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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学制为四年的普通本科专业

发布时间: 2023-03-07 10:26:56

❶ 修读"辅修,二本科,二学士"的学生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多少年

本科学生在校修抄业年限可最短为三年,最长为六年。(请查看参考资料辅修专业)

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学生可在标准学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基础上作适当缩短或延长。本科学生在校修业年限可最短为三年,最长为六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等中断学业的时间。

凡具备提前毕业条件的学生,可提前提出申请,院(系)核实,教务处审定,报主管校长批准同意,准予提前毕业。当年7月以后毕业的学生,于第二年6月办理证书注册手续。

(1)标准学制为四年的普通本科专业扩展阅读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1、不论何种原因在校学习时间超过标准学制两年;

2、累计二次受到退学警告;

3、休学期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复学手续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

4、经过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

5、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6、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注册手续而又无正当事由;

7、本人申请退学。

❷ 沈阳建筑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建筑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4-7年;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25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288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89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6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2010.61万元,图书130.12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结合近几年各省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将按规定预留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等问题,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按相关规定使用。

语种限制: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通信工程专业(建筑智能化方向)等专业部分专业课程采用英语、汉语进行双语教学;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

其他说明:英语专业在招生录取时参考英语科目成绩。建筑学、城乡规划、园林(景观设计方向)、风景园林等专业要求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对于上述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加试美术,不合格者在校内进行专业调整。

学校各专业在招生录取时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50201

英语

四年

文史

文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理工

理学

080201

机械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403

材料化学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412T

功能材料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703

通信工程

(建筑智能化方向)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理工

工学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10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081005T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1801

交通运输

四年

理工

工学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2801

建筑学

五年

理工

建筑学

082802

城乡规划

五年

理工

工学

082803

风景园林

四年

理工

工学

082901

安全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90502

园林(景观设计方向)

四年

理工

农学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120105

工程造价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文史

管理学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文史

管理学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文史

管理学

120404

土地资源管理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120405

城市管理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120602

物流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130310

动画

四年

艺术(文)

艺术学

130310

动画

四年

艺术(理)

艺术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艺术(文)

艺术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艺术(理)

艺术学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艺术(文)

艺术学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艺术(理)

艺术学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艺术(文)

艺术学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艺术(理)

艺术学

我校部分本科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的专业类别为:

工商管理类:经过大类基础课学习后,分流为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设计学类:经过大类基础课学习后,分流为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视觉传达 设计专业。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建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建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建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助学和助困的具体措施

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一是按规定发放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获得奖学金以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部分费用;二是按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三是积极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手续;四是设立了学费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学费减免;五是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还可获得定餐、阳光卡、慈善卡、学校党员助困基金、雷锋班历任班长资助基金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助学助困基金等资助。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我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按该省区规定的相应比例调取考生档案;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按学校招生计划不超过120%的比例调取考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和批次,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录取政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和批次,我校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

我校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政策性加分(降分)的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进入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①专业志愿靠前者;②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文史类专业中英语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工商管理类为数学、外语、语文。

6、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原则。

7、我校在江苏省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理工类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2B以上(含),必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4C以上(含),技术科目等级为合格。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进行录取。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①专业志愿靠前者;②选测科目一(物理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者;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含附加分)、外语、语文。

8、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说明

(1)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我校在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区均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简称校考),将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简称省级统考)。在我校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区,凡取得该省区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

录取原则为:当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以其高考成绩与省级艺术统考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高考成绩+省级艺术统考成绩)进行排名。在具有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对于报考同一专业且艺术类综合总分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①专业志愿靠前者;②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2)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工作程序: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需按我校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体育专项测试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推荐介绍信、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相应竞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照片3张。考生需本人到校报名。

日程安排:3月1日前考生网上报名;3月6日,现场确认报名信息;3月7日,体育专项测试;7月,招生录取。

录取办法: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以及所在地省级招考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中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

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优异,并在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课考核成绩,在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

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并参加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相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相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参照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

9、联系电话:024-24693969

网址:http://www.sjzu.e.cn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有关省区高考招生政策发生调整,我校将对录取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❸ 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各专业都是四年制吗

湖南科技大学普通文理科专业的本科都是学制四年。
目前除了一部分的医学类专业外,其它本科专业基本上都是读四年。

❹ 中国传媒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传媒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传媒大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我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两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第三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2020年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专业招生、非通用语专业招生、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等。高职层次招生全部为艺术类专业招生。学校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高职标准学制为三年。学生取得我校学籍,并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中国传媒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相关的学位证书。

第五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高职学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高职学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监督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建议咨询,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高职层次专业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中国传媒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年度分省招生计划的编制办法。

第八条 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报教育部审核后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学校预留计划。

第十条 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生源质量控制,以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二条 学校在提档时,原则上承认省级招办报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以下简称实考分)为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考生实考分须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三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和国际新闻与传播专业的考生若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四条 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第二款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三款 对于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按照实考分排队顺序进行录退。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第一、第二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所有已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考生填报的前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实考分减掉分数级差进入后一专业志愿排队,依此类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

第四款 在实考分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相应省份提供的同分数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五款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按实考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六款 江苏生源考生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 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二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录取考生实考分须不低于江苏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三 进档考生按照考生“语、数、外三门原始分+政策性奖励分+附加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分)的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若该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政策性照顾分加分考生;若该分数还相同,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队录取(语文含附加分);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队录取(数学含附加分)。

第七款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录取原则按照本条例执行。

第十五条 非通用语专业录取原则

非通用语专业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提前批次投放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录取时按照本章程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普通类)、南疆计划以及港澳台侨招生等招生计划,录取时按照本章程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原则

对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当年相应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 招生监察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成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本校的招生监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招生监察力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代偿资助、社会资助等多种措施并举的帮困助学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cuc.e.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5779370、65779256、65779141(传真)

招生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询系统:http://zszx.cuc.e.cn/

招生办微信: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微信号CUC-zsb)

招生监督电话:010-65779383(纪委监察处)

招生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❺ 本科也分四年和五年的,哪些专业需要读五年呢

本科有四年和五年的,下面分类梳理。

❻ 本科学制为四年,学生可在几年内完成学业

本科学制为四年,学生可在三到六年内完成学业。

本科专业的标准学制为4年,可允许在3-6年内完成学业,其有效学习年限为6学年。学生可以提前毕业或延长毕业,也可以中途休学,以累积学分形式分阶段完成学业。具有学籍的学生,在有效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学执行计划,取得规定的各类学分。

且德、智、体等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就读专业毕业证书。



普通全日制本科:

在中国,普通全日制本科通常是由全国各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自主招生或者保送等方式进行招生的,学制4—5年,学生在校学习,学历类型普通高等教育,是较为普遍的教育方式。

另外,专科生可以通过统招专升本考试接受普通全日制本科阶段教育,学制为2年,属于以专科为起点的本科阶段教育,学生正常毕业后授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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