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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校本科专业申报

发布时间: 2023-05-06 04:54:53

『壹』 吉林农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农业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街2888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按专业类招生的学费标准:

工商管理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类、植物生产类(Ⅰ、Ⅱ、Ⅲ)、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机械类、动物生产类、中药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社会学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新闻传播学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计算机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按专业招生的学费标准:

应用心理学、园林、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动物药学、草业科学、林学、智慧农业、农药化肥、农艺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金融学、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动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第1—3学期学校实行通识教育培养,按照专业类收费标准收取;第4—8学期学校实行专业教育培养,按照所学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按专业录取的学生,学校按照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农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设立了专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助学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伙食补贴、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第八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由学校根据认定标准和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类)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要求英语单科最低成绩100分;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动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主要课程由外方合作院校派遣教师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学校公共外语开设英语、俄语、日语,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类)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学校在各省(区、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学校以考生的投档分数进行专业(类)录取,专业(类)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在安排专业(类)时,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照顾政策加分。

3.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或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类)调剂,则可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类);未能按专业(类)志愿录取,且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或服从专业(类)调剂但未满足专业(类)录取条件,则予以退档。专业(类)组调剂时,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类)组内进行。所有专业(类)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类)志愿的考生。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

6.江苏省考生要求。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科目成绩最低须达到2B,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录取。

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动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8.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地方专项计划等,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9.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中国吉林农业大学与意大利卡麦利诺大学合作举办生物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美国西肯塔基大学合作举办动物科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生完成规定课程考试合格,达到中国吉林农业大学毕业要求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吉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10.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依据《吉林农业大学关于按大类招生培养与专业分流指导性意见》,学生第1~3学期,在专业类内统一培养。第3学期,依据第1~2学期所有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和个人填报志愿次序进行专业分流。对分流后专业类内少于15人的专业当年停办,专业类内的全部学生须在不停办专业中重新进行分流。第4~8学期,进入分流后的各专业进行培养。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

11.艺术类专业。

(1)考生必须参加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不承认其他学校的加试成绩。

(2)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

(3)学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4)如生源省份无相关要求,学校按考生文化课总分的60%和专业课总分的100%相加所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60%+专业课总分×100%

(5)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课总分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外语、语文、数学科目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2.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分数达到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后,按照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考试分数高的考生,如专业考试分数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外语、语文、数学科目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13.国家高水平运动队。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文件要求,对符合国家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条件,经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符合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并审核确认,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规定录取。

14.对口招生。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时,将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jlau.e.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

联系电话:0431-84532980

联 系 人:吉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吉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贰』 2020年吉林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经严格审查后,可允许转专业:确有某些突出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业务专长者;经学校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适宜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统一进行专业调整者;符合学校规定且具备新专业学习条件的成绩优异者;根据学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而选拔出来的特优生。

为做好学生转专业的有关具体工作,让确有某些突出专长者在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专业完成学业,通过公平、公正的办法和规范、程序化的手续实现部分学生转专业的愿望,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吉林大学调整本科学生专业的原则是:“规定时间,公布计划,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双向选择,宏观控制”。

第二条每年6月的第一周,各学院向学校教务处提出可接收学生专业和拟接收人数,接收条件及建议考试科目等,由学校教务处向全校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公布。

第三条每年6月的第二周,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自愿报名,填写《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院(系)转专业审批表》,按照自己意愿只能选择两个拟转入专业,作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交转出学院审批,转出学院按照不超过当年本专业学生5%的比例控制转出人数。批准后将《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院(系)转专业审批表》交教务处教务科。

第四条每年6月的第三周,学校按学部共同课程安排转专业考试,公布考试成绩,相关学部组织召开相关学科的教授会议,对成绩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并打分,在合格人选中择优选择,按接收能力的上限比例推荐给相关学院。现阶段的上限比例暂定为不超过当年本专业学生的5%。

第五条每年6月的第四周,相关学院按照应接收人数和学部教授会议推荐意见确定录取人选,教务处将初步意见向学生公布。

第六条每年七月的第一周,学校对被确定录取的学生进行一次性审批。《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院(系)转专业审批表》经教务处审核同意、主管校长批准后,学生持《吉林大学学籍变动通知单》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国家“基地”专业的学生,但按“基地”滚动培养规定调整者除外;

(二)委托培养、委托代培,定向培养、保送生、特招生,专科升入本科学生;

(三)学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学生;

(四)学生入学满一学年的学生(“软件学院2+2模式”转专业除外);

(五)有考试违纪行为或受到其它纪律处分的学生;

第八条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当时学期原专业的期终课程考试,无故旷考和考试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其转系资格。教务处于下学期开学初办理转专业手续,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

