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大三当兵到部队属什么学历
1. 请问大专生在大三那时去当兵,服役一年后想考军校,是属于高中毕业生还是大专毕业生
在校大学生还没有读完大学,最高学历是高中。
可以在部队版里考军校权,本科军校毕业是中尉。
部队考军校要考: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还有军事(比如射击、跑步、坦克操作等等)。
文化科目都是高中内容,好好复习。军事科目不难,一般都能合格。
2. 我是专科生,今年大三,想当兵,谁知到翌年毕业生要求范围是多大我是女生。
9月份兵役登记,10月份正式报名、体检,第一批入藏入疆的11月20左右就出发,其他的一般从12月10日前后分批次开始出发。
征集的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以放宽到21岁,大专毕业文化程度的可以放宽到23岁,本科毕业文化程度的可以放宽到24岁。女青年为2010年年满18至19岁,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岁以内。根据本人意愿,也可以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农业户籍初中文凭即可。
适龄青年都可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过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其复印件1寸照片3张,去户籍所在地基层武装部现场报名,也可以在街道办事处,农村的朋友直接找村里的民兵连长和村支书也一样。这次征兵属于陆军,海军,空军,武警,第二炮兵联合征兵,体检标准通用。
仪容的要求——有染 发、纹 眉、纹 身、打 鼻 孔等青年将不能入伍。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后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 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2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第四条 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 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病症,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 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 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第三章 内科项目
第十五条 血压收缩压90mmHg至140mmHg(12.00千帕至18.66千帕)、舒张压小于90mmHg(12.00千帕),心率每分钟50次至100次,合格。
第十六条 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八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的;
(二)因既往患疟、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cm的。
第十九条 风湿、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 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毒性肝炎等各类传染病,不合格。其中,丝虫病、细菌性痢疾治愈半年以上和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以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合格。
第五章 眼科项目
第三十一条 每一只眼裸眼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高中文化程度右眼4.7左眼不低于4.5;大专右眼放宽为4.6左眼为4.5为合格
还有毒品阳性检测和心理测试{对着电脑回答问题}。
政治条件 纹身刺字带政治性问题或属于犯罪团伙标志有碍军容的;被判处过徒刑、拘役和管制,被依法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在单位被开除公职、厂籍、学籍,以及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有流氓、卖淫、嫖娼、吸毒、盗窃、抢劫、诈骗行为的,都不能被征集入伍。
3. 专科 大三当兵是大学毕业兵 还是高中兵
高中毕业和大三去当兵,有考军校的机会。大学毕业去有提干的机会,但是提干比较难
4. 大三专科生当兵按大专学历吗
专科大三入伍,按照翌年入伍对待,入伍第一年算作实习,可以拿到毕业证的版,不用参权加会考,属于提前毕业,但是必须是在校期间无挂科无无违纪,在7月12日以前登陆预征报名平台报名确认或者校内填写预征申请表即可。
5. 大专在校生可以进部队当兵吗是什么级别
可以,进去都是义务兵。
6. 大三专科生当兵有什么条件
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发布的今冬征兵命令,对公民应征入伍的条件作了严格规定。主要包括: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年龄条件以及文化条件。这些条件全部合格的公民才能被批准入伍。具体讲,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身高1.62米以上,年龄为18?D20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业户口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非农户口男性青年都可报名应征。年龄方面,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根据本人自愿,部分年满17岁的2005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年满23岁的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也可应征入伍,今年还将全面展开在校大学生征集工作。凡符合以上应征条件的青年到户口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 国防部于2003年9月1日重新修订了《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检检查办法》。新的体格检查标准规定,公民应征服现役的身体基本条件是:身长,男青年不低于1.62米,女青年不低于1.60米。体重,标准体重=(现在身高?D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对身高符合标准,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陆勤人员为不低于4.9(右)、4.8(左),特勤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普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的视力标准为不低于4.8(右)、4.6(左),矫正视力不低于5.0;除各种条件兵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在校大学生入伍,视力标准为4.6(右),4.5(左)。今冬征兵将继续组织部分区(市)县应征青年进行心理检测试点。
7. 大三上学期实习期间去当兵以什么学历走呢
大三就是实习嘛,退役后不用复学,按照入伍代替复习的原则,可以拿证的。征集对象:年满18至24周岁,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各级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男性大学生,本人自愿,均可应征入伍.在校大学生入伍征集主体对象为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本年度毕业的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院校学生.基本身体条件:男生身高162厘米以上,女生160以上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
二,征集程序和办法
1,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根据本人自愿,均可在所在学校武装部和学校户籍所在地武装部报名应征.
