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本科学历为什么没有补助
① 函授或网络教育,国家有相应的补助政策吗
函授或网络教育,国家没有相应的补助政策。
函授是成人高考(成人高考是成人教育的一种类型)的一种学习形式,成人高考另外几种学习形式是业余学习(夜大)和脱产学习(全日制)(注:2008年后普通高校已经取消成考脱产文凭,只有少部分保留)。其通过国家统一的成人高考被高校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属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承认学历,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招生统一考试,各省、自治区统一组织录取。
远程教育,在教育部已出台的一些文件中,也称现代远程教育为网络教育,是成人教育学历中的一种。是指使用电视及互联网等传播媒体的教学模式,它突破了时空的界线,有别于传统的在校住宿的教学模式。使用这种教学模式的学生,通常是业余进修者。由于不需要到特定地点上课,因此可以随时随地上课。学生亦可以透过电视广播、互联网、辅导专线、课研社、面授(函授)等多种不同管道互助学习。是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教育后产生的新概念,即运用网络技术与环境开展的教育。招生对象不受年龄和先前学历限制,为广大已步入社会的群众提供了学历提升的机会。
② 网络本科在企业上班能有学历津贴吗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有。企业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该企业就业,会有学历补贴。网络本科毕业在企业的学历补贴是:
1、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200元。
2、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每人每月260元。
③ 学历补贴政策
学历补贴是指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为取得相应学历的员工补贴相应的工资,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该企业就业。“农民工、用工荒”“大学生、就业难”时下职场上两组热词引起热议,当大批农民工开始返城务工时,应届毕业生们也即将踏上求职征程。在众多企业面临着有单无人做的尴尬“用工荒”时,很多大学生还要面临“就业难”的局面,当职场用人遭遇“麻秆儿打狼”的尴尬境遇时,一些聪明的企业已悄然出招,在天津市的某企业招聘启事上出现了“学历补贴”,为的就是能将合适的专科人才收到企业麾下,为企业各个岗位招贤纳士,缓解用工难题。而适合这个岗位的员工非专科生莫属。专科生文化水平高于农民工,而且专科生的动手能力显然比本科生要强。比如我们企业设备维修这一职位,不但要有一定的文化基础,更要取得电工证才能胜任。而这个岗位农民工干不来,本科生更没戏,而专科生不但动手能力比本科生强,文化层次又优于农民工,所以这样的岗位只有专科生才能胜任。”学历补贴政策是该公司第一次实施的,对此,蒙部长解释说:“之前我们公司招来的专科生和普工层农民工的待遇是一样的,可是运行了一段时间发现这样做不行,企业留不住员工。
只有尊重人才才能留住人才,有了合适的人才才是推动企业发展的动力。因此着眼于企业的岗位层次化发展要求,公司决定对专科人才提升待遇水平,这样做也是对给企业作出更大贡献的员工的一种激励。此项政策的出台,对于公司来讲,既能够缓解一线的用工紧张情况,也能够调整公司的人才结构,为企业注入新鲜血液,一举两得。根据教育部的统计,201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到660万人,多了30多万人,大学生的求职队伍依旧庞大。对于“学历补贴”,已经从天津财经大学毕业一年的小沈有自己的看法,“像在德国,做产业工人的蓝领薪酬待遇都特别好,现在咱们也慢慢朝着那个方向发展。补贴不在于多少,而是企业对高学历人才的一种认可。将来我要是再找工作,去做产业工人也未尝不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④ 自考本科文凭可以享受国家的补贴吗
自考本科文凭并不可以享受国家的补贴,国家只是为了让人们提升学历提供了平台,不会再提供额外的补贴。另外有少数福利待遇好的企业为了提高员工的素质,在单位上班期间进行自考考取本科文凭可以享受企业提供的补助,但是一般的企业都没有这么好的福利政策。
自考又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在各大学都有这样的管理机构,主要与国家高等教育自学委员会共同管理自考学生,而这些大学也就称为主考院校,而且现在很多高考落榜或没有机会参加大学学习的人都去参加国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来可以系统学习高等教育专业知识,二来拿到的毕业证书也是相关主考院校的,但是这个毕业证与高等学府的正规毕业证略有不同,其毕业证上有一个国家高等教育自学委员会省及自考办的章和主考院校(类似于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人民大学等等)的学校章。
⑤ 本科学历补贴政策
本科人才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以上人员如符合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法律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 七、做好引进人才服务和支撑工作。围绕引进人才实际需要,加强配套条件保障和团队建设,使人才尽快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引进人才薪酬标准,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人才工作积极性。积极帮助引进人才解决好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关心其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问题,解除人才后顾之忧。加强人文关怀,营造引进人才安心工作、舒心生活的良好环境。
八、严格规范兼职兼薪行为。按照“本职优先、分类管理、突出重点、逐步规范”的原则,加强对全职人才兼职兼薪行为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兼职须经学校审批,鼓励在做好本职工作情况下,从事与教学科研相关,有利于增强学校办学实力、提高学校声誉,且不获取薪酬的兼职活动;禁止从事影响教学科研工作的兼职。“千人计划”国家特聘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在同一时间内应只有一个全职工作岗位,不得兼职;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不得担任学校领导职务或调离受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