第九条在规定时间之外,不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十条学校继续实行“尖子学生培养‘211’工程”中规定的对待优异学生的转专业政策,对于“吉林大学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在某领域获得专项优异成绩(以获得认定证书为准)者,在时间上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第十一条对于从“热门专业”向“冷门专业”转入者,从高分录取专业向低分录取专业转入者,在时间上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第十二条学生申请转专业需向学校缴纳转专业手续费100元,作为聘请专家面试、考试组织及相关材料准备等费用。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在2003年4月8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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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吉林大学自考在哪报名通过率高,都有什么专业啊

我自考的时候直接报的培训班,是长春缘梦文化-自考成考助学中心,他们的通过专率很高的,而且报名的属一切琐碎的事情都不用我操心了,很省心,现在证已经拿到手了,你网络搜一下长春缘梦文化助学中心就找到他们了。

吉林大学自考本科专业:项目管理 汽车营销与服务 现代企业管理 计算机应用软件 经济法学 药学与药品营销 生物制药 畜牧兽医 道路桥梁
东北师范大学自考本科专业:国际经济与管理 投资理财 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管理 汉语言文学 信息管理与服务
长春工业大学自考本科专业:工商企业管理(工业管理方向)
吉林教育学院自考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教育 英语教育
其他学校自考本科专业:会计(吉林财经大学) 工程管理(建工学院)工程造价(工程学院)

『肆』 中国地质大学自考本科专业有哪些吉大法律自考本科毕业证如何申请呢

中国地质大学介绍

中国地质大学通称的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隶属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项目”、“985工程项目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关键建设高校,是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国家批准成立研究生的大学,当选国家“111计划”、卓越工程师培养教育计划、国家基本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新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人员接受学校、

吉林大学自考本科申请资格:

1得到本科毕业证

2五门主杆课均值70分或以上

3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论文)优良之上(80多分)

4根据吉林省学土学位外语考试。

吉林高校自考本科报名带上原材料:

1本科毕业证电子档一张

2身份证件正反面电子档

3规范小二寸蓝底证件照电子档一张

4收费标准:200元成本费(附加扣除300附加费)共500(包申请办理包取资格证书邮递)

『伍』 吉林省课程计划

1.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证上法学院的学号跟教学号是多少啊

呵呵我就是吉林大学法学院的,我是06届的,我们的学号和教学号分别是07和22.

2. 吉林省硕师计划,只有吉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北华大学,延边大学这四所学校有吗

确切的说只有 吉林师范大学和北华大学 但是名额基本上都给吉林师范大学了
按照各学校报省里的计划在各个专业招聘 本专业师范类的所有学生都有资格参加

3. 长春理工大学重修课程一般安排在什么时候,是在周末吗

是的,一般在星期六星期天上午和下午,偶尔的也在星期五晚上。

长春理工大学(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原长春光机学院)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是一所以光电技术为特色,光、机、电、算、材相结合,工、理、文、经、管、艺、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长春市共建院校,享有"中国光学英才摇篮"的美誉。 该校是中国"卓越计划"重点建设大学、"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又称小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学校1958年由中国科学院创办,已故著名科学家、两院院士王大珩为学校创始人、第一任院长。建校以来,学校先后隶属于中国科学院、国防科委、第五机械工业部、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机械电子工业部、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1999年被划转为以吉林省管理为主,并与国防科工委共建;2002年更名为长春理工大学;2004年被确定为吉林省重点大学。2012年入选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
截至2014年6月,学校设有57个本科专业;有3个校区,土地面积74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资产总值22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亿元;拥有中外文纸质图书212万册、电子图书10629GB。
学校的发展目标是:建成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文理交融、军民兼顾,光电技术特色鲜明,重点学科优势突出,工、理、文、经、管、法、艺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开放式、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实现"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国际知名"的奋斗目标。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长春理工大学
所属地区:中国吉林长春
创办时间:1958年
学校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089号
现任校长:于化东
主管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硕士点:83个
重点实验室: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国家重点实验室
学校类型:工科
国家重点学科:1个
类 别:公立大学

专职院士:5人
英文名: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博士点:25个
简 称:长理(CUST)
主要院系:光电工程学院,理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等
校 训:明德 博学 求是 创新
知名校友:张国清,施正荣
属 性:省部共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本科大困专业:57
博士后流动站:6

4.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教学号是多少,就是艺术学院的学号开头两位。(求已经入学的学长学姐)

吉林大学本科学抄生证上法学院的学号是07,教学号是22。
吉林大学(Jilin University),简称吉大,坐落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市,始建于1946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2011计划”重点建设的著名学府,入选“珠峰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21世纪学术橡昌联盟”等国际组织的重要成员。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军事学、艺术学等全部13大学科门类;有本科专业12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有全日制学生69196人,其中博士生、硕士生24202人,本专科生43383人,生1404人。

