新增备案本科专业2个:遥感科学与技术,艺术管理。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新增备案本科专业1个:人工智能。

湖南工学院新增备案本科专业4个:应用物理学,智能车辆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应急技术与管理。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新增备案本科专业3个:医学影像技术,工程管理,助产学。

湖南理工学院新增备案本科专业3个:知识产权,人工智能,音乐教育。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新增备案本科专业3个:物理学,应用统计学,人工智能。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新增备案本科专业3个: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供应链管理。

湘潭理工学院新增备案本科专业3个:软件工程,网络与新媒体,机器人工程。

湖南医药学院新增备案本科专业2个:休闲体育,供应链管理。

湖南城市学院新增备案本科专业2个:地理空间信息工程,城市设计。

湖南科技学院新增备案本科专业2个:智能制造工程,跨境电子商务。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新增备案本科专业1个: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湖南信息学院新增备案本科专业1个:区块链工程。

湖南工程学院新增备案本科专业1个: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新增备案本科专业1个:机器人工程。

湖南文理学院新增备案本科专业1个:医学检验技术。

湘南学院(新增备案本科专业1个):人工智能。

长沙医学院新增备案本科专业1个:医疗保险。

长沙师范学院新增备案本科专业1个:思想政治教育。

湖南2022年新增审批本科专业6个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新增审批本科专业2个:工商管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湖南工商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新增审批本科专业个1个:网络空间安全。

湘南学院新增审批本科专业1个:临床药学。

长沙师范学院新增审批本科专业1个: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湖南撤销23个专业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撤销专业13个):广告学,应用化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测控技术与仪器,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生物工程,工业工程,视觉传达设计。

湖南工程学院撤销专业3个:工业设计,金属材料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湖南理工学院撤销专业3个:城乡规划,工程管理,电子商务。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撤销专业1个:汽车服务工程。

湖南师范大学撤销专业1个:广播电视学。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撤销专业1个:公共事业管理。

湘潭理工学院撤销专业1个:编辑出版学。

2022年,湖南省24所学校新增60个专业,7所学校撤销23个专业。

其中湖南工商大学新增24个专业——新增专业数湖南第一;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撤销13个专业——撤销专业数湖南第一。

高校新增专业的原因:

一是完善拓展学科群的需要, 这类专业相对比较成熟,是高校在学科建设中水到渠成的自然发展

二是由科技发展更新带来专业升级的自我更新

三是高校向综合院校发展过程中,丰富学科建设而开设的,这类专业大多是其他高校原来已经开设的专业

四是功利心态使然之下追逐热门专业,为迎合考生及家长而开设的一些新兴前沿专业,这类专业家长和考生在报考时一定要慎重

五是一些高校为了有利于招生旧瓶换新装,只是借科技发展之手对一些传统的冷门专业增加一些信息科技课程进行简单的包装升级,其实专业本身内涵并没有变化,只是换了一个高大上的名字。

建议考生选择新增专业的原因:

1、毕业后容易找工作,容易成为该专业的顶级人才

老专业有一定的好处,就是比较稳定,但也有坏处,就是就业市场比较饱和,就业岗位都被比你先毕业的学生占据了,导致你只能选择一些不太好的岗位,并且一些顶尖的职位都被老人牢牢占据,新人的机会较少。

可是新开设的`专业就不一样了,新开设专业的就业市场还待开发,但若是考生选择新专业,毕业后就能成为开创者,成为顶级的那一批拔尖人才。特别是这一专业就业市场还很空,毕业生们容易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容易成为该行业顶尖级别人才。

2、前几届毕业生能吃很多年红利

新开设的专业代表拥有新的风口,如果考生是第一届该专业毕业生,从毕业后到工作,能享受很多年的红利,这是就是开创者的福利,也是优待。当然,由于市场还有待开发,毕业生需要拥有创业精神才行。

3、新开设专业收分不高,给了差生逆袭机会

由于是新开设的专业,这样的专业一般收分不会很高,即便是差生也有机会考上该专业,所以也算是给了差生一个逆袭的机会。这只是开始的录取收分情况,待专业稳定下来,录取分数可能会相对增加,所以这一届是报考的好机会,特别是对于一些成绩一般的学生而言,更应该抓住机遇。

Ⅲ 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的社会调查报告

有《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学工商管理类本科人才社会需求和培养现状调研报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编。可供参考。

