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大学本科招生网外国语专业
⑴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的校名全称为北京外国语大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二号,邮政编码是100089。
第三条 我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首批进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第四条 学校招收和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第五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事务的咨议与监督。
第七条 我校设有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纪委书记和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全校的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宜。本科招生办公室是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我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校根据办学条件、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编制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发布。
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具体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视生源情况决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 我校高招远程网上录取有提前批次和本科第一批次录取两种形式。
各批次招生由考生参加高考,填报高考志愿表的相应批次志愿,学校依据考生的高考分数在各省、市、自治区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当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的120%。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 对享受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实考分进行排队顺序录取。实际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没有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依次录取外语、语文、数学和外语口试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我校在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实际考分排队,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顺序录取参考志愿和征集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 我校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定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根据我校学科专业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的、有听力障碍者不宜就读。
第十八条 我校招生专业除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可招收英语语种和中学所学相对应语种考生外,其他外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我校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同时部分专业课为英文授课,所有学生应按我校课程设置规定学习。
第十九条 依据我校学科专业特点,除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份外,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外语口试的组织及口试内容和成绩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我校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第二十条 我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即文科要求历史为A,其他为B,理科要求物理为A,其他为B,考生进档后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我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农村学生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当年招生章程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按教育部规定,经北京市物价局批准,学费标准是: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中外合作项目)学费为35000元/生·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华侨、港澳及台湾省学生的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学年750—1200元。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
第二十六条 学校网址:http://www.bfsu.e.cn,本科招生网址:http://joinus.bfsu.e.cn,招生办公室E-mail:[email protected],咨询电话:010-88816254、8881648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10-88816259。
第二十七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会通过。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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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重庆大学2020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8号)规定,为择优选拔具有外语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切实做好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就读于具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学校,具备2020年外语类保送生资格,且高中阶段综合素质优秀、热爱外语专业、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生专业:英语、日语(高起点、零起点)、德语(高起点、零起点)。
2.日语(零起点)、德语(零起点)招生将依据考核成绩和考生意愿从英语考生中选拔。
3.总计划不超过64名,择优录取。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三、报名程序
考生须于2020年1月1日8:00至1月6日20:00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① 《重庆大学2020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打印,须所在中学校长或主管校长签字且加盖学校公章);
② 高中阶段成绩单(含年级人数、年级排名):须由中学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
③ 考生高中期间的综合素质档案;
④ 证明材料:考生在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及其他可证明考生相关申请资格的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现场考核时校验。
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考生的申请材料中如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有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拟录取资格的,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选拔
1.现场确认:2020年1月7日10:00—17:00。
2.地 点: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外国语学院301办公室。
3.考核时间:2020年1月8日。
4.考核地点: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具体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时通知)。
5.考核方式:专业面试
采用面对面口试的方式进行,考查考生的英语/日语/德语语言水平和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考生的知识结构、逻辑思维能力等。
五、录取办法
1.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各专业合格考生,并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阳光高考平台以及考生所在外国语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成为重庆大学2020年外语类保送生拟录取人选。
2.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机构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录取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随高考录取通知书一并发出)。
六、复查复测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规定公布上报,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其它
1.重庆大学外语类保送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选拔及录取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在外语类保送生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方式:023-65103501,[email protected](仅限投诉举报)。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3.本简章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5.联系方式:
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
电 话:023-65678502、18623077326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外国语学院301室(邮编401331)
联系人:冯老师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 话:023-65102370、65102371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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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