5. 吉林大学 怎滚如念么查全校的课程

貌似你的知道课程代码,而且好像也不是所有课程你都能看到

6. 吉林大学计算机专业怎么样

吉林大学计算机专业挺好的,就是课程设置上多数都是更偏向理论性,不重视实践,具体的评价如下:

1、学科丰富。学院拥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软件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国内首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软件工程和生物信息学5个博士点,其中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为国家首批重点学科,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为吉林省重点学科。

学院设有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和网络与信息安全4个硕士点;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和物联网工程等3个本科生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物联网工程均为国家特色专业),以及“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本科试验班(教育部首批珠峰计划)。

2、历史悠久。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始建于1976年,由著名教育家、数学家、计算机科学家王湘浩院士创建,是国内最早开展计算机科学教学与研究的单位之一。2001年5月,由原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系、原吉林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原长春科技大学计算机系、原长春邮电学院计算机系合并组成新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6)吉林省课程计划扩展阅读:

学院拥有计算机实验教学、物联网虚拟仿真2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硬件条件处在全国相关学科中的前列,为本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奠定良好的基础。

拥有高水平教学团队,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成绩突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承担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教育部IBM、微软精品课2门,2014年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2018年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

多年来学院始终以培养高质量、高层次,适应社会需求的计算机专门人才为宗旨,高度重视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本科生、研究生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科技竞赛中屡获佳绩。

7. 吉林英语自考(专科)课程计划

吉林自考英语专业新旧考试计划对照表
2007-8-28 【大 中 小】
英语专业(基础科段) 专业代码:050207

主考学校:东北师范大学

序 代码 现行计划课程 代码 原计划课程
1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7797
7823 哲学
中国革命史 (二科代三科)
2 0002 *** 理论概论 0002 *** 理论概论
3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4 0794 综合英语(一) 7339 基础英语(一)
5 0795 综合英语(二) 7338 基础英语(二)
6 0593 听力 7780 英语听力
7 0594 口语 7878 英语会话
8 0597 英语写作基础 7783 英语综合技能
9 0522 英语国家概况 7776 英美概况
10 0830 现代语言学 7788 英语语言学概论
11 0831 英语语法 7782 英语语法
12 0094 外贸函电 0094
0833
0834 外贸函电
外语教学法
英语经贸知识 0010
7943 大学语文(专)
文选与写作(朝文版)
过一科可代
0833 外语教学法
0018
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0834 英语经贸知识
毕业条件: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理论课及实践课的及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东北师范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吉林自考信息网信息中心

8. 我是非师范类往届毕业生,韩语专业,如果我考取了语文教师资格证,能报吉林省的特岗教师(语文)吗希望

如果您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且满足您想要报考的学段要求的学历条件,那么您是可以报考的。
特岗教师招考公告中,对于招考对象和报名条件,有明确的说明。我复制到这里给您参考。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
2.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截至2015年9月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专业往届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仅限于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岗位)。
4.延边大学、北华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中,取得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资格的人选。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申报小学教师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岗位,学历可以放宽到对应专业的全日制往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人员。
申报中小学岗位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或相近, 其中往届毕业生还须具备与申报岗位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普通话水平。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身体条件。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9.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几本强势专业是什么

是二本院校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中国第一所专门为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培养师资的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是吉林省人民 *** 确定的全省职教师资保障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基地。

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

国家级特色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 [18]

吉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1]
省级特色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服装设计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编辑出版学、财务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省荣发服装厂 [1]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先进制造技术实验教学中心、自动化控制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食品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
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三三制专门化”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职本科“3+4”衔接机械电子工程“工学融合”的“五维度”一体化设计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卓越职教师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
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一-二-三课堂”立体设计—卓越职教师资自动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践》 [1]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电气信息类学科教学法、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职业教育课程开发 [18]
省级精品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9] 、单片机原理及应用 [30] 、大学英语、市场调查 [18] 、机械设计、信号与系统 [31] 、财务会计学 [20] 、电机与电力拖动基础 [32] 、通信原理、微生物学、工程制图

『陆』 2013年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3年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由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招生层次;招生形式有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单独招生。
       第三条  吉林大学(国标代码10183)是教育部直属全日制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学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各学部各学院的本科慧芦专业及高职(专科)专业分布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

       第四条  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权利平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管理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吉林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并指导全局性工作。
       第六条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机构,全面组织和实施吉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专科)学生的招生工作。吉林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和监察处作为吉林大学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录取期间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   专业介绍