2,体检:在校大学生参加征兵办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验两证一表一照,即:身份证,学生证,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学生本人照片.
3,政审:主要由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保卫部门具体承办.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原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
三,征集的相关政策和奖惩规定
1,入伍前的“优先征集”政策.征兵时,各级兵役机关将为各级各类高校征集对象提供“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简化办事程序.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5天,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
2,服役期间的有关就学政策.1,妥善安排学业.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2,适当减免学费.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3,退役后的复学.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进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3,入伍后培养使用问题.兵役机关在确定在校大学生入伍的去向时,要尽可能将他们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专业复杂,技术性强的部队服役,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专长,满足部队建设需要.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优先安排.对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取得全日制高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大学生入伍,当兵两年后可直接提干成为军官.
4,服役期间优抚安置和有关工资补助问题.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部队每月发给300元左右的津贴费,.义务兵服役满两年后,如果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由义务兵转为士官.士官实行的是工资制,.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 如果是大学应届生入伍后专科3年、本科4年最高限额24000元的学费补助,退役后报考公务员、考研加10分。
8. 专科在校大三学生,参军的年龄限制和参军后的待遇及文凭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关于做好征集2008年度各级各类院校
应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2008年6月28日 参动〔2008〕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征兵办公室,各军区,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
去冬,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各地加大各级各类院校(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的征集力度,一大批经过院校培养、有专业技能的青年应征入伍,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兵员质量。部队和地方普遍反映,应届毕业生是一个素质较高的青年群体,征集潜力很大,应当积极适应新时期国家教育资源发展变化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把应届毕业生作为征兵工作的重点对象,从源头上提高士兵队伍整体素质。为做好征集2008年度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征集对象主体
应届毕业生经历单纯、知识牢固、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从这个群体中征集新兵,能够有效提高新兵质量,有利于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有利于改善兵员整体素质,有利于提高部队战斗力。今年,各级兵役机关要把征集对象主体从农村青年、城镇待业青年调整为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上述各级各类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2009年毕业的,也可以确定有参军意愿的学生为预征对象,今年征兵开始时如因实习期未满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可以将参军入伍视为实习,入伍后由学校补发学历及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和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函授、自考类院校的学生不包括在上述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范围之内。各级要转变工作思路,积极适应征集对象主体的调整变化,突出工作重点,抓住主要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向教育要人才、到院校选兵员,依托国民教育为军队输送优秀士兵。要结合年初院校征兵普查,深入院校开展工作,详细了解辖区内各类院校名称、办学类型、文理分类、归口管理部门、办学特色、知名程度、学生来源、毕业生就业(升学)率、开设的专业类别、2008年度毕业生人数及参军意向情况,为做好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打好基础。
二、择优确定预征对象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选定工作,在兵役登记的基础上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调查摸底。县级兵役机关在各级各类院校开展兵役登记工作的同时,会同教育部门适时组织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意向调查摸底,摸清应届毕业生的思想动态,掌握愿意参军的人数、专业和分布情况,并向学生告知报名等有关事项。
(二)组织报名。院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各级各类院校组织应届毕业生报名,院校武装部或学生管理部门具体承办。组织报名通常在应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前完成,因实习或其他原因耽误报名的,可推迟到9月1日。