⑶ 四川外国语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四川外国语大学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四川外国语大学始建于1950年,坐落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是一所全日制普通公办本科院校,是西南地区外语和涉外人才培养以及外国语言文化、对外经济贸易、国际问题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强外语、厚人文,具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交流才能,善合作、能创新的外语专业人才和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学校拥有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及强化培训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办学体系。
二、专业特色
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设在新闻传播学院,是我校重点建设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是校级重点学科戏剧与影视学的支撑专业。艺术类专业依托学校突出的外语优势和优质的教学资源,利用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和广播电视学等专业的互补优势,在讲授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外语学习能力的培养。在校生可辅修校内双学位专业,可参加全国英语专业四级和八级考试,可通过校际交流项目赴国(境)外合作院校留学深造。
三、校考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山东
湖南
山西
合计
播音与主持艺术
12
10
12
34
广播电视编导
/
10
12
22
注: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行联考招生。2020年艺术类专业最终计划执行数视当地生源数量和质量决定,将通过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网对外公布。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2.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
3.考生必须取得所报专业的联考本科合格资格(考生所在省份不组织联考的除外)。
4.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条件
1.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同时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1)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2)发音、听力和呼吸等器官无疾病,上镜后左右脸无明显不对称,双眼无斜视。
(3)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强,有一定艺术学习或表演、主持经历。
五、专业考试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流程表
考试内容
分值
时间
形式(面试)
总分
自备稿件展示
40分
2分钟以内
限使用汉语普通话
100分
指定稿件播读
30分
1分钟以内
现场抽题,播读新闻稿件
即兴话题评述
30分
2分钟以内
就指定话题阐述自己的观点
备注:评委可能中断某个考试环节,但不影响考生最后得分。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流程表
考试内容
分值
时间
形式(笔试)
总分
文艺常识
20分
考试时间共150分钟(含影视作品片段播放时间约30分钟)
1.文艺常识为选择及填空题;
2.故事编写考察剧作技巧为主;
3.作品分析为评论性文章。
100分
故事编写
30分
影视作品分析
50分
备注:迟到10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后不得提前交卷,否则视为无效考卷。
(三)专业校考报名方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当地招考主管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省份
报名方式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山西
网报
2020年1月14-15日
山西传媒学院
山东
网报
2020年2月7-8日
山东淄博
湖南
网报
2020年2月11-12日
湖南师大新闻传播学院
(四)考生请于2020年3月下旬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sisu.e.cn)或“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查询专业校考成绩。
六、录取原则
(一)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最低控制线,专业校考入围,经当地招考主管部门投档后,我校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并着重参考外语和语文成绩,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原则以《四川外国语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为准。
校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40+校考成绩/校考成绩总分×60
(二)艺术类专业考生被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七、收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费为220元/生/专业,学费为10000元/年(如有变化,以重庆市物价局当年核定为准)。
八、监督复查
1.四川外国语大学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并接受信访、投诉。监督电话:023-65385224。
2.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布上报。
九、附则
本简章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实施过程中,如遇教育部发布最新政策,本简章将做出相应调整。
四川外国语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务。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
联系电话:023-65385206、65383326(招生就业处)
023-65380202(新闻传播学院)
学校网址:http://www.sisu.e.cn
招生网址:http://zs.sisu.e.cn
新闻传播学院网址:http://media.sisu.e.cn
⑷ 我是北京考生,想问一下今年北外小语种都有什么,报名网址是什么,急急急,应该就这几天了,万分感谢!!
为适应培养社会涉外专业人才的需要,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1年小语种专业在北京地区继续实行考生自愿报名,提前参加由北京外国语大学单独组织的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以下简称“口面试”),并参加高考。高考统考后,综合考虑高考成绩和口面试成绩,按考生所报小语种专业提前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北京市2011年高考报名条件。
2.2011年招生专业除德语、法语、日语、俄语和西班牙语可招收英语和中学阶段所学相对应语种考生外,其他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三、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8日9:00至4月4日24:00
2.报名方式:考生需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在北京地区小语种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zhaosheng.bfsu.e.cn。
3.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注册后按要求录入考生信息,自行打印《2011年北京地区小语种招生报名表》,由所在中学加盖公章确认。
4.缴费:考生需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名工作结束后,无论何种原因没能参加考试的,概不退费。
5.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小语种专业。
四、口面试考试
1.考试时间:4月9日 上午8:00—11:00
2.考试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东院英语楼第十二大教室
3.所有考生均需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2011年北京地区小语种招生报名表》、网上缴费单参加口面试考试。
五、口面试成绩查询
口面试成绩将在4月25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凭网上报名时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在“成绩管理”栏查询口面试成绩。
六、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
我校小语种专业招生录取为提前单独录取(即“00批次”),其录取时间在高考提前批(即“0批次”)录取之前。凡参加我校4月9日举行的口面试考试且成绩合格者,其考生信息已在我校备案,高考填报志愿时不需在考生志愿表上填写我校小语种专业,但欢迎考生在本科一批次继续报考我校其它专业。
如考生放弃我校小语种专业录取时,需于6月15日—17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我校招生办填写书面退出申请,逾期不得退出。
七、录取原则
1.录取时间:7月初
2.录取原则:
①根据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按专业、分男女生排队,综合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与口试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②录取时按实际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际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没有政策性加分的,录取口面试和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3.录取结果报北京市高招办审批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八、新生入学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上级要求对所有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其他
联系电话:010-88816254,88816481,88810273(传真)
联系地址: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电视台南面200米)
北外网址:http://www.bfsu.e.cn;
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bfsu.e.cn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3月16日
附:1. 2011年北京地区小语种招生计划表
2. 考场路标指示图
3. 近4年北京地区小语种录取分数
4月3日上午(8:00—11:30)为北京外国语大学校园开放日,2011年所有招生专业参加咨询,同时我校于当日9:00—10:00在东院电教礼堂进行2011年招生政策宣讲,欢迎考生及家长前来参观、咨询。
由于校园场地有限,校园开放日及口面试当天,社会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请考生及家长于4月3、9日乘坐公交和地铁到我校咨询和考试。
考生及家长可以乘坐74、323、374、563、620、658、944、944支、967、968、特5、特8、特10、运通103、运通108、运通201等公交车,在为公桥站(或魏公村西口)下车;或乘坐地铁4号线在魏公村站下车,西行500米即到。
⑸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是几本学院,有哪些本科专业
三本
省重点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部CDIO工程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