       第八条  学校概况和各专业介绍见《吉林大学2013年报考指南》及《吉林大学2013年招生专业介绍》,详情请查询吉林大学招生网站,网站地址为:http://zsb.jlu.e.cn。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在经教育部审核批准的年度招生总规模的基础上,依照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校的专业设置和办学条件,制定《吉林大学2013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生源情况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分省计划编制情况,在分专业计划基础上制定《吉林大学2013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招生办公室在报考前向考生公布。前亮带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专业学习对考生的相关要求,依照国家法规和我校录取原则,制定下列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
       1.调档比例。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最大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在平行志愿省区)或120%以内(在非平行志愿省区),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
       2.院校志愿。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当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3.专业级差。按照第一二志愿间级差为3分,其他志愿间级差为零分的原则确定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高考文化课总分及报考专业顺序相同的考生,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理科试验班(唐敖庆数学班,数学、外语成绩在130分以上)、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物理学班,数学、外语成绩在130分以上)、理科试验班(唐敖庆化学班,外语成绩在130分以上)、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生物学班,外语成绩在130分以上)只招文化课总分高于重点线110分及以上的考生。
       4.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
       5.退档。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键搜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北京市,我校从在京招生计划中划出不超过5%的名额,用于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高分二志愿考生。
       7.在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江苏省,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照“语、数、外三科”高考总分与“应届生见A加分”之和,对考生排序并确定专业录取;当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具有照顾分条件的考生 。
          对于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
       8.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一、二志愿专业间不计算分数级差,此规则下的平行分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条件下全部录取。
       二、特殊类专业录取
       1.新闻学(体育新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2.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投档后的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按照“文理兼招,统一排队”的原则录取。专业考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60%,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校考专业成绩优先原则,按照考生高考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报考人数超过500人考点校考专业排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予以优先录取。
       4.在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江苏省,艺术类专业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C及以上。
       5.高职(专科)的美术类专业,按投档后的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特殊类考生录取
       1.对有志愿的国防生,学校按招生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重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政审、面试和军校体检合格(指挥类专业要求指挥类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学校相关原则录取。
       2.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我校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录取保送生、自主选拔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
       3.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要求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要求是高等学校录取时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录取体检标准详见我校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的《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体检要求》(附后)。
       二、国防生招生体检标准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一、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商务英语(高职)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且母语为非朝鲜语的考生。
       二、根据学校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要求,本科的人文科学试验班(匡亚明文学与史学班)、理科试验班(唐敖庆化学班)、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生物学班)、理科试验班(唐敖庆数学班)、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物理学班)、理科试验班(半导体化学班)、理科试验班(李四光地球物理学班)、医学试验班(七年制)、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制药工程(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医学工程(五年制)、临床医学(七年制)、口腔医学(七年制)、口腔医学(五年制)、护理学、药学、临床药学、信用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专业的部分课程将开展汉、英双语授课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高职(专科)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三、国防生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四条  考生条件要求
       一、物理学(中俄2+2联合培养)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及国防生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二、医学试验班(七年制)、临床医学(七年制)专业、口腔医学(七年制)专业及国防生只招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护理学专业宜女生就读。
       四、高职(专科)的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专业、水文与工程地质专业、钻探技术专业、岩土工程技术专业、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宜男生就读。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五条  学校七个校区具体地址分别为:
           前卫南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

           前卫北区:长春市解放大路123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岭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政编码130025;
           朝阳校区: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38号,邮政编码130026;
           新民校区: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湖校区: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130012;
           和平校区: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邮政编码130062。
       第十六条  吉林大学的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吉林大学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须接到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审批名单后,方能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吉林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律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第十八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吉林大学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学校统一安排)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600元—1200元/生·学年)。
       第二十条  学生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的有关规定可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按我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考生的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查询途径和吉林大学的招生网站及咨询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431-85166420。
       第二十三条  吉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431-85167449。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内容若含有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悖之处,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体检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要求是高等学校录取时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校专业培养要求,招生专业对考生体检条件提出如下要求: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 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本科的理科试验班(唐敖庆化学班)、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生物学班)、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质学、医学试验班、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放射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应用心理学、考古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运动训练专业。专科专业为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本科的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文物与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地理科学、材料物理、资源勘查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专业。专科专业为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本科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信用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档案学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专业。专科专业为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到本科的运动训练专业。
       三、患有下列疾病者,有关专业不宜就读
       1、肺、肝、肾、脾、胃肠等主要脏器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本科的工科试验班(应用地球物理)、工科试验班(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交通运输、交通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测绘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土木工程、农学、动物科学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本科的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专科专业为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本科的工科试验班(应用地球物理)、工科试验班(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动物科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医学试验班、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放射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应用心理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地质学、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物流工程、生物工程、动物医学专业。专科专业为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本科的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政治学类、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环境科学、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工科试验班、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机械工程、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能源与动力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土木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测绘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交通运输、交通工程、物流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工程力学、生物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医学试验班、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放射医学 、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专业。专科专业为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本科的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政治学类、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新闻学、音乐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医学试验班、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放射医学 、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本科的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专业。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本科的医学试验班、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放射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专业。                           
       四、国防生招生体检标准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文件执行。
       五、学校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符合体检要求和不宜就读考生不能在本专业进行正常学习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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