(三)确定对象。院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和院校,适时组织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初审,把思想觉悟高、身体条件好、学习成绩优良、积极要求参军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告知其参加征兵报名、体检的有关事项。政治初审按照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重点审查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现实表现。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可结合高考体检一并进行。
(四)完善手续。对己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院校所在地县级机关会同院校组织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式样见附表),院校学生管理部门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进行鉴定,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印章,联系电话填写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办公电话;县级兵役机关对是否确定学生本人为预征对象填写结论意见,武装部部长签字,加盖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印章,联系电话填写武装部值班电话。《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填写完后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凭证,存根由县级兵役机关统一编号制发。《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遗失或填写错误的,可依据县级兵役机关存根补办。没有使用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县级兵役机关要统一封存,妥善保管。严禁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另作它用。
三、加强预征对象管理
院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要对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情况进行登记汇总,输入《征兵工作管理系统》,并将统计报表连同登记统计数据电子版一并上报市级兵役机关,市级兵役机关汇总后上报省级兵役机关。县、市级兵役机关逐级上报的时间,由省级兵役机关确定,但不得晚于9月10日。
数据汇总后,预征对象户籍所在地与院校所在地不是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院校所在地省级兵役机关汇总后,通过机要邮寄或传真等方式,通报预征对象户籍所在地省级兵役机关;预征对象户籍所在地与院校所在地是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市的,由省级兵役机关汇总后通知预征对象户籍所在地市级兵役机关;预征对象户籍所在地与院校所在地是同一市、不同县(市、区)的、由市级兵役机关汇总后通知预征对象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县级兵役机关要全面掌握户籍在本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情况,建立档案数据库,加强管理教育,并将人员名单通知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和学生本人,为征集工作实施做好准备。省级兵役机关之间通报情况、省级兵役机关通知市级兵役机关、市级兵役机关通知县级兵役机关的时间不得晚于9月20日;县级兵役机关通知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和学生本人的时间不得晚于9月30日。
四、科学分配征集任务
在院校征兵普查的基础上,兵役机关要根据本地区人口数量、教育水平、经济发展、公民素质及平衡兵役负担等因素,搞好征集指标的合理调配。要在征集非农业户口青年总数不变的情况下,逐渐改变以各地人口基数为主分配征集任务的方法,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各类院校集中的地区,应当逐步加大征集任务,尽可能征集更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入伍。在征集任务逐年向院校倾斜的同时,对一些边远、艰苦、少数民族地区,也要有计划地分配征集指标,为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培养人才。
考虑到征集应届毕业生,特别是外地就学的应届毕业生返乡应征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各地在分配征集任务时,根据需要可以预留一定的机动指标,数量由本级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机动指标的分配和使用由本级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兵役机关具体组织实施,使用情况在定兵会议上公开,并向上级兵役机关备案。上级兵役机关要加强机动指标的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动用。
五、落实优先征集政策
各级兵役机关要为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参军入伍提供“绿色通道”,实施优先征集,减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益。
(一)优先报名应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报名前10日,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当地兵役机关应当认真受理,及时安排。己将户口迁到学校办理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报名。报名时,兵役机关要认真核对《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编号和鉴定意见,并将登记表留存,建立预征对象档案。己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当年选择参军的,在高校所在地报名。
(二)优先体检政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5日,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县级兵役机关要全部安排其上站体检。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参加体检,队器质性或传染性疾病外,一般不得单科淘汰。组织应届毕业生政审时,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进行。《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未批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由县级兵役机关存档备查。
(三)优先审批定兵。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时,要安排教育部门和院校有关人员参加。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定兵后,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合格人数较多,征集指标无法满足的地区,由上一级兵役机关统一调整,尽可能保证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特别是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能够参军入伍;上一级兵役机关调整确实有困难的,应当优先批准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在县(市、区)范围内,合格的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往届毕业生和初中学历青年入伍。