省“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会展经济与管理、法学;
省“十三五”特色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药学、财务管理;市重点专业:新闻学、通信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土木工程和工商管理;
市特色专业:法学、会展经济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和护理学;
市特需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建筑学;以及3个省一流学科(药学、工商管理、土木工程)和4个省重点学科(计算机应用技术、岩土工程、药理学、企业管理)所支撑的专业。
(5)折大学本科招生网外国语专业扩展阅读: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并与浙江省邮电管理局(现为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有全日制本科生12400余名,与浙江大学等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170余名。学院占地1000余亩,校舍面积40万余平方米,办学条件先进齐备。
南校区: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310015)
北校区: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0号(310015)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设有计算机与计算科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工程、医学、外国语、商学、传媒与人文、法学、创意与艺术设计等9个分院,37个本科专业。设有与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课程合作项目9个。
⑹ 四川外国语大学如何查看你校招生章程
考生家长可前往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isu.e.cn]查看。
⑺ 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维护考生和高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学校开展录取工作和招生咨询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外国语大学
二、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培养层次:本科、研究生
四、学校代码:10068
五、办学地点:五大道(马场道)校区——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邮编300204;滨海校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60号,邮编300270。
六、学校概况:天津外国语大学是一所主要外语语种齐全,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等学校,是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八所高等外语院校之一。学校现有61个本科专业,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9个硕士学位授权方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21个授权方向),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学术文化交流,先后与世界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240余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国外高校合作承办9所孔子学院。目前,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万余人。
第四条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天津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并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协调处理日常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并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2-81509020,022-12388。
第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原则实施开展。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及学校学科专业布局,制定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学校同时还将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根据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用于解决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九条学校求索荣誉学院是天津市教育体制改革示范项目,其生源是在已被学校录取的新生中选拔,具体的筛选条件将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为保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种人才培养计划的落实,求索荣誉学院不接受已录取到捷克语、匈牙利语、印度尼西亚语、波斯语、缅甸语、泰语、马来语等专业学生的申请。
第十条学费收取按天津市规定的标准执行,预科阶段——每生每学年3800元;本科阶段——文科类(不含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类、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动画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8000元。上述学费不包含学生自愿参加的特色培养项目费用,如国际交流项目和天津市教育体制改革项目等。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五大道(马场道)校区:8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800元,6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滨海校区6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及考生志愿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批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凡已进档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学校将全部录取,不做退档处理。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安排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将考生按高考实考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同分条件下,优先安排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文学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语文、数学;非文学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如所填专业志愿都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随机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对享受省(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进档,但进档后排序时以实考分为准安排专业,当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优先录取(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学校2022年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重庆、广东等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各省的高考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学校招生专业(类)对上述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示为准。
第十七条考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口试成绩不合格者,外语类专业不予录取。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试的,学校对口试不作要求。
第十九条学校外语类专业一般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但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专业也招收相应语种的考生。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应试语种。
第二十条学校关于保送生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单独面向台湾、香港地区免试入学的招生细则分别详见天津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tjfsu.e.cn/)公布的《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保送生招生简章》、《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第五章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一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直接向考生以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录取通知书。考生可于录取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二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书面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三条在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在学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转专业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工商管理类(包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类(包含新闻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广告学、教育技术学、数字媒体技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法学、国际政治、外交学、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专业办学地点在滨海校区。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类(包含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捷克语、匈牙利语、朝鲜语、阿拉伯语、印度尼西亚语、波斯语、缅甸语、泰语、马来语专业及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办学地点在五大道(马场道)校区。
第二十六条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出国交流资助等。学校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帮扶资助,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七条学校网址:http://www.tjfsu.e.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tjfsu.e.cn/