Ⅳ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地方、中央部委的管理权限,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宏观管理,增强普通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和活力,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当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同时又要遵循教育自身的规律,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特殊与一般的关系。第三条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考虑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通过现有专业扩大招生或拓宽专业服务方向等办法可以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增设专业。第四条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其有关要求。设置专业目录外的专业按规定程序办理。第二章专业设置的条件第五条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发展规划,有稳定人才需求的预测报告,招生规模一般以每年60人为宜,不低于30人;
(二)应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三)应与学校已设专业之间有相互支持关系,能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包括各项实践性教学环节),能有比较稳定的专业基础课程(工学类专业含技术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教师队伍及实验技术人员;
(四)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办学基本条件,包括教室、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馆及图书资料、实习场所、体育设施和学生宿舍、食堂等必备的条件。第六条普通高等学校申请由原有专业改设新专业者,应满足新专业设置所需条件。第三章专业设置的审批权限第七条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由高等学校、学校主管部门(系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委教育行政部门,下同)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分工负责审定、审批和备案。第八条普通高等学校申请设置新专业,凡符合第五条所规定的条件者,可批准其正式设置,开始招生。对第五条所述条件尚不完全具备者,可批准其筹建,筹建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两年。筹建期限内达到正式设置条件后可批准开始招生,否则取消其筹建资格。第九条普通高等学校在专业目录所列的本门类所属的二级类范围内(如理学门类的物理学类内部;工学门类的材料类内部等)调整专业,经本校学术委员会或其他相应组织讨论通过,由学校自主审定,学校主管部门核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第十条国家重点普通高等学校除可按第九条规定自主调整专业外,设置、调整专业目录内的其他专业,按学校的学科性质,在学校主管部门核定的本科专业数和相关学科门类内,经本校学术委员会或其他相应组织讨论通过,由学校自主审定,学校主管部门核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第十一条普通高等学校设置、调整不属于第九条所列情况的专业目录内的专业,国家重点普通高等学校设置、调整下列类型专业,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综合大学设置、调整非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文学、理学门类专业的;
理工院校设置、调整非理学、工学门类专业的;
农林院校设置、调整非农学门类专业的;
医药院校设置、调整非医学门类专业的;
师范院校设置、调整非教育学门类专业或其他非师范性质专业的;
外语院校设置、调整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
财经院校设置、调整非经济学门类专业的;
政法院校设置、调整非法学门类专业的;
体育院校设置、调整非体育学类专业的;
艺术院校设置、调整非艺术类专业的。第十二条普通高等学校设置专业目录外的专业,须由学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并按规定程序审批,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第十三条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专业,须经本地区(部门)设置的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第十四条高等专科学校和短期职业大学不得设置本科专业,个别特殊情况确需设置的,须由主管部门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第四章审批程序

Ⅳ 大学本科什么专业前景好调查报告

这个还是需要具体知道要求的。

Ⅵ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9年颁布)》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加强和改善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宏观管理,推进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进程,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应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第三条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应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
通过现有专业扩大招生、拓宽专业服务方向或共建、合作办学等途径,能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设置专业。第四条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有关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第二章设置条件第五条高等学校设置和调整专业必须具备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经学校主管部门(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下同)批准的学校发展规划,有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0人(特殊专业如艺术类专业执行具体规定);
(二)有专业建设规划、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三)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一般应有已设相关专业为依托;
(四)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教室、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办学基本条件。第六条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实行总量控制,在学校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数内,学校年度增设专业数一般不超过3个。第七条高等学校原则上按其分类属性设置专业,以形成优势和特色,根据需要与可能也可适量设置学校分类属性以外的专业。第八条高等师范院校增设非师范专业(系指不以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师为培养目标的专业),应依据所在地区现设专业及人才供求状况统筹考虑。第九条基本办学条件未达国家规定标准或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未通过的高等学校,不得增设新专业。第三章设置权限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调整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或审批所属学校专业,应征求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第十一条高等学校依据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在核定的专业设置数和学科门类内自主设置、调整专业。
设置、调整核定的学科门类范围外的专业,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批,报教育部备案。第十二条高等学校设置、调整专业目录外的专业,由学校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论证并审核,报教育部批准。第十三条高等学校设置、调整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报教育部批准。
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由教育部确定并公布。第十四条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数和自主审定专业的学科门类,由学校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核定,报教育部备案。第十五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高等学校设置、调整专业,须考虑所在地区人才需求和现有专业设置情况,学校在向主管部门备案或申报专业时,须将备案或申报材料同时抄报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第十六条专科层次的高等学校不得设置本科专业。第四章设置程序第十七条专业审核每年集中进行一次。由高等学校自主审定的专业,各校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将审定结果连同专业核定数执行情况表报学校主管部门;由学校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表格于10月31日前核报教育部备案。第十八条学校申请设置、调整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批的专业,应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学校发展规划;
(二)申请报告(简要说明设置或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和其它情况);
(三)申请表(按照教育部统一制定的格式据实详细填写);
(四)拟设专业的教学计划;
(五)其他补充说明材料。第十九条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批的专业,学校申报时间及审批时间由学校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但学校主管部门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审核结果按照统一表格报教育部备案。第二十条由教育部审批的专业,学校主管部门应于10月31日前向教育部申报,提交专门报告并附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书面材料。
申报目录外专业,还须附专业论证报告、参加论证的专家名单、专业介绍、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情况及其他说明材料。
教育部于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批工作。

