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自考本科学历成绩查询
① 湖北自考所有成绩查询怎么查
要查你本人所有成绩,就得在湖北省考试院网站,毕业生申报入口注册,然后进去就可以查询到你的成绩,哪门没有通过都会显示的。
② 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成绩查询
网络湖北自考院进去右边中间就是月份成绩查询了
③ 湖北专升本自考全部科目成绩如何查询
答:湖北专升本自考全部科目成绩查询,考生有两种方式得到自学考试成绩:一是到当地自考办领取;二是通过湖北自考网( )或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查询;
④ 自学网考试查询成绩
1、首先,来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这个自学网,在导航栏选择“自学考试”,如图所示。
⑤ 湖北自考考生如何查询自考成绩
登录湖北自考网,有一个成绩查询入口,输入准考证就可以了。不过现在成绩还没有出来,要到本月中下旬
⑥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成绩查询
第一、在成都买房,购房人应该有购房所在区户口,或户口不在想要购房的区域,但是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第二、拥有成都市户口的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有1套及以下的自由产权住房,或者成都市户口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成都市户口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第三、在成都11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购房人具有该区域户口,或户口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第四、在成都市户口家庭在全成都有1套及以下的自有产权住房,或成都市户口成年单身、非成都市户口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第五、在成都市其他区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成都市户口,如果不是非成都市户口,但是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也可以。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由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⑦ 如何查询湖北省自考的全部成绩
湖北省2010年4月份自学考试成绩于5月19日公布。考生可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和湖北教育考试网查询。详情:
http://hi..com/kaloue/blog/item/78f9b418bd0ce2f7af513325.html
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可在5月24日——28日持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登记,6月4日公布复查结果。
⑧ 湖北省自考成绩查询
查询湖北历年自考成绩
查询方式一:登陆:http://www.hbzkw.com/fscx.aspx 查询
查询方式二:登陆:湖北自考网络注册学习平台 http://zk.hbzkw.com/ 登录后可以查询所有考试成绩,电子档案,网上报名,网络学习获取平时成绩;
查询方式三:登陆自考电子档案系统:http://www.hbzkw.com/dzda.aspx
以上三种方式都可以查询湖北自考历年成绩,如查询不了可以拨打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电话咨询
另外给湖北省的自考办打电话,将你的准考证号报给工作人员,他们可以在系统内帮你查的。
⑨ 湖北自学考试成绩怎么查询
可上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华中学历教育网hzxueli_com是武汉大学自考专套本衔接班电大教学点承办学校,若你想报考,也可咨询他们,他们可以免费为学生查询成绩、办理报考事宜。
⑩ 湖北大学自考毕业论文成绩在哪里查啊
考生结束了所有本科自考课程,并完成了论文和答辩,就进入了最后的申请学士学位的程序,申请学位的条件和具体手续如下:
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1 、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2 、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 、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并符合主考院校规定。
学位资格限制
凡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均有一次申报资格,第一次未通过者以后不再补办。
申报学位程序
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 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 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 份,交近期2 寸免冠照片一张。
2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 月底报省考试院。
3 、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 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 、6 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不授予对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 )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
(2 )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
(3 )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
学位外国语考试
考生在学期间每人最多可参加三次外国语考试(包括毕业后一次)。毕业后可参加一次学位外语考试(上半年毕业者须参加当年学位外语考试,下半年毕业者可参加次年考试)。
授予学位程序
1 、参加学位外国语考试的考生在各主考学校报名。
2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申请学位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国语考试合格证,到主考学校学位办申请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工作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办审核成绩后,交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者应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交纳考务、评审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向主考学校缴纳一科次的报名费。
4 、主考学校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同时送省自考办一份备查。
补授情况
往届未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一律不再补授。
所以,能不能拿到学位完全看你自己的努力程度了
另外,站长团上有产品团购,便宜有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