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医学专业设置
『壹』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9条中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包括不包括成人本科
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回、自学考答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除外。 2002年10月31日前,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根据以上这条,就看你的本科学历是什么时候的了。如果是2002年以前的就可以。
『贰』 教育部回应医美专业进入大学,教育部观点如何你如何看待大学开设该专业
1月26日,教育部回应“医美专业进大学”建议。回复中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医疗美容已经逐步成为广大群众的重要需求,教育部支持美容医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
【学校可自主设置医美二级学科】
个人认为以上两点观念大概能概括网友的两种心态。
对于未来有医美需求的人来说,当然会支持将医美专业进入大学。这样意味着未来可以获得更专业,更有技术保障,和安全保障的手术。
但对于另外一部分人来说,或许会质疑教育部的这种承认,是否意味着变相鼓励和承认整容的市场行为?是否会对年轻人的价值和审美取向造成误导?
『叁』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回保健机构中答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十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肆』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有吗
请网络《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或者到中国教育内在线(容www.eol.cn)查询。
『伍』 本科医学专业有哪些
医学本科共计包括26个细分专业,分别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口腔医学技术等
『陆』 成考本科教育学需要学哪些科目
教育学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教育理论,成人高考考试科目如下:回
1、文史类:政治、英语答、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6、教育学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9、体育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10、中医药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6)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医学专业设置扩展阅读
成人高考同普通高考一样,是选拔人才的国家考试,只是由于本身的学习特征需要,才在学习形式等环节上有所差别,进行了一定区分。考生需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由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录取。
设立之初,是为解决在岗人员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问题,参加者多为成年人,是国家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成人高考分初起专、高起专、高起本、专升本,选拔要求因层次、地域、学科、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学习形式存在半脱产(业余)和函授(利用空闲时间学习)两种形式。
『柒』 全国 本科 医学专业 都细分为那些,麻烦具体介绍一下,谢谢!
你自己搜索: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等文件的通知
说明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是高等教育工作的基本指导性文件之一。它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是设置和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安排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本目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11号)要求,按照科学规范、主动适应、继承发展的修订原则,在1998年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原设目录外专业的基础上,经分科类调查研究、专题论证、总体优化配置、广泛征求意见、专家审议、行政决策等过程形成的。
三、本目录的学科门类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学科门类基本一致,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新增了艺术学学科门类,未设军事学学科门类,其代码11预留。专业类由修订前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修订前的635种调减到506种。本目录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个,4种专业;经济学门类下设专业类4个,17种专业;法学门类下设专业类6个,32种专业;教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2个,16种专业;文学门类下设专业类3个,76种专业;历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个,6种专业;理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2个,36种专业;工学门类下设专业类31个,169种专业;农学门类下设专业类7个,27种专业;医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1个,44种专业;管理学门类下设专业类9个,46种专业;艺术学门类下设专业类5个,33种专业。
四、新目录分为基本专业(352种)和特设专业(154种),并确定了62种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特设专业和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分别在专业代码后加“T”和“K”表示,以示区分。
五、本目录所列专业,除已注明者外,均按所在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对已注明了学位授予门类的专业,按照注明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可授两种(或以上)学位门类的专业,原则上由有关高等学校确定授予其中一种。
1001 基础医学类
100101K 基础医学
1002 临床医学类
100201K 临床医学
1003 口腔医学类
100301K 口腔医学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100401K 预防医学
100402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5 中医学类
100501K 中医学
100502K 针灸推拿学
100503K 藏医学
100504K 蒙医学
100505K 维医学
100506K 壮医学
100507K 哈医学
1006 中西医结合类
100601K 中西医临床医学
1007 药学类
100701 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702 药物制剂(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 中药学类
100801 中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2 中药资源与开发(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9 法医学类
100901K 法医学
1010 医学技术类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1002 医学实验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1004 眼视光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1005 康复治疗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1006 口腔医学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1007 卫生检验与检疫(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11 护理学类
101101 护理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捌』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数次修订
修订背景
由于认识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客观原因,1987年版专业目录划分过细,专业范围过窄,专业名称不尽科学、统一,门类之间专业重复设置,本科专业门类与学位授予门类不相一致;另外,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提出了一些应用性专业设置问题,也需要统一研究。为了进一步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早制定一个体系完整、统一规范、比较科学合理的本科专业目录,国家教委自1989年开始着手进行了新一轮专业目录修订工作。
修订历程
这次修订工作跨时四年多,在地方和中央各部门及有关高等学校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下,依靠国内知名专家、教授,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充分的科学论证工作。修订工作按照适应中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科学性原则,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原则,拓宽专业、增强适应性的原则,大体经过了分科类论证审订和总体优化的过程,最后形成了整体上比较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专业目录》。
修订成果
1993年7月16日,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文件的通知。修订后的《专业目录》其学科门类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联衔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基本一致。在前几次修订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了专业口径和业务范围,调整归并了一批专业,充实扩大了专业内涵。同时根据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要和某些门类、专业的办学现状,保留了部分专业范围较窄的专业,增设了少数应用性专业。经过修订,专业种数比修订前有了较大幅度减少。
1993年版《专业目录》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十大门类,下设二级类71个,504种专业,比修订前的专业数减少309种。其中哲学门类下设二级类2个,9种专业;经济学门类下设二级类2个,31种专业;法学门类下设二级类4个,19种专业;教育学门类下设二级类3个,13种专业;文学门类下设二级类4个,106种专业;历史学门类下设二级类2个,13种专业;理学门类下设二级类16个,55种专业;工学门类下设二级类22个,181种专业;农学门类下设二级类7个,40种专业;医学门类下设二级类9个,37种专业。
《专业目录》中列出跨学科门类的专业56种,并注明了可授予学位的门类(未注明者均按所属门类授予学位);对需适当控制设点的42种专业,加注了※号。 修订背景
学科的发展、社会分工的变革以及教育对象的变化,都直接影响着高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1998年制定实施的本科专业目录及专业管理办法已经有12年时间,明显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社会需求的变化;二是不能适应高校多类型、人才培养多规格的需要;三是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专业设置困难,不利于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四是与研究生培养《学科目录》的专业划分衔接不够。
修订过程
2010年,教育部成立由166名专家组成的13个学科专家组,具体承担新一轮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2012年10月第四次修订目录颁布实施。
修订成果
2012年版《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学科门类基本一致,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新增了艺术学学科门类,未设军事学学科门类,其代码11预留。专业类由修订前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修订前的635种调减到506种。其中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个,4种专业;经济学门类下设专业类4个,17种专业;法学门类下设专业类6个,32种专业;教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2个,16种专业;文学门类下设专业类3个,76种专业;历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个,6种专业;理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2个,36种专业;工学门类下设专业类31个,169种专业;农学门类下设专业类7个,27种专业;医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1个,44种专业;管理学门类下设专业类9个,46种专业;艺术学门类下设专业类5个,33种专业。
2012年版《专业目录》分为基本专业(352种)和特设专业(154种),并确定了62种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特设专业和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分别在专业代码后加“T”和“K”表示,以示区分。
《专业目录》重所列专业,除已注明者外,均按所在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对已注明了学位授予门类的专业,按照注明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可授两种(或以上)学位门类的专业,原则上由有关高等学校确定授予其中一种。

『玖』 请问“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体是什么意思一定是要医学学士学位还是有毕业证就可以了
学历指的是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学位指的是学士、硕士、博士。“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指本科毕业证书。