Ⅶ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形势,优化专业结构,保证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效益,改进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宏观管理,以利于普通高等学校增强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和活力,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立及其调整,应当根据人才培养的客观需要,保证必需的办学条件,遵循需要和可能相结合的原则。
凡通过已设专业拓宽专业服务方向,或扩大招生、委托培养、联合办学等形式可以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增设专业。第三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立及其调整,应讲求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在保证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稳步发展。第四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立及其调整,应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基本专业目录及其有关要求。
申请设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基本专业目录以外的专业,应对设立该专业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论证结果须经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核认可。第二章 专业设置的条件第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发展规划,有5年以上的稳定人才需求并提出论证报告,计划规模一般以年招生60人或更多为宜,开始年招生数不低于30人(个别艺术、体育、语言类专业除外),并逐年增加招生人数;
(二)制订出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三)一般应与学校已有专业之间有相互支持关系;确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包括各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图书资料。教师配备标准原则上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第七条有关规定;
(四)能提供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办学基本条件,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实习场所、体育设施及宿舍食堂等整体的条件。第六条 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设置专业,凡符合第五条所必需的条件者,可批准其正式设立并开始招生。对条件尚不完全具备者可批准其筹建。筹建期间一般不应超过两年。筹建期间内达到正式设立条件后可批准开始招生,否则应取消其筹建资格。第三章 专业设置的审批权限第七条 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实行区别情况、分别由高等学校、学校主管部门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分工负责审定和审批的办法。第八条 普通高等学校在专业目录中同类相近专业(第十条规定的几种情况除外)的范围内调整专业,或在本专业类范围内拓宽专业、改用目录内业务范围较宽的专业名称者,由学校自主负责审定,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报国家教委。
普通高等学校增设非常设的招生计划全部属于委托培养的本科专业班,在专业目录的范围内,学校可按照专业设置的审批条件进行论证后自主负责审定,论证结果须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报国家教委。第九条 普通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目录内的本科专业(第十条规定的几种情况除外),按学校归属,分别由中央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教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报国家教委备案。主管部门在审批专业时,对通用专业的设置应注意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主管部门的意见。计划单列市审批本科专业必须征得所在省主管部门的同意。第十条 普通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目录内的本科专业(或调整专业),凡涉及到目录已注明为“试办专业”,“个别学校设置的专业”和国家教委公布的少数需全国统筹布点的专业,以及拟增设专业目录以外的专业,由国家教委负责审批。第十一条 高等专科学校和短期职业大学不得设置本科专业,个别特殊情况确需设置的,必须报国家教委审批。第四章 审批程序和监督第十二条 专业审批每年集中进行一次。
学校申请设立或调整专业,应按规定日期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申请报告,简要说明设立或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及其他有关情况;
(二)申请表,根据国家教委统一制订的格式据实详细填写;
(三)附件,对申请表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和有关的论证材料等。第十三条 凡由高等学校自主审定的专业,各校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审定结果连同必要材料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时抄报国家教委。
凡由学校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专业,学校申报时间及审批具体时间可本着及时处理的精神由有关部门自行确定,但各有关学校主管部门至迟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审批结果报国家教委备案。
凡由国家教委负责审批的专业由学校先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后于每年8月31日前报送国家教委,国家教委与有关部门会商后于当年10月31日前将审批结果下达学校主管部门。

自考本科选错专业了,还没缴费,怎么更改专业恩

自考如果选错了专业,主要看报考的哪个学校和报考形式。考生需调整专业的,可以按以下方式更改:

1.报考专科专业的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自行修改专业。

2.报考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的考生,先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提出专业调整申请,再提交本人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到相关单位审核。

3、如果报的是大自考,那没有关系,重新在考试院官网注册一个新的专业然后考新专业的

4、如果报的是小自考,那就不好办,一般情况下小自考的学籍只能注销重新报考。

(8)本科专业调整报告扩展阅读:

自考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1)新生网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2)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3)此前未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cn)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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