(四)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县级兵役机关要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充分考虑教育部门、学校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应当充分考虑其学历和专业水平,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同等条件下,应届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学技术等方面优先。
六、做好优待安置工作
要重视应届毕业生入伍、退役后的优待安置工作,采取积极措施,以调动他们参军入伍、献身国防的积极性。在落实好现行优待政策的同时,可针对应届毕业生文化基础好、综合素质强和有一定专长的特点,创造性地做好退役安置工作。对征集的普通本科、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退役后,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对征集的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仍按照城乡有别的相应政策予以接收安置;对己考取全日制高等学校并办理入学手续后入伍的,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监督检查评比
各级要把加强监督检查评比作为促进征兵工作、提高新兵质量的重要措施,充分调动兵役机关、教育部门和院校的积极性,扎扎实实地做好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
(一)接受群众监督。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名单确定后,要在各院校和县级兵役机关张榜公布,自觉接受院校师生和学生家长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对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征集条件的,要取消预征对象资格。
(二)加强检查指导。各级要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重点检查确定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工作开展情况、预征对象名单上报和平时管理情况、外地预征对象通报制度和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征集政策落实情况等。军区征兵办公室和省级兵役机关对县级兵役机关的抽查率分别不少于10%和30%,市级兵役机关对所属县级兵役机关要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情况要及时通报讲评。
(三)组织评比表彰。各级要把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占所有预征对象的百分比和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率、上站体检率、征集入伍率特别是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征集入伍率,作为考评今年征兵工作的重要指标,用实实在在的数据反映工作成绩。今年征兵结束后,总参谋部、教育部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项征集指标进行评比,并专项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级要结合实际,组织好评比,对完成征兵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征集政策落实不力的人和事,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从应届毕业生中征集新兵,是深化征兵工作改革、提高新兵征集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作为征兵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各级兵役机关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效措施,周密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指导督促院校按照规定和要求完成征兵工作任务;公安、卫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搞好应征青年的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民政部门要认真抓好优待安置政策的落实;各级各类院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兵役机关和教育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专门班子,指定专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设有人民武装部的院校,由人民武装部负责,没有设立人民武装部的院校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积极配合兵役机关搞好兵役登记、宣传发动、确定预征对象和实施征集等工作,协助把好新兵质量关。要加强宣传教育,深入细致地做好应届毕业生的思想工作,增强应征青年依法服兵役的意识,激发他们参军报国的热情。要严格征集程序,严格审查把关、落实政策规定,切实把应届毕业生优先征集到部队来。要加强经费保障,在院校开展兵役登记和确定预征对象等工作的经费,列入兵役工作费支出,兵役机关根据工作和完成征集任务情况将相关经费拨付院校。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9. 目前马上读专科大三了,请问当兵需要什么条件
征集对象范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1993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现在主要号召大学生参军,并且制定了很多的优惠政策。专科大三也就实习了,其实今年参军是你最好的时期,好像你已经错过了。
10. 专科生毕业当兵是士官吗 进了部队几年后能考军校 专升本的本科学历去当兵到部队是什么军衔
专科生毕业后当兵不是直接当士官。
但是,大学生应征入伍后,如果在部队服役专期间表现突出专业技术能力比属较优秀,部队会根据实际情况批准留在部队继续服役,授予相应等级的士官军衔。
在你服役第二年可以报考军校.但是在部队选择报考苗子时,先通过先拔考试,才能有机会进入考场。
大专班,这类从部队和地方高考来的,毕业授予少尉,一杠一星,军官中最低的。
对于,专科的学生,我觉得如果是家里很缺钱的话,那就去部队吧,现在,部队工资那么高,作息规律。比在地方上班强太多,因为,专科,基本上不能提干。除非,你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还有,专科去的会给自己增加以后就业或者考研的尺码。这个是很大的优势,在回到地方,考研究生上会容易许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