招生办公室E-mail:twzhaoban@tjfsu.e.cn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
邮政编码:300204
咨询电话:+86-22-23286923
微信公众号:天津外国语大学招生办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度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章程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⑻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 上海外国语大学 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 上海外国语大学 ,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校,办学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邮编201620。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 上海外国语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处处长、招生办公室主任等组成。
第六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各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实施细则,负责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三)制定、报批和公布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并根据经教育部审核备案的章程制定专项招生简章;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五)客观、公正地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本科专业安排在提前批(部分省区市)和本科第一批招生,考生可同时填报,学校在各省(区、市)招生的批次、专业、人数及有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
第十三条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含)以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认可已计入考生投档成绩的政策性加分,对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满足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志愿。若投档成绩相同,且外语成绩相同,则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文综,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中学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所有专业,俄语考生可报考俄语、乌克兰语专业,德语考生可报考德语、德语(经济学)专业,法语考生可报考法语专业,西班牙语考生可报考西班牙语、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专业,日语考生可报考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
第十七条 考生报考 上海外国语大学 所有专业都必须参加各省级招办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省级招办未组织口试的省、区、市除外),上海考生外语口试要求为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口试成绩C(含)以上。
第十八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执行。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华侨及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每人5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德语(经济学)、西班牙语(企业管理),每人15000元/学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我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住宿费:每人1200元/学年(松江大学园区学生公寓)。
第二十二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本科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hisu.e.cn,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咨询热线:021-55386006、55381647。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监察电话:021-65422784。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 上海外国语大学 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⑼ 江南大学2020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一所在国内有影响力、国际有知名度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江南大学源起1902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于1958年建校,坐落于风景如画的太湖之滨——江苏省无锡市。占地3250亩的现代化生态校园,曾获教育部校园规划一等奖,被誉为“中国最美丽的大学”之一。学校曲水流觞、设施先进、功能齐全,为青年学子的学习、生活提供了优越的环境,是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排行榜中,江南大学位列全国第47名。
根据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我校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
一、招生对象
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的具备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符合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热爱外语专业、身体健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为英语、日语,招生计划不超过10人,择优录取。
对于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月2日-6日。
(二)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bssbm/,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1、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与发展情况,从高中阶段写起,字数800字左右。
2、考生提供的附件材料包括:(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2)综合素质档案;(3)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写实性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由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
3、考生信息填写完整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本人、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名、签署意见和盖章。
4、申请表及所有材料均须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报名系统的纸质申请表的版本号须与报名系统显示的版本号一致。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特别说明:考生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完整、清晰可辨。如在报名系统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将不予审核,视为报名无效。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
学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后续考核。考生可于3月1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二)综合考核
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英语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考核时间为2020年3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及专业
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生源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保送生人选。根据考生申报的专业志愿,按照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其拟录取专业。经学校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及专业后,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
五、录取办法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办理录取手续。
六、监督保障
(一)江南大学保送生招生工作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考试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214122
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cn
官方微信公众号:江南大学招生就业
八、其他
(一)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台的2020年保送生招生文件及学校本科生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招生简章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⑽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有哪些
2021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有: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软件学院电子信息专业学位软件工程领域、软件学院机械专业学位工业设计工程领域、软件学院电子信息专业学位人工智能领域、社会工作、国际商务、税务、金融、应用心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广播电视领域(国际化培养项目);
新闻与传播、汉语国际教育、会计、工商管理、法律、教育、公共卫生、护理、应用心理、社会工作、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广播电视领域、工程师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硕士(GMSCM全球项目)、工商管理硕士(MBA、IMBA方向)、工商管理硕士(EMBA方向)。
2021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以上内容参考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